外地女子上海晕倒 近半小时无人搀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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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女子上海晕倒 近半小时无人搀扶(图)2010-02-08  来源: 新民网 

核心提示:7日下午,一名外地女子在上海一购物中心的扶梯口晕倒,周边市民无人上前搀扶。大约20分钟后,该女子才被路过市民扶起。



围观市民都在几米之外 新民网 戴慧菁手机摄


路人险些踩到该女子,幸好周围群众提醒,她才把脚缩了回去 新民网 戴慧菁手机摄




女子被人扶起,警方上前询问情况 新民网 戴慧菁手机摄
新民网2月8日报道 2月7日下午6时20分左右,一名女子在上海中山公园龙之梦购物中心一楼的扶梯口晕倒,周边市民无人上前搀扶。
据现场市民称,大约20分钟后,该女子才被一名路过的市民扶起。据目击者称该女子当时从地下一层上至一楼时突然摔跤,随后就躺倒在地,据记者了解,该女子为外地人,今天独自带着6岁左右的外甥外出。至记者发稿时,110已经到达现场,正在处理相关事宜。




http://news.163.com/10/0208/08/5V04FLIQ00011229.html外地女子上海晕倒 近半小时无人搀扶(图)2010-02-08  来源: 新民网 

核心提示:7日下午,一名外地女子在上海一购物中心的扶梯口晕倒,周边市民无人上前搀扶。大约20分钟后,该女子才被路过市民扶起。



围观市民都在几米之外 新民网 戴慧菁手机摄


路人险些踩到该女子,幸好周围群众提醒,她才把脚缩了回去 新民网 戴慧菁手机摄




女子被人扶起,警方上前询问情况 新民网 戴慧菁手机摄
新民网2月8日报道 2月7日下午6时20分左右,一名女子在上海中山公园龙之梦购物中心一楼的扶梯口晕倒,周边市民无人上前搀扶。
据现场市民称,大约20分钟后,该女子才被一名路过的市民扶起。据目击者称该女子当时从地下一层上至一楼时突然摔跤,随后就躺倒在地,据记者了解,该女子为外地人,今天独自带着6岁左右的外甥外出。至记者发稿时,110已经到达现场,正在处理相关事宜。




http://news.163.com/10/0208/08/5V04FLIQ00011229.html
人心怕了,好事不敢做了……
能有人报警就不错了,怕怕啊....
没偷 他的抢他的真是不错了,上海的治安真是好啊{:3_83:}
谁敢去扶。。。。。我承认我不敢
这30分钟保安在打酱油么......
一扶,事就大了!
真的是悲哀。。。
不够漂亮
她6岁的外甥呢?没被人拐跑吧
扶一下3万呢。另:标题有问题,啥叫外地人?
千万别去扶,这些事情打个电话给警察就行了。
扶一下就等着打官司吧
南京徐老太发来贺电···
wertt 发表于 2010-2-8 16:33


    我有个同学就报警了,结果那个人自己起来走了,然后警察和救护车来了。。。看了下什么人都没有,以为是虚警。。还在原地骂了天。。。我同学当时躲在一旁。。。这事情真不好说。
扶不起啊
扶不起,
或许要承担N多责任

也不敢扶,
没准还要挨围观者骂“伪善”
就知道大家有这想法。进帖子一看惊人一致啊。真年头真的没人敢做好事。
南京那个在法院混饭吃的真是罪该万死。。。
好奇怪啊
这次居然没用“美女”
不知道南京的那个法官现在是否正在街上晕倒。我强烈祝愿它有这么一天!{:wu:}
如果是它 我就朝它脸上踩一脚  我没看见  吗的 踩狗屎了
对于突发的晕倒.
还是让她/他躺着等医生来比较好.
记者有挑起地域纷争的嫌疑哦,又是上海,又是外地人的。

上海人的确名声不好,但就这件事分明是南京法官做的劣。数万元的扶人费上海人也付不起啊。
深涧悠蓝 发表于 2010-2-8 21:21


    正解……谁知道到底是什么毛病
扶一把交河蟹税五万。。。谁TM有胆儿???[:a9:]
{:yi:}以后该怎么教育孩子呢?
商场的保安呢?
allen_ren 发表于 2010-2-9 00:57


估计那保安也不敢扶
只能喊围观者请看好自己的包~~~
allen_ren 发表于 2010-2-9 00:57


    保安说:我工资不够付不起...[:a1:]
哪个法官怎么不晕倒啊!要是晕倒错过抢救时机应该很多人拍手吧..
在香港 冥猪法律制度下早就是这样了,谁扶谁犯法 破坏现场物证 随时 候审
jincen 发表于 2010-2-9 01:19

民主法制的香港早就这样了?!
恭喜你生在TG的统治下,到今天才开始交扶人河蟹说,真幸福!
还恭喜你,发个帖子还能拿5毛,忘了最近缩水成一毛了。
楼上2位真厉害

啥都能和冥猪或5毛搭上架~~~~
没有钱交河蟹税,俺遇到也不敢扶,只会打报警电话{:3_88:}
总之安全第一啊
从外表能看出她是外地人?
干外地人鸟事?

又:摔倒,无论任何原因,都不应该扶!!!应该成为法律,谁扶谁犯法!
因为我自己就是滑倒后脊椎骨折的受害者,当时要是有人扶,我现在说不定就
成桑兰,坐轮椅了!这是常识,无论外伤,内科病或神经疾病(如癫痫),不能
扶,公民的社会责任是,报救护,报警,并保护病人财物,保证其不受二次伤害,
包括劝说好心人不要去扶!
造汽 发表于 2010-2-9 08:18

很正确,我老妈也有同样的经历。在家里从晒台上滑下来了,我弟弟冲过去要扶,幸好被老爸挡住了,后来是医院派救护车来,才抬走的。医生检查后说幸好当时没动,否则脊髓神经很容易断的。
换成我也不敢扶,后果太严重了。
打电话报警或者叫救护车也别用自己手机,打通了说话最好也捏着鼻子
要我遇上就打个11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