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该不该开枪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0 09:16:41


这几天一直看贵州这次警察开枪的事,想起了曾经不知道在哪看到的一句话,既然手里拿着的是致命的武器,就别打算用它做一些非致命的事情~其实当时看到这句话时候还没什么感觉,可是后来听我一个当兵的同学退伍回来跟我说的那些事,再加上这次贵州的枪击案,这话说的,真有道理~
    我的那个同学当兵时候,本来是坦克兵的,可就在第二年时候,被以武警的身份集体派去某事件的发生地维稳,据其描述,当时的情况非常动荡,也非常不安全,全部都是真枪实弹,每个人都是三四个弹夹,而且都装满了子弹,不过全部都是橡皮弹,八一杠下面也差不多都加挂上了榴弹发射器~可见当时局势有多么紧张
   在回聚点休息时,大家都把弹夹卸下来,可是由于全部是坦克兵,平时对步枪这东西接触的就少,安全意思也没那么强,所以就杯具的有那个个人没有检查枪膛内的情况,更悲剧的是,他的一个战友竟然举起了枪和战友开起了玩笑,扣动了扳机,枪响,倒地,死亡~这一枪打在了脑袋上,本来这些都是纪律上不让说的,可看他那痛苦的表情,在我的追问下,还是透露了这么点事情,现在想想,可怜~
    再说这次贵州的事,其实我比较同情警察,他真的就不该朝那人腿上开那一枪,直接来一下痛快的,比现在要少了不少麻烦~
     现在想想那句话,手中若是真的拿着致命性武器,就别打算再用它做些非致命性的攻击,橡皮子弹,那是给那些人道主义留后话的~
      小小感慨了一下,乱七八糟的瞎说,望各位轻拍~

这几天一直看贵州这次警察开枪的事,想起了曾经不知道在哪看到的一句话,既然手里拿着的是致命的武器,就别打算用它做一些非致命的事情~其实当时看到这句话时候还没什么感觉,可是后来听我一个当兵的同学退伍回来跟我说的那些事,再加上这次贵州的枪击案,这话说的,真有道理~
    我的那个同学当兵时候,本来是坦克兵的,可就在第二年时候,被以武警的身份集体派去某事件的发生地维稳,据其描述,当时的情况非常动荡,也非常不安全,全部都是真枪实弹,每个人都是三四个弹夹,而且都装满了子弹,不过全部都是橡皮弹,八一杠下面也差不多都加挂上了榴弹发射器~可见当时局势有多么紧张
   在回聚点休息时,大家都把弹夹卸下来,可是由于全部是坦克兵,平时对步枪这东西接触的就少,安全意思也没那么强,所以就杯具的有那个个人没有检查枪膛内的情况,更悲剧的是,他的一个战友竟然举起了枪和战友开起了玩笑,扣动了扳机,枪响,倒地,死亡~这一枪打在了脑袋上,本来这些都是纪律上不让说的,可看他那痛苦的表情,在我的追问下,还是透露了这么点事情,现在想想,可怜~
    再说这次贵州的事,其实我比较同情警察,他真的就不该朝那人腿上开那一枪,直接来一下痛快的,比现在要少了不少麻烦~
     现在想想那句话,手中若是真的拿着致命性武器,就别打算再用它做些非致命性的攻击,橡皮子弹,那是给那些人道主义留后话的~
      小小感慨了一下,乱七八糟的瞎说,望各位轻拍~
警察的事跟军队的事没有可比性。
军队似乎有明确规定,不得用枪口对人,跟不用提什么对着人扣扳机和没有检查膛内有弹无弹之类的脑残行为了。
违规误杀战友居然还能退伍回家,真是很幸运。

枪杀一个好办,爆头与否无所谓。
枪杀两个有些麻烦,只要不是都爆头就有回旋余地。
极短时间内三枪两爆头,激起了公愤和恐慌,脱罪难度太大了。
pizzaaa 发表于 2010-1-23 19:11


    拜托   退伍回家的是我的同学   开枪误伤人的那个是他的战友    不是一个人   不要弄混~
回复 3# ldjlovestt

的确搞错了,漏看了三个字。
坦克兵的用枪安全训练可能要比玩枪的步兵差很多了。
紧步兵松炮兵稀稀拉拉坦克兵~~:D
是个兵总应知道枪口不对自己人的 敢开这种玩笑的家伙真没纪律
以后JC出警要带可以上网的手机。需要要开枪之前,先上网在各大门户站做个民意调查,再做个投票,然后再向媒体请示一下。保准没错:victory:
没有具体的法律法规,细化到个案,具体情况!开个p枪阿!

我兄弟,我妹带枪执勤的那段时间,整个人,家里都提心吊胆的。
其实还是穷。真有钱,人手一把电击枪,兜里揣点闪光弹,催泪弹。就算动武,也很难出现俩爆头这种情况。
c.a.t.f 发表于 2010-1-24 13:25

戴上一套先进单兵系统的简化系统,全程录像并传输给总部/支援车的服务器保存数据就行,实在没钱就自己带上一套针孔采访装置+一台采访机双备份也行,最好不能个人删除数据而只能由单位处理数据。再不济,也得带支录音笔。
当然这种做法仅限于城市警察持枪执法的自我保护,是好警察的护身符,也可能成为恶警的催命索。
就贵州枪案来讲,如果有录音设备记录下当事人之间的对话和开枪频率就能真相大白,平息争议。

中国的证人其实很不专业:记者面前说一套,警察面前可能说另一套,偏偏记者可能有录音,警察有白纸黑字。既不能法办记者,也不能非议笔录,更不敢深究证人,谁知道兔子逼急了咬不咬人。
又不是面对手持利刃,穷凶极恶的暴徒
就算其与警察有拉扯行为,完全可以用电警棍,辣椒水等非致命武器来制服,
三枪两爆头,也太过分了,毕竟是2个鲜活的生命
贵州的这个案子里面,警察平息事件过分依赖枪支是有问题的,公安部门对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枪支是有规定的。
警察没有更好的让当事人平息下来的办法最显笨拙的,一些警察三言两语可以让当事人稍安勿躁,一些警察只会火上浇油。
这次,该不会是警察偏袒一方造成矛盾激化的吧。
还有这样的情况:一些当事人无论警察千言万语也不会稍安勿躁。围观的群众一般都是火上浇油。
:lol
daidachushou 发表于 2010-1-25 20:42


    这类情况我倒是见到过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