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移动:手机发黄色短信经确认后号码将作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0 15:24:46
2010年01月17日03:14东方网我要评论(1039) 字号:T|T
为配合九部委联合开展的深入整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专项行动,中国移动上海分公司目前已出台多项有力举措,配合公安部门堵住不法分子的“涉黄渠道”。

昨天,上海移动方面表示,“移动会根据公安部门提供的一系列关键词对手机短信进行先期过滤,而界定‘黄色淫秽’,则是根据国家九部委发布的13项技术标准。一旦发现有问题,将对该手机号码进行暂停短信功能的处理,用户如果有异议,可去公安部门进一步对短信内容作鉴定。”该负责人表示,“如果公安部门认定该短信属于‘黄色淫秽’范畴,该用户的手机号码将永久作废。如果公安部门鉴定后认为不属于违规的范畴,则用户可拿着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来移动进行短信功能恢复。”(上海青年报 丁烨)

[责任编辑:calvinohu2010年01月17日03:14东方网我要评论(1039) 字号:T|T
为配合九部委联合开展的深入整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专项行动,中国移动上海分公司目前已出台多项有力举措,配合公安部门堵住不法分子的“涉黄渠道”。

昨天,上海移动方面表示,“移动会根据公安部门提供的一系列关键词对手机短信进行先期过滤,而界定‘黄色淫秽’,则是根据国家九部委发布的13项技术标准。一旦发现有问题,将对该手机号码进行暂停短信功能的处理,用户如果有异议,可去公安部门进一步对短信内容作鉴定。”该负责人表示,“如果公安部门认定该短信属于‘黄色淫秽’范畴,该用户的手机号码将永久作废。如果公安部门鉴定后认为不属于违规的范畴,则用户可拿着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来移动进行短信功能恢复。”(上海青年报 丁烨)

[责任编辑:calvinohu
号码永久作废?
怎么不把涉黄的IP全部都永久作废呢?
手机涉黄比网站涉黄危害更大,因为现在使用手机的青少年较多,而上黄网是有一定技术难度的
这个俺支持:victory:
一月顶多发2条短信的飘过
强烈建议移动把关键字发给用户,
那我给女朋友发短信,回味昨晚温存的一刻怎么办?
iron_liu 发表于 2010-1-18 11:45


    请使用火星语~~
中国的《宪法》难道是个婊子?
赵牧 @ 2010-1-17 9:54 阅读(2196) 评论(11) 推荐值(166) 引用通告 分类: 未归类

《宪法》难道是个婊子?

     中国的宪法难道是个婊子?有权的可以随便搞它,有钱的也可以搞它一搞。

     且看这条新闻——中移动称转发"黄段子"短信功能将被停

     再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条是如何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既然如此,就有一问:中移动,你有什么资格和能力鉴别何谓黄段子?你又算老几把《宪法》不当一回事?如果这不是你的本意,那么你背后的黑手又是谁?

     中移动,你怎么和当今的许多国产警察一样,那样喜欢钻别人的"裤裆[点击查看详细]",患有那么严重的窥阴症呢?

     如果中移动此举成立,那么中国邮政总局是否也可以出台规定:凡用信件传递黄段子的,将剥夺其通信的权利?

     再给中移动出道题——我就用手机转发过一个黄段子,而且是以举报的名义,你看这条是否成立——《 太下流了!举报黄诗!》。们觉得它黄不黄?我觉得黄透了 谄媚!

     最后给中移动讲个文/革笑话,当年有中国棋手收到日本同行寄来的围棋书,打开一看,书里开满了天窗。为什么?

    原来阶级斗争警惕性极高的海关人员看到那密密麻麻的围棋谱,十分怀疑那东西就是一种特殊的密码,就把围棋书中的棋谱全部剪掉。这样的荒唐历史故事你们可能不会相信吧?不过,你们现在干的这些事,在未来的中国人眼里注定同样荒唐,绝不比那些海关更逊色,你们现在就是笑柄,将来还会是历史的笑柄。
中移动这样干是不是已经涉嫌监听私人间的通信内容了?它作为一个运营商有什么权力这么做?
人家要根据公安机关的界定来设定的,都好好看过原文再喷。
"请送一台24口交换机 过来"
立即手机作废{:3_84:}
鸡颈 发表于 2010-1-18 13:00


    公安机关也不是随便就可以监控,公安机关要监控通信内容也是要有明确的特定嫌疑人,不是现在这种没有范围限制的监控,而且公安机关这种监控权力移交给中移动这类商业机构是不是恰当恐怕还有法律上的争议。
两个妇产科医生用短信交流一下病人病情的话会不会也杯具了啊{:3_85:}
给老婆发“吻你”算黄色短信么?
上次那个帖子被删了,重问一下{:yi:}
小人物甲 发表于 2010-1-18 13:20


    当然不算。。
公安机关这种监控权力移交给中移动这类商业机构是不是恰当恐怕还有法律上的争议。
夫妻间发个黄段子也违法?

      近日,广东虎门的张先生发现自己的手机可以接打电话,却不能收发短信。通过咨询中国移动才得知,这一切缘于他用手机发过“黄段子”,导致短信功能被关停。中移动表示,他们通过技术监测和用户举报,在网关处拦截敏感字眼,并对发送“黄段子”的用户实施惩罚,一般会关停用户手机短信功能24小时,情节严重的,用户须到移动营业厅签订承诺书,保证今后不再发送“黄段子”,然后才能恢复手机短信功能。

  对于手机扫黄,我坚决支持。“黄段子”总体上不是什么好东西,有些“黄段子”还可归为淫秽色情之列,不制黄、不贩黄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应守的法则,这些我都懂。只是,扫黄也要依法而行,要有边界意识,不能越界更不能越权;应持投鼠忌器的谨慎态度,避免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和正当的通信权利。

  中移动通过技术监测,对发“黄段子”的手机予以关停短信功能,这里首先存在两个技术性问题:其一,何为“黄段子”,什么样的“黄段子”属于淫秽色情,这些该不该完全由中移动说了算,恐怕值得商榷;其二,什么样的字眼涉及淫秽色情,属于需要拦截的内容,能不能完全由中移动说了算,更值得商榷——前不久就有这样一件尴尬事:南京电子技术研究所网站上的一些页面无法访问,究其原因,原来是“民用雷达广泛应用于……港口交通管制等领域”这段内容惹的祸,正常的“港口交通”因“口交”二字变得敏感,网页被屏蔽。这样的事情确实很搞笑,那么,谁能保证中移动设定的敏感字眼不会“滥杀无辜”,从而影响人们的正常通信呢?

  除上述技术性问题外,还有一个身份问题或者说权力问题。中移动只是一家企业,用户购买手机并预交话费后,就与中移动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中移动作为服务商,有义务保证用户正常通信,包括接打电话和收发短信,却无权关停用户手机的短信功能(除非手机欠费)。毕竟,中移动不是执法部门,不宜作为处罚主体对用户进行处罚。

  更重要的是,制黄、贩黄、利用淫秽色情牟利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而朋友、熟人之间用手机发送“黄段子”,在对方愿意接收的情况下,其实就相当于两个人悄悄地说荤话,既不违法更不犯罪,这种行为不会对第三方、对社会构成任何危害。进一步说,一个人用手机给自己的妻子发“黄段子”,这其实与夫妻二人在卧室里(或床上)说“私房话”没什么区别。既然夫妻可以在卧室里(或床上)说下流话,那么夫妻之间就可以用手机发“黄段子”。夫妻私下里说的话再下流,也不关他人的事,同样,夫妻之间用手机发“黄段子”不关他人的事,更没有中移动什么事。

  说到这里,问题就很明了,公民通信(包括用手机接打电话、收发短信)属于个人私密领域,涉及公民的隐私权,任何权力都不应强行干预,更不能窃听。中移动对发“黄段子”的手机予以关停短信功能,不仅存在技术问题、身份问题,而且涉嫌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隐私。

http://news.panjk.com/201001/20100116216806.shtml
道路以目的原因是因为有人监视大家的谈话
感觉像ZYD前段时间被手机浏览环网的事件被逼疯了,开始乱要普通消费者了
根据法律?什么法律规定可以对每个人的通信进行监控?
上海移动已经说了,新闻报道失实
超大嫦娥 发表于 2010-1-18 13:23


    那可不一定: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