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将儿子扔下河后跳桥生还续:一审被判无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18 15:58:01
兰州晨报
  他是一名精神上的弱者,虽然当过老师,还在人事行政部门担任公职,但是面对12岁的儿子对再婚组建家庭的敌对、干涉却无能为力。在四处求告无果后,这名不堪精神折磨的中年男子寻求解决压力的途径竟然是亲手将儿子扔进黄河,随后自己也纵身跳进滔滔黄河中。该男子幸运生还后走进公安局投案,但孩子至今下落不明。12月30日,备受社会关注的原金昌市金川区人事局干部樊兆焱,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兰州中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听判后,樊兆焱在羁押室自称“判得轻了”……

  ■案情回放

  生于1970年的樊兆焱当老师期间与同样在小学任教的姜某相识并于1996年结婚,次年生下了明明。2003年9月,两人因感情破裂而离婚,离异后的樊兆焱在金昌市金川区人事局工作期间,认识了同样因为感情问题而离婚、同在人事局供职的刘某。后来,樊兆焱与带着女儿的刘某组建了新的家庭。但由于明明不喜欢继母,樊兆焱的再婚家庭出现了一系列矛盾,樊兆焱与儿子多次交谈后未果。2009年2月11日晚,明明动手打了刘某并将刘氏母女俩赶出家门。此后,樊兆焱留下遗书后,将明明带至兰州。

  2月19日晚7时40分左右,在安宁黄河大桥中段,樊兆焱再次与明明谈心无果后,将明明举过桥栏杆扔进黄河中,而后自己纵身跳进了黄河。樊兆焱被河水冲上岸得以生还。樊兆焱在兰州亲戚的帮助下于次日前往敦煌路派出所报儿童失踪案。2月21日,返回金昌市的樊兆焱投案自首。

  ■ 庭审直击

  自辩:我恨前妻恨自己无能

  11月17日庭审当天,谈吐儒雅的樊兆焱自辩“我恨前妻恨自己无能”。他称,自己是不堪忍受家庭矛盾的压力,无奈中产生了一起轻生的念头。“身为父亲,我希望儿子能快乐成长,作为丈夫,我又不愿妻子受到委屈。但儿子受到前妻的反面教育,对继母和妹妹十分排斥甚至敌对。儿子执意要求我必须抛弃现在的家庭与他单独生活,继而跟前妻复合。我找过前妻的单位领导和她的亲属寻求斡旋调和,我还向妇联以及儿子的班主任,甚至团委、社区组织求告,但都无济于事。我曾和前妻针对儿子的抚养权再次诉诸法院,但前妻当着孩子的面声称拒绝接纳明明。直至案发,前妻仍然拒绝见我,电话不接。如今这一切都是她(前妻)造成的,我恨她,除了恨还是恨。”之所以选择赴兰州跳河,樊兆焱称:“我已绝望,不见黄河心不死,如果说服儿子再次无果,我只能投河作出了断,用这种方式满足儿子只愿与我独处的要求。樊兆焱仰天长叹,“我至今想不明白为什么我被河水冲上了岸,可孩子下落不明。事到如今,我恨自己的脆弱和无能。”

  值得一提的是,当樊兆焱前妻姜某得知前夫将涉罪受审时,辗转找到樊兆焱的辩护律师,书写了一纸谅解书恳请法庭“宽恕我曾经的丈夫,让他早日重见光明重获自由”。

  辩护:事出有因提请轻判

  为樊兆焱辩护的梁芳律师对指控罪名不持异议,她提出“事出必有因”,起诉书上的指控叙述并未反映出案发的全貌:其实父子间并无矛盾,而是婚生子与再婚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樊兆焱在矛盾的夹缝中生存,并且已经穷尽了他所能用到的所有方式来解决矛盾,但未能奏效,最终无奈之下选择了这一错误的方式。况且樊兆焱的动机并非仅仅为了剥夺明明的生命,而是同归于尽,梁芳律师感叹悲剧的发生无疑令人痛心和惋惜。但梁芳质疑明明至今“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即从法律层面上无从认定明明已经死亡的后果。

  检方:极不负责极不道德

  公诉人最后发表公诉意见时称,虽然自杀并非犯罪,但樊兆焱的行为属于极其不负责任的不道德行为,樊兆焱无法解决其压力的根源在于家庭矛盾,而这皆因他对前妻、对儿子的不满而演变至杀子的人间悲剧。对此,为樊兆焱辩护的尚伦生律师称,之所以发生了“虎毒食子”的悲剧,是因为我们忽略了另一种弱者的存在——思想上的懦者,精神上的弱者。尚伦生提请法庭对此引起重视,并呼吁通过该案的审判,在全社会建立起解决婚姻家庭纠纷、对精神弱者提供保障的有效机制。

  ■ 一审宣判

  法院:从轻判处无期徒刑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樊兆焱再婚后不能正确处理其子明明与继母等人的家庭矛盾,杀害生子明明。公诉机关指控其犯故意杀人罪的罪名成立。该案系因再婚家庭关系引发,但明明毕竟年幼心智不全,因此樊兆焱基于何种理由都不能构成杀子及要求从轻处罚的理由。同时,法院认为,虽然尚未查找到明明尸体,但案发时天气寒冷,年幼且无游泳技能的明明被抛入黄河中心地段,据此可以判定已无生还可能。最终,鉴于樊兆焱具有自首情节,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法院依法对其从轻作出如上判决。

  樊兆焱:情绪反常称“判轻了”

  宣判后,樊兆焱现任妻子刘某,及其白发老母当庭哭瘫在地。樊兆焱被羁押出庭时,刘某扑在隔栏上哭喊“兆焱,上诉啊!”在羁押室里,樊兆焱面对记者采访时,情绪状态较之开庭审理之际的坦承悔罪完全两样。他摇头叹息,表示“判得轻了”。而对其与前妻的离婚原因,他称“不知道就是不知道”;对于为何抛儿入河又自杀的原因,樊兆焱说“没有原因,我就是不想活了”。在被问到如何看待婚姻、家庭的意义时,樊兆焱轻描淡写地说道“结不结婚无所谓,儿子和家都是可有可无……这么做完全是我自身的原因,跟别人没有任何关系。”

  本报记者 郭玉红
http://news.sina.com.cn/s/2009-12-31/100319375768.shtml兰州晨报
  他是一名精神上的弱者,虽然当过老师,还在人事行政部门担任公职,但是面对12岁的儿子对再婚组建家庭的敌对、干涉却无能为力。在四处求告无果后,这名不堪精神折磨的中年男子寻求解决压力的途径竟然是亲手将儿子扔进黄河,随后自己也纵身跳进滔滔黄河中。该男子幸运生还后走进公安局投案,但孩子至今下落不明。12月30日,备受社会关注的原金昌市金川区人事局干部樊兆焱,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兰州中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听判后,樊兆焱在羁押室自称“判得轻了”……

  ■案情回放

  生于1970年的樊兆焱当老师期间与同样在小学任教的姜某相识并于1996年结婚,次年生下了明明。2003年9月,两人因感情破裂而离婚,离异后的樊兆焱在金昌市金川区人事局工作期间,认识了同样因为感情问题而离婚、同在人事局供职的刘某。后来,樊兆焱与带着女儿的刘某组建了新的家庭。但由于明明不喜欢继母,樊兆焱的再婚家庭出现了一系列矛盾,樊兆焱与儿子多次交谈后未果。2009年2月11日晚,明明动手打了刘某并将刘氏母女俩赶出家门。此后,樊兆焱留下遗书后,将明明带至兰州。

  2月19日晚7时40分左右,在安宁黄河大桥中段,樊兆焱再次与明明谈心无果后,将明明举过桥栏杆扔进黄河中,而后自己纵身跳进了黄河。樊兆焱被河水冲上岸得以生还。樊兆焱在兰州亲戚的帮助下于次日前往敦煌路派出所报儿童失踪案。2月21日,返回金昌市的樊兆焱投案自首。

  ■ 庭审直击

  自辩:我恨前妻恨自己无能

  11月17日庭审当天,谈吐儒雅的樊兆焱自辩“我恨前妻恨自己无能”。他称,自己是不堪忍受家庭矛盾的压力,无奈中产生了一起轻生的念头。“身为父亲,我希望儿子能快乐成长,作为丈夫,我又不愿妻子受到委屈。但儿子受到前妻的反面教育,对继母和妹妹十分排斥甚至敌对。儿子执意要求我必须抛弃现在的家庭与他单独生活,继而跟前妻复合。我找过前妻的单位领导和她的亲属寻求斡旋调和,我还向妇联以及儿子的班主任,甚至团委、社区组织求告,但都无济于事。我曾和前妻针对儿子的抚养权再次诉诸法院,但前妻当着孩子的面声称拒绝接纳明明。直至案发,前妻仍然拒绝见我,电话不接。如今这一切都是她(前妻)造成的,我恨她,除了恨还是恨。”之所以选择赴兰州跳河,樊兆焱称:“我已绝望,不见黄河心不死,如果说服儿子再次无果,我只能投河作出了断,用这种方式满足儿子只愿与我独处的要求。樊兆焱仰天长叹,“我至今想不明白为什么我被河水冲上了岸,可孩子下落不明。事到如今,我恨自己的脆弱和无能。”

  值得一提的是,当樊兆焱前妻姜某得知前夫将涉罪受审时,辗转找到樊兆焱的辩护律师,书写了一纸谅解书恳请法庭“宽恕我曾经的丈夫,让他早日重见光明重获自由”。

  辩护:事出有因提请轻判

  为樊兆焱辩护的梁芳律师对指控罪名不持异议,她提出“事出必有因”,起诉书上的指控叙述并未反映出案发的全貌:其实父子间并无矛盾,而是婚生子与再婚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樊兆焱在矛盾的夹缝中生存,并且已经穷尽了他所能用到的所有方式来解决矛盾,但未能奏效,最终无奈之下选择了这一错误的方式。况且樊兆焱的动机并非仅仅为了剥夺明明的生命,而是同归于尽,梁芳律师感叹悲剧的发生无疑令人痛心和惋惜。但梁芳质疑明明至今“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即从法律层面上无从认定明明已经死亡的后果。

  检方:极不负责极不道德

  公诉人最后发表公诉意见时称,虽然自杀并非犯罪,但樊兆焱的行为属于极其不负责任的不道德行为,樊兆焱无法解决其压力的根源在于家庭矛盾,而这皆因他对前妻、对儿子的不满而演变至杀子的人间悲剧。对此,为樊兆焱辩护的尚伦生律师称,之所以发生了“虎毒食子”的悲剧,是因为我们忽略了另一种弱者的存在——思想上的懦者,精神上的弱者。尚伦生提请法庭对此引起重视,并呼吁通过该案的审判,在全社会建立起解决婚姻家庭纠纷、对精神弱者提供保障的有效机制。

  ■ 一审宣判

  法院:从轻判处无期徒刑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樊兆焱再婚后不能正确处理其子明明与继母等人的家庭矛盾,杀害生子明明。公诉机关指控其犯故意杀人罪的罪名成立。该案系因再婚家庭关系引发,但明明毕竟年幼心智不全,因此樊兆焱基于何种理由都不能构成杀子及要求从轻处罚的理由。同时,法院认为,虽然尚未查找到明明尸体,但案发时天气寒冷,年幼且无游泳技能的明明被抛入黄河中心地段,据此可以判定已无生还可能。最终,鉴于樊兆焱具有自首情节,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法院依法对其从轻作出如上判决。

  樊兆焱:情绪反常称“判轻了”

  宣判后,樊兆焱现任妻子刘某,及其白发老母当庭哭瘫在地。樊兆焱被羁押出庭时,刘某扑在隔栏上哭喊“兆焱,上诉啊!”在羁押室里,樊兆焱面对记者采访时,情绪状态较之开庭审理之际的坦承悔罪完全两样。他摇头叹息,表示“判得轻了”。而对其与前妻的离婚原因,他称“不知道就是不知道”;对于为何抛儿入河又自杀的原因,樊兆焱说“没有原因,我就是不想活了”。在被问到如何看待婚姻、家庭的意义时,樊兆焱轻描淡写地说道“结不结婚无所谓,儿子和家都是可有可无……这么做完全是我自身的原因,跟别人没有任何关系。”

  本报记者 郭玉红
http://news.sina.com.cn/s/2009-12-31/100319375768.shtml
老子的婚姻会被12岁的儿子所控制?一个还没发育开的小孩,饿他两顿饭还有屁个意见要发?自己的路自己走,儿子干涉起老子来了,可笑
回复 2# 智动铅笔

    没有养孩子的JY在这里放屁
回复 3# xxg027


你嘴怎么这么臭?你希望我怎么回复你?找骂有意思吗?整天在网上找骂有意思吗?
坐看对骂
围观中
真是可惜了,人生艰难啊!
智动铅笔 发表于 2009-12-31 17:58

      不是我要骂你,实在忍不住。。。。。。。多少父母为了子女,弃了生命抛了财产,义无返顾。。
岂是你不管子女感受自我行事的冷酷态度?????说你没有体验养子之爱是为你好下台,要是你真有孩子,都无法想象你的狞猎面孔。。。。。。。。


回复 7# xxg027


    父母第一要教孩子的,就是孝敬父母,尊敬长辈,而孩子最重要的就是在家庭中找到自己的位置,以最大的努力感谢父母的养育之恩------------假如培养出一个极端自私的孩子,不仅是害己同样也是害人,付出越多越危害越大。

  本帖中的父亲是个失败的典型----自己不会做人也不会教孩子做人。这里父亲是失败的,孩子也是失败的。不管你这个旁观者感情多么丰富,表情多么投入,失败就是这个样子。我们同情不幸失去的生命,但我们更应该警惕错误的做法带来的危害

  你的问题在哪里?不在于你骂人本身,而在于你没有看到无条件无原则的爱后果是什么,爱,不在于分量,而在于方向
  
当然,也顺便奉劝你一句,不论跟谁交流,假如你是真的试图交流,而不是只想暴露你缺乏教养的一面,你就应该好好的和人说话----不论对方是谁,是你的亲戚还是任何陌生人,记得,人是社会性动物,学会控制自己的原始冲动,顾及别人的感受,是很重要的生存技能,这个技能点数的高低,不仅会影响你的一生,显然也会影响你后代的一生

回复 7# xxg027


    父母第一要教孩子的,就是孝敬父母,尊敬长辈,而孩子最重要的就是在家庭中找到自己的位置,以最大的努力感谢父母的养育之恩------------假如培养出一个极端自私的孩子,不仅是害己同样也是害人,付出越多越危害越大。

  本帖中的父亲是个失败的典型----自己不会做人也不会教孩子做人。这里父亲是失败的,孩子也是失败的。不管你这个旁观者感情多么丰富,表情多么投入,失败就是这个样子。我们同情不幸失去的生命,但我们更应该警惕错误的做法带来的危害

  你的问题在哪里?不在于你骂人本身,而在于你没有看到无条件无原则的爱后果是什么,爱,不在于分量,而在于方向
  
当然,也顺便奉劝你一句,不论跟谁交流,假如你是真的试图交流,而不是只想暴露你缺乏教养的一面,你就应该好好的和人说话----不论对方是谁,是你的亲戚还是任何陌生人,记得,人是社会性动物,学会控制自己的原始冲动,顾及别人的感受,是很重要的生存技能,这个技能点数的高低,不仅会影响你的一生,显然也会影响你后代的一生
社会是有秩序的,有需要等级规则的

父母养育孩子,不代表孩子有权利对父母指手画脚,乃至赶走继母,就仅仅从尊重长辈的角度来说,这也是极其荒唐无礼的,这孩子不仅自私,而且不孝。

父亲和孩子成为朋友关系当然好,但不代表父亲和孩子就可以平起平坐了,就可以和一个孩子一般见识了,甚至一气之下将他杀死-------何其荒唐的家庭,何其狂躁的禽兽!
现在P事都得把职业头衔扯上 。不是干部就不扔儿子了?
看见这杯具,想起曾仕强先生的名言.

MS有人还做成了签名照,待我找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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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教育孩子的父母,其实也是一种失职和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