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南山质疑有瞒报甲流死亡病例现象 卫生部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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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19日 16:55卫生部网站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九日)卫生部新闻办公室
http://news.ifeng.com/world/spec ... _6347_1443410.shtml
近日,有媒体报道钟南山院士质疑个别地区瞒报甲型H1N1流感死亡病例。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就此表示,欢迎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对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进行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并重申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做好辖区内甲型H1N1流感防控信息报告和发布工作。

邓海华指出,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及时报告疫情发生、发展和变化情况,报告患者救治情况,严禁瞒报、谎报、缓报。对于死亡病例报告,《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甲型H1N1流感死亡病例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医疗卫生单位应对所有伴发流感样症状入院治疗的重症和死亡病例进行甲型H1N1流感病毒检测。凡甲型H1N1流感病毒实验室检测阳性者的甲型H1N1流感临床诊断病例、确诊病例,在一个连续的治疗过程中死亡的,不论有无基础性疾病,是否混合其他细菌、病毒等病原微生物感染,均纳入死亡病例报告范围,严禁瞒报、漏报、缓报甲型H1N1流感死亡病例。

邓海华介绍,近日,卫生部派出了9个工作组,对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湖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特别是重症病例的医疗救治工作进行现场检查督导。卫生部还将继续对各地将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并及时对有关情况进行通报。

邓海华强调,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的精神和和卫生部的有关规定,在做好各项防控工作的同时,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信息报告和发布工作,及时、准确地发布防控工作信息。对于未依法履行甲型H1N1流感疫情报告和发布职责,或者故意隐瞒、谎报、缓报疫情信息的,将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新闻链接:

“甲流”死亡病例统计采用新口径

治愈“甲流”后死于基础病患者纳入报告范围

此前,我国统计“甲流”死亡病例时,并不包括那些“甲流”已经治愈但因基础病死亡的患者。在11月6日卫生部举行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新闻通气会上,专家就卫生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甲型H1N1流感死亡病例报告工作的通知》进行了解读。

卫生部的《通知》要求,凡“甲流”病毒实验室检测为阳性者,“甲流”临床诊断病例、确诊病例,在一个连续的治疗过程(包括转院、转科,都视为一个连续的治疗过程)中死亡的,无论有无基础性疾病,是否混合其他细菌、病毒等病原微生物感染,均纳入“甲流”死亡病例报告的范围。

北京协和医院病案科主任刘爱民介绍,在死因统计里,世界卫生组织分为直接死亡原因、间接死亡原因和根本死亡原因。世界卫生组织一般统计的是根本死亡原因。如新加坡的第一例死亡病例就是因“甲流”造成严重肺炎,最后导致心脏病突发,死于心脏病,这名患者的根本死亡原因就是“甲流”。刘爱民说,如果按我国过去的统计口径,很容易把这样的病例纳入心脏病。这次发布的新统计口径则跟国际上是一致的。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病控制与应急处理办公室主任冯子健表示,国际上死因分类还有一个规则,如果有一种传染病,又有其他的疾病,要将传染病作为根本死因,这样的死因分类有利于凸显传染病的公共卫生意义。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说,这样做符合当前国际上“甲流”死亡病例统计的通行做法,更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我国内地“甲流”死亡病例的监测工作,及时研判“甲流”的危害程度和防控形势。这种新的死亡病例报告方法开始实施以后,短时间内报告的数还会快速攀升,因为最起码以前有可能没有按照这个报。如果最近几天死亡病例增加,并不是说疾病一下变重了,只是我们的统计方法、统计口径和国际接轨了,并不能说明和我们之前的预测有什么太大的区别。2009年11月19日 16:55卫生部网站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九日)卫生部新闻办公室
http://news.ifeng.com/world/spec ... _6347_1443410.shtml
近日,有媒体报道钟南山院士质疑个别地区瞒报甲型H1N1流感死亡病例。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就此表示,欢迎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对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进行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并重申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做好辖区内甲型H1N1流感防控信息报告和发布工作。

邓海华指出,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及时报告疫情发生、发展和变化情况,报告患者救治情况,严禁瞒报、谎报、缓报。对于死亡病例报告,《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甲型H1N1流感死亡病例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医疗卫生单位应对所有伴发流感样症状入院治疗的重症和死亡病例进行甲型H1N1流感病毒检测。凡甲型H1N1流感病毒实验室检测阳性者的甲型H1N1流感临床诊断病例、确诊病例,在一个连续的治疗过程中死亡的,不论有无基础性疾病,是否混合其他细菌、病毒等病原微生物感染,均纳入死亡病例报告范围,严禁瞒报、漏报、缓报甲型H1N1流感死亡病例。

邓海华介绍,近日,卫生部派出了9个工作组,对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湖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特别是重症病例的医疗救治工作进行现场检查督导。卫生部还将继续对各地将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并及时对有关情况进行通报。

邓海华强调,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的精神和和卫生部的有关规定,在做好各项防控工作的同时,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信息报告和发布工作,及时、准确地发布防控工作信息。对于未依法履行甲型H1N1流感疫情报告和发布职责,或者故意隐瞒、谎报、缓报疫情信息的,将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新闻链接:

“甲流”死亡病例统计采用新口径

治愈“甲流”后死于基础病患者纳入报告范围

此前,我国统计“甲流”死亡病例时,并不包括那些“甲流”已经治愈但因基础病死亡的患者。在11月6日卫生部举行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新闻通气会上,专家就卫生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甲型H1N1流感死亡病例报告工作的通知》进行了解读。

卫生部的《通知》要求,凡“甲流”病毒实验室检测为阳性者,“甲流”临床诊断病例、确诊病例,在一个连续的治疗过程(包括转院、转科,都视为一个连续的治疗过程)中死亡的,无论有无基础性疾病,是否混合其他细菌、病毒等病原微生物感染,均纳入“甲流”死亡病例报告的范围。

北京协和医院病案科主任刘爱民介绍,在死因统计里,世界卫生组织分为直接死亡原因、间接死亡原因和根本死亡原因。世界卫生组织一般统计的是根本死亡原因。如新加坡的第一例死亡病例就是因“甲流”造成严重肺炎,最后导致心脏病突发,死于心脏病,这名患者的根本死亡原因就是“甲流”。刘爱民说,如果按我国过去的统计口径,很容易把这样的病例纳入心脏病。这次发布的新统计口径则跟国际上是一致的。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病控制与应急处理办公室主任冯子健表示,国际上死因分类还有一个规则,如果有一种传染病,又有其他的疾病,要将传染病作为根本死因,这样的死因分类有利于凸显传染病的公共卫生意义。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说,这样做符合当前国际上“甲流”死亡病例统计的通行做法,更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我国内地“甲流”死亡病例的监测工作,及时研判“甲流”的危害程度和防控形势。这种新的死亡病例报告方法开始实施以后,短时间内报告的数还会快速攀升,因为最起码以前有可能没有按照这个报。如果最近几天死亡病例增加,并不是说疾病一下变重了,只是我们的统计方法、统计口径和国际接轨了,并不能说明和我们之前的预测有什么太大的区别。
卫生部给出了很有内涵的答复,呵呵
2009年11月20日 04:36东方早报
“现在全国报告的甲流死亡病例数,我根本不信!”

——钟南山

“说实话,他(钟南山)所说的我也不相信。”

——卫生部发言人毛群安

早报记者 龚菲

“个别地区为说明该地甲流防控做得好,对甲流死亡病例掩瞒不报。”——中国工程院院士、著名呼吸内科专家钟南山日前指出,他自己根本就不相信目前国内官方公布的甲流死亡病例的数字,引起了公众及媒体的广泛关注。

对此,卫生部发言人毛群安昨天在接受早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他本人质疑这样的说法。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则在稍后通过卫生部网站表示,欢迎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对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进行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并重申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做好辖区内甲型H1N1流感防控信息报告和发布工作。

钟南山:

不信公布的死亡病例数

卫生部网站信息显示,截至上周(11月9日-11月15日),境内31个省份报告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10828例,住院治疗2684例,死亡28人。

据《广州日报》报道,我国北方已进入甲流第二波,南方的第二波高峰预计明年1-2月份杀到。钟南山介绍,根据前日中国工程院有关专家对我国甲型H1N1流感的预测,高峰时我国将有1.3亿~2.6亿人感染甲流,占总人口的10%-20%;其中8000万到1.7亿人会出现症状,占感染者的2/3;将有800万到1700万甲流患者需要住院,占出现症状者的10%左右。

对于公布的甲流病例相关数据,钟南山指出,有个别地区为说明该地甲流防控做得好,对甲流死亡病例隐瞒不报,还表示:“现在全国报告的甲流死亡病例数,我根本不信!”钟南山强调信息透明公正为甲流防控的前提。

昨天,早报记者致电钟南山院士助手孙宝清,孙女士证实了钟南山此前的言论,并表示,钟南山院士因工作繁忙暂时没空接受采访。

卫生部:

严禁瞒报、谎报、缓报

此前有报道称,广东和江西的首例甲流死亡病例,都是在患者死亡后才确诊的,而之前相关部门强调说几个小时就可确诊甲流,这种延后确诊的情况是不是患者死亡的重要原因?就此疑问,早报记者致电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他表示,对于患者在死亡后才确诊是不是瞒报这需要请教相关的专家,自己并不知情。

对于钟南山指出不信目前全国报告的甲流死亡病例数,毛群安表示:“不信就不信吧,我们每天都在公布甲流疫情的数字,其他的事情我不知道。”毛群安说,“说实话,他所说的我也不相信,所以我也不能就此事发表看法。”

昨天下午,卫生部网站紧急发布通报指出,近日,有媒体报道钟南山院士质疑个别地区瞒报甲型H1N1流感死亡病例,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就此表示,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及时报告疫情发生、发展和变化情况,报告患者救治情况,严禁瞒报、谎报、缓报。邓海华强调,对于未依法履行甲型H1N1流感疫情报告和发布职责,或者故意隐瞒、谎报、缓报疫情信息的,将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对于卫生部对此作出的回应,孙宝清女士表示,她个人认为,卫生部已经认可了钟南山院士的说法,同时,在她与钟南山的交谈中发现,钟南山院士也比较满意卫生部的做法。

甲流死亡病例

采用新统计法

此前,我国统计“甲流”死亡病例时,并不包括那些“甲流”已经治愈但因基础病死亡的患者。在11月6日卫生部举行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新闻通气会上,专家就卫生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甲型H1N1流感死亡病例报告工作的通知》进行了解读。

卫生部的《通知》要求,凡“甲流”病毒实验室检测为阳性者,“甲流”临床诊断病例、确诊病例,在一个连续的治疗过程(包括转院、转科,都视为一个连续的治疗过程)中死亡的,无论有无基础性疾病,是否混合其他细菌、病毒等病原微生物感染,均纳入“甲流”死亡病例报告的范围。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说,这样做符合当前国际上“甲流”死亡病例统计的通行做法,更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我国内地“甲流”死亡病例的监测工作。这种新的死亡病例报告方法开始实施以后,短时间内报告的数还会快速攀升,因为最起码以前有可能没有按照这个报。如果最近几天死亡病例增加,并不是说疾病一下变重了,只是我们的统计方法、统计口径和国际接轨了,并不能说明和我们之前的预测有什么太大的区别。(本文来源:东方早报)

http://news.ifeng.com/world/spec ... _6347_144389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