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钓鱼执法”正名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19 19:16:06
钓鱼执法,意为诱捕。是一种高效精确的捕获手段,就象民间的捕蝇笼子粘鼠板一样。而且目标行为全程掌握取证,冤案可能性小。比如在色狼多的地区,派几个女警员潜伏;在丢车多的地区,警方故意放几辆好车并监控;在索马里海域看似平常的货船,埋伏着特战队员和加特林机炮……这些手段可以很精确地打击罪犯,并且不用担心搞不清哪些是海盗,哪些是渔民。

    还有一种钓鱼叫“仙人跳”,就是闵行交通大队用的那种。以陷害勒索为目的,打击目标并非罪犯,而是雷锋。我想起杨+了,可惜骑单车的杨+碰不上闵行仙人跳。警察查杨+的车也是为了打击犯罪,本身并不带有经济利益;而闵行大队一开始就是为捞钱而设计陷害勒索的黑恶势力,不是什么执法失误。现在将矛头指向“钓鱼执法”,就是避重就轻,将闵行大队打扮成执法失误,掩盖其勒索诬陷的刑事犯罪。这样一股黑恶势力的存在,会采取各种手段来获取利益。他们会将“钓鱼执法”演绎成仙人跳,也可以将正常执法中的“设卡盘查”演绎成拦路绑架。该打击的是黑势力,不是某种执法手段。钓鱼执法,意为诱捕。是一种高效精确的捕获手段,就象民间的捕蝇笼子粘鼠板一样。而且目标行为全程掌握取证,冤案可能性小。比如在色狼多的地区,派几个女警员潜伏;在丢车多的地区,警方故意放几辆好车并监控;在索马里海域看似平常的货船,埋伏着特战队员和加特林机炮……这些手段可以很精确地打击罪犯,并且不用担心搞不清哪些是海盗,哪些是渔民。

    还有一种钓鱼叫“仙人跳”,就是闵行交通大队用的那种。以陷害勒索为目的,打击目标并非罪犯,而是雷锋。我想起杨+了,可惜骑单车的杨+碰不上闵行仙人跳。警察查杨+的车也是为了打击犯罪,本身并不带有经济利益;而闵行大队一开始就是为捞钱而设计陷害勒索的黑恶势力,不是什么执法失误。现在将矛头指向“钓鱼执法”,就是避重就轻,将闵行大队打扮成执法失误,掩盖其勒索诬陷的刑事犯罪。这样一股黑恶势力的存在,会采取各种手段来获取利益。他们会将“钓鱼执法”演绎成仙人跳,也可以将正常执法中的“设卡盘查”演绎成拦路绑架。该打击的是黑势力,不是某种执法手段。
刚开始一些法学专家说钓鱼执法不应该
那就是说卧底不应该喽? 当然实践过程中要考虑到对执法人员及财物造成侵害与对普通公民及财物造成侵害后果的不同对于行为定性有影响 但是不能说钓鱼就不应该
有些专家大概是奉行不诱人为恶的精神 但有些专家估计就是在帮忙卸挑子 把敲诈勒索的黑恶行为往执法不当上引
大侠,如果卧底的人,把毒品塞到无辜者手里里面,就算他贩毒的证据,这还算卧底吗?
还有专家为倒钩辩护说,美国警察也警察倒钩,他们假装吸毒的去倒钩毒贩子。我们且不说这个比喻有多么愚蠢,但我们做的事情也不是这样的啊,我们干的就是假装吸毒的去倒钩普通人,一看不是就往他手里塞一包毒品,然后立马把人家当贩毒的抓起来。

倒钩事件里,政府部门涉嫌到非常多的犯罪行为,包括抢劫罪,诈骗罪,诬陷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和组织黑社会罪,而不是执法不当的行为。
DDJSWS 发表于 2009-11-2 15:03
这就是陷害,而不是工作失误。他们知道自已在干什么。
我觉得放蛇、卧底跟钓鱼完全不同概念
前两者是警察是执法者去干的,而钓鱼是非执法人员去干的。
“你凭什么查我?”
梁朝伟的真实身份是警察,他做卧底是合法的
钓鱼是由其他社会人员去干的,并且以此为生,这就是非法的。
钓鱼执法针对的客体是有违法嫌疑的人
什么叫有违法嫌疑?难道我在大街上走叫有违法嫌疑?
闵行交通执法队的行为根本和钓鱼执法没有一毛钱的关系 是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执法身份对受害人进行敲诈勒索
把这种行为说成钓鱼执法根本就是在混淆视听 企图蒙混过关
试问一下,如果此案如果以执法方式不当宣判,有没有愿意去上海市政府那里抗议的
真怕什么时候走着别人噻一毒品给你,结果被逮,参照钓鱼执法那真的比窦娥还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