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五人墓碑记读后感-纪念几个申张正气、英勇就义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5 16:52:24


五人墓碑记读后感
        明朝末年,虽然经济有了巨大的发展,但是政治腐败,官吏贪鄙无能,到了天启年间,大太监魏忠贤专权弄国,围绕着他,形成了所谓阉党,他们横行民间,欺压良善,残害忠良,跋扈不可一世,俨然形成了中国的人上人集团,为天下人切齿痛恨。
        天启六年,阉党爪牙又在苏州逞凶,但是这一次他们打错了主意,苏州群众忍无可忍,奋起反抗,把它们打得屁滚尿流,当场击毙两条恶棍。
        苏州的地方最高首脑,平日里对阉党爪牙多加包庇呵护,事发之时,被吓得躲到厕所里不敢出来,事后又露出了狰狞凶残的面目,捕杀反抗阉党的苏州义士颜佩韦、杨念如、马杰、沈扬、周文元五人。
        但是天日昭昭,仅仅几个月之后,天启皇帝病死,崇祯即位,迅速剿灭阉党,昭雪忠臣义士,苏州人民顺势集资修建新墓,安葬五位烈士。
        当时文坛名手张溥感慨五人有碑无文,遂作此文,表彰义士,值此特殊时节,又阅读此文,心中感慨无比,不禁有为古人流泪之感。
        特作此文,纪念为保护人民,申张正义,被奸恶贪官杀害的义士。
附:
五人墓碑记
  五人者,盖当蓼洲周公之被逮,激于义而死焉者也。至于今,郡之贤士大夫请于当道,即除魏阉废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于其墓之门,以旌其所为。呜呼,亦盛矣哉!
  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为时止十有一月耳。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贵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没不足道者,亦已众矣;况草野之无闻者欤?独五人之皦皦,何也?
  予犹记周公之被逮,在丙寅三月之望。吾社之行为士先者,为之声义,敛赀财以送其行,哭声震动天地。缇骑按剑而前,问:“谁为哀者?”众不能堪,抶而仆之。是时以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毛一鹭,公之逮所由使也;吴之民方痛心焉,于是乘其厉声以呵,则噪而相逐。中丞匿于溷藩以免。既而以吴民之乱请于朝,按诛五人,曰颜佩韦、杨念如、马杰、沈扬、周文元,即今之傫然在墓者也。
  然五人之当刑也,意气扬扬,呼中丞之名而詈之,谈笑以死。断头置城上,颜色不少变。有贤士大夫发五十金,买五人之脰而函之,卒与尸合。故今之墓中全乎为五人也。
  嗟乎!大阉之乱,缙绅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几人欤?而五人生于编伍之间,素不闻诗书之训,激昂大义,蹈死不顾,亦曷故哉?且矫诏纷出,钩党之捕遍于天下,卒以吾郡之发愤一击,不敢复有株治;大阉亦逡巡畏义,非常之谋难于猝发,待圣人之出而投缳道路,不可谓非五人之力也。
  由是观之,则今之高爵显位,一旦抵罪,或脱身以逃,不能容于远近,而又有剪发杜门,佯狂不知所之者,其辱人贱行,视五人之死,轻重固何如哉?是以蓼洲周公忠义暴于朝廷,赠谥褒美,显荣于身后;而五人亦得以加其土封,列其姓名于大堤之上,凡四方之士无不有过而拜且泣者,斯固百世之遇也。不然,令五人者保其首领以老于户牖之下,则尽其天年,人皆得以隶使之,安能屈豪杰之流,扼腕墓道,发其志士之悲哉?故余与同社诸君子哀斯墓之徒有其石也,而为之记,亦以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于社稷也。
  贤士大夫者,冏卿因之吴公,太史文起文公、孟长姚公也。

五人墓碑记读后感
        明朝末年,虽然经济有了巨大的发展,但是政治腐败,官吏贪鄙无能,到了天启年间,大太监魏忠贤专权弄国,围绕着他,形成了所谓阉党,他们横行民间,欺压良善,残害忠良,跋扈不可一世,俨然形成了中国的人上人集团,为天下人切齿痛恨。
        天启六年,阉党爪牙又在苏州逞凶,但是这一次他们打错了主意,苏州群众忍无可忍,奋起反抗,把它们打得屁滚尿流,当场击毙两条恶棍。
        苏州的地方最高首脑,平日里对阉党爪牙多加包庇呵护,事发之时,被吓得躲到厕所里不敢出来,事后又露出了狰狞凶残的面目,捕杀反抗阉党的苏州义士颜佩韦、杨念如、马杰、沈扬、周文元五人。
        但是天日昭昭,仅仅几个月之后,天启皇帝病死,崇祯即位,迅速剿灭阉党,昭雪忠臣义士,苏州人民顺势集资修建新墓,安葬五位烈士。
        当时文坛名手张溥感慨五人有碑无文,遂作此文,表彰义士,值此特殊时节,又阅读此文,心中感慨无比,不禁有为古人流泪之感。
        特作此文,纪念为保护人民,申张正义,被奸恶贪官杀害的义士。
附:
五人墓碑记
  五人者,盖当蓼洲周公之被逮,激于义而死焉者也。至于今,郡之贤士大夫请于当道,即除魏阉废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于其墓之门,以旌其所为。呜呼,亦盛矣哉!
  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为时止十有一月耳。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贵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没不足道者,亦已众矣;况草野之无闻者欤?独五人之皦皦,何也?
  予犹记周公之被逮,在丙寅三月之望。吾社之行为士先者,为之声义,敛赀财以送其行,哭声震动天地。缇骑按剑而前,问:“谁为哀者?”众不能堪,抶而仆之。是时以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毛一鹭,公之逮所由使也;吴之民方痛心焉,于是乘其厉声以呵,则噪而相逐。中丞匿于溷藩以免。既而以吴民之乱请于朝,按诛五人,曰颜佩韦、杨念如、马杰、沈扬、周文元,即今之傫然在墓者也。
  然五人之当刑也,意气扬扬,呼中丞之名而詈之,谈笑以死。断头置城上,颜色不少变。有贤士大夫发五十金,买五人之脰而函之,卒与尸合。故今之墓中全乎为五人也。
  嗟乎!大阉之乱,缙绅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几人欤?而五人生于编伍之间,素不闻诗书之训,激昂大义,蹈死不顾,亦曷故哉?且矫诏纷出,钩党之捕遍于天下,卒以吾郡之发愤一击,不敢复有株治;大阉亦逡巡畏义,非常之谋难于猝发,待圣人之出而投缳道路,不可谓非五人之力也。
  由是观之,则今之高爵显位,一旦抵罪,或脱身以逃,不能容于远近,而又有剪发杜门,佯狂不知所之者,其辱人贱行,视五人之死,轻重固何如哉?是以蓼洲周公忠义暴于朝廷,赠谥褒美,显荣于身后;而五人亦得以加其土封,列其姓名于大堤之上,凡四方之士无不有过而拜且泣者,斯固百世之遇也。不然,令五人者保其首领以老于户牖之下,则尽其天年,人皆得以隶使之,安能屈豪杰之流,扼腕墓道,发其志士之悲哉?故余与同社诸君子哀斯墓之徒有其石也,而为之记,亦以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于社稷也。
  贤士大夫者,冏卿因之吴公,太史文起文公、孟长姚公也。
这就算读后感?
追逐 是个 新名词!

这就算读后感?
4466vg 发表于 2009-10-10 20:28

还需要说什么,该说的话张溥几百年前就说尽了。
张溥的话不光是对五义士的评价,也是对后世所有反抗邪恶,英勇就义的平民英雄最好的评价,直至今天,仍有凛凛生气,毫不过时。
这就算读后感?
4466vg 发表于 2009-10-10 20:28

还需要说什么,该说的话张溥几百年前就说尽了。
张溥的话不光是对五义士的评价,也是对后世所有反抗邪恶,英勇就义的平民英雄最好的评价,直至今天,仍有凛凛生气,毫不过时。
LZ认为今上是天启?五代是崇祯?
某ZU是阉党(很希望)
反正广东的人民公仆是苏州知府
看来杀人犯和烈士只有一线之隔

LZ认为今上是天启?五代是崇祯?
某ZU是阉党(很希望)
反正广东的人民公仆是苏州知府
看来杀人犯和烈士只有一线之隔
双子星座 发表于 2009-10-10 21:03

郑重声明,我只是替古人流泪。
LZ认为今上是天启?五代是崇祯?
某ZU是阉党(很希望)
反正广东的人民公仆是苏州知府
看来杀人犯和烈士只有一线之隔
双子星座 发表于 2009-10-10 21:03

郑重声明,我只是替古人流泪。
都是我的错,斑竹想要采取什么措施的话请别对着LZ.....
双子星座 发表于 2009-10-10 21:03
你联想能力太强了。


一起纪念,古今的义士

一起纪念,古今的义士
算是明白了。现在盘算着我平静的生活还能有几天

一起纪念,古今的义士
月升沧海 发表于 2009-10-10 21:35

一起纪念,古今的义士!

CD高手如林啊!
才几个小时,就找出如此贴切的古文了。
赞一个!

我的话无所指,别瞎联系啊!
一起纪念,古今的义士
月升沧海 发表于 2009-10-10 21:35

一起纪念,古今的义士!

CD高手如林啊!
才几个小时,就找出如此贴切的古文了。
赞一个!

我的话无所指,别瞎联系啊!
一起纪念,古今的义士[:a15:]
我不认为杀人是对的,但总严于律己,宽以待人是会被别人视作软弱可欺的。
希望在中国的土地上再也没有人会被追逐。
出什么事了?


不是我真的要说 非我族 其心必异!实在是没办法不能不清醒的认识到 非我族其心必异!
看看 CD上 对一些最起码 应该公平的政策 和事件的态度!就是汉 与非汉 msl 与非msl!
泾渭分明啊!

不是我真的要说 非我族 其心必异!实在是没办法不能不清醒的认识到 非我族其心必异!
看看 CD上 对一些最起码 应该公平的政策 和事件的态度!就是汉 与非汉 msl 与非msl!
泾渭分明啊!
以曲笔表达胸中愤懑,是华族的传统。一方面反映了汉语的博大精深,一方面也是一种无奈[:a15:]
CD对有些事情太敏感了,为什么政府都能公布,我们确不能讨论?好几个关于新疆的帖子都转去给贵宾看了,普通网友都看不到,要知道为数众多的普通网友才是构成我们都喜欢的CD的基石。
此五人,死公义而非报私仇,明是非而不乱牵扯,慷慨赴死不屑叽叽歪歪,被楼主这样的的用胳肢窝读读了一回,真是晦气呀!
双子星座 发表于 2009-10-10 21:03
发生了什么事,感觉话里有话啊

发生了什么事,感觉话里有话啊
Kuraki 发表于 2009-10-11 12:32

没什么事,不就是韶关工厂斗殴法院宣判了么。

有些人脑子病得不轻,因为斗殴的一方是维吾尔族,另一方就成了“英雄”?

十几年前我亲眼见过因为两民工发生口角,结果各自找来上百名老乡械斗的事情。:L
发生了什么事,感觉话里有话啊
Kuraki 发表于 2009-10-11 12:32

没什么事,不就是韶关工厂斗殴法院宣判了么。

有些人脑子病得不轻,因为斗殴的一方是维吾尔族,另一方就成了“英雄”?

十几年前我亲眼见过因为两民工发生口角,结果各自找来上百名老乡械斗的事情。:L
超级49 发表于 2009-10-11 12:34
这里说的是五人墓碑记,请勿讨论与本主题无关的事情。
当然,您要是对此文有不同观点,比如说,您认为天启皇爷英明神武,九千岁勤勉为国,应天巡抚和苏州知府处理突发事件果断正确,那也可以提出嘛,现在又不是大明的江山,我们还能不让您说吗?
超级49 发表于 2009-10-11 12:34

是病的不轻,没病能去“追逐”小姑娘?你在大街上怎么不去追逐?如果维子平时不是那么招人讨厌,民族政策不是那么脑残,能引起大规模斗殴?打群架都是素来不睦,没有说刚一见面没来由的大规模械斗的,你以为民工都像你一样缺心眼?

是病的不轻,没病能去“追逐”小姑娘?你在大街上怎么不去追逐?如果维子平时不是那么招人讨厌,民族政策不是那么脑残,能引起大规模斗殴?打群架都是素来不睦,没有说刚一见面没来由的大规模械斗的,你以为民工 ...
汉中龙 发表于 2009-10-11 13:01

请勿跑题,我们还是说五人墓碑记吧。

不过,对于那种“追逐”小姑娘的流氓,个人看法,大家抓住就往死里打吧。
刚说完不让别人跑题,自己就跑题了,而且还不符合法制原则,罪过罪过,大家不要像我这样,不要讨论与主题无关的事。
是病的不轻,没病能去“追逐”小姑娘?你在大街上怎么不去追逐?如果维子平时不是那么招人讨厌,民族政策不是那么脑残,能引起大规模斗殴?打群架都是素来不睦,没有说刚一见面没来由的大规模械斗的,你以为民工 ...
汉中龙 发表于 2009-10-11 13:01

请勿跑题,我们还是说五人墓碑记吧。

不过,对于那种“追逐”小姑娘的流氓,个人看法,大家抓住就往死里打吧。
刚说完不让别人跑题,自己就跑题了,而且还不符合法制原则,罪过罪过,大家不要像我这样,不要讨论与主题无关的事。
汉中龙 发表于 2009-10-11 13:01

械斗之类的事情,在各地还少么?素来不睦的相邻村落,又何止少数。

赛个龙舟还能打上呢。
biermann 发表于 2009-10-11 13:02

装什么大尾巴狼啊,就你写的那点东西,还谈什么《五人墓碑记》。
超级49 发表于 2009-10-11 13:07


所以就要对维子法外开恩?所以我等P民就该被歌喉?所以你妹妹你姐姐就该被人追逐?
汉中龙 发表于 2009-10-11 13:11

什么叫法外开恩?拿铁棍把和事情无关的人打死难道不该判刑?
当年学这篇课文的时候读得痛哭流涕,一个早上就背下来了。现在中学教科书里面这篇文章被和谐没有?
汉中龙 发表于 2009-10-11 13:01
大概能猜到怎么回事了:L
超级49 发表于 2009-10-11 13:07
你去搜一下努尔白克力关于七五的讲话再发表高论不迟,事情是什么样的都不知道还拿来乱比较。


CD上还有不少新疆的,你可以了解一下按照v族的性格,和其他民族冲突,他们不一起上的几率有多大。当然我不是说v族不好,这事就事论事。 28# 超级49

CD上还有不少新疆的,你可以了解一下按照v族的性格,和其他民族冲突,他们不一起上的几率有多大。当然我不是说v族不好,这事就事论事。 28# 超级49
双子星座 发表于 2009-10-10 21:03
不要上纲上线.
不管出于什么原因,把人打死就是犯罪,这点毋庸质疑吧?从情感上和从法律上毕竟是两回事。
我有时倒觉得,法律也应该有补充条款,先判死者之罪,然后再论其它

我觉得,很多人其实没有把MSL当作自己人,我不是说我们要无条件纵容,而是说不要考虑那么多民族矛盾之类,该怎么样就怎么样,越是不同,才越有矛盾;而MSL太容易形成自己的圈子了,我们应该多考虑如何打破这个圈子

有时候不禁觉得,宗教真是邪恶.....

近些年有不少新疆的少数民族到内地来的,其实,就我见的那些来说,都还不错,我也买过他们的糕之类,贵了点,但是还是不错的。可是,如果有不好的事情发生,我们也别容易针对一群人,或许是人之常情?新疆小偷之前可是有河南小偷之说,可是,河南人出来生活的,小偷毕竟是少数。老是去考虑民族分别,怕制造矛盾,这本身不制造冲突能做什么?哪个地方都有坏人,但是为什么就是容易扯到地域和民族上呢?

之前在早报还看到新加坡有人沾沾自喜自己的民族政策多成功,真晕
各个民族虽然在文化上有差异,但本质上大家没有太大的区别,大多数人是好人。但是有些政策片面强调民族的区别,忽视大家都是中国公民,这样容易到是容易引起矛盾。
怎么说呢,中国人地域情节有的时候确实很过分!

几年前深圳某地不是还大张旗鼓地挂着什么“拒绝河南人”的横幅么?仔细想想,这和某些人对待维吾尔族的态度又有什么区别?

不管出于什么原因,把人打死就是犯罪,这点毋庸质疑吧?从情感上和从法律上毕竟是两回事。
我有时倒觉得,法律也应该有补充条款,先判死者之罪,然后再论其它

我觉得,很多人其实没有把MSL当作自己人,我不是说我 ...
loveour 发表于 2009-10-11 13:41

就怕有些人打死人不需要偿命。
产生小圈子除了宗教原因,TG的政策也功不可没。
不管出于什么原因,把人打死就是犯罪,这点毋庸质疑吧?从情感上和从法律上毕竟是两回事。
我有时倒觉得,法律也应该有补充条款,先判死者之罪,然后再论其它

我觉得,很多人其实没有把MSL当作自己人,我不是说我 ...
loveour 发表于 2009-10-11 13:41

就怕有些人打死人不需要偿命。
产生小圈子除了宗教原因,TG的政策也功不可没。
4312 发表于 2009-10-11 14:08
所以我才说更多是要打破圈子,毕竟,MSL也有很多温和派,加深仇恨不是办法
4312 发表于 2009-10-11 14:08

切,小圈子和TG又什么关系,中国人历来喜欢搞小圈子。

各种同乡会全世界恐怕也就中国人搞。
大概看明白了,此事配不上此文。当年背过这篇,现在还时不时能想起一句,确实写得好。但是,拿这篇文章出来装,没必要,世殊事异,如果人民自己还停留在毫无法制观念的封建社会,政府是指望不上的。
超级49 发表于 2009-10-11 14:10
哈,老美的民族冲突不是圈子吗?大了说,全球各个国家不是圈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