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行业正在制定的《稀土产业发展政策》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5 17:15:25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13日 00:00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陈颖晖上海报道

  “对中小企业可能是灾难,而对大型企业将是利好。”一位参与工信部稀土产业政策起草的人士向本报记者表示。

  8月初,在全国稀土行业内部会议上,工信部表示,将积极推动稀土新政策出台,从监管体系、企业整合和出口等方面入手,全面提高稀土产业水平。

  据知情人士透露,在工信部新的措施中,《稀土产业发展政策》将是其中的纲领性文件,“已经进行了一轮名方意见的汇总,现在正在紧张地修订中,相信不久后就能面世”。

  本报记者独家获得《〈稀土产业发展政策〉讨论稿》(以下简称“《政策讨论稿》”),知情人士表示,“虽然最终版本会有变化,但大概的思想和重点内容应该不会变”。

  《政策讨论稿》显示我国将全面加强对稀土行业的监管,并将推进稀土行业的整合工作,“行业格局将会进行调整”,同时,“我国的出口监管也将迈上一个新台阶”。

  系统监管

  “这样一个综合性的稀土行业管理政策,以前从未有过。”知情人士表示,从《政策讨论稿》的内容来看,我国对稀土行业的管理无论是广度还是深度都有加强,“这是一个中国稀土(1.49,0.02,1.36%)产业发展的总纲领,中国稀土将进入系统化监管阶段”。

  据悉,《政策讨论稿》共分为十章,分别从资源、冶炼分离、加工应用、进出口、投资、标准、中介等方面制定具体的稀土管理政策。

  “基本上是对过去相对分散的政策的系统总结。”在知情人士看来,《政策讨论稿》的政策并不新颖,但在深度和广度上有加强,比如稀土产品的出口管理,很早之前就有,但这一次,分类更清晰,目录更详细。

  稀土监管加强还体现在8月初的内部会议上,工信部提出将从开采、冶炼、销售等关键环节入手,研究制订年度稀土矿产品开采冶炼分离指令计划,建立稀土开采的专家审查制度。

  系统的稀土行业管理政策的出台,得益于我国的部门改革,根据2008年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原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稀土行业的管理职责,划转至工信部,具体由原材料工业司承担。

  而根据国务院正在推动成立的“稀有金属部级协调机制”,工信部将成为稀土政策的牵头人。知情人士表示,从发改委至工信部,稀土行业的管理力量更集中。

  提高准入门槛

  为了提升稀土产业水平,《政策讨论稿》将提高稀土行业的准入门槛,淘汰装备落后、技术水平低、管理落后的企业。

  在稀土矿上,《政策讨论稿》延续过去限产政策,不过将联合国土资源部进行管理。

  在稀土冶炼分离上,《政策讨论稿》改变过去笼统的限制,对包头轻稀土矿、四川氟碳铈矿、江西广东等南方离子矿的冶炼分离分别进行具体规定。

  其中包头的冶炼分离企业的规模应大于8000吨(氧化物)/年,四川氟碳铈矿的冶炼分离企业要大于5000吨(氧化物)/年,南方离子矿的冶炼分离企业要大于3000吨(氧化物)/年。

  《政策讨论稿》还提出了明确的环境保护要求,“今天上午就三废排放标准进行讨论”,比如在资源回收率上冶炼分离企业的从精矿到混合稀土的回收率要大于92%,混合稀土到单一稀土的回收率要大于95%。

  另外,新建稀土矿山或者冶炼加工项目要百分之百报给工信部审批。

  在更深一层的稀土加工应用上,《政策讨论稿》规定,稀土加工1亿以上的项目,要由国家工信部核准,1亿以下的项目由省级核准,但不得下放审批权,“这是一个比较大的变动,原来市一级的政策就能批”。

  《政策讨论稿》全面提升了行业准入门槛,开始对装备规模、环境保护等进行规定,并提高了项目审批等级。

  《政策讨论稿》还提出要提高产业集中度,鼓励企业兼并重组或联合发展,做大做强稀土行业,解决小、散、乱的问题。

  为了有力地推动产业聚合,《政策讨论稿》甚至还规定企业的具体变化数量,比如稀土分离企业数量从100家减少到20家。

  而在2009年8月9日稀土行业内部会议,工信部也表示,要通过宏观调控市场配额的手段,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源和生产技术的产业链为纽带,推动稀土企业的联合重组。

  稀土矿要优先向大企业配置,工信部要求各地按国土部的规划,把采矿权转让给有社会责任感的大型企业集团,并通过稀土矿的分配,限制落后的中小稀土企业。

  另外,大型企业将能获得更大出口配额份额。

  禁止外商进入矿山

  《政策讨论稿》进一步强化了对外商投资我国稀土资源和稀土产品出口的控制。

  坚持禁止外商进入矿山,进行勘探和采矿,即使合资或者合作也不行。在稀土冶炼分离上,只允许外资采取合资或者合作的形式介入,不允许独资。

  但鼓励外资投资建设深加工企业,深加工是指稀土合金的下游产品,即与稀土产品本身性能不同的产品,包括催化剂、永磁材料、贮氢材料、电池材料、发光粉等。

  《政策讨论稿》进一步强化了对出口稀土产品的控制,力求出口调控政策的“最优效果”。《政策讨论稿》把稀土出口分为三类:鼓励、允许、禁止。

  另外,对某些允许稀土产品要加征20%的出口关税。

  知情人士介绍,稀土有四百多个产品,近千个规格,不同产品的重要性差距很大,不断完善的出口管理目录将推动我国稀土行业的健康发展,把“保护战略性资源”的目的落到实处。

  而为了改变过去我国稀土加工企业在国际上的弱势地位,《政策讨论稿》提出要积极推进稀土产业的标准化建设,以及稀土行业相关协会的组建。

  标准化建设包括产品标准、分析标准以及环保标准,建立完善的稀土产品国家和行业标准。知情人士透露,过去由于缺少标准,时常发生产品不符下游应用要求的情况,这影响了我国稀土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另外,由于稀土深加工产品国际专利众多,我国稀土深加工企业在出口时经常面对国外公司的刁难,而单个的国内稀土企业在遇到这些刁难时,由于经验及实力原因“吃亏不少”,《政策讨论稿》希望通过成立全国稀土行业协会来集中处理国际纠纷,维护中国稀土产业的正当权利。

  同时,知情人士透露,工信部表示将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对稀土资源开发应用的支持,加强基础理论和前导性的研究,加强工程应用的开发投入,突破发达国家的贸易壁垒。
http://finance.sina.com.cn/stock/hyyj/20090813/00006608782.shtml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13日 00:00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陈颖晖上海报道

  “对中小企业可能是灾难,而对大型企业将是利好。”一位参与工信部稀土产业政策起草的人士向本报记者表示。

  8月初,在全国稀土行业内部会议上,工信部表示,将积极推动稀土新政策出台,从监管体系、企业整合和出口等方面入手,全面提高稀土产业水平。

  据知情人士透露,在工信部新的措施中,《稀土产业发展政策》将是其中的纲领性文件,“已经进行了一轮名方意见的汇总,现在正在紧张地修订中,相信不久后就能面世”。

  本报记者独家获得《〈稀土产业发展政策〉讨论稿》(以下简称“《政策讨论稿》”),知情人士表示,“虽然最终版本会有变化,但大概的思想和重点内容应该不会变”。

  《政策讨论稿》显示我国将全面加强对稀土行业的监管,并将推进稀土行业的整合工作,“行业格局将会进行调整”,同时,“我国的出口监管也将迈上一个新台阶”。

  系统监管

  “这样一个综合性的稀土行业管理政策,以前从未有过。”知情人士表示,从《政策讨论稿》的内容来看,我国对稀土行业的管理无论是广度还是深度都有加强,“这是一个中国稀土(1.49,0.02,1.36%)产业发展的总纲领,中国稀土将进入系统化监管阶段”。

  据悉,《政策讨论稿》共分为十章,分别从资源、冶炼分离、加工应用、进出口、投资、标准、中介等方面制定具体的稀土管理政策。

  “基本上是对过去相对分散的政策的系统总结。”在知情人士看来,《政策讨论稿》的政策并不新颖,但在深度和广度上有加强,比如稀土产品的出口管理,很早之前就有,但这一次,分类更清晰,目录更详细。

  稀土监管加强还体现在8月初的内部会议上,工信部提出将从开采、冶炼、销售等关键环节入手,研究制订年度稀土矿产品开采冶炼分离指令计划,建立稀土开采的专家审查制度。

  系统的稀土行业管理政策的出台,得益于我国的部门改革,根据2008年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原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稀土行业的管理职责,划转至工信部,具体由原材料工业司承担。

  而根据国务院正在推动成立的“稀有金属部级协调机制”,工信部将成为稀土政策的牵头人。知情人士表示,从发改委至工信部,稀土行业的管理力量更集中。

  提高准入门槛

  为了提升稀土产业水平,《政策讨论稿》将提高稀土行业的准入门槛,淘汰装备落后、技术水平低、管理落后的企业。

  在稀土矿上,《政策讨论稿》延续过去限产政策,不过将联合国土资源部进行管理。

  在稀土冶炼分离上,《政策讨论稿》改变过去笼统的限制,对包头轻稀土矿、四川氟碳铈矿、江西广东等南方离子矿的冶炼分离分别进行具体规定。

  其中包头的冶炼分离企业的规模应大于8000吨(氧化物)/年,四川氟碳铈矿的冶炼分离企业要大于5000吨(氧化物)/年,南方离子矿的冶炼分离企业要大于3000吨(氧化物)/年。

  《政策讨论稿》还提出了明确的环境保护要求,“今天上午就三废排放标准进行讨论”,比如在资源回收率上冶炼分离企业的从精矿到混合稀土的回收率要大于92%,混合稀土到单一稀土的回收率要大于95%。

  另外,新建稀土矿山或者冶炼加工项目要百分之百报给工信部审批。

  在更深一层的稀土加工应用上,《政策讨论稿》规定,稀土加工1亿以上的项目,要由国家工信部核准,1亿以下的项目由省级核准,但不得下放审批权,“这是一个比较大的变动,原来市一级的政策就能批”。

  《政策讨论稿》全面提升了行业准入门槛,开始对装备规模、环境保护等进行规定,并提高了项目审批等级。

  《政策讨论稿》还提出要提高产业集中度,鼓励企业兼并重组或联合发展,做大做强稀土行业,解决小、散、乱的问题。

  为了有力地推动产业聚合,《政策讨论稿》甚至还规定企业的具体变化数量,比如稀土分离企业数量从100家减少到20家。

  而在2009年8月9日稀土行业内部会议,工信部也表示,要通过宏观调控市场配额的手段,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源和生产技术的产业链为纽带,推动稀土企业的联合重组。

  稀土矿要优先向大企业配置,工信部要求各地按国土部的规划,把采矿权转让给有社会责任感的大型企业集团,并通过稀土矿的分配,限制落后的中小稀土企业。

  另外,大型企业将能获得更大出口配额份额。

  禁止外商进入矿山

  《政策讨论稿》进一步强化了对外商投资我国稀土资源和稀土产品出口的控制。

  坚持禁止外商进入矿山,进行勘探和采矿,即使合资或者合作也不行。在稀土冶炼分离上,只允许外资采取合资或者合作的形式介入,不允许独资。

  但鼓励外资投资建设深加工企业,深加工是指稀土合金的下游产品,即与稀土产品本身性能不同的产品,包括催化剂、永磁材料、贮氢材料、电池材料、发光粉等。

  《政策讨论稿》进一步强化了对出口稀土产品的控制,力求出口调控政策的“最优效果”。《政策讨论稿》把稀土出口分为三类:鼓励、允许、禁止。

  另外,对某些允许稀土产品要加征20%的出口关税。

  知情人士介绍,稀土有四百多个产品,近千个规格,不同产品的重要性差距很大,不断完善的出口管理目录将推动我国稀土行业的健康发展,把“保护战略性资源”的目的落到实处。

  而为了改变过去我国稀土加工企业在国际上的弱势地位,《政策讨论稿》提出要积极推进稀土产业的标准化建设,以及稀土行业相关协会的组建。

  标准化建设包括产品标准、分析标准以及环保标准,建立完善的稀土产品国家和行业标准。知情人士透露,过去由于缺少标准,时常发生产品不符下游应用要求的情况,这影响了我国稀土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另外,由于稀土深加工产品国际专利众多,我国稀土深加工企业在出口时经常面对国外公司的刁难,而单个的国内稀土企业在遇到这些刁难时,由于经验及实力原因“吃亏不少”,《政策讨论稿》希望通过成立全国稀土行业协会来集中处理国际纠纷,维护中国稀土产业的正当权利。

  同时,知情人士透露,工信部表示将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对稀土资源开发应用的支持,加强基础理论和前导性的研究,加强工程应用的开发投入,突破发达国家的贸易壁垒。
http://finance.sina.com.cn/stock/hyyj/20090813/0000660878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