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残疾军人好的政策,大的都实行了,那就别小气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0 19:22:45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和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等军地有关部门近日联合颁发《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了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方式。
规定,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一级至六级残疾,或者因病医疗期满后经医学鉴定为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军官、文职干部,以及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或者因病医疗期满后经医学鉴定为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士官,可以作退休安置

本来这是一个好政策,可细的分类上实在看不过去。对于军人来说,不管你是什么级别只要是因战,因公的残疾那都是一样为了国家和人民。那么国家在应付的责上对每一个人都是一样的。怎么还可以分军官,士官什么的。本来这么好的政策,大的都实行了,那就别小气了。那不更好。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和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等军地有关部门近日联合颁发《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了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方式。
规定,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一级至六级残疾,或者因病医疗期满后经医学鉴定为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军官、文职干部,以及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或者因病医疗期满后经医学鉴定为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士官,可以作退休安置

本来这是一个好政策,可细的分类上实在看不过去。对于军人来说,不管你是什么级别只要是因战,因公的残疾那都是一样为了国家和人民。那么国家在应付的责上对每一个人都是一样的。怎么还可以分军官,士官什么的。本来这么好的政策,大的都实行了,那就别小气了。那不更好。
虽然这个政策很正常。。虽然世界各国和MD都要分下类。。。
但是我觉得中国可以来个先例统一起来嘛。。
支持采取措施安置好伤残军人.
平均化就没竞争了
差异化就会有“阶级”对立
这实际需要的是个合理的“平衡”
只当两年兵的没什么好处。
这不是小气不小气的问题啊。
军官、文职和士官是拿工资的,退休自然拿退休工资。因公伤残了作退休也就是把退休提前了而已。
义务兵没有工资,怎么退休?按津贴算退休收入?那还不穷死?义务兵因公伤残由国家供养终身,这已经比拿津贴优厚了。
条顿骑士团 发表于 2009-8-3 15:35
楼上的,你对我的文章理解错了,我指的小气不是指,义务兵和不是义务兵的问题。我指的是都是残疾因公,因战,怎么要分军官和干官,而不同对待呢。你看军官是一到六都可以了,而干官得一到四。这不是小气是什么。难道说,干官的出路比军官更好,一定要伤的重一点国家才负责吗。其实问题就是一个量的是。
大家想想好了,一但有事,上的多,伤的多的一定是下级,所以这个标准就要向上提了。这样国家就可以少负责了。
这么制定政策当然有其道理……
有货币就会有区别!绝对平均主义是不可能的。
liangkangping 发表于 2009-8-3 19:30

道理,什么道理。道理还能超过事实。
事实是,以后军官少一只手国家就养老,士官得少两只手才能有这个可能。
assssa 发表于 2009-8-3 21:10

我认为你这样想不太对。这个政策就像是一个底保,底保可以每个地区不同有高有低,但决不可能在同一个地方按照级别定底保的高低。
我认为这不一个福利,而是一个国家的责任。再说了就是一个生活费,没有什么特别多的东西,这样的政策就应该是一事同人的。
unseenkiller 发表于 2009-8-3 19:24
我其实看到这些人还是蛮开心的。这样的人永远都在社会的最底层而已。正是为我排除了障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