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帮我解释一下高院的《房地产指导意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3/29 06:25:47
最高人民法院昨日发布《关于当前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房地产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有几条小弟弄不明白,请大侠对我指导一下!

“对于房地产开发商确因资金暂时困难未按时交付房屋的,要多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确无调解可能的案件,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合理调整违约金数额。”
这里说“调整!”合同里说多少就应该是多少啊,为什么开发商资金困难不能按时交房就可以商量调整违约金数额呢?

"对于买受人请求解除商品房合同纠纷案件,要严格依法审查,对不符合解除条件的不能解除;要引导当事人理性面对市场经营风险,共同维护诚信的市场交易秩序。" , "在审理因商品房买受人拖欠银行贷款产生的纠纷案件中,要依法保护银行的合法权益;"
买房人因资金问题供断了,为什么不能依法合理“调整”呢?比如一般的“供断”其实是因为房子跌价造成的,为什么不能与开发商商量调整房价呢?最高人民法院昨日发布《关于当前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房地产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有几条小弟弄不明白,请大侠对我指导一下!

“对于房地产开发商确因资金暂时困难未按时交付房屋的,要多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确无调解可能的案件,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合理调整违约金数额。”
这里说“调整!”合同里说多少就应该是多少啊,为什么开发商资金困难不能按时交房就可以商量调整违约金数额呢?

"对于买受人请求解除商品房合同纠纷案件,要严格依法审查,对不符合解除条件的不能解除;要引导当事人理性面对市场经营风险,共同维护诚信的市场交易秩序。" , "在审理因商品房买受人拖欠银行贷款产生的纠纷案件中,要依法保护银行的合法权益;"
买房人因资金问题供断了,为什么不能依法合理“调整”呢?比如一般的“供断”其实是因为房子跌价造成的,为什么不能与开发商商量调整房价呢?
很简单~

这个主要针对假按揭~

楼主那根屁民神经太紧了~

那点断供小钱还没被放在眼里~
看来楼主只会望文生义,这个文件背景是啥全不关注
对付什么我不管,但文字上不能对买房人歧视吧?为什么开发商错了可以调解,买房人出错不能调解?
说了你神经太过紧张~

也就你这种人才会感觉到被歧视了~
法院也要首先讲政治啊,什么事实、法律,先靠后。
chrisxun 发表于 2009-7-20 13:45
你是开发商的狗吧?当然打狗还要看主人,你当然是不会感觉到歧视的。
看看~

马上就恶语相向了~

难怪你那么容易感觉到歧视~

你这号的不歧视你还真对不起你~
呵呵,没有什么好说的,ZF首先得保证了四大银行的利益,然后是地产商的利益,最后才是屁民的利益,所以这样的指导意见不看也罢,自己知道如何做就是了.房价是不允许跌下来的.
高院成了立法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