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逼做工程老板杀小姐 拍下视频敲诈1000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3/29 14:02:49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咸阳讯(记者 刘立春) 逼迫他人杀人,还用摄像机拍下杀人全过程。昨日,咸阳警方抓获一名网上逃犯,疑犯的残忍程度让民警很震惊。

杀人疑犯曾经越狱逃跑过

6月30日,咸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接群众举报,称在咸阳市秦都区七里铺一城中村有一男子整天鬼鬼祟祟,十分可疑。民警立即前往调查并跟踪该男子,同时拍下对方照片。通过公安网在逃疑犯照片比对,警方初步确认该男子是被四川省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通缉的杀人逃犯罗朝勇。

案情重大,咸阳市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副局长兼刑警支队长张新宽立即指示刑警五大队实施抓捕。昨日上午10时45分,民警跟踪罗朝勇到兴平市一农村后,在其骑自行车返回途中将其抓获。经过审讯及与四川警方核查,民警确认该男子就是罗朝勇,今年44岁,四川人,1990年曾因诈骗被判入狱14年。1993年,罗朝勇越狱逃走,落网后被加刑6年,2004年被释放,无业,2009年5月因涉嫌杀人在逃。

骗来“小姐”并灌下安眠药

据罗朝勇交代,2008年底他在四川宜宾,朋友裴星治找到他,说准备合伙干件大事。裴说他认识贵州的老板马某,做工程的,很有钱。今年5月,得知马某要来宜宾后,裴星治很兴奋,急忙找到罗朝勇说:“机会来了,不能失去。”于是两人合谋准备杀一个人,罗朝勇还找来狱友张红帮忙,并把猎物定为罗朝勇见过的一个“小姐”。5月20日晚,裴星治和罗朝勇开车从机场将马某接到他们提前租好的民房内,并提出让马某杀人。马不愿意,结果被裴、罗等人捆绑起来吊在窗子上,裴、罗还威胁马某“你不杀,就杀掉你”。5月21日下午5时,罗朝勇打电话约来之前与他有过来往的“小姐”,说要陪一个老板,“小姐”欣然同意。他们将这名“小姐”带到租住房内,让她脱光,并灌下安眠药骗她说是“春药”。

买来摄像机 拍下杀人视频

为留下证据以便“干大事”,当天罗朝勇还专门买了一台摄像机,给“小姐”拍摄了裸体视频。该“小姐”喝下安眠药就昏睡过去。此时,裴、罗、张三人逼迫马某将“小姐”勒死。因害怕被杀掉,马某无奈用绳子勒住该“小姐”脖子,裴、张还帮忙按住拼命挣扎的“小姐”。不到3分钟,该“小姐”就一动不动了。

在长达两分多钟的视频里记者看到,作案时,那名女孩被用胶带纸封住了嘴,裸体躺在床上,一男子用绳子勒住了她的脖子。“太残忍了!”看到视频的民警也为之震惊,而一旁接受讯问的罗朝勇却显得若无其事。

怕自己的事情被家人知道

昨晚7时许,记者见到了罗朝勇。“我不后悔,自己已经做了,有什么后悔的。”罗朝勇说,案发后,他带着摄像机里的卡潜逃到陕西,因他前妻在兴平,便于藏匿。

在记者拍照时,罗朝勇说,虽然他不后悔,但还是怕四川的老乡看到,“毕竟,老家还有一大家子人”。

据了解,杀人后,几名歹徒将那名“小姐”的尸体放在汽车后备厢拉到云南,扔下高速路,并以有视频为由向马某敲诈1000万元,最后协商到205万。马某被放走后,及时报警,最后包括马某在内的三名疑犯被抓。四川警方今日将来陕西将疑犯罗朝勇押回。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咸阳讯(记者 刘立春) 逼迫他人杀人,还用摄像机拍下杀人全过程。昨日,咸阳警方抓获一名网上逃犯,疑犯的残忍程度让民警很震惊。

杀人疑犯曾经越狱逃跑过

6月30日,咸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接群众举报,称在咸阳市秦都区七里铺一城中村有一男子整天鬼鬼祟祟,十分可疑。民警立即前往调查并跟踪该男子,同时拍下对方照片。通过公安网在逃疑犯照片比对,警方初步确认该男子是被四川省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通缉的杀人逃犯罗朝勇。

案情重大,咸阳市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副局长兼刑警支队长张新宽立即指示刑警五大队实施抓捕。昨日上午10时45分,民警跟踪罗朝勇到兴平市一农村后,在其骑自行车返回途中将其抓获。经过审讯及与四川警方核查,民警确认该男子就是罗朝勇,今年44岁,四川人,1990年曾因诈骗被判入狱14年。1993年,罗朝勇越狱逃走,落网后被加刑6年,2004年被释放,无业,2009年5月因涉嫌杀人在逃。

骗来“小姐”并灌下安眠药

据罗朝勇交代,2008年底他在四川宜宾,朋友裴星治找到他,说准备合伙干件大事。裴说他认识贵州的老板马某,做工程的,很有钱。今年5月,得知马某要来宜宾后,裴星治很兴奋,急忙找到罗朝勇说:“机会来了,不能失去。”于是两人合谋准备杀一个人,罗朝勇还找来狱友张红帮忙,并把猎物定为罗朝勇见过的一个“小姐”。5月20日晚,裴星治和罗朝勇开车从机场将马某接到他们提前租好的民房内,并提出让马某杀人。马不愿意,结果被裴、罗等人捆绑起来吊在窗子上,裴、罗还威胁马某“你不杀,就杀掉你”。5月21日下午5时,罗朝勇打电话约来之前与他有过来往的“小姐”,说要陪一个老板,“小姐”欣然同意。他们将这名“小姐”带到租住房内,让她脱光,并灌下安眠药骗她说是“春药”。

买来摄像机 拍下杀人视频

为留下证据以便“干大事”,当天罗朝勇还专门买了一台摄像机,给“小姐”拍摄了裸体视频。该“小姐”喝下安眠药就昏睡过去。此时,裴、罗、张三人逼迫马某将“小姐”勒死。因害怕被杀掉,马某无奈用绳子勒住该“小姐”脖子,裴、张还帮忙按住拼命挣扎的“小姐”。不到3分钟,该“小姐”就一动不动了。

在长达两分多钟的视频里记者看到,作案时,那名女孩被用胶带纸封住了嘴,裸体躺在床上,一男子用绳子勒住了她的脖子。“太残忍了!”看到视频的民警也为之震惊,而一旁接受讯问的罗朝勇却显得若无其事。

怕自己的事情被家人知道

昨晚7时许,记者见到了罗朝勇。“我不后悔,自己已经做了,有什么后悔的。”罗朝勇说,案发后,他带着摄像机里的卡潜逃到陕西,因他前妻在兴平,便于藏匿。

在记者拍照时,罗朝勇说,虽然他不后悔,但还是怕四川的老乡看到,“毕竟,老家还有一大家子人”。

据了解,杀人后,几名歹徒将那名“小姐”的尸体放在汽车后备厢拉到云南,扔下高速路,并以有视频为由向马某敲诈1000万元,最后协商到205万。马某被放走后,及时报警,最后包括马某在内的三名疑犯被抓。四川警方今日将来陕西将疑犯罗朝勇押回。
太血腥了:L
丧心病狂呀。
羔羊
这么贪心啊
太残忍,伤害无辜。
丧心病狂
请教下法律专业人士,这种情况下,杀人的老板有罪吗?
第二十八条  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我认为,在这种“你不杀,就杀掉你”的威胁之下,被迫杀人的,可以定杀人罪,量刑时可以免除。
毕竟,当是是迫不得已,身不由已。
人渣啊,该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