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分析:在建楼盘为何被连根拔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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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28 08:49来源:东方早报作者:龙毅,李继成,韩晓蓉http://sh.xinmin.cn/tufa/2009/06/28/2157197.html
  目前事故原因还在调查,早报记者就事故发生原因可能性咨询了相关专家。

  可能性1:

  高填土引起地基移位

  事发后,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相关专家参与了现场调查。据研究总院工程师介绍,事发后相关部门组织了建科院、同济大学等专业队伍,进行了现场检测,目前事故成因还在进一步检测中。从现场调查情况来看,目前专家组意见较多地倾向于楼盘周围高填土可能是事故的重要因素。

  事实上,在倒塌事故前一天中午,该楼盘附近便已经出现险情。早报27日报道该楼盘《工地堆土成“山”百米防汛墙破裂》,该楼盘在施工期间,在距离河堤不到10米的范围内,堆起了一排高达八九米的土堆,随后岸边防汛墙出现破裂现象。而昨天倒塌的楼房同样地处河边,就在一堆高填土之后,距离26日发生溃坝的地点三四百米。

  “造成楼房倒塌的原因是综合因素,可能性最大的是高填土。”工程师介绍,大量的高填土可能压迫地基,导致地下土层移位、沉降,并且这种移位沉降有可能从地下‘剪’断楼房的地桩。据估计,前天发生的防汛墙破裂也可能是由于高填土造成,地基受重后向外挤压,引起防汛墙变形。

  工程师说,按照粗略计算,八九米高的土方,将对地面产生每平方米17吨左右的重量。“而上海素有‘老八吨’的说法。”研究总院专家表示,上海的地表一般每平方米最高承受8吨重量,而该高填土的重量已经超过标准2倍以上。

  专家表示,目前现场已计划24小时对楼盘堆积的高填土进行挖运。“而且是均衡地挖运。”专家说,为了防止地基受重不均,引起变动,挖土机将从这一排高填土的多段进行同时挖运,使土堆呈水平状下减。

  可能性2:

  工程违反建筑规律

  据了解,事故发生时,倒塌楼前已挖开了一个约两个篮球场大小,深度为四五米的深坑,用于建造地下停车场。附近其他楼前也有类似在建停车场,其中东侧一个已基本建成。“这其实有点野蛮施工了。”现场一名房地部门勘测人员表示,按照通常建筑规律的做法,应是先建地下再建地上,如需地下车库,通常应先打好基坑,在基坑牢固的基础上再建设地面上的建筑。

  “先建地上,就像开车靠左行驶一样,违反常规了。”由于楼房向南侧倒塌,正好压住了开挖的停车场大坑,很多现场观察的人员怀疑工程违反顺序引起倒塌。

  事发后,记者咨询了上海同济大学专家杨明教授。杨明教授表示,楼房倒塌与地质方面关系很大,以往建筑主要做法是先建地下后建地上,但随着技术的发展,目前的技术也可以达到在楼房周围挖坑建设的能力。“但是建设时要考虑楼房和基坑的因素。”杨明教授表示,具体是否可以操作,需看施工方能力及现场情况而定。

  可能性3:

  特殊地质导致倒塌

  由于事发楼盘处于淀浦河岸边,事发前防汛墙又发生过变形,部分居民表示,是否因特殊的地质地点造成楼体倒塌。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查阅地质资料时发现,楼盘附近岸边存在一些以前旧有的河道(暗浜),这些河道可能比较复杂。

  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专家表示,岸边地质情况和楼房地点也是事故原因综合考虑因素之一。据介绍,按照通常标准,防汛堤结构内侧(包括防汛墙建筑的部分基体,并非单指一堵墙)10米内不应建造其他建筑,建造在距离较近的10米之外,也要经过相关单位审核。专家看过现场后表示,按照目测,倒塌的大楼应该没有达到标准的距离,而其后方的高填土更加没有达到10米的距离。而防汛墙损坏,表明地下土层有所移位,是事故的综合因素之一。

  专家表示,经过检测,目前其余高楼没有发生倾斜、裂缝等危险情况,目前已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专家表示,目前其余楼房情况还较正常。

  可能性4:

  倒塌房屋质量不好

  事发后,周围居民对倒塌的房屋建造质量提出异议。倒塌楼房倾覆后,露出了一根根直径约半米,长度为四五米断裂的根桩,部分网友表示,根桩中缺乏钢筋。

  对此,现场勘测过后的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专家表示,目前暂时还不能断定质量上是否存在问题。专家称,从勘察的一些情况上看,桩体断裂后,处于地下的桩体长度不能目测,该楼断裂的桩体使用了可能是某种PHC桩,具有预应力特性,钢筋如果断裂后可能进缩,仅凭是否看见钢筋来判断桩体并不科学。

  “同时从倒塌后的外墙等上面看,没有出现断裂。”专家称,是否属于质量问题,还需最后科学的测定后才能得到结果。
(新民网编辑:戴慧菁)2009-06-28 08:49来源:东方早报作者:龙毅,李继成,韩晓蓉http://sh.xinmin.cn/tufa/2009/06/28/2157197.html
  目前事故原因还在调查,早报记者就事故发生原因可能性咨询了相关专家。

  可能性1:

  高填土引起地基移位

  事发后,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相关专家参与了现场调查。据研究总院工程师介绍,事发后相关部门组织了建科院、同济大学等专业队伍,进行了现场检测,目前事故成因还在进一步检测中。从现场调查情况来看,目前专家组意见较多地倾向于楼盘周围高填土可能是事故的重要因素。

  事实上,在倒塌事故前一天中午,该楼盘附近便已经出现险情。早报27日报道该楼盘《工地堆土成“山”百米防汛墙破裂》,该楼盘在施工期间,在距离河堤不到10米的范围内,堆起了一排高达八九米的土堆,随后岸边防汛墙出现破裂现象。而昨天倒塌的楼房同样地处河边,就在一堆高填土之后,距离26日发生溃坝的地点三四百米。

  “造成楼房倒塌的原因是综合因素,可能性最大的是高填土。”工程师介绍,大量的高填土可能压迫地基,导致地下土层移位、沉降,并且这种移位沉降有可能从地下‘剪’断楼房的地桩。据估计,前天发生的防汛墙破裂也可能是由于高填土造成,地基受重后向外挤压,引起防汛墙变形。

  工程师说,按照粗略计算,八九米高的土方,将对地面产生每平方米17吨左右的重量。“而上海素有‘老八吨’的说法。”研究总院专家表示,上海的地表一般每平方米最高承受8吨重量,而该高填土的重量已经超过标准2倍以上。

  专家表示,目前现场已计划24小时对楼盘堆积的高填土进行挖运。“而且是均衡地挖运。”专家说,为了防止地基受重不均,引起变动,挖土机将从这一排高填土的多段进行同时挖运,使土堆呈水平状下减。

  可能性2:

  工程违反建筑规律

  据了解,事故发生时,倒塌楼前已挖开了一个约两个篮球场大小,深度为四五米的深坑,用于建造地下停车场。附近其他楼前也有类似在建停车场,其中东侧一个已基本建成。“这其实有点野蛮施工了。”现场一名房地部门勘测人员表示,按照通常建筑规律的做法,应是先建地下再建地上,如需地下车库,通常应先打好基坑,在基坑牢固的基础上再建设地面上的建筑。

  “先建地上,就像开车靠左行驶一样,违反常规了。”由于楼房向南侧倒塌,正好压住了开挖的停车场大坑,很多现场观察的人员怀疑工程违反顺序引起倒塌。

  事发后,记者咨询了上海同济大学专家杨明教授。杨明教授表示,楼房倒塌与地质方面关系很大,以往建筑主要做法是先建地下后建地上,但随着技术的发展,目前的技术也可以达到在楼房周围挖坑建设的能力。“但是建设时要考虑楼房和基坑的因素。”杨明教授表示,具体是否可以操作,需看施工方能力及现场情况而定。

  可能性3:

  特殊地质导致倒塌

  由于事发楼盘处于淀浦河岸边,事发前防汛墙又发生过变形,部分居民表示,是否因特殊的地质地点造成楼体倒塌。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查阅地质资料时发现,楼盘附近岸边存在一些以前旧有的河道(暗浜),这些河道可能比较复杂。

  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专家表示,岸边地质情况和楼房地点也是事故原因综合考虑因素之一。据介绍,按照通常标准,防汛堤结构内侧(包括防汛墙建筑的部分基体,并非单指一堵墙)10米内不应建造其他建筑,建造在距离较近的10米之外,也要经过相关单位审核。专家看过现场后表示,按照目测,倒塌的大楼应该没有达到标准的距离,而其后方的高填土更加没有达到10米的距离。而防汛墙损坏,表明地下土层有所移位,是事故的综合因素之一。

  专家表示,经过检测,目前其余高楼没有发生倾斜、裂缝等危险情况,目前已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专家表示,目前其余楼房情况还较正常。

  可能性4:

  倒塌房屋质量不好

  事发后,周围居民对倒塌的房屋建造质量提出异议。倒塌楼房倾覆后,露出了一根根直径约半米,长度为四五米断裂的根桩,部分网友表示,根桩中缺乏钢筋。

  对此,现场勘测过后的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专家表示,目前暂时还不能断定质量上是否存在问题。专家称,从勘察的一些情况上看,桩体断裂后,处于地下的桩体长度不能目测,该楼断裂的桩体使用了可能是某种PHC桩,具有预应力特性,钢筋如果断裂后可能进缩,仅凭是否看见钢筋来判断桩体并不科学。

  “同时从倒塌后的外墙等上面看,没有出现断裂。”专家称,是否属于质量问题,还需最后科学的测定后才能得到结果。
(新民网编辑:戴慧菁)
百余户居民被疏散入住宾馆
2009-06-28 09:29来源:东方早报作者:贾霜霜 http://sh.xinmin.cn/tufa/2009/06/28/2157386.html
  昨日下午,事故楼盘附近疏散到罗阳小学的132户居民,已有120户住进由政府提供的锦江之星等三家宾馆,12户自行解决住宿问题,居民对政府提供的服务保障都比较满意。对于事故中不幸身亡的工人,正安排有关人员负责家属的善后处理。

  昨日13时许,早报记者在现场看到,罗阳七村的92号至100号居民楼与倒塌的楼房南北相对。考虑到附近居民的安全,罗阳新村居委会对92号至100号居民进行了紧急疏散,罗阳七村东北侧的商铺也已全部关闭。

  早报记者在闵行区罗阳小学内看到,罗阳七村内的部分居民和莲花河畔小区工地的工人都被安置在校区内。罗阳小学的沈校长告诉记者,昨日6时左右,她接到梅陇镇社区中心的电话,得知学校将作为“临时安置点”。随后,她和社区及居委会的工作人员一起,统计并将待转移安置的居民名单逐一打印成册。

  15时许,第一批居民从罗阳小学安置点由大巴车转移到附近的酒店。15时30分许,第二批居民也被送往附近酒店。19时许,又有部分居民赶到安置点。

  早报记者从罗阳七村居委会了解到,截至19时许,已有百余户居民从罗阳小学安置点转移到附近的3家宾馆。居委会俞主任表示,每家宾馆都有一名居委会工作人员驻守,居民有任何问题都可以和居委会直接沟通。

  昨日19时15分许,罗阳新村97号3楼的居民叶先生告诉记者,他和同楼的居民已被安置在“锦江之星”宾馆,正在吃晚饭,并已领到100元安置费用于购买生活必需品。此外,今晨起还将领到每日30元的就餐费。
(新民网编辑:戴慧菁)
律师看法:房屋倒塌该由谁来赔偿
2009-06-28 09:13来源:东方早报作者:李淑平 贾霜霜http://sh.xinmin.cn/tufa/2009/06/28/2157307.html

昨日,莲花河畔景苑开发商在罗阳七村北出口一家小饭店内设置了“现场咨询点”,为咨询退房事宜的业主进行了退房登记。昨日19时30分许,已有多名业主进行了登记。而在梅陇西路968号近罗锦路,还设置了另一处退房咨询点。工作人员表示,具体方案还不清楚,需要等相关部门认定事故原因后才能公布。

  昨日下午,在罗秀路近莲花南路的一家肯德基店内,约有80名业主参加了自发的临时业主大会。业主中多为新购房的年轻人和改善居住环境的中年人,几乎没有投资购房者。在这个临时会议中,业主们希望有关部门在处理善后事宜中,能够考虑到购房者的利益。

  24号的业主张小姐说,去年3月,她以192万元购买了位于6楼的3室2厅。目前的房价与当时相比,已涨了20%左右。所以,张小姐希望不仅能退房,并获得赔款。

  业主曾小姐说,这个月刚刚购买了25号的402室,却怎么也没想到,“刚买了房,就塌了。”

  刚刚在此买房的还有顾先生一家,顾先生说,当初也有些担心房子建在河边会有风险,但是看到楼盘毕竟离河岸有50米左右的距离,觉得“问题不大”,于是卖了老房子,拿钱交了新房首付。如今,老房子卖了,新房子塌了,他们一家只能借住在父母家。

  石女士是今年1月份购买了莲花河畔景苑4号楼9层住房,虽然倒塌的是24号楼,但石女士称现在根本不敢入住了。不仅如此,当时买房时的价格是13000元/平方米左右,现在房价涨到了18000元/平方米,即使开发商退了钱也不好买房子,“我要等价等地段的房子。”石女士表示。

  昨日20时许,业主曾小姐表示:“目前为止,开发商方面,没有任何工作人员联系我,而且销售人员的电话一直打不通。”

  律师看法

  1.房屋倒塌该由谁来赔偿?

  上海市房地产行业协会法律事务部主任、上海美达律师事务所陈世福律师昨天表示,业主是否能获得相应赔偿,要看房屋倒塌原因何在,即事故责任在于哪方。

  “如果房屋倒塌是因为设计、勘察或者建造等问题导致,属于开发商过错,那么就要由开发商来赔偿业主损失;如果房屋倒塌是属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那么根据购房合同中对开发商的免责条款约定,开发商仅需返还此前购房人已支付的房款,而不需要再支付额外的赔偿;如果是由于第三方的人为破坏而导致房屋倒塌,那么人为破坏者便是直接责任人,需要对业主损失进行赔偿。”陈世福表示。

  2.可否获取房价上涨收益?

  也许购房人会提出,现在房价已经涨了这么多,按原价退不合理。对此,陈世福律师表示,除了全额返还预售时便已收取的购房款、并赔偿购房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之外,开发商还应赔偿业主房屋的预期收益,即自购房起至倒塌事实发生时的房屋升值收益。“比如说,业主此前购买了这幢楼中一套价格为100万元的房子,而现在这套房子已经价值140万元,那么开发商除了返还100万并赔偿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外,还应再赔偿业主40万元的预期收益。”

  上海金钻律师事务所袁涛律师则持否定观点,他认为,在现有法律体系中,“间接利益”一般得不到支持。

  3.延期交付可否主张退房?

  上海金钻律师事务所袁涛律师表示,购房人可以要求的是开发商按原有规划重新施工且保证符合相关质量要求。而如果工期延误,开发商未能在约定时间内交房,那么购房人则可以据此主张自己的权利。一般而言,如果延期交付3个月或者6个月,购房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也即要求退房。莲花河畔家园的交房时间是2010年5月31日,从合理的工期推算,开发商未必能按时交房。

  4.是否享有“不安抗辩权”?

  另外,购房人也可以依据合同法中的“不安抗辩权”,也即认为开发商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失去了履行合同的能力,向法院主张暂停银行还贷,要求赔偿。当然,新楼盘倒塌的事件在此前并未出现过,事情较为特殊。袁涛律师建议,在这一特定的具体事件中,购房人可以采取的处理方式是:关注后续进展,合理维权,同时推动政府部门加强对此事的监管和处理。

  5.小区其他业主可否退房?

  莲花河畔小区共有5幢住宅楼,对于买了同一个小区内其他住宅楼的,购房人有理由推导认为,其他楼房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袁涛律师表示,这部分购房人可以要求政府相关部门强化监管,检查是否有质量问题。如果有一定的质量问题,那么可以要求开发商继续整改;如果检查出有严重质量问题,那么购房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即要求退房。栾晓娜黄淑慧
(新民网编辑:戴慧菁)


我倒,居然先建楼,后在旁边挖坑,也不加护壁……………………那家施工队,设计院胆子那么大哟。

但是不管是客观导致还是野蛮施工,这家地产公司,施工队是铁定完蛋了,设计院日子也不会好过…………倾覆的那么经典…………可以上教科书了。

我倒,居然先建楼,后在旁边挖坑,也不加护壁……………………那家施工队,设计院胆子那么大哟。

但是不管是客观导致还是野蛮施工,这家地产公司,施工队是铁定完蛋了,设计院日子也不会好过…………倾覆的那么经典…………可以上教科书了。
4# 飘缈神龙


你还没见过更吊的。有一年武汉一危楼要拆,于是定向爆破,结果危楼没倒把旁边一栋刚修4年的宿舍楼震得墙体开裂:D
奇闻年年有,09特别多
黑色绵羊 发表于 2009-6-28 11:57
这个…………我记得,爆破拆楼其实不是吧楼炸垮,而是用连续的小爆破吧楼的结构炸散,然后让楼在重量下自己倒塌。

山寨爆破公司………………
倒得牛X
该楼房选用的玻璃感觉质量不错,哪个牌子的?


这楼倒得也奇怪,你说它建筑质量不好吧,但它倒下后仍然是完完整整的,甚至玻璃都没震碎,可见其结构是相当牢固的,根本不是一般想像中楼房塌了一片废墟的样子。[:a10:]

这楼倒得也奇怪,你说它建筑质量不好吧,但它倒下后仍然是完完整整的,甚至玻璃都没震碎,可见其结构是相当牢固的,根本不是一般想像中楼房塌了一片废墟的样子。[:a10:]
从图上看房子本身质量还不错啊,基本完好,请懂行的解释一下
造房能造出这种水平的真不多
说明野蛮施工!地下停车场居然事后建,这倒不是不可以但是要采取特别防护措施的,成本及其高昂的!

所以一般都是先挖坑,把地下停车场见好再盖地上部分的。
上部结构应该说质量可以。地基的问题才会导致房子这样倒塌(倾覆)。
看来18000一平米的房子的用料也不是很差,就是地基不是给人住的所以。。。。
个人感觉,设计单位的责任更大一点


感觉各方都有责任,猜测一下:
1、房屋所处位置为回填土,土体固结不够,设计没有考虑该因素,地基基础埋置深度不够。基础埋置深度不够,估计是为了规避人防建设。
2、河侧堆土造成回填土下沉,地梁下局部与土脱离,使桩处于悬臂状态;
3、内侧地下室基坑开挖造成管桩施工后的土体应力释放,造成土体位移;
4、管桩上部是空的,设计没有考虑侧向受力,上部桩管内没有用混凝土芯柱加强,桩受到剪切被破坏,房屋失衡倒下。
5、管桩的钢筋跟灌注桩的钢筋用量是不一样的,应该没什么问题。管桩不管是静压或挤压打入,都会造成土体内应力聚合,特别是地下室施工,挖土时如不加注意,很容易造成管桩偏移。

感觉各方都有责任,猜测一下:
1、房屋所处位置为回填土,土体固结不够,设计没有考虑该因素,地基基础埋置深度不够。基础埋置深度不够,估计是为了规避人防建设。
2、河侧堆土造成回填土下沉,地梁下局部与土脱离,使桩处于悬臂状态;
3、内侧地下室基坑开挖造成管桩施工后的土体应力释放,造成土体位移;
4、管桩上部是空的,设计没有考虑侧向受力,上部桩管内没有用混凝土芯柱加强,桩受到剪切被破坏,房屋失衡倒下。
5、管桩的钢筋跟灌注桩的钢筋用量是不一样的,应该没什么问题。管桩不管是静压或挤压打入,都会造成土体内应力聚合,特别是地下室施工,挖土时如不加注意,很容易造成管桩偏移。
看来设计问题比较大。
肯定是一小撮不明真相的混凝土干的,周围其它楼情绪稳定。
这技术绝了,登峰造极。
经典了,看这楼还有谁敢买~~
退房,群体性事件
08,09年全民科普了一大堆的土木建筑知识....
木头龙 发表于 2009-6-28 20:08

问了一下,我们这儿是先挖好地下停车场的坑,再把地上部分盖好,然后建地下停车场。
地基的问题
这个地产商完了,不过这个建筑公司名声要出来了。
这分明是和爆破公司在强生意嘛!
开发商叫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真够霉的。
飘缈神龙 发表于 2009-6-28 11:46

广州就出过这事,一工地挖基坑,直接把别人的房子挖塌了。
转来的----据上海特派记者报道 上海市政府今日通报了“6·27”事件中楼房整体坍塌结果。通报称,通过建筑、设计、施工、及政府有关砖家解剖、检验、化验、X光拍片等技术方法检验,并结合现场勘察、调查走访的结果,警方认定此栋楼房系自杀。其他大楼目前情绪稳定…

PS:纯粹转帖,本人未对以上转帖内容核实,不对转帖内容负责,请大家查证。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本人删帖,或请斑竹代为删除本帖。
e8098 发表于 2009-6-29 12:13


跨省追捕:$
m_sy 发表于 2009-6-28 20:27
楼板价才602,您局的18000贵不?
卖了400多套,然后事发后第二天开始已经有400多位业主要求退房
这个公司估计离破产不远了
个人觉得是设计问题,而且旁边就是淀浦河(上海比较大的河,从青浦淀山湖一直到黄浦江,贯穿整个浦西)
而倒塌大楼距离河很近,然后设计单位估计是逃不掉的了,相隔20多米旁的防汛墙两天前整体倒塌过
这个例子告诉我们不是所有什么河景,海景,湖景房都可以买的
其实像上海这种冲击平原的土地,还是买那种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子比较放心,嚯嚯
这楼的玻璃用的是啥型号的?楼倒了,玻璃却没怎么碎,这质量应该是钢钢的吧
这楼肯定是被谁推倒在沙发上的。
我是搞建筑的。说实话 上海的房屋质量不其它地方都要好
忠国恭民 发表于 2009-6-29 13:01
我是做工程预算的,602每平米的高层,不好意思还真没见过。一般这种高层建安成本1500左右吧。况且开发一个楼盘不光只是建安成本。现在上海这种地方,土地成本是大头。
flyf1 发表于 2009-6-30 15:03
这里说的602每平米是土地价格,折算到建筑平米上的楼板价,地是2003年拿的。新闻里说啦,开发商成本(是不是除过地价?)大约4100元/m2,卖到一万多,算算利润有多少!
其实这种楼盘地下车库都建在楼房之间,楼房施工时周围要有施工场地,所以很多楼盘是先盖好楼,再在楼间挖坑盖车库,处理好也没有事。当然车库和楼房地下室一起施工最好,但那样地面以下的工期会长很多,影响施工效率。
倒的这栋楼好像没有地下室,另外基础埋得太浅了
飘缈神龙 发表于 2009-6-28 11:46
非常经典的完整 整体 缓慢倾覆 ,已经上教科书 ,施工工序设计管理落后于施工质量管理,一百年前案例再现 ,所谓不听老人言···,现在老师傅只配 下岗回家 进疗养院了,乳臭未干的小JB们 ,一个个 NB赫赫,闲时只知道日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