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几个关于警务改革思路的问题供大家讨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0 00:40:47
首先声明这些问题是鄙人的个人观点,不代表任何其他人。



一、取消地级市级别的公安局编制。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我国现有的公安四级管理体制已经不太适合当前的时代发展,现在电话、电脑、四通八达的交通网已经把省际县市紧密的连接为一个整体,而地市级的公安系统已经失去了应有的作用,按目前的四级管理体制省厅命令传达到州里(地市)、再有州里(地市)传达到县里要耽搁多少时间?目前的地市级的公安系统既管不了县一级的公安机关的人事权有没有经费下拨要之何用?就拿我们延边州来说一个州公安局养着数百警察编制而其工作是什么?既不能到一线去实际工作又不能实际管理县级公安局,只能作为所谓的业务指导部门这还有什么意义?有情况省公安厅完全可以直接指挥。所以地市级公安机关本人看来真的没什么存在的必要。首先声明这些问题是鄙人的个人观点,不代表任何其他人。



一、取消地级市级别的公安局编制。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我国现有的公安四级管理体制已经不太适合当前的时代发展,现在电话、电脑、四通八达的交通网已经把省际县市紧密的连接为一个整体,而地市级的公安系统已经失去了应有的作用,按目前的四级管理体制省厅命令传达到州里(地市)、再有州里(地市)传达到县里要耽搁多少时间?目前的地市级的公安系统既管不了县一级的公安机关的人事权有没有经费下拨要之何用?就拿我们延边州来说一个州公安局养着数百警察编制而其工作是什么?既不能到一线去实际工作又不能实际管理县级公安局,只能作为所谓的业务指导部门这还有什么意义?有情况省公安厅完全可以直接指挥。所以地市级公安机关本人看来真的没什么存在的必要。
精简机关,充实基层
朱丹怎么办 她喜欢我的枪
二、警衔改革

我国现有的警衔体系只是一个年龄资质的标志,几乎已经丧失了警衔设立的原有目的,就世界范围来看只有中国独一家,在世界其他国家特别是与我们有相同警衔级阶的国家警衔是分警官和警员两个级别的,警官就是警官;警员就是警员,他们之间没有互通性,警员升警官必须经过严格的考试,而我们却只要岁数到了工作年限到了谁都能升到二都,这点其实很荒唐。

另外警衔制度不明晰也直接体现在我国公安机关选拔干部的规范,在地方上局长说谁行谁就行,不管你是小学毕业还是大字不识都可以当上所长队长,这又是个荒唐的笑话。

就我个人的想法是将警衔也划分为警官和警员两个级别,警衔与职务、工资相挂钩,如县公安局局长可以授一级警督、政委可以授一都或二都(详情见下表),警员设立1--3级警员,按工作年限升级,在升到一级警员后其上可设立1-3级警长、高级警长、总警长,警长级别配戴一级警员警衔,在右臂袖子上添加如香港警察警长类似的标记,警长不是警衔而是职级标志。
警官警衔        职务
一级警督        局长、政委
二级警督        政委、副局长
三级警督        副局级干部和大队长、教导员
一级警司        大队教导员、副大队长、派出所所长、科室主管
二级警司        派出所所长、指导员、副所长和其他相同级别的干部
三级警司        副所长、中队长
警员警衔和级别职称       
总警长        可担任副所长、中队长
高级警长        中队长、副中队长
一级警长       
二级警长       
三级警长       
一级警员       
二级警员       
三级警员       

警衔越高工资和职务越高,警员晋升警官要有三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表现良好、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政治可靠、心理健康的基本要求由县局推荐到省厅统一考试,合格者通过面试后在通过1-3个月的警校学习方可到地上任职,每三年考核一次,不称职的降为警员。
东风说的两条都很难实现,因为这是中国,我们的体制太庞大太僵硬了,那么多既得利益者怎会甘心的接收?

警衔改革早就提出过,可都进21世纪了还不是那样!
取消地级市级别的公安局编制这一条不只是公安局这样很多单位也是这样,甚至目前的政府运作机制也是这样,白白养活了这么多吃财政饭的人。


小弟居住的小城,從前是依照葡萄牙的制度來建立警察系統.
由於葡人傳統是注重實務多於學術,所以由兵昇至官是沒有甚麼難以踰越的鴻溝....祇要你夠運氣,加上幾分努力,更重要是年資(葡萄牙民族性是頗為敬老)......總有出頭天的(故事說的當然是使用葡萄牙語文的一群).
在中葡簽署交還澳門的那天後,葡人就要開始為移交準備,順便也因應世界潮流,改革警政.
方案的重點是從此將警隊分為"高級職程"與"普通職程",即官與兵.
高級職程必須經過高等警校(等同副學士)4年進修,畢業就初階高級警官.
警員是在警察學校6個月訓練,6個月實習(現在已經改為3+3)後成為初階警員.
而且,根據中葡聯合聲明,澳門是中葡文都具同等法律位階.
其實這個方案也有弊端,就是兩者的投考資格相同,祇是取錄的機會率就差天共地了.
這個草案公佈後,那些現任中低級警官--特別是使用葡萄牙語文的--壯志勃勃準備競考高級警官的,當然是吵作一團,雖然方案同時是對現有職階中的中級警官年資作出補償,但以年資,文化為佔優的慣例就成絕響了.
這個比照世界流行現代警政制度的改革,當然是不會,也不應因為既得利益者的抗拒而停止的.

小弟居住的小城,從前是依照葡萄牙的制度來建立警察系統.
由於葡人傳統是注重實務多於學術,所以由兵昇至官是沒有甚麼難以踰越的鴻溝....祇要你夠運氣,加上幾分努力,更重要是年資(葡萄牙民族性是頗為敬老)......總有出頭天的(故事說的當然是使用葡萄牙語文的一群).
在中葡簽署交還澳門的那天後,葡人就要開始為移交準備,順便也因應世界潮流,改革警政.
方案的重點是從此將警隊分為"高級職程"與"普通職程",即官與兵.
高級職程必須經過高等警校(等同副學士)4年進修,畢業就初階高級警官.
警員是在警察學校6個月訓練,6個月實習(現在已經改為3+3)後成為初階警員.
而且,根據中葡聯合聲明,澳門是中葡文都具同等法律位階.
其實這個方案也有弊端,就是兩者的投考資格相同,祇是取錄的機會率就差天共地了.
這個草案公佈後,那些現任中低級警官--特別是使用葡萄牙語文的--壯志勃勃準備競考高級警官的,當然是吵作一團,雖然方案同時是對現有職階中的中級警官年資作出補償,但以年資,文化為佔優的慣例就成絕響了.
這個比照世界流行現代警政制度的改革,當然是不會,也不應因為既得利益者的抗拒而停止的.


錯誤重複.

錯誤重複.
三、是否在刑法中添加袭警罪

这个不用多说了,网络上整天都袭警的事,据说中央也很重视但就袭警罪的设立却达不成一致,赞成者就不说了,反对者的意见是袭警罪只是单一个体,如果设立袭警罪那么袭击检察官、法官、执行国家税收的税务官、海关和其他人员怎么处理?第二是部分人认为目前的阻碍执行公务罪就可以了伤了人按殴打他人或伤害罪处理就可以了。

我个人看法是必须设立袭警罪,考虑到其他因素可以设立袭击国家执法人员罪,现行的阻碍执行公务罪太过笼统也太过轻微,根本起不到震慑作用,而把袭击警察按殴打他人或伤害罪处理则不能体现出袭击执法警察的严重性。
四、是否把辅警、协警纳入公安规范范畴里来

目前全国各地的公安机关都存在着缺编和现有编制不能有效地治理当地治安的情况,因此辅警、协警这种特殊职业进入了公安队伍,但由此引起的副作用也同时出现,各地多次清理但在现实面前却是越清理越多,无他辅警、协警作为公安机关的辅助力量已经不可或缺,面对这种情况大家觉得怎样妥善处理好?

我个人的想法是可以修改人民警察法,将辅警、协警这两种编制正式纳入公安体系中来,具体操作是协警为最基本的公安辅助力量,由各地县级公安机关组织考录,(条件可设为学历是高中或中专毕业)为临时编制,每年签一次合同,辅警则纳入地方财政编制,由地市级公安机关派政治处同志会同地方人事局、公安局组织考录,由地方检察院、监察局负责监督,辅警来源在工作满三年以上的协警和应届或往届大专以上毕业生中考录,入取后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封闭式学习训练然后加入警队,辅警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资与地方事业编制相同,每三年签一次合同,满六年而表现优秀的可以签十年的长合同。辅警、协警将具有一定得法律权利,辅警具备一定得执法权但不具备完全执法权和单独执法权,需要同正式民警配合使用。
说一句空话,其实将楼主所要裁撤的州公安人员充实到一线去,是否可以节约一些辅警,协警的费用?

因为所处地方不一样,不好说。我所在是一大型城市。我觉得市局是应该有的。但各个区分局好像是机关林立,作用并不大。是不是可以将区分局人员分流到一线派出所,重要的集中到市局?
杀之 发表于 2009-5-31 21:34


如果即便是可以撤地市一级的公安局也不大可能把这些人弄到一线去,无他--体制问题。

你说的你们城市的市局和我说的地市级不是一个概念,地级市是指管辖数个县和县级市的行政级别。
地级市公安局直辖市本级公安工作。你把地级市公安局撤了,那市本级的公安工作谁管?中国这么大,人口那么多,你让省公安厅直接指挥县区公安局,它忙的过来吗?

你看香港一个城市而已,但警队的管理层级却不比大陆少。警务处——总区——区——分区。
东风强劲 发表于 2009-5-31 22:07

怎么不一样?譬如芜湖市是个地级市,有四个市辖区和三个县,三个县公安局有省厅直管没问题。

但把芜湖市公安局撤销了,市区的治安谁负责?芜湖市政府负责治安的组成部门呢?

我觉得你对地级市的情况不清楚,和自治州、地区混为一谈了。各地情况不同、城市化程度不同,公安机关的机构设置不可简单的一道切。


扁平化指挥体制好是好,那么多干部编制从哪来?
那么多在岗干部如何安置。。。。。哎
而且不出意外的话公安受地方政府领导的模式还要最少坚持50年。

扁平化指挥体制好是好,那么多干部编制从哪来?
那么多在岗干部如何安置。。。。。哎
而且不出意外的话公安受地方政府领导的模式还要最少坚持50年。
难道美国的警察局不受当地市,镇或者州政府领导?反了他们了?
警衔制是我朝为了接轨国际而诞生的畸形产物,就好象军衔制在我朝也比警衔好不到哪里去。
一切都是行政级别说了算
想法很好,但是考虑到实际情况,lz的目标或许百年后会成真
wawo 发表于 2009-6-1 13:41

警察的司法职能服务于法律,不受任何政党、政府制约。
而行政职能上不接受政府指派的非警务活动甚至违法活动还是能够做得到得。
alex182 发表于 2009-6-1 14:47

貌似美国警察局长也是政府主官市长委任的。

台湾的警车都是标##市(县)政府警察局。

警察完全不受任何政党、政府制约,不接受政府指派的非警务活动那是理想化的。根本不可能实现。
luyan8848 发表于 2009-6-1 10:02

芜湖市可以成立芜湖市公安局,他下辖芜湖市的几个区的公安分局,但不一定非要管其他县市的公安局。
东风强劲 发表于 2009-6-2 12:47

这可能吗?市局只能管市区,市政府是全市都管,那要出个案子,涉及到市区和下属县市,市政府还要找省厅来协调市局和县市局?省厅也要被累死。
东风强劲 发表于 2009-6-2 12:47

你说的跟我一样。芜湖市公安局还是保留,但只管城市公安分局。县公安局由省公安厅直管。所以你说的“取消地级市级别的公安局编制”这话就不成立了。
22# lynxcq


这涉及到行政体制由市管县向省管县转型。这个在很多省都在试点,但还不彻底。
从长远看不但是财政、公安会省管县,整个县政府都会由省政府直管。
你先打报告给国务院,撤销地区一级的政府和行政机构。

公安局本身就是政府组成部分,有政府就必定有公安局。

公安改革的方向是地市级的公安局实战化,真正萎缩的是县级公安局,大多只是在法律的意义上存在,特别是如果这个县比较穷,很多地级市的指挥中心直接指挥到派出所出警。
alex182 发表于 2009-6-1 14:47
你在和我搞笑,你所说的情况目前地球上好象不存在
警察完全不受任何政党、政府制约,不接受政府指派的非警务活动那是理想化的。根本不可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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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国家警察权力受法律制约, 超出法律授权范围警察做的其实是违法行为, 要承担法律责任. 小则被民事索赔, 重者直接被刑事检控.:L
警察首先是忠于党,其次才是忠于人民~~~
地方各级公安行政机关就是为了保证忠于党而设立的!!!!!!!!!
五、看守所归司法体系管辖问题。

  这个问题也争论了很多年了,据说本届人大又有人提出了,而且据说司法部也在积极争取。特别是今年以来我国公安机关看守所屡屡出现诸如“躲猫猫”这样的荒唐事件更加加剧了这个问题的争论。

  就这个问题我个人的看法是改于不改都一样,即便司法部接管了看守所也未必能想许多人想象的那样万事大吉从此杜绝牢头狱霸、侵犯人权这些问题,我们现在缺的是有效监督而不是谁更高效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