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内强奸女工作人员 河南一装修工人被批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4 04:50:04
法制日报(通讯员 秦换香 董卫斌)近日,林州市人民检察院办结一起离奇强奸案,犯罪嫌疑人李晓强(化名)在林州市公安局一派出所内装修之际,发现派出所内有一女工作人员很漂亮,顿起歹毒之心,欲对该女工作人员李梅丽(化名)行不轨,结果被发现,当场被派出所民警抓获。

现年23岁的已婚青年李晓强,系林州市姚村镇某村的村民,平时一直做些搞装潢装修生意,前些日子,李晓强和工友接了一个为林州市公安局某派出所的装修生意,晚上就住在派出所院内。

2009年4月15日凌晨3时许,犯罪嫌疑人李晓强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想着派出所内一女工作人员李梅丽的美丽容颜,无心睡眠。色胆包天的李晓强,偷偷穿上工友石某的胶底鞋子,轻声走过民警宿舍外的走廊,来到紧挨民警宿舍的李梅丽房外,轻轻将其窗户打开,伸手打开门锁,进入李梅丽房间内,把房间内开着的灯关掉,为防止走路出声,李晓强先把鞋子脱掉,向李梅丽走去,李梅丽被惊醒后大声呼救,李晓强拾起鞋子仓惶逃窜,躲藏到派出所的厕所内,后被闻讯赶来的民警抓获。

在检察批捕阶段,犯罪嫌疑人李晓强全部翻供,百般狡辩抵赖,拒不承认自己有强奸犯罪行为,但在铁的实事和证据面前,2009年4月22日,林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强奸罪(未遂)的李晓强批准逮捕。(秦换香 董卫斌)
http://news.ifeng.com/society/2/200904/0428_344_1130354.shtml法制日报(通讯员 秦换香 董卫斌)近日,林州市人民检察院办结一起离奇强奸案,犯罪嫌疑人李晓强(化名)在林州市公安局一派出所内装修之际,发现派出所内有一女工作人员很漂亮,顿起歹毒之心,欲对该女工作人员李梅丽(化名)行不轨,结果被发现,当场被派出所民警抓获。

现年23岁的已婚青年李晓强,系林州市姚村镇某村的村民,平时一直做些搞装潢装修生意,前些日子,李晓强和工友接了一个为林州市公安局某派出所的装修生意,晚上就住在派出所院内。

2009年4月15日凌晨3时许,犯罪嫌疑人李晓强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想着派出所内一女工作人员李梅丽的美丽容颜,无心睡眠。色胆包天的李晓强,偷偷穿上工友石某的胶底鞋子,轻声走过民警宿舍外的走廊,来到紧挨民警宿舍的李梅丽房外,轻轻将其窗户打开,伸手打开门锁,进入李梅丽房间内,把房间内开着的灯关掉,为防止走路出声,李晓强先把鞋子脱掉,向李梅丽走去,李梅丽被惊醒后大声呼救,李晓强拾起鞋子仓惶逃窜,躲藏到派出所的厕所内,后被闻讯赶来的民警抓获。

在检察批捕阶段,犯罪嫌疑人李晓强全部翻供,百般狡辩抵赖,拒不承认自己有强奸犯罪行为,但在铁的实事和证据面前,2009年4月22日,林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强奸罪(未遂)的李晓强批准逮捕。(秦换香 董卫斌)
http://news.ifeng.com/society/2/200904/0428_344_1130354.shtml
牛人啊....人民警察是白当的........
晕死 色胆包天啊
库尔兰 发表于 2009-4-28 17:56
真是色胆包天
女警系列.....
好象未遂....
这家伙……
多判点
为什么不直接说女警而是说女工作人员??
为什么不直接说女警而是说女工作人员??
另外借用某高人的一句话:呼救不足以让嫌疑人进行犯罪,所以嫌疑人是自己心里害怕逃跑,属于犯罪终止,也判一缓一好了。


另外,爬树那家伙至少都有卡脖子的行为,都能算是强奸终止。这个还没有任何身体接触就逃跑了的,为什么要算强奸未遂呢??说不定他只是想偷点什么东西呢??我想知道这个所谓的铁的事实和证据到底是什么证据;P
派出所里不全是警察。
晕死 色胆包天啊
即使犯罪嫌疑人自己主观认为会被发现,而无法完成犯罪,虽然客观上不是,仍要被认定犯罪未遂.:sleepy:
文盲 发表于 2009-4-28 18:56
别告诉我那女的没穿警服
又是一个看小说不能自拔的主.
但小说里都是特警啊.....
狠脚色


为防止走路出声,李晓强先把鞋子脱掉,向李梅丽走去,李梅丽被惊醒后大声呼救,李晓强拾起鞋子仓惶逃窜,躲藏到派出所的厕所内,后被闻讯赶来的民警抓获。
>>>貌似没有身体接触啊。。怎么可以说QJ未遂呢?去偷东西也可以说的嘛!

为防止走路出声,李晓强先把鞋子脱掉,向李梅丽走去,李梅丽被惊醒后大声呼救,李晓强拾起鞋子仓惶逃窜,躲藏到派出所的厕所内,后被闻讯赶来的民警抓获。
>>>貌似没有身体接触啊。。怎么可以说QJ未遂呢?去偷东西也可以说的嘛!
制服控?
制服控。。。
制服诱惑,精虫上脑,欲令智昏;P
晕死 色胆包天啊
大侠随风飘 发表于 2009-4-28 18:49
有不是警察的工作人员的,比如管外来人员之类的
估计是被摄像头拍下来这家伙摸进人家屋了。
深更半夜摸进人家屋不会是去谈人生谈理想学习八荣作耻搞创先吧
这个怎么判的,,是不是QJ罪啊?
有点本事的,最后以盗窃未遂,大事化小也并非不可能
如此胆大包天,估计这厮不止犯过这一次了.
真是色字头上一把刀啊
还真是色胆包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