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了挂有“严禁拍摄”的军舰,理论上会被判刑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5 16:53:32
虽然好像没听说过谁因为拍船而被抓进去过,不过从法律角度上讲,拍这个算犯法吗?会被判几年?虽然好像没听说过谁因为拍船而被抓进去过,不过从法律角度上讲,拍这个算犯法吗?会被判几年?
会被请去喝茶
关键是看你把这照片给咋了
拿回家一个人暗爽,安安应该不会上门
如果给平可夫或者CIA之类的,那后果.....
既然放在会能拍照的地方,就应该没什么秘密了,所以没什么问题的。
楼主准备泄些啥呢?:D
非常严重,偶是说非常非常严重……
大家保重吧……
不犯法吧,可能就是收缴相机,或者要求删除照片这类(前提是不是半夜跑到人家院子里面拍的)。
楼主亲自试试不就知道了{:2_70:}
看到这帖子~我想起来成龙当年拍的简单任务里一个场景: 成龙和另外一个安全局的人走到一个军事禁区的大门外,那个人示意成龙进去,成龙指门口牌子上的射击示意不敢进去,~那个安全局的人说: 那是吓唬老百姓的~:D
应该不会被司法处理,不过相机肯定没了,人弄不好关1、2天小黑屋同时调查身份,记录在案

第二次再犯就难说了,把你和PKF交易帐号查出来,立马间谍。
只要楼主能证明自己不识字,估计没事的
人就没了,消失了,档案销毁。
理论上会被请去喝茶:D
如果你上了图的话,理论上不会;不上就重判;P
楼主把照片给我帮你鉴定下
楼主有货??快上图
2112216 发表于 2009-4-28 12:59


是个办法,那怎么学会使用照相机的????
LZ有料!
lanseakon 发表于 2009-4-28 13:43
:D :D [:a9:] [:a9:] 这个....要请教周老虎咯:D
党不想你看到 听到的东西 你一辈子别想获得

能拍 大部分没被抓走 说明也不大在乎 做姿态而已

虚虚实实 也可能是故意麻痹大意 等着钓鱼

军迷不抓 等来了专业间谍 就抓了
lanseakon 发表于 2009-4-28 13:43
傻瓜相机 ;P ;P
虽然 很多贪官都有贪污

而且 并不是所有贪污的贪官都被受到法律制裁

但是 不代表贪污就合法
mpmpmp 发表于 2009-4-28 13:12
这句话令人胆寒,想起了一些架空小说里的内容。
在公众场所拍是不会的,抓到最多也就是删相片喝茶谈话,一般不属于违法,更不是犯罪.

但进厂拍性质就不同了,那属于非法获取机密,绝对是违法犯罪.
还是要自觉遵纪守法,既然都看见严禁拍摄的警示了还要拍,就是明知故犯啊!
理论讲有很多条可以当场枪毙!
喝茶估计很难受,难受到想死哦。。。。。{:3_88:}


刑法有相关条文,具体是第几条不记得了.

泄露国家机密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泄露国家机密,情节严重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特别严重者,处3-7年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酌情处理.

非法获取国家机密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者,处3-7年有期徒刑.

以上两罪,明显是非法获取国家机密罪刑罚较重些.

然而军迷的行为是很轻微的,远够不上以上的范畴.

刑法有相关条文,具体是第几条不记得了.

泄露国家机密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泄露国家机密,情节严重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特别严重者,处3-7年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酌情处理.

非法获取国家机密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者,处3-7年有期徒刑.

以上两罪,明显是非法获取国家机密罪刑罚较重些.

然而军迷的行为是很轻微的,远够不上以上的范畴.
馬上請去喝茶-.-
总之大家要记住2件事
不要用专业相机拍,用个烂手机就可以了,反正不清楚泄不了什么密。
不要和PKF之类国外机构有任何联系,国安随便一查你账户有外币来往。。。。必死

中国间谍罪可是最高到死刑噢。
国安随便一查你账户有外币来往。。。。必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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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淡吧你就
正常说,如果没用触犯相关法律,最多就是个治安拘留什么的
不过如果去喝茶的话那可就说不准了,
跟泄露国家秘密罪无关。那是需要你的身份的。但是可以犯下面这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0年11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1142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1]4号

    为依法惩治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犯罪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审理这类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的“国家秘密”,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二条、第八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第四条确定的事项。

    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的“情报”,是指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尚未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应公开的事项。

    对为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之外的情报的行为,以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情报罪定罪处罚。

    第二条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一)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绝密级国家秘密的;

    (二)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三项以上机密级国家秘密的;

    (三)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对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其他特别严重损害的。

    实施前款行为,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第三条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一)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机密级国家秘密的;

    (二)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三项以上秘密级国家秘密的;

    (三)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对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其他严重损害的。

    第四条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秘密级国家秘密或者情报,属于“情节较轻”,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第五条行为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没有标明密级的事项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而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以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定罪处罚。

    第六条通过互联网将国家秘密或者情报非法发送给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将国家秘密通过互联网予以发布,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七条审理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案件,需要对有关事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以及属于何种密级进行鉴定的,由国家保密工作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工作部门鉴定。
queque 发表于 2009-4-28 17:15

看了半天,也就是说刺探可以,只要不到处乱说就没事;P
超大嫦娥 发表于 2009-4-28 11:28
有趣
被请去喝茶是一定的,查档案、银行账户等等都是必须的。
PS:这是我个人瞎猜的,鄙人还没遇到过此类事情。
l-pq 发表于 2009-4-28 12:22

有机会你自己去试试吧,看看是不是吓唬老百姓的!!!
在铁血上不是有人上传了那个禁止拍照的船的照片么?不知道被请去喝茶了没?
到处都有“严禁吸烟”的标志,可吸烟的人都没进去!
哼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