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瓦如果不能军用就给渔政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19 18:55:09


买的时候好象有协议不能军用,不如披着渔政的外衣在南沙好好训训,练练。。。。。等航母造出来后,老瓦上的渔政人员再穿回海军服直接上舰。

买的时候好象有协议不能军用,不如披着渔政的外衣在南沙好好训训,练练。。。。。等航母造出来后,老瓦上的渔政人员再穿回海军服直接上舰。
就算有协议顶个屁呀,已经买来了,用了就用了,不满来抓我呀。乌克兰那有那么牛
呵呵~建议改为渔政船,去南海~试试大马的导弹和越南的毒蜘蛛!
再加上几架渔政的 J-10 。:D
给鱼正 更好呀  至少带点直升机什么的 也是强大的
渔政,嗯,这主意不错:D
{:3_81:}嗯 大型載机渔政船 很和谐
太奢侈了!!!!!!!
老美也没有这么奢侈呀
这一刻 东南亚诸国泪流满面
田鼠 发表于 2009-4-28 12:31
全球最大的渔政船~~冏~~~
这个主意不错,上面在放几架固定翼的"民用"飞机.
渔政买得起油吗?。。。。
花费太大,不批准.
渔政开的动么,关键是??????
养不起
用得起,养不起
甲板改为全平,作直升机航母,并命名为救援舰
chancejoe 发表于 2009-4-28 13:48
同时作为中继舰.就放在南海中央地带巡弋~
笨蛋,没有带刀护卫,全球最大的鱼正船就被人用RPG打掉了。。。
在这渔政船上不需要配J10,只要配初教6就可以了
太搞笑了
LZ想法有创意,鼓励下。。。
好主意!
Z舰 发表于 2009-4-28 14:22

这得多少发RPG啊 啊 [:a3:]  ;P
Z舰 发表于 2009-4-28 14:22
给你一千发
打不沉RPG钱你自己掏
装一船城管。
去南海管理一下违法出摊。当然操作时候一定要按照以下三原则:
1.不能轻易放过相对人,要把相对人带上执法车。扭送公安机关,或带回队部。问清是哪里儿女,来这里多久了……

2.不要在公众面前控制相对人的暴力抗法行为。如果无法避开围观者,就以较为缓和的方式进行。

3.采取反暴力抗法的局部动作。注意要使相对人的脸上不见血,身上不见伤,周围不见人,还应以超短快捷的连环式动作一次性做完,不留尾巴。一旦进入实施,一定要干净利落不可迟疑。要将所有力量全部用上。
甲板上可以用来晒鱼。:D
海上城管,很好很强大,也很和谐。。。
把没有动力的旧航母都拖到南海,找个礁盘停在那里,比造人工岛快多了!
2112216 发表于 2009-4-28 13:48

小看,绝对小看了。。。
可以划归地方管理嘛,广东渔业厅。。多和谐。。。
一年扔个100亿,小意思。。。
这渔政船也太恐怖了吧!
老瓦上城管,南海无忧
发改委可能又要多收点油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