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极端的观点]一种关于打击未成年恶性犯罪的手段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0 20:03:03
我们知道,一些恶性犯罪分子就是些丧心病狂的亡命之徒,死刑都未必震慑得了他们。但如果让他们天天挂着个xx犯的牌子游街示众,那种耻辱劲他们未必就受得了,而且也能对群众起到威慑的作用。
现在的未成年人日趋低龄化,未成年保护法就是保护犯罪者的,很多十二三岁的小屁孩根本就是恃着不用负刑事责任什么都敢干。然而,不负刑事责任就没有其它的后果了?正如有污点的档案会跟你一辈子,让你处处被歧视找不到好工作一样,我们要做的就是让更多的人都知道这人是个少年犯,让他们承担一辈子的后果。可以在他们的脸上或身上刺着“少年xx犯,x年xx岁犯xx严重罪行,因未成年免于承担刑事责任”字样,再盖个公章……我们知道,一些恶性犯罪分子就是些丧心病狂的亡命之徒,死刑都未必震慑得了他们。但如果让他们天天挂着个xx犯的牌子游街示众,那种耻辱劲他们未必就受得了,而且也能对群众起到威慑的作用。
现在的未成年人日趋低龄化,未成年保护法就是保护犯罪者的,很多十二三岁的小屁孩根本就是恃着不用负刑事责任什么都敢干。然而,不负刑事责任就没有其它的后果了?正如有污点的档案会跟你一辈子,让你处处被歧视找不到好工作一样,我们要做的就是让更多的人都知道这人是个少年犯,让他们承担一辈子的后果。可以在他们的脸上或身上刺着“少年xx犯,x年xx岁犯xx严重罪行,因未成年免于承担刑事责任”字样,再盖个公章……
;funk你疯了吧?!

就算监护人连坐都没这么疯狂啊~
1。你认为是保护少数有恃无恐的未成年恶性犯罪分子重要,还是保护受害人重要?你认为有什么更有效的威慑手段不?监护人连坐可能人家还不服,而且犯罪者本人也没有体会到承担后果的痛苦,对防止今后再犯和威慑其它未成年人没有任何作用。
2。我说的是针对影响恶劣的严重罪行,对轻微犯罪可以不这么做。
麻烦你去阅读下预防犯罪的基本理论好不好?

青少年犯罪归根结底是教育问题而不是威慑力问题~
文革期间就流行这样挂牌子行游。

绝大部分的青少年犯罪,通过加强学校教育和减少学生流失,都是可以避免的。
不如学新加坡的鞭刑
指标的办法,一时痛快而已
LZ这样做会让承受能力低的未成年人厌世,或者会让承受能力高的人愤世。
前者会造成未成年人自杀或精神分裂等倾向
后者会造成未成年人精神分裂或暴力倾向
总之会变成社会公害
唯一的做法就是心灵辅导,小孩都是被误导的,一个13岁的小孩再怎么装也不可能具有31岁人的心理,他们只不过是被误导被社会隔阂,如果进行不断的心理辅导,可能还有救,当然不排除个别死硬分子。
但是问题就出在,谁去辅导他们?谁能保证在辅导他们的过程中不再次打击他们脆弱的心灵?
你这样做只会让他们更加疯狂,甚至这些孩子将来会形成一个族群。这种做法万万不可。说到底还是教育的问题,一个是家庭的,一个是学校的。 特别是家庭的教育,这和家长有直接的关系。
你这样做只会让他们更加疯狂,甚至这些孩子将来会形成一个族群。这种做法万万不可。说到底还是教育的问题,一个是家庭的,一个是学校的。 特别是家庭的教育,这和家长有直接的关系。
犯罪是天生的! 有些人天生就更容易犯罪是DNA中注定的

教育??教育是什么?不要总是把欧美的人性 教育 自由 平等放在嘴上 这些不切实际得 违背自然法则的东西

人可以自傲的编订法则 但人永远不是上帝

在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偶然 所有的所有都是必然

少年犯罪不是靠教育 而是靠消灭 不要妄想在发生前通过教育能避免 人是特立独行的 和这个世界是一样的

发现一个消灭一个才是最好的方法 只有那些特定的人 才会做特定的事 而发生的事情已经发生了

现实点 不要和唐僧一样  没有悟空 早就归西了
西游记 欧美人认为是暴力 那么哈利波特呢?暴力是适者生存

现实生活中 很多地方使用武力以外的方式竞争 但是当一切混沌 。。。赫赫 想想都知道

LZ这样做会让承受能力低的未成年人厌世,或者会让承受能力高的人愤世。
前者会造成未成年人自杀或精神分裂等倾向
后者会造成未成年人精神分裂或暴力倾向
总之会变成社会公害
唯一的做法就是心灵辅导,小孩都是被 ...
m_sy 发表于 2009-4-20 14:16

原来让未成年人为自己的罪行承担后果就要厌世或者愤世……他们犯罪的时候怎么就不想想那些受害人遭受伤害会不会厌世或者愤世呢。
一些未成年人犯罪的态度比成年人更恶劣,就因为不知道死字怎么写。对这种人就要通过严酷的手段,让他知道这个社会是有能力制裁他的,就像对那些敢恶心天朝的小国一样。
LZ这样做会让承受能力低的未成年人厌世,或者会让承受能力高的人愤世。
前者会造成未成年人自杀或精神分裂等倾向
后者会造成未成年人精神分裂或暴力倾向
总之会变成社会公害
唯一的做法就是心灵辅导,小孩都是被 ...
m_sy 发表于 2009-4-20 14:16

原来让未成年人为自己的罪行承担后果就要厌世或者愤世……他们犯罪的时候怎么就不想想那些受害人遭受伤害会不会厌世或者愤世呢。
一些未成年人犯罪的态度比成年人更恶劣,就因为不知道死字怎么写。对这种人就要通过严酷的手段,让他知道这个社会是有能力制裁他的,就像对那些敢恶心天朝的小国一样。
也许确实会有极少数变异的会如楼主所说。但绝大多数问题青少年的问题还是在于教育
犯罪是天生的! 有些人天生就更容易犯罪是DNA中注定的

教育??教育是什么?不要总是把欧美的人性 教育 自由 平等放在嘴上 这些不切实际得 违背自然法则的东西

人可以自傲的编订法则 但人永远不是上帝

在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偶然 所有的所有都是必然

少年犯罪不是靠教育 而是靠消灭 不要妄想在发生前通过教育能避免 人是特立独行的 和这个世界是一样的

发现一个消灭一个才是最好的方法 只有那些特定的人 才会做特定的事 而发生的事情已经发生了

现实点 不要和唐僧一样  没有悟空 早就归西了


好吧,既然天生的,那肯定能通过一些手段筛查出来,那我们在孩子出生的时候就筛查一下,有可能性的都直接宰了吧。


本人支持对12岁以上少年犯重罚。
12岁以上还认为没有行为意识纯粹是成年人的自欺其人。

犯罪是天生的! 有些人天生就更容易犯罪是DNA中注定的

教育??教育是什么?不要总是把欧美的人性 教育 自由 平等放在嘴上 这些不切实际得 违背自然法则的东西

人可以自傲的编订法则 但人永远不是上帝

在 ...
bensonie 发表于 2009-4-20 16:23


遗传基因选择现在说不人道,等到有犯罪倾向严重的人出生后犯罪伤害他人和社会,就更是不人道!
为了防止更大的不人道,基因选择是必须的。

本人支持对12岁以上少年犯重罚。
12岁以上还认为没有行为意识纯粹是成年人的自欺其人。

犯罪是天生的! 有些人天生就更容易犯罪是DNA中注定的

教育??教育是什么?不要总是把欧美的人性 教育 自由 平等放在嘴上 这些不切实际得 违背自然法则的东西

人可以自傲的编订法则 但人永远不是上帝

在 ...
bensonie 发表于 2009-4-20 16:23


遗传基因选择现在说不人道,等到有犯罪倾向严重的人出生后犯罪伤害他人和社会,就更是不人道!
为了防止更大的不人道,基因选择是必须的。
嗯嗯 其实说到底 人不是上帝 人们了解竞争的法则 现实的残酷

现实中所有人都是在伤害他人利益的同时服务于自己  

少年犯罪只是特定人群 和许多事情一样 特定的必然的
不要傻到相信欧美的言论 人权自由公平?

因为会进入这么一个怪圈

用人权限制人权
用自由伤害自由
用公平破坏公平

在大的群体中 保护群体的利益 在小的群体中保护个人的利益

中国人应该学习美国的强盗精神 而不是傻子一样的为了欧美的所谓自由平等人权在窝里闹腾

只想着谁多谁少的拿了群体的东西 却不想着抢夺其他群体的  这种可怜的存在 注定完蛋
就这种办法,估计那小子要破罐子破摔了。这辈子没有脸活下去了只能干些打砸抢烧的活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加刑就够了,成年人判5年的未成年人15年,年龄越小越重,同样罪行不满17岁判15年而不满15岁判死刑不得上诉立即执行。
不用减刑不用加刑,犯的事欠着,缓刑到成年执行即可。
成年之前表现好可以酌情减刑,多么简单。

需要来狠的么?
防止逃跑可以选择植入芯片或者根据刑量制订押金,都是容易而具备操作性的。
scut_m 发表于 2009-4-20 16:41
你想想你13岁以前的小学,有没有老师天天说一个学生笨,并且毫无挽救之心?要么那个学生自甘堕落甚至自杀,要么那个学生抓狂了然后极度优秀但是一辈子恨那个老师?
我觉得你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13岁的人你要他去游街示众,结果是什么?任何人不得心理疾病才怪。排除那些13岁的小孩天生就是变态狂,其余的人本性还是好的,就是误入歧途,进行心理辅导还是可以成功的。进行心理污蔑就只能越来越堕落

你想想你13岁以前的小学,有没有老师天天说一个学生笨,并且毫无挽救之心?要么那个学生自甘堕落甚至自杀,要么那个学生抓狂了然后极度优秀但是一辈子恨那个老师?
我觉得你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13岁的人你要他去 ...
m_sy 发表于 2009-4-20 21:01

我说的就是恶性犯罪
而且你这个比喻荒谬在哪里呢,学生笨对他人、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了吗?也要承担杀人偿命这样的后果吗?
不这么做,他们就不知道什么叫做后果,不知道什么叫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假如实行这样的制度,我不认为对现在那些有头脑懂得想“我不到负刑事责任年龄就不会有后果”的未成年罪犯来说,在犯事之前先考虑清楚会对自己一辈子造成怎样的后果会是一件难事。
你想想你13岁以前的小学,有没有老师天天说一个学生笨,并且毫无挽救之心?要么那个学生自甘堕落甚至自杀,要么那个学生抓狂了然后极度优秀但是一辈子恨那个老师?
我觉得你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13岁的人你要他去 ...
m_sy 发表于 2009-4-20 21:01

我说的就是恶性犯罪
而且你这个比喻荒谬在哪里呢,学生笨对他人、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了吗?也要承担杀人偿命这样的后果吗?
不这么做,他们就不知道什么叫做后果,不知道什么叫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假如实行这样的制度,我不认为对现在那些有头脑懂得想“我不到负刑事责任年龄就不会有后果”的未成年罪犯来说,在犯事之前先考虑清楚会对自己一辈子造成怎样的后果会是一件难事。
LZ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建议的可操作性明显不高。说到底,整个社会的犯罪率都在猛增,未成年人这块当然不能例外。所以,还是改善大环境吧。
如果犯罪越来越多,那是整个社会的问题,要从宏观上分析,解决,一味的加重刑罚是一种被动和不负责任的行为。
应该降低年龄的下限,现实在变化,法律也该变化
该让他们付出代价就让他们付出代价
做了错事又不付出代价就是在鼓励他们
多数暴力犯罪者认识问题都喜欢走极端,我看楼主有这方面品质哟,怎么没有犯罪啊?呵呵~
对于未成年人,教育为主
犯罪违法不是他们的错,是他们受到的好的教育不够,而不好的影响又太多.
教育不=读书+家长的说教
光荣的寒假党 发表于 2009-4-20 13:44
绝大部分我们以前初中的小混混,现在还是渣滓。一直没退学,还读了技校,也就挽救到这程度了
wenci 发表于 2009-4-20 18:38
牛x啊。。。。

说句不好听的 照这个下去筛选个上千年  最后出来的都是温顺的羔羊

如果那个时候有外星人的话 那么等着被灭绝吧 反抗的勇气都没有。
scut_m 发表于 2009-4-20 12:42
我觉得你搞错了一个事情,未成年犯罪和保护法并没有直接联系
未成年犯罪主要因素是家庭暴力及过度溺爱,多数是家庭教育失当的后果。就象前些天那个12、3岁小男害杀死5岁小女孩,原因居然是害怕向家长报告...... 他为什么害怕?
绝大部分的青少年犯罪,通过加强学校教育和减少学生流失,都是可以避免的。
mpmpmp 发表于 2009-4-21 09:20

精辟!
说到技校,给大家讲一个真实的笑话,我有一哥们,看好了一套房子,把钱都准备好了,就在快要去买的时候,有一天去楼盘附近闲逛,发现离楼盘大概一公里有一家技校,我那哥们当即决定不在那儿买了。理由有两个:技校周围治安不好,不想孩子从小见到的耳渲目染的都是那些“染迷彩色头发,穿怪头怪脑衣服的乡村古惑仔”(这是我那哥们的原话)
降低不负刑事责任的年龄到15岁(初中毕业)。
其实偶小时候也是混混,不过是要知道要读书的混混,逃课打架虽然经常做,但是书还是要读的~不过一起混的也就我上到了重本,在我快要上高中的时候,一起混的那帮哥们突然对我说,兄弟,以后我们就不找你了,但要是谁欺负你,打架的事我们摆平,你安心读书,好歹我们这帮人中也得出一重点~
不过现在的小朋友们混的有点过头了,偶小时侯打架最多用用钢棍,现在那些小崽动不动就拿刀的~怕怕啊~
以前我有一同学收拾了两小混混,结果被人家拿刀守在他下自习的路上,捅了好几刀,还都不满15的小崽~
就2个多月前,我一哥们穿的一身名牌在贵阳一条不太偏的街上掏出N82打电话,结果被3个15,6的小崽盯上了,每个人手上拿把刀,一个钢棍,上来就要抢钱抢手机,我兄弟还比较猛,在付出了左手挨了刀,右手两钢棍的前提下,终于还是没有被抢,由于有很多兄弟是警察叔叔,叫了一堆人去抓,当时都还没抓到~幸好是冬天,我兄弟还没什么事~哎,现在的小崽真是不得了~
我比较赞同加大对未成年恶性犯罪的惩戒力度!
虽然看过《天使之刃》后也对过于偏袒未成年犯罪有微词,但像LZ这样的言论还是令人大开眼见啊,我怎么觉得LZ才比较像有犯罪倾向
让未成年的成年后在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