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主席等人选名单出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3/29 07:54:35
凤凰卫视三月十四日消息:据香港大公报记者组北京十三日专电,出席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各代表团,从十三日下午开始酝酿协商国家机构组成人员人选。


    按照大会日程,十五日至十七日将选举新一届国家领导人。据消息透露,人大主席团正在酝酿候选人名单,该名单中将推选胡锦涛出任国家主席,温家宝任总理,江泽民连任国家军委主席,吴邦国出任人大委员长。此外,酝酿中的四名副总理人选分别是黄菊、吴仪、曾培炎、回良玉;五名国务委员分别是唐家璇、周永康、陈至立、曹刚川、华建敏。


    新一届国家机构组成人员人选名单是由中共中央向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推荐的。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将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国家主席、副主席,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法律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组成人员等各项候选人人选名单,作为主席团提名,提交各代表团酝酿协商。


                                          曾庆红:国家领导人选重素质

    在十三日上午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上,受中共中央委托,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曾庆红就中共中央向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推荐的新一届国家机构组成人员人选名单作了说明。


    曾庆红说,选举和决定任命新一届国家机构组成人员特别是国家机构领导人员,是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之一,也是关系国家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一件大事。中共中央对推荐新一届国家机构组成人员特别是国家机构领导人员人选十分重视,在研究十六大人事准备工作时,就作了通盘考虑。中共十六大闭幕后,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和中央政治局即对全国人大、全国政协换届人事安排工作进行了研究。中共中央认为,新一届国家机构领导班子应当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中共中央的领导下,充分履行各自的职能,为全面完成中共十六大提出的各项战略任务而奋斗。


    据介绍,十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拟提名委员长人选一名,副委员长人选十五名,比九届一次会议时减少四名;秘书长人选一名。十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应选名额为一百五十九名,按照百分之五的差额比例,应提名委员人选一百六十七名,差额数八名。新一届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人选一名,副主席人选一名。新一届国务院拟提名总理人选一名,副总理人选四名,国务委员人选五名。新一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拟提名主席人选一名,副主席人选三名,委员人选四名。根据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除国务院办公厅外,新一届国务院组成部门设置二十八个。国务院秘书长和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人选共二十九名。


    曾庆红说,中共十六大时,一些担任中共中央领导职务的同志,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以对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高度负责的精神,从中央委员会退了下来,这次又将从国家机构一些领导岗位上退下来,表现了共产党人的宽阔胸怀和高风亮节。为了推进国家机构组成人员的新老交替,现国家机构中还有一些老同志也将退下来,同时充实一批相对年轻一些的同志。新一届国家机构组成人员要形成合理的结构,应有各方面的领导骨干,也应有一定数量的女同志和少数民族同志。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应保持党内外人员的一定比例,应有特定方面的代表性人物。新进入国家机构的人选应主要考虑本人的素质和条件,同时,也要考虑工作需要和结构要求。要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按照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的要求,着眼于我们事业的长远发展,着眼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需要,着眼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切实做好换届工作。通过这次换届,圆满完成从中共十六大开始的党和国家高层领导人员的新老交替。


    曾庆红说,中共中央推荐的新一届国家机构领导人员人选名单,是在充分酝酿,于听取各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经过广泛听取党内外各方面的意见,包括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以及有关领导同志的意见,中央政治局常委和中央政治局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反复酝酿,认真研究,经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和中央政治局全体会议讨论,提出了新一届国家机构领导人员人选建议名单,并就这个人选建议名单同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进行民主协商,进一步听取了意见。之后,中共十六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了这个建议名单。提请大会主席团审议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人选建议名单,是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需要和结构要求,在各地各部门和各民主党派、全国工商联及其它有关方面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党内外反复酝酿、协商,中共中央政治局全体会议研究提出的。


    中共中央推荐的新一届国家机构组成人员人选,提请大会主席团审议通过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的人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的人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委主席的人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人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人选,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人选,由主席团提名,提交各代表团酝酿协商后,提请大会选举或表决;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其它组成人员的人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委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委其它组成人员的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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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卫视三月十四日消息:据香港大公报记者组北京十三日专电,出席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各代表团,从十三日下午开始酝酿协商国家机构组成人员人选。


    按照大会日程,十五日至十七日将选举新一届国家领导人。据消息透露,人大主席团正在酝酿候选人名单,该名单中将推选胡锦涛出任国家主席,温家宝任总理,江泽民连任国家军委主席,吴邦国出任人大委员长。此外,酝酿中的四名副总理人选分别是黄菊、吴仪、曾培炎、回良玉;五名国务委员分别是唐家璇、周永康、陈至立、曹刚川、华建敏。


    新一届国家机构组成人员人选名单是由中共中央向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推荐的。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将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国家主席、副主席,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法律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组成人员等各项候选人人选名单,作为主席团提名,提交各代表团酝酿协商。


                                          曾庆红:国家领导人选重素质

    在十三日上午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上,受中共中央委托,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曾庆红就中共中央向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推荐的新一届国家机构组成人员人选名单作了说明。


    曾庆红说,选举和决定任命新一届国家机构组成人员特别是国家机构领导人员,是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之一,也是关系国家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一件大事。中共中央对推荐新一届国家机构组成人员特别是国家机构领导人员人选十分重视,在研究十六大人事准备工作时,就作了通盘考虑。中共十六大闭幕后,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和中央政治局即对全国人大、全国政协换届人事安排工作进行了研究。中共中央认为,新一届国家机构领导班子应当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中共中央的领导下,充分履行各自的职能,为全面完成中共十六大提出的各项战略任务而奋斗。


    据介绍,十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拟提名委员长人选一名,副委员长人选十五名,比九届一次会议时减少四名;秘书长人选一名。十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应选名额为一百五十九名,按照百分之五的差额比例,应提名委员人选一百六十七名,差额数八名。新一届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人选一名,副主席人选一名。新一届国务院拟提名总理人选一名,副总理人选四名,国务委员人选五名。新一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拟提名主席人选一名,副主席人选三名,委员人选四名。根据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除国务院办公厅外,新一届国务院组成部门设置二十八个。国务院秘书长和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人选共二十九名。


    曾庆红说,中共十六大时,一些担任中共中央领导职务的同志,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以对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高度负责的精神,从中央委员会退了下来,这次又将从国家机构一些领导岗位上退下来,表现了共产党人的宽阔胸怀和高风亮节。为了推进国家机构组成人员的新老交替,现国家机构中还有一些老同志也将退下来,同时充实一批相对年轻一些的同志。新一届国家机构组成人员要形成合理的结构,应有各方面的领导骨干,也应有一定数量的女同志和少数民族同志。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应保持党内外人员的一定比例,应有特定方面的代表性人物。新进入国家机构的人选应主要考虑本人的素质和条件,同时,也要考虑工作需要和结构要求。要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按照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的要求,着眼于我们事业的长远发展,着眼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需要,着眼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切实做好换届工作。通过这次换届,圆满完成从中共十六大开始的党和国家高层领导人员的新老交替。


    曾庆红说,中共中央推荐的新一届国家机构领导人员人选名单,是在充分酝酿,于听取各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经过广泛听取党内外各方面的意见,包括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以及有关领导同志的意见,中央政治局常委和中央政治局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反复酝酿,认真研究,经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和中央政治局全体会议讨论,提出了新一届国家机构领导人员人选建议名单,并就这个人选建议名单同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进行民主协商,进一步听取了意见。之后,中共十六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了这个建议名单。提请大会主席团审议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人选建议名单,是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需要和结构要求,在各地各部门和各民主党派、全国工商联及其它有关方面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党内外反复酝酿、协商,中共中央政治局全体会议研究提出的。


    中共中央推荐的新一届国家机构组成人员人选,提请大会主席团审议通过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的人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的人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委主席的人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人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人选,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人选,由主席团提名,提交各代表团酝酿协商后,提请大会选举或表决;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其它组成人员的人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委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委其它组成人员的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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