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级小学生致信人民日报 揭露村干部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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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12月6日报道 近日,人民日报社收到一封陕西宝鸡某小学的学生来信。信中称他们家的许多合法权益被剥夺,恳请有关部门主持公道。信件原文如下:

我是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龙泉小学四年级(2)班学生。

我和母亲是金台区长寿镇太平堡村2组村民。1993年,母亲与太平堡村民刘洪涛(我的父亲)合法登记结婚,母亲户口随即转至太平堡村。婚后,母亲生育了我们姐妹两人。2000年,父母离婚,我随母亲生活,户口一直在太平堡村。2006年上半年,村里分配土地补偿款,每个村民10万元,母亲和我没有份。2007年1月,金台区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村干部不让我们母女参加,剥夺了我们应该享受的医疗救助。最近,村里用部分征地款为全体村民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我们母女依然没有权利享受。

我母亲今年37岁,没有工作,没有土地,没有任何经济来源,我上学的费用都成了问题。恳请有关部门为我们母女主持公道,让我们享有正常村民的一切合法权利。人民网12月6日报道 近日,人民日报社收到一封陕西宝鸡某小学的学生来信。信中称他们家的许多合法权益被剥夺,恳请有关部门主持公道。信件原文如下:

我是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龙泉小学四年级(2)班学生。

我和母亲是金台区长寿镇太平堡村2组村民。1993年,母亲与太平堡村民刘洪涛(我的父亲)合法登记结婚,母亲户口随即转至太平堡村。婚后,母亲生育了我们姐妹两人。2000年,父母离婚,我随母亲生活,户口一直在太平堡村。2006年上半年,村里分配土地补偿款,每个村民10万元,母亲和我没有份。2007年1月,金台区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村干部不让我们母女参加,剥夺了我们应该享受的医疗救助。最近,村里用部分征地款为全体村民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我们母女依然没有权利享受。

我母亲今年37岁,没有工作,没有土地,没有任何经济来源,我上学的费用都成了问题。恳请有关部门为我们母女主持公道,让我们享有正常村民的一切合法权利。
人名都登出来了?
要是不把那个村的干部都撸了不怕孤儿寡母的被人穿小鞋。。。
原帖由 poiklm 于 2008-12-6 21:57 发表
人名都登出来了?
要是不把那个村的干部都撸了不怕孤儿寡母的被人穿小鞋。。。


她们母女都已经到这地步了还怕穿啥小鞋?难道还要被买凶杀了不成~~~:L
就是,都这样了还怕什么
原帖由 poiklm 于 2008-12-6 21:57 发表
人名都登出来了?
要是不把那个村的干部都撸了不怕孤儿寡母的被人穿小鞋。。。


这种事情ccav已经报道过很多,农村妇女的权益问题。
出嫁就要户口迁走,招上门女婿集体里其他人不干。
反正历史遗留问题在新环境下导致新问题,继续推到下一任。
没有修改集体土地的分配办法,牵涉到利益问题谁敢乱说。
再说与个别干部无关,怕啥实名。
早个几年,登报还真是件大杀器
原帖由 poiklm 于 2008-12-6 21:57 发表
人名都登出来了?
要是不把那个村的干部都撸了不怕孤儿寡母的被人穿小鞋。。。


这种事情在农村太平常了,嫁过来的媳妇不给分土地,没有宅基地。男权社会
看看啊,我也不太懂啊
村规>法律
原来如此,山高皇帝远啊~~~[:a3:]
农村不是已经民主了吗?村支书啥的不是都是投票选出来的吗?下次投票给能解决自己问题的不就行了。
原帖由 racher 于 2008-12-7 14:55 发表
农村不是已经民主了吗?村支书啥的不是都是投票选出来的吗?下次投票给能解决自己问题的不就行了。


你也太天真了!
原帖由 mhzd 于 2008-12-7 14:58 发表


你也太天真了!


这不算天真吧,用选票捍卫自己的利益啊
原帖由 racher 于 2008-12-7 14:59 发表


这不算天真吧,用选票捍卫自己的利益啊

你不是傻了吧! 这就是多数村民(男性)把她们母女给"强奸"了(利益剥夺)!
原帖由 mhzd 于 2008-12-7 15:06 发表

你不是傻了吧! 这就是多数村民(男性)把她们母女给"强奸"了(利益剥夺)!


。。。。。。多数村民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让外乡人分田分地乃至分钱。。。。。。
现在看明白了
原帖由 racher 于 2008-12-7 14:55 发表
农村不是已经民主了吗?村支书啥的不是都是投票选出来的吗?下次投票给能解决自己问题的不就行了。


哪她们跟没有机会,本村村民的力量显然比嫁进来的外村人大
原帖由 poiklm 于 2008-12-7 14:33 发表
原来如此,山高皇帝远啊~~~[:a3:]


大哥,农村都这样
原帖由 fengxiang 于 2008-12-7 15:26 发表


哪她们跟没有机会,本村村民的力量显然比嫁进来的外村人大

要解决也很容易 她的女儿去嫁个黑老大!!以后用拳头 刀 做个村霸 去强奸多数村民!!
我认识的一村干部,吸毒、盗伐林木、盗卖集体土地、贪污、行贿、寻衅滋事、诈骗、贿选。。。。。几乎坏事干尽了了,在任上就被拘留两次,劳教一次,最近又以盗伐林木被判处一年徒刑,这位扬言过几天就出来接着再选村长!!!!!!![:a4:] 像他这样的村干部我们这大有人在,我们的村民选举制度就选举出这样的混蛋?这样搞不搞选举还有什么意思?
现在农村的土地制度户口制度 是谁的拳头硬谁得利!
原帖由 racher 于 2008-12-7 14:59 发表


这不算天真吧,用选票捍卫自己的利益啊

选举是有同性的
没钱
别人不会选你
就算就他们临时出来选人
他们也会很自然地在短时间内形成不同的利益集团

我也是在农村工作的人,也还有些许了解,当然不排除各个地方不一样
原帖由 东风强劲 于 2008-12-7 15:35 发表
我认识的一村干部,吸毒、盗伐林木、盗卖集体土地、贪污、行贿、寻衅滋事、诈骗、贿选。。。。。几乎坏事干尽了了,在任上就被拘留两次,劳教一次,最近又以盗伐林木被判处一年徒刑,这位扬言过几天就出来接着再选村 ...

土地是集体的,集体的是谁的。拳头硬的,敢打敢拼的!!杀了他一个,还有后来人。制度不改,后来人不断!
原帖由 东风强劲 于 2008-12-7 15:35 发表
我认识的一村干部,吸毒、盗伐林木、盗卖集体土地、贪污、行贿、寻衅滋事、诈骗、贿选。。。。。几乎坏事干尽了了,在任上就被拘留两次,劳教一次,最近又以盗伐林木被判处一年徒刑,这位扬言过几天就出来接着再选村 ...

这位老兄的村长肯定靠拳头硬选上的!
在这件事上怪罪村干部,实在是有点冤枉。在我们这里,这种牵涉到村民利益分配的事情,至少要村民代表投票同意,象她们母女这种情况的,要想得到同意,很难。
    讲一个真实的例子:一个老光棍,娶了的带小孩的外地女人。多次下访后,镇、村干部不胜其烦,多次做村民代表的工作,给了一定比例的股份。结果不到一年就离婚,二年三次结婚,每次新娶的女方都提出要求。后来一打听,敢情人家钻政策空子,假结婚真分钱。
小学生致信人民日报维权续:村民大会剥夺其权利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8日02:20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昨天,在宝鸡市摩天院的借住地,记者找到了写信维权的小女孩李子怡。当妈妈李小娟流泪给记者讲述她们遭受到的不公平待遇时,懂事的李子怡不断给母亲擦拭眼角的泪水。妈妈伤心时,孩子扑在妈妈怀里抱头痛哭。

  母女俩艰难度日

  李子怡说:“给《人民日报》写信只想让他们(村里)把钱还给我们,我想有个房子住,有个电视看,不让妈妈再伤心。”李子怡是宝鸡市金台区龙泉小学4年级学生。 李子怡的妈妈告诉记者,“现在租的房子比以前好多了。原来租的房子只有15平方米大小,只能放一张床,一张桌子。”目前,李子怡和妈妈借住在一个亲戚的家里。

  据了解,李子怡的父亲刘洪涛是金台区西关街道办事处太平堡村民。1992年8月,他与李小娟登记结婚,1996年6月曾抱养一女,1999年10月李子怡出生。2000年6月,刘洪涛和李小娟由于感情不合协议离婚,法院判决李子怡由李小娟抚养,养女刘某归刘洪涛抚养。离婚后,李小娟没有再婚,她与女儿李子怡的户口也一直在西关街道办事处太平堡村。而刘洪涛已再婚,也居住在太平堡村。李小娟说,离婚以后,她和女儿从来没有享受过村民待遇,村上分配土地补偿款,给村民办理合作医疗及办理养老保险等都没有她和女儿的份,自己感到很不公平,曾给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多次,但一直没有结果。

  母女俩户口一直在村里

  太平堡村土地于2005年被政府统征,2006年分配补偿款。

  该村村党支部书记白文兴告诉记者,村上在分配土地补偿款前,曾召开村民大会讨论、审议分配方案。按照大多数村民的意见,对离异的、出嫁的不予分配。李小娟户口在太平堡村,但一直未在村上居住(属人户分离),也未履行村民义务,按照分配方案,李子怡和李小娟均不具备参与征地款分配的条件。

  对于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问题,白文兴说李子怡与其母李小娟已于2007年12月29日办理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手续。对于用征地款为村民办理养老保险的问题,白文兴表示,当时的确有给村民办理养老保险的想法,钱从土地补偿金里提取。但因村情复杂、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村两委会多次召开村民大会讨论,办理养老保险事宜未能通过。村里将剩余款项全部发放,全体村民均未办理养老保险。

  据村支书白文兴介绍,当时李小娟所在太平堡村二组村民每人分得土地补偿款123000元。但全村目前类似李小娟问题的人特别多,大概有60多户100多人,他们都是离婚或者出嫁以后,户口一直没有迁出。

  金台区政府和西关办事处有关领导表示,类似李小娟的问题在农村很多,按照法律应该享受村民待遇,但是,由于现在是村民自治,村民不同意,政府也没办法。据了解,几年前,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此问题还专门发过一个司法意见,强调离异女子应该享受本村合法的村民待遇。记者 孙秉志

http://news.sina.com.cn/c/2008-12-08/02201680112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