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一则TG的失败的解救人质行动——“1.17”洛阳黄河大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5 10:25:43
“1.17”洛阳黄河大桥战斗失误经过



  一、基本情况
  1987年1月4日,河南省某县委机关内发生了一起特大持枪杀人案。凶犯赵晓东,男,23岁,曾当过兵,会驾驶汽车。赵犯在县委机关当通信员期间,经常利用工作之便偷盗公物;1月4日凌晨1时许,赵晓东又偷盗县委机关的公物时被发现。赵犯顿起报复杀人之念,凌晨4时许,赵犯手持铁锤潜入县委副书记卧室内将其打昏,抢得**式手枪1支、子弹90余发。接着,赵犯又到常委会议室、储藏室等处泼洒汽油纵火之后,连续持枪杀死3人、杀伤1人后携枪潜逃。由于指挥部对案情分析判断以及组织指挥上的失误;在13天的查缉行动中,尽管动员了党、政、军、警、民8万余人,设卡421处,不但没有抓到罪犯,反而造成打死1名打伤2名无辜群众的严重后果。17日凌晨1时许,赵犯在济源县柿槟村打麦场上开枪打伤了一名农民后,向洛阳市方向逃窜。省公安厅通知武警总队和洛阳市公安局在洛阳黄河公路桥堵截。
  二、战斗经过
  黄河公路桥位于洛阳市北郊吉利区,距市区30公里,是济源县通往洛阳的咽喉,由武警负责守护。该桥南北走向,长3600米,宽9米,高15米(桥下北段是开阔的河滩地,南段是水面),桥上车辆川流不息。1月17日凌晨4时许,武警和洛阳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以及吉利区分局的干警先后赶到桥头,在公路两侧距桥头哨兵约160米的地方设卡堵截。11时许,派一名认识赵犯的发案地县委干部赶到此处,从来往人员中辨认罪犯。
  12时15分,桥头堵卡点剩下武警排长等5人,其余人分别去吃午饭。
  13时许,赵犯在坡底村(黄河公路桥以北约1公里)拦乘一辆长途客车。13时15分左右,客车行至大桥北端,被在桥头堵卡的干警拦住检查。协助辨认赵犯的县委干部,刚上车就同赵犯打了个照面,即慌忙下车报告“人在车上”。赵犯急忙掏出枪喊叫:“快开车,快开车!”同时向我干警开枪。我干警负伤后鸣枪报警,司机乘势跳车逃跑。赵犯又向司机逃跑的方向开了一枪,将司机击倒在地,并威胁乘客“谁动就打死谁”,随即跳到司机座位上,一手持枪,一手握方向盘驾车驶向桥头。哨兵在拦截交火中打伤赵犯腮部,并将客车的右前轮胎和两个后轮的外侧轮胎打穿。赵犯驾驶着失去平衡的客车开出600余米,冲向桥右侧人行道,撞倒两孔桥栏,被一灯杆挡住车身卡在桥边,车右前轮超出桥面悬空。听到枪声,驻桥北侧营房的武警大队长、教导员、中队长等十几名干部、战士用一辆有铁皮顶棚的邮政车和两辆汽车分别追赶赵犯。一部分战士到桥下两侧包围赵犯。赵犯不断向我追击人员开枪射击。邮政车追至距客车30米处停下,并向赵犯喊话:“缴枪不杀!把枪扔出来!”赵犯投出一个爆炸物,将一名战士手指炸断。中队长持冲锋枪正要向罪犯射击,赵犯抢先射击将其打成重伤。同时,赵犯连开数枪打倒车上几名乘客,车上十几名乘客吓得钻到座位底下,赵犯仍不断向车外射击。

  邮政车上的战士见中队长被打伤,又听到罪犯在车内乱杀无辜群众的枪声,即向赵犯猛烈开火,桥下一些战士也开枪射击。队长、教导员急忙制止。枪声停止不久,有一名男乘客从左侧车窗跳出。这时西侧桥下的战士报告说车上往桥下滴血了。”13时40分左右吉利分局局长与市局刑警大队长等人赶到桥上,提出不要乱开枪,拖延时间,消耗罪犯子弹,迅速报告市局,并且准备去调消防车和一辆可用以掩护靠近客车的车,此后,由武警调来一辆装水泥袋的卡车。14时20分左右,调来一辆50吨泡沫消防车后,朝客车喷泡沫掩护,水泥车向客车靠近。赵犯不断向水泥车、消防车开枪。水泥车上的战士也向罪犯还击。14时30分,泡沫喷射完毕,水泥车的战士见客车内已无动静,先后从客车后窗跳入车内,发现赵犯已被击毙(身中16弹),缴获**式手枪1支、子弹3发。随后战士钻入车内抢救受伤群众。14时40分,战斗全部结束。

  据统计,参加这次洛阳黄河桥战斗的共计68人。其中武警51人,带枪41支,使用27支,消耗子弹519发;洛阳市公安局刑警大队6人,带枪6支,使用1支,消耗子弹5发;吉利分局11人,带枪5支,使用1支,消耗子弹4发。公安干警负伤1人,武警负伤2人。客车内共有18人(包括司机、售票员),除赵犯被击毙外,有2人跳车幸免于一死,其他12人死亡,3人受伤。经法医鉴定,在12名死亡乘客中,被赵犯开枪击中的8名,其中5人是致命伤,3名受伤乘客均被赵犯击伤过。战斗中,客车玻璃全部被打碎,车体四周被射入弹孔375个。此外,在各阶段的战斗中误伤群众10余人。

  评析:

  (一)公安机关应主动承担现场指挥责任,明确由一名指挥员实施统一指挥搞好协同。此次战斗是由武警守桥部队、市局刑警大队和吉村分局3个单位共同承担。但是,由于事前没有共同协商,认真研究预案,也没有明确指挥关系,无法形成统一组织,因而造成了各行其事,组织混乱和乱开枪的严重伤亡恶果。

  (二)确保群众安全是警察执法的根本任务,也是查缉战术设计与实施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而此次战斗没有很好地贯彻这一原则。纵观查缉赵犯的全过程,存在问题很多:一是查缉初期在罪犯去向不明的情况下,不计后果到处设卡,仅发案地境内就设卡421处;二是堵卡人员以不规范的方法强行拦车,并明确规定只要拦车不停就开枪,因而造成了无辜群众一死二伤的恶果;三是在罪犯劫持了客车上人质的情况下,不顾人质的安全,错误地滥用军事攻坚的战术手段,采用杀伤性武器和可使人窒息死亡的阻氧性5吨泡沫消防车,不加区别地猛烈扫射和喷射泡沫,从而造成了更大的悲剧发生。

  (三)查缉行动必须讲究战术,周密组织,确保安全。洛阳黄河桥堵截罪犯最主要的教训之一,就是缺乏严密的组织和战术意识。

  1。查缉人员应采用巧妙化装、隐蔽接近、秘密辨认、跟踪追捕、相机制服的战术方法,而不应以公开的武装形式拦车检查及由熟悉赵犯的人公开辨认。

  2.堵卡点应选择有利地形,尽量避开特殊复杂的要害地段。此次查缉赵犯不利因素很多:这一地段不利于查缉行动的实施与展开;案犯已劫持了客车上的人质;案犯占据了黄河大桥这一要害位置。在此情况下,更不能贸然发起攻击。

  3.堵卡时要严密组织,讲究战术。查缉人员在初期应采取控制事态、围而不打的战法。首先考虑运用心理战术,力争在斗智、夺心、用诈中用和平方法解决,必要时再采用优秀狙击手瞬间击毙的办法。不应当采用“缴枪不杀”这类语言,激发赵的拒捕反抗心理。

  (四)在我行动难以展开,或有重大顾虑无法展开以及采取行动有害无益的情况下,应设法建立“缓冲带”:让攻击人员后撤;适当满足案犯要求;设法阻止罪犯对人质的侵害;进行谈判,拖延时间,寻找更好的处置办法;虚放生路,提供“条件”,使案犯脱离人质,异地设伏,异地处置;有条件时可采用精确射击、突然偷袭的战术予以处置。此种情况只有“缓冲”才能不伤害我重大利益,并找到更好的解决办法。

  (五)查缉行动应配备必要的特种武器及装备和器材。由于严重暴力性犯罪常常处于特殊的时、空,常规武器在使用上受到了一定限制,从而增加了查缉行动的危险性和复杂性。实践证明在这次查缉行动中,仅有杀伤性的常规武器是不够的,还应配备必要的特种武器及装备、器材。

  这里的“群众”,在一定意义上也可以理解为包含公安民警。

  显而易见,查缉行动的效果原则与军事作战的效果原则有着极为明显的差别。查缉行动,一般情况下追求不付出伤亡代价的效果;军事作战则不讳言伤亡问题,它权衡的是伤亡的大与小以及局部牺牲与全局利益的关系。“1.17”洛阳黄河大桥战斗失误经过



  一、基本情况
  1987年1月4日,河南省某县委机关内发生了一起特大持枪杀人案。凶犯赵晓东,男,23岁,曾当过兵,会驾驶汽车。赵犯在县委机关当通信员期间,经常利用工作之便偷盗公物;1月4日凌晨1时许,赵晓东又偷盗县委机关的公物时被发现。赵犯顿起报复杀人之念,凌晨4时许,赵犯手持铁锤潜入县委副书记卧室内将其打昏,抢得**式手枪1支、子弹90余发。接着,赵犯又到常委会议室、储藏室等处泼洒汽油纵火之后,连续持枪杀死3人、杀伤1人后携枪潜逃。由于指挥部对案情分析判断以及组织指挥上的失误;在13天的查缉行动中,尽管动员了党、政、军、警、民8万余人,设卡421处,不但没有抓到罪犯,反而造成打死1名打伤2名无辜群众的严重后果。17日凌晨1时许,赵犯在济源县柿槟村打麦场上开枪打伤了一名农民后,向洛阳市方向逃窜。省公安厅通知武警总队和洛阳市公安局在洛阳黄河公路桥堵截。
  二、战斗经过
  黄河公路桥位于洛阳市北郊吉利区,距市区30公里,是济源县通往洛阳的咽喉,由武警负责守护。该桥南北走向,长3600米,宽9米,高15米(桥下北段是开阔的河滩地,南段是水面),桥上车辆川流不息。1月17日凌晨4时许,武警和洛阳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以及吉利区分局的干警先后赶到桥头,在公路两侧距桥头哨兵约160米的地方设卡堵截。11时许,派一名认识赵犯的发案地县委干部赶到此处,从来往人员中辨认罪犯。
  12时15分,桥头堵卡点剩下武警排长等5人,其余人分别去吃午饭。
  13时许,赵犯在坡底村(黄河公路桥以北约1公里)拦乘一辆长途客车。13时15分左右,客车行至大桥北端,被在桥头堵卡的干警拦住检查。协助辨认赵犯的县委干部,刚上车就同赵犯打了个照面,即慌忙下车报告“人在车上”。赵犯急忙掏出枪喊叫:“快开车,快开车!”同时向我干警开枪。我干警负伤后鸣枪报警,司机乘势跳车逃跑。赵犯又向司机逃跑的方向开了一枪,将司机击倒在地,并威胁乘客“谁动就打死谁”,随即跳到司机座位上,一手持枪,一手握方向盘驾车驶向桥头。哨兵在拦截交火中打伤赵犯腮部,并将客车的右前轮胎和两个后轮的外侧轮胎打穿。赵犯驾驶着失去平衡的客车开出600余米,冲向桥右侧人行道,撞倒两孔桥栏,被一灯杆挡住车身卡在桥边,车右前轮超出桥面悬空。听到枪声,驻桥北侧营房的武警大队长、教导员、中队长等十几名干部、战士用一辆有铁皮顶棚的邮政车和两辆汽车分别追赶赵犯。一部分战士到桥下两侧包围赵犯。赵犯不断向我追击人员开枪射击。邮政车追至距客车30米处停下,并向赵犯喊话:“缴枪不杀!把枪扔出来!”赵犯投出一个爆炸物,将一名战士手指炸断。中队长持冲锋枪正要向罪犯射击,赵犯抢先射击将其打成重伤。同时,赵犯连开数枪打倒车上几名乘客,车上十几名乘客吓得钻到座位底下,赵犯仍不断向车外射击。

  邮政车上的战士见中队长被打伤,又听到罪犯在车内乱杀无辜群众的枪声,即向赵犯猛烈开火,桥下一些战士也开枪射击。队长、教导员急忙制止。枪声停止不久,有一名男乘客从左侧车窗跳出。这时西侧桥下的战士报告说车上往桥下滴血了。”13时40分左右吉利分局局长与市局刑警大队长等人赶到桥上,提出不要乱开枪,拖延时间,消耗罪犯子弹,迅速报告市局,并且准备去调消防车和一辆可用以掩护靠近客车的车,此后,由武警调来一辆装水泥袋的卡车。14时20分左右,调来一辆50吨泡沫消防车后,朝客车喷泡沫掩护,水泥车向客车靠近。赵犯不断向水泥车、消防车开枪。水泥车上的战士也向罪犯还击。14时30分,泡沫喷射完毕,水泥车的战士见客车内已无动静,先后从客车后窗跳入车内,发现赵犯已被击毙(身中16弹),缴获**式手枪1支、子弹3发。随后战士钻入车内抢救受伤群众。14时40分,战斗全部结束。

  据统计,参加这次洛阳黄河桥战斗的共计68人。其中武警51人,带枪41支,使用27支,消耗子弹519发;洛阳市公安局刑警大队6人,带枪6支,使用1支,消耗子弹5发;吉利分局11人,带枪5支,使用1支,消耗子弹4发。公安干警负伤1人,武警负伤2人。客车内共有18人(包括司机、售票员),除赵犯被击毙外,有2人跳车幸免于一死,其他12人死亡,3人受伤。经法医鉴定,在12名死亡乘客中,被赵犯开枪击中的8名,其中5人是致命伤,3名受伤乘客均被赵犯击伤过。战斗中,客车玻璃全部被打碎,车体四周被射入弹孔375个。此外,在各阶段的战斗中误伤群众10余人。

  评析:

  (一)公安机关应主动承担现场指挥责任,明确由一名指挥员实施统一指挥搞好协同。此次战斗是由武警守桥部队、市局刑警大队和吉村分局3个单位共同承担。但是,由于事前没有共同协商,认真研究预案,也没有明确指挥关系,无法形成统一组织,因而造成了各行其事,组织混乱和乱开枪的严重伤亡恶果。

  (二)确保群众安全是警察执法的根本任务,也是查缉战术设计与实施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而此次战斗没有很好地贯彻这一原则。纵观查缉赵犯的全过程,存在问题很多:一是查缉初期在罪犯去向不明的情况下,不计后果到处设卡,仅发案地境内就设卡421处;二是堵卡人员以不规范的方法强行拦车,并明确规定只要拦车不停就开枪,因而造成了无辜群众一死二伤的恶果;三是在罪犯劫持了客车上人质的情况下,不顾人质的安全,错误地滥用军事攻坚的战术手段,采用杀伤性武器和可使人窒息死亡的阻氧性5吨泡沫消防车,不加区别地猛烈扫射和喷射泡沫,从而造成了更大的悲剧发生。

  (三)查缉行动必须讲究战术,周密组织,确保安全。洛阳黄河桥堵截罪犯最主要的教训之一,就是缺乏严密的组织和战术意识。

  1。查缉人员应采用巧妙化装、隐蔽接近、秘密辨认、跟踪追捕、相机制服的战术方法,而不应以公开的武装形式拦车检查及由熟悉赵犯的人公开辨认。

  2.堵卡点应选择有利地形,尽量避开特殊复杂的要害地段。此次查缉赵犯不利因素很多:这一地段不利于查缉行动的实施与展开;案犯已劫持了客车上的人质;案犯占据了黄河大桥这一要害位置。在此情况下,更不能贸然发起攻击。

  3.堵卡时要严密组织,讲究战术。查缉人员在初期应采取控制事态、围而不打的战法。首先考虑运用心理战术,力争在斗智、夺心、用诈中用和平方法解决,必要时再采用优秀狙击手瞬间击毙的办法。不应当采用“缴枪不杀”这类语言,激发赵的拒捕反抗心理。

  (四)在我行动难以展开,或有重大顾虑无法展开以及采取行动有害无益的情况下,应设法建立“缓冲带”:让攻击人员后撤;适当满足案犯要求;设法阻止罪犯对人质的侵害;进行谈判,拖延时间,寻找更好的处置办法;虚放生路,提供“条件”,使案犯脱离人质,异地设伏,异地处置;有条件时可采用精确射击、突然偷袭的战术予以处置。此种情况只有“缓冲”才能不伤害我重大利益,并找到更好的解决办法。

  (五)查缉行动应配备必要的特种武器及装备和器材。由于严重暴力性犯罪常常处于特殊的时、空,常规武器在使用上受到了一定限制,从而增加了查缉行动的危险性和复杂性。实践证明在这次查缉行动中,仅有杀伤性的常规武器是不够的,还应配备必要的特种武器及装备、器材。

  这里的“群众”,在一定意义上也可以理解为包含公安民警。

  显而易见,查缉行动的效果原则与军事作战的效果原则有着极为明显的差别。查缉行动,一般情况下追求不付出伤亡代价的效果;军事作战则不讳言伤亡问题,它权衡的是伤亡的大与小以及局部牺牲与全局利益的关系。
那个百废待兴的年代啊。。。。。。
客观地说,与军事理论和装备相比,我国80年代的治安理论、理念和装备都非常落后。这从80年代的几起非常严重的治安案件(如“二王”)就可以看出来。

甚至在89年的政治风波中,这一点都有所体现。不过着个比较敏感,就不多说了。
当年持械恶性犯罪比现在要少,公安武警都没有处置的经验
武警轻武器装备和部队基本一样全是制式军用武器,非致命武器很少
一来二去就搞出这种事来
一群人冲上去摆出进攻的架势,罪犯自然狗急跳墙了。。。。
同时向我干警开枪。我干警负伤后鸣枪报警,


这哥们儿用的枪不错啊,还带消声器呢。。。;P
有没有使用汉阳造啊?
记得是64手枪
这小子枪法不错啊
我比较关心无辜死难者的赔偿问题
那个年代经济还不发达,火力不够猛,不能一击必杀。而10年后,河南武警继承光荣传统,调出步兵战车用20毫米机关炮把罪犯轰至渣!满腮!!!
当时要是用步战的话估计都成渣了
我想现在营救失败的事也不是没有,就是没人报道.......
用步战可以给犯罪分子1个警示   管你有没有人质  照轰不误:D
原帖由 高朋满座 于 2008-12-4 22:44 发表
那个年代经济还不发达,火力不够猛,不能一击必杀。而10年后,河南武警继承光荣传统,调出步兵战车用20毫米机关炮把罪犯轰至渣!满腮!!!


有此案的详情么?
N年前听焦作市的公安讲死伤群众很多,当兵的狂扫大巴,在国外会赔到政府破产,我这里的人十分渴望被执法人员打一拳或踢一下,千万美元的发财机会就来了,唉!北美人真"腐败"。
原帖由 契卡主席 于 2008-12-5 01:16 发表


有此案的详情么?


前阵子有个看仓库的因为打扑克还是什么事来着和另一个家伙起矛盾了,拿了把56把另一个突突了,还顺手拿了子弹几十发逃跑,最后被部队包围在一农屋里,由于没有人质.部队在喊话要求其投降无效后,直接用92步战连人带房子一起轰了.据说事后找到56残骸一个,子弹若干...........
25毫米炮。
没有趁他上子弹的时候进攻么?毕竟就一支手枪
原帖由 ArrowD 于 2008-12-5 09:04 发表


前阵子有个看仓库的因为打扑克还是什么事来着和另一个家伙起矛盾了,拿了把56把另一个突突了,还顺手拿了子弹几十发逃跑,最后被部队包围在一农屋里,由于没有人质.部队在喊话要求其投降无效后,直接用92步战连人带房 ...

然后用铲子把人“抬”出来:D
原帖由 哈萨克雄鹰 于 2008-12-4 23:26 发表
我想现在营救失败的事也不是没有,就是没人报道.......



不在国内吧?现在一出事网上就已经有文字或图片报道了,一直到解决都是不停滚动新闻的,虽然不像你所在的国家有电视台全程直播
希望现在有改进
原帖由 ArrowD 于 2008-12-5 09:04 发表


前阵子有个看仓库的因为打扑克还是什么事来着和另一个家伙起矛盾了,拿了把56把另一个突突了,还顺手拿了子弹几十发逃跑,最后被部队包围在一农屋里,由于没有人质.部队在喊话要求其投降无效后,直接用92步战连人带房 ...

事后调查,罪犯死于一发79冲的子弹。:D
估计那罪犯是现役军人吧,如果真像新闻上说的"仓库保管员",不至于惊动军方高层.解决办法也不至于这么军事化............据说TG军队的传统是军队出的乱子军队自己解决,警察靠边站?
其中武警51人,带枪41支,使用27支,消耗子弹519发,客车玻璃全部被打碎,    ;车体四周被射入弹孔375个;   ,除赵犯被击毙外,有2人跳车幸免于一死,其他12人死亡,3人受伤。经法医鉴定,在12名死亡乘客中,被赵犯开枪击中的8名,其中5人是致命伤,3名受伤乘客均被赵犯击伤过,    车体四周被射入弹孔375个,12名死亡乘客全是赵犯开枪击中的?靠.鬼才信!
原帖由 高朋满座 于 2008-12-4 22:44 发表
那个年代经济还不发达,火力不够猛,不能一击必杀。而10年后,河南武警继承光荣传统,调出步兵战车用20毫米机关炮把罪犯轰至渣!满腮!!!

是25mm炮
武警怎么调的动步战车
开玩笑
原帖由 shehai1985 于 2008-12-5 13:02 发表
其中武警51人,带枪41支,使用27支,消耗子弹519发,客车玻璃全部被打碎,    ;车体四周被射入弹孔375个;   ,除赵犯被击毙外,有2人跳车幸免于一死,其他12人死亡,3人受伤。经法医鉴定,在12名死亡乘客中,被赵犯开枪 ...

内部总结检讨的材料上没必要掩盖什么
原帖由 shehai1985 于 2008-12-5 13:02 发表
其中武警51人,带枪41支,使用27支,消耗子弹519发,客车玻璃全部被打碎,    ;车体四周被射入弹孔375个;   ,除赵犯被击毙外,有2人跳车幸免于一死,其他12人死亡,3人受伤。经法医鉴定,在12名死亡乘客中,被赵犯开枪 ...

你理解错误而已,文中写明了,12名死亡乘客中,有8人身上有被案犯命中的枪伤(文中没有否认这8人身上没有被警方打中的这个情况),其中有5人被案犯所命中的部位是致命的。
土共当年对于这样的治安案件没有认识。毕竟以前土共的治安形式那个好啊。。。。。。。
80年代屡屡出现大案要案后。土共转变思想,提出了改变治安工作思路。
是警校查缉战术教材上的失败战例吧。:o
原帖由 ArrowD 于 2008-12-5 09:04 发表


前阵子有个看仓库的因为打扑克还是什么事来着和另一个家伙起矛盾了,拿了把56把另一个突突了,还顺手拿了子弹几十发逃跑,最后被部队包围在一农屋里,由于没有人质.部队在喊话要求其投降无效后,直接用92步战连人带房 ...

驻伊美军抓萨达姆2个儿子1个孙子的那场战斗这么没叫TG啊,那场战斗是动用了"陶"导弹才解决的,还是老美太有钱...
原帖由 9yzzzzzz 于 2008-12-5 17:58 发表

驻伊美军抓萨达姆2个儿子1个孙子的那场战斗这么没叫TG啊,那场战斗是动用了"陶"导弹才解决的,还是老美太有钱...

咱家穷,这种情况下,估计只能用40火了!;P
原帖由 列治文猎人 于 2008-12-5 02:06 发表
N年前听焦作市的公安讲死伤群众很多,当兵的狂扫大巴,在国外会赔到政府破产,我这里的人十分渴望被执法人员打一拳或踢一下,千万美元的发财机会就来了,唉!北美人真"腐败"。

列治文猎人  这名字挺熟的:D
不过说实话,西方人除了自己,看不到别人,太强调自我价值了。
原帖由 fusensam3 于 2008-12-5 11:00 发表

不过说实话,西方人除了自己,看不到别人,


刚好相反,美国普通人在公共场合,日常生活待人接物,看到的都是别人,注重的都是文明礼让。 马路上互相避免碰撞,碰到了都第一个说对不起。 四小时之前,俺去县卫生部的诊所(Marion County Health Department),大厅里人比较多,椅子基本都坐满了。 有个白人中年妇女走过来,指着紧靠俺的空椅子说,May I sit here? 俺赶紧说那儿没人,您尽管坐您的。 她把椅子拉开几寸后才坐下。 拉开椅子是与人保持距离,不给人紧逼盯人一样的侵犯私人空间的感觉。 虽然椅子空着,但因为紧挨着我,有可能俺正给俺的同伴看着座位,问一下表示她看到我了,也想到我可能有同伴。 相比北京街头,别人撞了我,没对不起不说,还恶狠狠的瞪俺,好像俺的对不起以外还应该附送一千美元现金。。。
原帖由 双筒 于 2008-12-6 10:04 发表


刚好相反,美国普通人在公共场合,日常生活待人接物,看到的都是别人,注重的都是文明礼让。 马路上互相避免碰撞,碰到了都第一个说对不起。 四小时之前,俺去县卫生部的诊所(Marion County Health Department), ...


老大 这其实是文化差异不同而已,我的米国老外朋友告诉我 :其实这也是一种防备心理,表面是不靠的太近,其实是防止发生意外好做准备,老美对突发事件每个人都是蹦的比较紧的,在美国你拿把枪,估计很多人就会马上爬下,但是在中国 你一掏枪,马上就有人扑上来,口里还要说 TM的拿个假枪吓唬谁啊 哈哈:lol
原帖由 johnnyZ 于 2008-12-5 21:12 发表


老大 这其实是文化差异不同而已,我的米国老外朋友告诉我 :其实这也是一种防备心理,表面是不靠的太近,其实是防止发生意外好做准备,老美对突发事件每个人都是蹦的比较紧的,在美国你拿把枪,估计很多人就会马 ...


肯定有文化啦习惯等等的区别,隔开那么大一个太平洋呢。 一个小小的海峡,两边都说国语/普通话的,几十年一过,很多还一样,很多也不太一样了。 美国是可以合法拥枪,但俺来美国二十年,玩枪的时间只是最近六年。 在这之前俺见过的枪只是在朋友家里的两次,公开场合只见过警察保安有枪。 老在电视上看见哪里哪里有枪击事件,自己第一次听见枪声,是六年前第一次去靶场。 平时老百姓没人惦记别人是不是带着枪,是不是会掏枪抢劫,是不是马上要趴下。 最接近你的形容,是2001年911的时候,人人自危,如临大敌,很多人都买枪,俺也想过,但那时候对枪一无所知,觉得有比没有更危险(对当时的我来说的确如此,无知嘛)。 生活中不打听别人工资,年龄,病情,考分,婚姻状况等等,都是互相尊重隐私,保持一定距离。 所以身体之间的距离可能和防身有关,但应该不是第一原因。。。
呵呵,要是换A3,会不会上RPG?或者直接往车上礽手雷?

;P
记得节选自公安专教材《缉捕术战术例集析》
[:a4:] 什么解救人质呀,估计当时根本就没考虑人质,一心就奔凶犯去了,说到底还是不够专业呀!:P
原帖由 ArrowD 于 2008-12-5 11:18 发表
估计那罪犯是现役军人吧,如果真像新闻上说的"仓库保管员",不至于惊动军方高层.解决办法也不至于这么军事化............据说TG军队的传统是军队出的乱子军队自己解决,警察靠边站?

人武部武器仓库保管员
一般仓库哪来的武器让保管员拿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