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要给老百姓一个表达诉求的途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3/29 03: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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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各级政府门口都重新设置大鼓一面。各级领导上街的时候都要恢复鸣锣开道的传统。

  楼主好天真。如果司法,信访(信访本身就是个笑话)能起到作用,还需要别的机构干吗???反过来说,司法,信访压根没用,又指望新增加的部门能解决什么问题????
   同样现实中的例子就是反贪局。正常情况下,检察机关,最多加个纪委,应该可以对付腐败问题。现在检察机关,纪委已经是无能为力,还去增加一个煞有其事的所谓“反贪局”,结果呢???根本还是没用。无非是增加更多的贪官罢了。
的确需要增加新部门,就是县区一级的议会。
        这种群体事件在西方国家一般都是由民意代表牵头和政府协商的,缺了这个普通民众信赖的关键人物,有现在这些结果一点都不奇怪。
        现在这种体制下,群体事件能够妥善解决的例子也都难以让人褒奖,比如99年前后鹤岗下岗工人阻断铁路公路的事情,就是国家最后给所有工人发放生活补助解决的。盖住了一时,实际问题却一点都没有减少。
原帖由 xbill 于 2008-11-25 08:44 发表
的确需要增加新部门,就是县区一级的议会。
        这种群体事件在西方国家一般都是由民意代表牵头和政府协商的,缺了这个普通民众信赖的关键人物,有现在这些结果一点都不奇怪。
        现在这种体制下,群体事 ...


    你比楼主更天真。
  首先,所谓”县区一级的议会“,中国又不是没有人大。人大就是议会。所谓人大代表,本身就应该是普通群众熟悉信赖的,德高望重的地方人物才能被选为人大代表(本来就叫人民代表呀)。
   但是,现实中人大能不能代表民意是一个问题,其次,人大如何行使权力又是一个问题。
   这2个问题不解决,人大就是图章。反过来说,既然现在人大根本不可能解决这2个问题,你又如何保证新增加的机构能解决问题????
    我早就说过了,大陆啥都缺,就是不缺各种机构。现代国家该有的不该有的机构,大陆差不多都有。关键不是叠床架屋的去增加机构,而是如何让有关机构真正发挥作用。
   但是,这就牵涉到全局结构性的问题了。牵一发而动全身。
   专制结构下,一切都是浮云。要么舍弃专制,要么继续累积矛盾。就这么简单,没有第三条道路可走。
原帖由 xbill 于 2008-11-25 08:44 发表
的确需要增加新部门,就是县区一级的议会。
        这种群体事件在西方国家一般都是由民意代表牵头和政府协商的,缺了这个普通民众信赖的关键人物,有现在这些结果一点都不奇怪。
        现在这种体制下,群体事 ...


县区一级的人大代表是干什么的?
原帖由 瘦翻译 于 2008-11-25 08:55 发表


    你比楼主更天真。
  首先,所谓”县区一级的议会“,中国又不是没有人大。人大就是议会。所谓人大代表,本身就应该是普通群众熟悉信赖的,德高望重的地方人物才能被选为人大代表(本来就叫人民代表呀)。
...

        地球上所有的“人大”全都是橡皮图章,跟“议会”看似相似,作用完全不同。
        议会不是一个空泛的名字,而是一个系统,由法律赋予权力立法权和弹劾权,辖区居民不记名投票选举专职议员,只向选民负责而不向政府机关负责的独立机构。
        “人大”跟这样的系统有多少相似性?几乎没有。
原帖由 xbill 于 2008-11-25 08:44 发表
的确需要增加新部门,就是县区一级的议会。
        这种群体事件在西方国家一般都是由民意代表牵头和政府协商的,缺了这个普通民众信赖的关键人物,有现在这些结果一点都不奇怪。
        现在这种体制下,群体事 ...


      你看问题的出发点就不对。
    在你看来,99年的矛盾其实完全没解决。但在当时的官员看来,解决的很完美嘛。现在都08年了,都过去快9年了。你要理解那些官员的心态,从他们的角度出发看问题。
   在你看来,这些事件都是很普遍,此起彼伏的。但在当事的官员看来,“在我死后,哪管洪浪滔天”只要他任内不出问题,只要盖子捂住了,压下去了,那就混的一时是一时。只要安全离任了,自会有别人接手,到时候如何爆发,干卿底事????
   李宗吾厚黑学里面“敲锅”“补箭”2大必杀技,你没有好好领悟啊。

   说句老实话,这种心态不单是中低级官员有,高层一样有,甚至更强!古代封建帝王尚且要考虑把江山传给子孙,所以在对待某些问题的时候是真心实意为老百姓考虑的,这不是他们良心好觉悟高,而是为了长远打算。所以古代皇帝是会一定程度真心实意反贪污反污吏的。
   但如今这年头,既然不是一家的天下了,谁还操那个心去得罪人啊???和光同尘,反正大家都是捞一把就走的。何苦干那些得罪人不讨好的事情呢????为老百姓谋福利???? 笑话,老百姓除了会说你几句好话,还能给你啥好处?就那几句好话,所谓的“官声”也可以靠新闻媒体宣传部来做到嘛。党的喉舌是干吗的???
    相通了这些最基本最简单的道理,谁还会相信增加几个机构能解决问题????
原帖由 瘦翻译 于 2008-11-25 09:06 发表


      你看问题的出发点就不对。
    在你看来,99年的矛盾其实完全没解决。但在当时的官员看来,解决的很完美嘛。现在都08年了,都过去快9年了。你要理解那些官员的心态,从他们的角度出发看问题。
   在你看 ...

        出现这种局面,恰恰是因为缺乏一个只向人民负责,而又有权利为人民谋求福祉的机构吧?
        地方议会就是这样一个机构。
原帖由 xbill 于 2008-11-25 09:04 发表

        地球上所有的“人大”全都是橡皮图章,跟“议会”看似相似,作用完全不同。
        议会不是一个空泛的名字,而是一个系统,由法律赋予权力立法权和弹劾权,辖区居民不记名投票选举专职议员,只向选民负 ...


     你是真的天真还是假的天真???要不要给你找出来人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给你看看理论上人大究竟是干吗的???

  人大,理论上就是最高立法机关!人大理论上是只需要向选民负责的!人大理论上是选区居民无记名投票选出来的!你连这都不知道?????????
原帖由 瘦翻译 于 2008-11-25 09:09 发表


     你是真的天真还是假的天真???要不要给你找出来人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给你看看理论上人大究竟是干吗的???

  人大,理论上就是最高立法机关!人大理论上是只需要向选民负责的!人大理论上是选区居民无记 ...

        人大的体制就决定了它不可能发挥跟议会相同的作用。所以就是形同虚设,就需要议会化或者被议会取而代之。
        光说法律规定了如何一点意义都没有,如果所有法律规定的事情都兑现了,地球上的国家都是一个样子,我们用不着讨论政治体制改革。
地球上所有的“人大”全都是橡皮图章,跟“议会”看似相似,作用完全不同。
        议会不是一个空泛的名字,而是一个系统,由法律赋予权力立法权和弹劾权,辖区居民不记名投票选举专职议员,只向选民负责而不向政府机关负责的独立机构。
        “人大”跟这样的系统有多少相似性?几乎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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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宪法里面对人大的定义里面都有。你还要增加什么?把宪法里面的东西换个花样重新写一遍?可是我们的宪法已经换着花样写过好几遍了,如果从民国时期的宪法算起的话。
原帖由 xbill 于 2008-11-25 09:10 发表

        人大的体制就决定了它不可能发挥跟议会相同的作用。所以就是形同虚设,就需要议会化或者被议会取而代之。
        光说法律规定了如何一点意义都没有,如果所有法律规定的事情都兑现了,地球上的国家都是 ...


老大,你先学习一下宪法吧。
原帖由 xbill 于 2008-11-25 09:08 发表

        出现这种局面,恰恰是因为缺乏一个只向人民负责,而又有权利为人民谋求福祉的机构吧?
        地方议会就是这样一个机构。


       。。。。。。。。。。。。你自己去读读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里面关于人大的各种规定和说明去。然后再好好考虑考虑为啥宪法上说的和现实不一样!
原帖由 yaoyuan7310 于 2008-11-25 09:11 发表
地球上所有的“人大”全都是橡皮图章,跟“议会”看似相似,作用完全不同。
        议会不是一个空泛的名字,而是一个系统,由法律赋予权力立法权和弹劾权,辖区居民不记名投票选举专职议员,只向选民负责而不向政 ...

        听没听说过李敖所提出的“反求诸宪法”?
       大意就是说,我们所要争取的一切权利其实宪法里面都写了,只不过没有兑现,所以要用宪法作为武器,争取自己应得的权利。
       光扯宪法有什么意义?光讨论宪法条文的话,中国和美国的人权民主建设完全就是不分伯仲,我们大家都每天沉浸在幸福当中得了。
原帖由 瘦翻译 于 2008-11-25 09:13 发表


       。。。。。。。。。。。。你自己去读读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里面关于人大的各种规定和说明去。然后再好好考虑考虑为啥宪法上说的和现实不一样!

       跟宪法不一样就要争取一样,而一样的结果就是议会化。当然,人大就算是书面的制度也有问题,比如非职业代表的设定和因此导致的人大常委和人大的分化,就明显是对人大本应起到的作用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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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xbill 于 2008-11-25 09:13 发表

        听没听说过李敖所提出的“反求诸宪法”?
       大意就是说,我们所要争取的一切权利其实宪法里面都写了,只不过没有兑现,所以要用宪法作为武器,争取自己应得的权利。
       光扯宪法有什么意义?光 ...


    I 服了YOU!

  你这不是胡扯嘛????你就不肯动动脑子想想为啥连宪法规定的东西在现实中都可以不算数????既然宪法规定的都作不得数,你凭什么认为你新设的机构能有用?????
刚才已经说了,非常设就是人大制度本身的最大死穴。
        人大的非常设导致了权利实际上在人大常委,而不是人大。
        非专职的代表加上非常设的机构,就导致了普通的人大代表根本没有机会行使权利(参照西方国家议会通过一个法案所需要的平均时间就能知道人大的那点开会时间除了喝茶鼓掌还够干什么了),没有机会聆听群众意见(因为有自己的工作要忙)。
        因为大家选的人大代表按照这个制度根本不可能行使权利,为选民谋取福利,所以选民也对人大选举完全不关心(投票选人民代表对生活的影响都不如选超女的影响大,当然不投了),导致了人大选举的冷清。
        整个体系就因为一环的缺失,造成了一个恶性循环的死结。
原帖由 瘦翻译 于 2008-11-25 09:20 发表


    I 服了YOU!

  你这不是胡扯嘛????你就不肯动动脑子想想为啥连宪法规定的东西在现实中都可以不算数????既然宪法规定的都作不得数,你凭什么认为你新设的机构能有用?????

       我凭什么这么认为?原因太简单了,因为西方国家已经有几百年的议会实践了。就连直选搞得不好的地方,诸如台湾,基层议会都发挥着相当好的作用。这个还不够证明议会制度的优越性?
原帖由 xbill 于 2008-11-25 09:23 发表
刚才已经说了,非常设就是人大制度本身的最大死穴。
        人大的非常设导致了权利实际上在人大常委,而不是人大。
        非专职的代表加上非常设的机构,就导致了普通的人大代表根本没有机会行使权利(参照西 ...


     只能说你是在胡扯。

   哪怕美国,国会也不是一年365天天开的。也照样有闭会和开会。国会一年真正开会的日子是很短的,不比大陆2会多多少!更多时候,议员都是在自己选区内而不是待在华盛顿的。
   议员待在自己的选区才能更贴近选民,为选民服务。这点无可非议。难道你以为把人大代表天天集中在一起才行????
原帖由 xbill 于 2008-11-25 09:25 发表

       我凭什么这么认为?原因太简单了,因为西方国家已经有几百年的议会实践了。就连直选搞得不好的地方,诸如台湾,基层议会都发挥着相当好的作用。这个还不够证明议会制度的优越性?


      晕倒,彻底晕倒。

   不是议会不好,而是中国本来就有议会。这个议会就是人大!懂了嘛????外国所谓议会的一切特征,权力,义务乃至产生方式,运作程序,中国的人大一样不少!只不过外国叫议会,我们这里叫人大。本来就是换块牌子,一样的的东西。
  但是,人大在中国就是块图章。这不是换个名字或者成立个新机构就可以改变的!
原帖由 瘦翻译 于 2008-11-25 09:29 发表


     只能说你是在胡扯。

   哪怕美国,国会也不是一年365天天开的。也照样有闭会和开会。国会一年真正开会的日子是很短的,不比大陆2会多多少!更多时候,议员都是在自己选区内而不是待在华盛顿的。
   议员 ...

       专职和兼职的区别阁下都分不清楚?
       我从一开始说的议会就是地区议会,国会怎么样跟我的意见没有任何联系,因为能够充当民意代表,为选民切身利益挺身而出的都是地区议会的议员。
       就算是国会议员又怎么样?难道不开会的时候人家就去忙小生意了?是像巩俐一样去演电影,还是像李素丽一样去公车上卖票?人家还不一样是在做着全职的议员工作?没有法律规定议员的唯一工作就是开会。
       底层的议员就更加明显了,一般除了例行的会议之外都是接待民众来访。民众的诉求能够通过立法解决的,他们就会联系其他的议员尝试提案。
       能够通过政府职能部门直接解决的他们就充当民意代表,代表有诉求的民众和政府职能部门直接协商。
       我们的人大代表在开会之外在干什么?刚才已经说了,巩俐在演电影,李素丽在卖车票。
       还是那个问题,有可比性吗?
呵呵,如果你正确到的不过是把宪法重写一遍的机会,还不如去争取把宪法彻底实践的机会呢。
原帖由 瘦翻译 于 2008-11-25 09:32 发表


      晕倒,彻底晕倒。

   不是议会不好,而是中国本来就有议会。这个议会就是人大!懂了嘛????外国所谓议会的一切特征,权力,义务乃至产生方式,运作程序,中国的人大一样不少!只不过外国叫议会,我们 ...

       这个跟我说的矛盾吗?我说了,人大要么议会化,要么被议会取代。
       不能因为有人占着茅坑,别人就不上厕所了吧?
另外,人大作为中国的议会,这点是得到各国外交承认的,中方也是承认的。
   在各级外交活动中,中国人大就是对等各国议会的对口单位。比如世界议长大会,绝对是人大委员长出席,各国议长访华,回访的也必然是人大委员长。这点,如果你能稍微留心一下CCAV平时的新闻就可以发现。
   这是常识。
原帖由 yaoyuan7310 于 2008-11-25 09:36 发表
呵呵,如果你正确到的不过是把宪法重写一遍的机会,还不如去争取把宪法彻底实践的机会呢。

       地球上没有一个国家的宪法可以完全兑现,你这句话贴到美国的论坛上也一样。
原帖由 瘦翻译 于 2008-11-25 09:36 发表
另外,人大作为中国的议会,这点是得到各国外交承认的,中方也是承认的。
   在各级外交活动中,中国人大就是对等各国议会的对口单位。比如世界议长大会,绝对是人大委员长出席,各国议长访华,回访的也必然是人大委 ...

        人家承认跟我要求人大发挥应有的职能有什么冲突吗?
        全国人大怎么样我一点都不关心,我要求发挥作用的是地方的立法机构,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在地方,不在中央。
        台湾的立法院乱吧,党派斗争此起彼伏,丑态百出,但是台湾的低层议会一直发挥着非常好的作用,甚至有若干民意代表代表选民向开发商争取利益的时候被暗杀,这样的事情有可能发生在地方人大上吗?
原帖由 xbill 于 2008-11-25 09:36 发表

       这个跟我说的矛盾吗?我说了,人大要么议会化,要么被议会取代。
       不能因为有人占着茅坑,别人就不上厕所了吧?


     算了,简直是鸭跟鸡讲。

   人大就是议会,不存在被谁代替的问题。
   如果能解决问题,人大早就解决了。反过来说,都建国60年了,人大解决不了的问题,新成立一个类似机构也绝对解决不了!
   因为这根本就牵涉到根本性的权力究竟归谁!
   理论上,人大应该是最高权力机构,这点连宪法都是明文写着的。但是现在人大就是图章!那么凭什么新机构就可以掌握权力了?????
   唉,我都说累了。这么浅显易懂,和尚头上的虱子,愣有人不明白。。。。。。。。。。。
原帖由 xbill 于 2008-11-25 09:37 发表

       地球上没有一个国家的宪法可以完全兑现,你这句话贴到美国的论坛上也一样。


         别随便张口就胡说。

    你来说说现在美国宪法有哪一条没有好好遵守?在被践踏啊。说出来大家开开眼。
原帖由 xbill 于 2008-11-25 09:41 发表

        人家承认跟我要求人大发挥应有的职能有什么冲突吗?
        全国人大怎么样我一点都不关心,我要求发挥作用的是地方的立法机构,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在地方,不在中央。
        台湾的立法院乱吧,党派 ...


     人家议会是老百姓自己选出来的。人大是吗???反过来说,既然明明应该是选出来的人大实际上不是那么回事,你凭什么认为你所谓的新机构就一定是人民选出来的????
   连人大都被强奸成现在这个样子,你凭什么说你的新机构就可以例外????
原帖由 瘦翻译 于 2008-11-25 09:42 发表


     算了,简直是鸭跟鸡讲。

   人大就是议会,不存在被谁代替的问题。
   如果能解决问题,人大早就解决了。反过来说,都建国60年了,人大解决不了的问题,新成立一个类似机构也绝对解决不了!
   因为这 ...

       人大不是议会,我已经说了议会不是一个名字,是一个体系,人大相对于这个体系有缺失。
       我也没有说一定要替代,我从一开始说的就是“要么人大议会化,要么被议会替代”。
       人大如果能够议会化固然好,但是如果人大议会化难以实现,用新的机构架空人大又有什么不可以呢?纪检委不就架空了本来属于检察院的一部分反贪腐调查吗。
       究竟怎么实现是问题的一部分,不是全部。关键是看清楚目标是什么。
       结论很简单,我们需要一个发挥西方基层议会作用的机构。人大不是,起码现在不是。
反贪局是检察院的下级机构。
窃以为,成立反贪局是中国司法的一大倒退!检察院的职能,除了代表国家进行诉讼,另一个就是法律监督,可是反贪局一设立,就完全变了味,检察院成了办案、诉讼、监督一条龙操作,天下无敌!
PS:赋予检察院法律监督权,这本身就有莫大的问题!试想,在诉讼过程中,作为当事人一方(代表国家)的检察院还拥有监督权,这就如运动场上,一方运动员竟然是裁判监督员,这让裁判如何公正裁决?:L 而事实上,法院驳回检察院的诉讼请求的极少,除非是傻子都知道是错的。:@
原帖由 瘦翻译 于 2008-11-25 09:46 发表


     人家议会是老百姓自己选出来的。人大是吗???反过来说,既然明明应该是选出来的人大实际上不是那么回事,你凭什么认为你所谓的新机构就一定是人民选出来的????
   连人大都被强奸成现在这个样子,你 ...

       大家选举权被剥夺了吗?你去参加区人大代表的投票会有人把你撵出来吗?我想这个答案绝对是否定的。
       问题是大家并没有去投票,
       为什么没有投票?因为投了不起作用。
       为什么不起作用?因为人大代表实际上没有权利。
       为什么没有权利?因为人大代表是兼职的,人大会议时间是短暂的,人大应有的权利是握在人大常委手里,而人大常委因为不是选民直接指定的,无法真正代表选民的意愿。
原帖由 瘦翻译 于 2008-11-25 09:46 发表


     人家议会是老百姓自己选出来的。人大是吗???反过来说,既然明明应该是选出来的人大实际上不是那么回事,你凭什么认为你所谓的新机构就一定是人民选出来的????
   连人大都被强奸成现在这个样子,你 ...

        例外?新机构凭什么例外?睁大你的眼睛看清楚,我要求的是一个“例外”的机构吗?恰恰相反,我要求的是一个最最普通的机构,跟西方国家的基层议会一样普通。
        同样的权利,同样的义务,同样的监督,凭什么西方人可以做的中国不可以?
原帖由 xbill 于 2008-11-25 09:47 发表

       人大不是议会,我已经说了议会不是一个名字,是一个体系,人大相对于这个体系有缺失。
       我也没有说一定要替代,我从一开始说的就是“要么人大议会化,要么被议会替代”。
       人大如果能够议会化 ...


     你懂不懂权力的来源啊????
   人大也好,议会也罢,不管你喜欢用啥名词。关键都是权力!
   如果人大本身没有最高权力,那么你可以说别的机构可以代替它。但是人大本身已经是代表最高权力了。
  
   西方的议会为什么那么威风八面??因为他们有权力。而给予他们权力的,是人民。所以为了自己手中的权力,他们不得不百般讨好给予他们权力的人民。
   这点,中国任何一个机构都做不到!因为在这片神奇的土地上,权力压根不属于人民。既然人民压根没权力,那就没有任何一个机构能代表人民的利益。
  这才是问题的根本。

  至于你所谓检察机关之外,还有纪检委。这本身就是笑话。纪检委解决问题嘛?压根没有。现在不是又热热闹闹的成立无数反贪局了吗????指望新成立的反贪局能解决问题???照样是个笑话!因为这些根本是治标不治本。只要权力继续专制,这些机构就永远是摆设。
原帖由 xbill 于 2008-11-25 09:52 发表

        例外?新机构凭什么例外?睁大你的眼睛看清楚,我要求的是一个“例外”的机构吗?恰恰相反,我要求的是一个最最普通的机构,跟西方国家的基层议会一样普通。
        同样的权利,同样的义务,同样的监督 ...


      原来你是真的很天真啊。

   我都问了你无数遍了,你凭什么保证你的新机构不被架空?不沦为第二个人大!
原帖由 瘦翻译 于 2008-11-25 09:57 发表


     你懂不懂权力的来源啊????
   人大也好,议会也罢,不管你喜欢用啥名词。关键都是权力!
   如果人大本身没有最高权力,那么你可以说别的机构可以代替它。但是人大本身已经是代表最高权力了。
  
  ...

        机构有权有什么用处呢?地球上再专制的国家,也绝对有相应的若干人或者部门掌握跟美国国会相同的权利。关键是这个权利是谁赋予谁的,谁实际上在行使。
        人大的问题就在这里。
        人民选举的是人大代表,人大代表应当拥有这个权利,可是权利实际上在哪里呢?在人大常委,而人大常委不是选民选举的。
        我选举的人没有代表我说话的权利,或者说,他行使这个权利的方式是一个作为选民的我无法干预的方式:选举人大常委。
        这样的制度之下,人大常委如何能够代表民意?而人大常委本身的规模远远小于人大,又让人大代表的代表的普遍性打了一个巨大的折扣。
        最后的结果就是,选举本身成了一场闹剧,人大完全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原帖由 瘦翻译 于 2008-11-25 09:59 发表


      原来你是真的很天真啊。

   我都问了你无数遍了,你凭什么保证你的新机构不被架空?不沦为第二个人大!

       我回答了无数遍了,议会是一个体系,保证它发挥作用的要素是
       1.法律赋予立法权和弹劾权
       2.选民无记名投票选举专职议员
       3.议员只向选民负责,不向任何其他机构负责
       全世界的议会发挥作用,不被架空靠得就是这些,西方国家可以,中国凭什么不行?
原帖由 瘦翻译 于 2008-11-25 09:57 发表


     你懂不懂权力的来源啊????
   人大也好,议会也罢,不管你喜欢用啥名词。关键都是权力!
   如果人大本身没有最高权力,那么你可以说别的机构可以代替它。但是人大本身已经是代表最高权力了。
  
  ...

       检察院怎么样跟这个讨论有关系吗?你的理解能力好像真不是一般的差,我说纪检委和检察院是要说明什么?难道不是显而易见是说明用一个职能机构架空另一个职能机构的部分权利在中国是有先例的吗?跟检察院和纪检委发挥什么作用有个头关系。
原帖由 xbill 于 2008-11-25 10:06 发表

       我回答了无数遍了,议会是一个体系,保证它发挥作用的要素是
       1.法律赋予立法权和弹劾权
       2.选民无记名投票选举专职议员
       3.议员只向选民负责,不向任何其他机构负责
       全世界的 ...

你想成立这样的组织那你也要问问你另一个自封的后妈同意不同意,在看看后妈手里的类似组织有哪个是权力在你手里不在后妈手里的?不然也不会出橡皮图章了.哪还用的着你另立山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