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对黄静--华硕事件怎么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0 20:15:54
2日,记者从华硕维权联合律师团了解到,黄静的代理人和律师将于3日前往中消协投诉,希望中消协正式接受立案申请,并正式致函华硕公司以及英特尔公司,对华硕笔记本电脑使用工程样品CPU一事进行调查,并做出结论(2008年11月3日《北京晨报》)。

  据了解,黄静被公安局错捕之前,正准备向法院起诉华硕。现在,黄静将获得国家赔偿,证明她是无罪的,她应该接着打这场被中断的维权官司,正式向法院起诉华硕。没有想到的是,黄静和律师们现在还在绕圈子,准备向中消协投诉,而不是向法院起诉。

  笔者认为黄静应该直接向法院起诉华硕的理由是:华硕用测试版CPU冒充正式版CPU,显然存在着以次品冒充正品的欺诈行为,黄静完全有理由获得赔偿。至于电脑的检验,黄静可以自己找质检部门做,也可以由法院指定机构做。

  让外人不能理解的是,黄静既有代理人,又有一个联合律师团,但在对待华硕的问题上好像“胸无成竹”。而在笔者看来,黄静起诉华硕,既能恢复自己的清白,又是要给华硕的教训,所以,黄静不应该接受调解,以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正义。

  笔者的另一个观点是,黄静应该让华硕依法给予合理的补偿,而不是媒体所报道的“一元钱”。如果是十几年前,黄静可以只要一元钱,因为那时候消费维权还处于启蒙阶段,有识之士打折本官司是属于为自己争一口气,为普法鸣锣开道。

  但到现在,中国早就迈过了只赢一元钱的“争气官司”阶段,消费者进行实质维权的时代已经到来。所谓实质维权,就是说消费者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争取自己应得的权益。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黄静如果胜诉,可以获得所购电脑价格两倍的赔偿,也就是4万元,黄静为什么还要放弃呢?

  不过,黄静要求华硕道歉,在笔者看来是没有必要。人类有共同的弱点,就是“死不认错”。美国戴尔·卡耐基曾说过一个例子:有两个死刑犯,只认罪而不认错,为什么?因为这涉及到做人的价值观的问题。而中国人更好面子,所以,华硕即使被法院判输,也不一定会认错的。

  再者说,华硕在销售“劣质电脑”这件事情上,不认错也不违反法律。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只有“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才必须道歉。华硕向公安局举报黄静“敲诈勒索”,并没有擅自向公众扩散这个消息,不算侮辱和诽谤。黄静被关押10个月,属于公安局和检察院的错误,不是华硕侵犯了黄静的人身自由。所以,华硕硬是不道歉,黄静也不该强求。

   注意:网友观点,不代表人民网立场






出事之前的黄静。买电脑最后进了看守所。女大学生黄静离奇的厄运在两年前买了那台华硕电脑时就开始了。黄静希望对华硕提起诉讼,控告华硕诬告陷害。“要讨个清白。”这个打扮时尚的黄静却有着秋菊一般的倔强。10个月的牢狱生活,给这个年轻的女孩带来了什么。

 两年里,华硕的电脑业务攻城略地,但黄静却在看守所里被羁押了10个月,之后花了更长的时间等待一纸国家赔偿。本月底,检察院将公布赔偿金额。“估计会远远低于两万元。”黄静的代理人说。大学生黄静于2006年2月9日购买了一台华硕笔记本电脑,在使用过程中多次出现异常现象,经过华硕售后几次检修后,发现该笔记本电脑内原装CPU被更换为英特尔公司严令禁止用于产品中的工程测试样品CPU。

  黄静发现之后,委托代理人与华硕公司进行多次和解谈判。

  谈判中,其代理人周成宇提出了要求华硕公司按照其年营业额0.05%进行惩罚性赔偿,数额为500万美元。此后,华硕公司向警方报案称其受到敲诈勒索。2006年3月7日当事人黄静及周成宇被刑事拘留并被批准逮捕。

现在的黄静。黄静的律师团和代理人在讨论起诉华硕的事宜。入狱:四个便衣架走,没有通知家人。2006年 3月6日,是黄静购买了华硕笔记本电脑后的第25天,也是她开始与华硕针对笔记本质量问题进行交涉的第25天。黄静记得,那天晚上,一直代表华硕出面与黄静协商的华硕公司中国业务群品牌总监郑威给她打了无数个电话。“让我第二天一个人带着电脑,去他们公司,把这件事彻底解决掉。”

  第二天,也就是3月7日,黄静没有听郑威的话,还是带了周成宇一起,到了华硕公司。

  跟郑威的这次见面很快又不欢而散。黄静和周成宇走出华硕的办公室,刚刚到电梯门口,突然围上来四、五名便衣,把黄静和周成宇架上就走。“出示了警员证。”

 当天,黄静被带到海淀区经济侦查大队拘留室。“有大概一个小队的人轮番问我问题。很多问题我都不知道从何说起。”一个通宵后,黄静被送到位于清河的看守所。这时的她,依然处于“蒙”的状态下,她连因为什么事情而被抓都不知道。

  入狱的一套程序是必经的。她换上了看守所的衣服,第一次见到那么多“犯人”,而她在10个月里也成为她们中的一员。

2006年3月7日女儿被警方带走之后的将近20天里,在石家庄的她与女儿彻底失去联系。“我就觉得她失踪了,没命了,根本没想到跟维权有什么关系。”龙女士说。

  直到3月底的一天,石家庄警方给她打电话,问她是不是有个女儿,在对外经贸大学读书,她现在正被海淀警方拘留。听到这些,她特别高兴。“人家没有跟我说我女儿到底因为什么被抓的,我也没问,我当时就一个想法,我姑娘还活着。”第二天一早,她从石家庄开车赶往北京清河。

  她被告知女儿涉嫌敲诈勒索华硕,金额是500万美元。“我当时第一感觉是,这太荒唐了。是美元还是人民币?我记得我当时还弄不明白呢!”她并没有见到女儿,第一时间找了律师后,只有律师后来见了寥寥几次。

 黄静要坚决维权。得知女儿被羁押的消息后,龙女士并没有告诉家里人。她只告诉了两个弟弟。2006年的暑假,家人都在询问,为什么黄静没有回来过暑假。龙女士编了个“我给女儿在北京报了个培训班”的借口,拖延了过去。

  那期间,她通过律师和警方大概知道了是怎么回事。“到那时候我心就踏实了。我让律师去问我姑娘,CPU到底是不是你们换的?我姑娘说不是,我还不知道我自己的姑娘是什么人吗?至于这500万美金的赔偿,当时并没有认定这是不是合法,但我知道这不是我姑娘先提出的。

  她一说我就有底了,我自己一定不能乱。”基于这样的考虑,龙女士拒绝了所有找上门的律师,她让女儿申请了取保候审之后,也没有采取更多的行动,唯一做的,除了给女儿寄吃的穿的,写明信片,之外就是一个字:“等”。

黄静在与华硕交涉时留下的影像。得知女儿被羁押的消息后,龙女士并没有告诉家里人。她只告诉了两个弟弟。2006年的暑假,家人都在询问,为什么黄静没有回来过暑假。龙女士编了个“我给女儿在北京报了个培训班”的借口,拖延了过去。

  那期间,她通过律师和警方大概知道了是怎么回事。“到那时候我心就踏实了。我让律师去问我姑娘,CPU到底是不是你们换的?我姑娘说不是,我还不知道我自己的姑娘是什么人吗?至于这500万美金的赔偿,当时并没有认定这是不是合法,但我知道这不是我姑娘先提出的。

  她一说我就有底了,我自己一定不能乱。”基于这样的考虑,龙女士拒绝了所有找上门的律师,她让女儿申请了取保候审之后,也没有采取更多的行动,唯一做的,除了给女儿寄吃的穿的,写明信片,之外就是一个字:“等”。


当时她还不知道将面临什么。很快进入了冬天,龙女士给女儿寄了很多很多衣服。“我知道里面都洗凉水澡。她是个特别爱干净的人,隔天就要洗一次头,我不知道她在那最开始的十几天是怎么过来的,根本没有衣服换。”

  “开头的几天我完全是‘蒙’的状态,自己干了些什么都不知道。”黄静对当初的回忆已经有些模糊。她也甚少提到里面的“狱友”。通过她母亲的叙述,我们大概知道黄静并没有太被欺负,甚至后来还让她管了一些犯人。

  出狱:狱友哭了。黄静正在审读《申请书》。2006年12月26日,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向黄静发出取保候审通知。“那天我和我两个弟弟开车去了清河。见到她的心情我描述不出来,我只记得我在这十个月里最大的希望就是她保住命,整个人完完整整地出来,就是最好的了。要说其他的什么,都没想过。”

  黄静两手空空从看守所里出来。“那时候已经是12月底了,天特别冷。她就穿了一套我给她寄去的衣服,我问她‘你的其他衣服呢?’她告诉我,她把全部衣服都留给看守所里其他犯人了。

  ”龙女士说。

黄静的4位代理人聚在一起,商讨如何起诉华硕。“我出来的时候看守所里很多犯人都哭了。她们觉得……太好了,替我高兴。”说到这里,黄静的眼泪又止不住掉了下来。“虽然并不太了解我这件事到底是怎么回事,但她们至少知道,不会是我做错了。” 在看守所门口见到妈妈,黄静并没有哭。自家的车开了,她才扑到妈妈的怀里放声大哭。龙女士在北京的酒店订了间房,当天并没有回石家庄。“在酒店吃了顿好吃的,然后我带她去贵友大厦买了从里到外、从上到下的一整套衣服。

  回到宾馆好好洗了澡,就换上了,看守所里带出来的我全部扔了。”龙女士说。她想通过这些小事告诉女儿,新生活开始了。2日,记者从华硕维权联合律师团了解到,黄静的代理人和律师将于3日前往中消协投诉,希望中消协正式接受立案申请,并正式致函华硕公司以及英特尔公司,对华硕笔记本电脑使用工程样品CPU一事进行调查,并做出结论(2008年11月3日《北京晨报》)。

  据了解,黄静被公安局错捕之前,正准备向法院起诉华硕。现在,黄静将获得国家赔偿,证明她是无罪的,她应该接着打这场被中断的维权官司,正式向法院起诉华硕。没有想到的是,黄静和律师们现在还在绕圈子,准备向中消协投诉,而不是向法院起诉。

  笔者认为黄静应该直接向法院起诉华硕的理由是:华硕用测试版CPU冒充正式版CPU,显然存在着以次品冒充正品的欺诈行为,黄静完全有理由获得赔偿。至于电脑的检验,黄静可以自己找质检部门做,也可以由法院指定机构做。

  让外人不能理解的是,黄静既有代理人,又有一个联合律师团,但在对待华硕的问题上好像“胸无成竹”。而在笔者看来,黄静起诉华硕,既能恢复自己的清白,又是要给华硕的教训,所以,黄静不应该接受调解,以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正义。

  笔者的另一个观点是,黄静应该让华硕依法给予合理的补偿,而不是媒体所报道的“一元钱”。如果是十几年前,黄静可以只要一元钱,因为那时候消费维权还处于启蒙阶段,有识之士打折本官司是属于为自己争一口气,为普法鸣锣开道。

  但到现在,中国早就迈过了只赢一元钱的“争气官司”阶段,消费者进行实质维权的时代已经到来。所谓实质维权,就是说消费者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争取自己应得的权益。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黄静如果胜诉,可以获得所购电脑价格两倍的赔偿,也就是4万元,黄静为什么还要放弃呢?

  不过,黄静要求华硕道歉,在笔者看来是没有必要。人类有共同的弱点,就是“死不认错”。美国戴尔·卡耐基曾说过一个例子:有两个死刑犯,只认罪而不认错,为什么?因为这涉及到做人的价值观的问题。而中国人更好面子,所以,华硕即使被法院判输,也不一定会认错的。

  再者说,华硕在销售“劣质电脑”这件事情上,不认错也不违反法律。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只有“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才必须道歉。华硕向公安局举报黄静“敲诈勒索”,并没有擅自向公众扩散这个消息,不算侮辱和诽谤。黄静被关押10个月,属于公安局和检察院的错误,不是华硕侵犯了黄静的人身自由。所以,华硕硬是不道歉,黄静也不该强求。

   注意:网友观点,不代表人民网立场






出事之前的黄静。买电脑最后进了看守所。女大学生黄静离奇的厄运在两年前买了那台华硕电脑时就开始了。黄静希望对华硕提起诉讼,控告华硕诬告陷害。“要讨个清白。”这个打扮时尚的黄静却有着秋菊一般的倔强。10个月的牢狱生活,给这个年轻的女孩带来了什么。

 两年里,华硕的电脑业务攻城略地,但黄静却在看守所里被羁押了10个月,之后花了更长的时间等待一纸国家赔偿。本月底,检察院将公布赔偿金额。“估计会远远低于两万元。”黄静的代理人说。大学生黄静于2006年2月9日购买了一台华硕笔记本电脑,在使用过程中多次出现异常现象,经过华硕售后几次检修后,发现该笔记本电脑内原装CPU被更换为英特尔公司严令禁止用于产品中的工程测试样品CPU。

  黄静发现之后,委托代理人与华硕公司进行多次和解谈判。

  谈判中,其代理人周成宇提出了要求华硕公司按照其年营业额0.05%进行惩罚性赔偿,数额为500万美元。此后,华硕公司向警方报案称其受到敲诈勒索。2006年3月7日当事人黄静及周成宇被刑事拘留并被批准逮捕。

现在的黄静。黄静的律师团和代理人在讨论起诉华硕的事宜。入狱:四个便衣架走,没有通知家人。2006年 3月6日,是黄静购买了华硕笔记本电脑后的第25天,也是她开始与华硕针对笔记本质量问题进行交涉的第25天。黄静记得,那天晚上,一直代表华硕出面与黄静协商的华硕公司中国业务群品牌总监郑威给她打了无数个电话。“让我第二天一个人带着电脑,去他们公司,把这件事彻底解决掉。”

  第二天,也就是3月7日,黄静没有听郑威的话,还是带了周成宇一起,到了华硕公司。

  跟郑威的这次见面很快又不欢而散。黄静和周成宇走出华硕的办公室,刚刚到电梯门口,突然围上来四、五名便衣,把黄静和周成宇架上就走。“出示了警员证。”

 当天,黄静被带到海淀区经济侦查大队拘留室。“有大概一个小队的人轮番问我问题。很多问题我都不知道从何说起。”一个通宵后,黄静被送到位于清河的看守所。这时的她,依然处于“蒙”的状态下,她连因为什么事情而被抓都不知道。

  入狱的一套程序是必经的。她换上了看守所的衣服,第一次见到那么多“犯人”,而她在10个月里也成为她们中的一员。

2006年3月7日女儿被警方带走之后的将近20天里,在石家庄的她与女儿彻底失去联系。“我就觉得她失踪了,没命了,根本没想到跟维权有什么关系。”龙女士说。

  直到3月底的一天,石家庄警方给她打电话,问她是不是有个女儿,在对外经贸大学读书,她现在正被海淀警方拘留。听到这些,她特别高兴。“人家没有跟我说我女儿到底因为什么被抓的,我也没问,我当时就一个想法,我姑娘还活着。”第二天一早,她从石家庄开车赶往北京清河。

  她被告知女儿涉嫌敲诈勒索华硕,金额是500万美元。“我当时第一感觉是,这太荒唐了。是美元还是人民币?我记得我当时还弄不明白呢!”她并没有见到女儿,第一时间找了律师后,只有律师后来见了寥寥几次。

 黄静要坚决维权。得知女儿被羁押的消息后,龙女士并没有告诉家里人。她只告诉了两个弟弟。2006年的暑假,家人都在询问,为什么黄静没有回来过暑假。龙女士编了个“我给女儿在北京报了个培训班”的借口,拖延了过去。

  那期间,她通过律师和警方大概知道了是怎么回事。“到那时候我心就踏实了。我让律师去问我姑娘,CPU到底是不是你们换的?我姑娘说不是,我还不知道我自己的姑娘是什么人吗?至于这500万美金的赔偿,当时并没有认定这是不是合法,但我知道这不是我姑娘先提出的。

  她一说我就有底了,我自己一定不能乱。”基于这样的考虑,龙女士拒绝了所有找上门的律师,她让女儿申请了取保候审之后,也没有采取更多的行动,唯一做的,除了给女儿寄吃的穿的,写明信片,之外就是一个字:“等”。

黄静在与华硕交涉时留下的影像。得知女儿被羁押的消息后,龙女士并没有告诉家里人。她只告诉了两个弟弟。2006年的暑假,家人都在询问,为什么黄静没有回来过暑假。龙女士编了个“我给女儿在北京报了个培训班”的借口,拖延了过去。

  那期间,她通过律师和警方大概知道了是怎么回事。“到那时候我心就踏实了。我让律师去问我姑娘,CPU到底是不是你们换的?我姑娘说不是,我还不知道我自己的姑娘是什么人吗?至于这500万美金的赔偿,当时并没有认定这是不是合法,但我知道这不是我姑娘先提出的。

  她一说我就有底了,我自己一定不能乱。”基于这样的考虑,龙女士拒绝了所有找上门的律师,她让女儿申请了取保候审之后,也没有采取更多的行动,唯一做的,除了给女儿寄吃的穿的,写明信片,之外就是一个字:“等”。


当时她还不知道将面临什么。很快进入了冬天,龙女士给女儿寄了很多很多衣服。“我知道里面都洗凉水澡。她是个特别爱干净的人,隔天就要洗一次头,我不知道她在那最开始的十几天是怎么过来的,根本没有衣服换。”

  “开头的几天我完全是‘蒙’的状态,自己干了些什么都不知道。”黄静对当初的回忆已经有些模糊。她也甚少提到里面的“狱友”。通过她母亲的叙述,我们大概知道黄静并没有太被欺负,甚至后来还让她管了一些犯人。

  出狱:狱友哭了。黄静正在审读《申请书》。2006年12月26日,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向黄静发出取保候审通知。“那天我和我两个弟弟开车去了清河。见到她的心情我描述不出来,我只记得我在这十个月里最大的希望就是她保住命,整个人完完整整地出来,就是最好的了。要说其他的什么,都没想过。”

  黄静两手空空从看守所里出来。“那时候已经是12月底了,天特别冷。她就穿了一套我给她寄去的衣服,我问她‘你的其他衣服呢?’她告诉我,她把全部衣服都留给看守所里其他犯人了。

  ”龙女士说。

黄静的4位代理人聚在一起,商讨如何起诉华硕。“我出来的时候看守所里很多犯人都哭了。她们觉得……太好了,替我高兴。”说到这里,黄静的眼泪又止不住掉了下来。“虽然并不太了解我这件事到底是怎么回事,但她们至少知道,不会是我做错了。” 在看守所门口见到妈妈,黄静并没有哭。自家的车开了,她才扑到妈妈的怀里放声大哭。龙女士在北京的酒店订了间房,当天并没有回石家庄。“在酒店吃了顿好吃的,然后我带她去贵友大厦买了从里到外、从上到下的一整套衣服。

  回到宾馆好好洗了澡,就换上了,看守所里带出来的我全部扔了。”龙女士说。她想通过这些小事告诉女儿,新生活开始了。
还能怎么看,天在看,人在看,人心在看。
当时看到这新闻 就一个反应  怎么又叫黄静
[:a8:] 小姑娘蛮清秀的。。。。估摸着这事也就是不了了之
谈判中,其代理人周成宇提出了要求华硕公司按照其年营业额0.05%进行惩罚性赔偿,数额为500万美元。
至于这500万美金的赔偿,当时并没有认定这是不是合法,但我知道这不是我姑娘先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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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这个所谓的代理人周成宇有个啥前科的,
小姑娘家不懂事,自己是只小羊,却找头狼来对付老虎.
tw人都喜欢走上层路线?
那个女的不知天高地厚,就这么简单。说难听点,她根本没任何理由和立场提出成立这500万基金的要求。华硕摆明是整她,华硕也不厚道。

两家都不是好东西。
已经不止500万美元了,黄和周已经把赔偿额提高到3300万美元了……
另外,黄静购买电脑时,开的发票上购买单位不是个人,而是一个公司,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以公司名义购买的电脑,恐怕未必能获得消法的保护。
两个字,活该;P
奇特,告不告敲诈是华硕的事,抓不抓人,抓没抓错是警察的事,老揪着华硕干嘛,不就是个钱字
豺狼配虎豹
商家黑!

在中国商家欺骗消费者的成本真是太低了!
以至什么毒的都出来!

还能用这种手段来对消费者!
还好!不用这个品牌的产品!
华硕倒霉而已。不过现在企业的违法成本是不是太低了。
还是那句话~~

又是一个被吃肯德基的美国老太太因喝咖啡烫着嘴,肯德基被惩罚性赔偿1000万美元这个故事骗了的.....

这美国老太太从上天堂忽悠中国老太太买房子开始......骗了多少人啊.....
又没合同条款,又没法条做依据,我真不知道他这个500万甚至是3000万的标的是怎么想出来的;P ;P 想钱想疯了的主
有病,买台电脑出问题就想整个500万美元,两个字“活该”,比专利蟑螂还恶心:@ :@
这事情没那么简单,有消息说当时黄去找华硕时就是用的假名
而且那家维修的公司说cpu是黄和周带过去让他们给换上的,
而且还坚持让这家公司出了证明说是升级了cpu
华硕用测试版CPU冒充正式版CPU,显然存在着以次品冒充正品的欺诈行为,


关键是这事情是不是真的。
原帖由 Hed 于 2008-11-21 08:39 发表
华硕用测试版CPU冒充正式版CPU,显然存在着以次品冒充正品的欺诈行为,


关键是这事情是不是真的。

       是零售商替换的处理器,不是华硕公司。测试版处理器数量极少,大厂是不屑挣这种钱的。当然华硕也有责任,毕竟零售商在这个事件里面是代表华硕的。
作为一个商人,如果没有外力的约束,仅凭其自律就想让它的身体里“流淌道德的血液”是不现实的。创造良好的软环境不应该以放纵企业的不良行为做代价。
索赔500万美元是没指望了,此先例一开,各公司还不得集体跳楼。

更何况中国的法律根本没这条,你狮子大开口,加上里面种种疑问,能不让人怀疑是敲诈吗?
原帖由 z2224790 于 2008-11-21 04:18 发表
有病,买台电脑出问题就想整个500万美元,两个字“活该”,比专利蟑螂还恶心:@ :@

人家是索赔是通过正常途径,算什么敲诈,就算是敲诈,没有足够证据和法院审判评什么关人家半年。金额问题可以通过法院判决,提多少那是原告的权力,不是一回事。以前有个案例,一个晨练老太太的照片被报纸登了,老太太要求赔偿1亿,也没听说老太太被抓啊。
黄被周利用了,最可悲的就是这一点。
原帖由 三面红旗 于 2008-11-21 10:14 发表

人家是索赔是通过正常途径,算什么敲诈,就算是敲诈,没有足够证据和法院审判评什么关人家半年。金额问题可以通过法院判决,提多少那是原告的权力,不是一回事。以前有个案例,一个晨练老太太的照片被报纸登了,老 ...

       敲诈勒索的行为要件就是要采用“威胁或要挟”的方式侵占对方财产。如果黄和周说了“否则就传出去”之类的话,这就是勒索。你说的老太太,从一开始就只能是索赔,因为他没有要挟的筹码,除了法律手段,当然不构成勒索。
       至于数次延期拘押,的确是非常不妥的,一般这种事情公安部门还是比较慎重的,出现这种情况应该说是华硕用了手段。
如果黄和周说了“否则就传出去”之类的话,这就是勒索。

"传出去"这一个东西,是不是"勒索"?
诉之媒体\诉之法院,是不是"传出去"呢?
怎么那么多人指责黄静啊
本来华硕电脑确实存在问题,至于赔偿金额人家只是要求而已,你不给又能怎么样,上法庭解决不行吗?把人家小姑娘关将近一年,凭什么啊
反正中国百姓在权贵面前是毫无保护的,法律是靠不住,人家对付我们用的就是法律

这辈子不买华硕的东西
我感觉不管黄静做的对错,华硕都可以按正常维修赔偿处理,如果对方要求太多完全可以不理睬,甚至让对方去法院。
完全可以自己对媒体公开,你看我怎么修的,怎么给客户做的。。
但却没这么做?为什么?我感举还是自己有鬼!
然后把自己的客户使手段仍进看守所,这点太过分了。
原帖由 liaolixi 于 2008-11-21 11:14 发表
如果黄和周说了“否则就传出去”之类的话,这就是勒索。

"传出去"这一个东西,是不是"勒索"?
诉之媒体\诉之法院,是不是"传出去"呢?

       诉诸媒体实在报案之后的事情了,从一开始,封口就是500万的交换条件。否则干嘛不去消协?面对大企业干嘛不用媒体造势?明摆着吗。
人心不足蛇吞象。
开始想漫天要价,本以为人家会做地还钱的,没想到搞成这副样子。
换个角度来看,如果我是华硕,我完全可以把这件事情的处理可过程公开给媒体,这样黄还有什么可说的,你看我给你修了,给你赔了,甚至换新的。。你还是还不满意可以去法院民事诉讼。我觉得这是一个企业可以采取的正常做法。
但华硕没做么做?为什么呢?
原帖由 gregw 于 2008-11-21 11:24 发表
换个角度来看,如果我是华硕,我完全可以把这件事情的处理可过程公开给媒体,这样黄还有什么可说的,你看我给你修了,给你赔了,甚至换新的。。你还是还不满意可以去法院民事诉讼。我觉得这是一个企业可以采取的正常 ...

       华硕怎么做是华硕的权利。问题是黄和周的行为是不是勒索,只要是,华硕报案是没错的。以封口为代价要求500万美元,远远超过实际损失,怎么看也构成敲诈勒索了,华硕的做法是没错的。
       企业追求的是利益,能够避免负面影响当然就不会主动去宣传了,这种事情还难以理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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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 消费者有损失多少是一回事,但是消费者是一定存在损失的

消费者要求要"赔尝"多少?
没有法律条文对消费者赔尝诉求有明确的限额规定的吧?
这样一个企业的经营做事观念真是不敢恭违!

买了不好的只能只认倒霉,
要不就进号子吃饭!

你以你你品牌你就牛B的啊!
原帖由 xbill 于 2008-11-21 11:27 发表

       华硕怎么做是华硕的权利。问题是黄和周的行为是不是勒索,只要是,华硕报案是没错的。以封口为代价要求500万美元,远远超过实际损失,怎么看也构成敲诈勒索了,华硕的做法是没错的。
       企业追求的是利 ...

企业当然需要尽量规避负面报道,但是现在做到这个地步,你觉得华硕的目的达到了吗?如果当初黄投诉后按起诉流程走,就算败诉能赔多少?貌似是2倍。法院会支持黄的500美金赔偿要求吗?肯定不会。现在搞成这个样子,负面比这个大太多了。做为一个企业把一个投诉处理成这样不是失败吗?!
这个黄静的身份嘛,呵呵,衙内啊,只要500W美刀那也是给华硕面子,黄静都压迫Intel出来逼华硕了,华硕居然只肯出10几W人民币,最后还敢去报案

现在黄静是和华硕杠上了,华硕认为黄静涉嫌勒索,检察院认定不成立,黄静要打官司,以她手上的证据能不能拿到5W都难说

反正黄静这边是有心算计,而华硕这边是自己管理有漏洞,管理责任跑不了,现在黄静就是在和华硕闹,因为走法院她能不到多少东西
网上的谣言,2个都不是好东西,一个鱼目混珠想搞点钱,一个管理混乱想杀鸡给猴看
声名显赫啊
反正我不买华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