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诊16次没查出胃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0 02:50:50
  “原告方胜诉,第二军医大学附属某医院赔偿原告方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人民币11万余元。”2008年7月24日,上海黄浦法院做出了这一判决。

  事情得从2005年春节说起,当时王女士感觉胃有点不舒服,隐隐作痛,“谁还没个胃病,反正也不太严重,忍忍就过去了。”这一忍就是一年多。


  2006年2月7日,王女士感到胃痛越来越重,在儿子的陪伴下,来到附近的第二军医大学附属某医院,挂了消化内科老专家张医生的号。

  张医生简单了解了病情,没有给王女士开任何检查单,也没有在处方上写下诊断结果,处方上只写着:“健胃愈疡片(中成药)60片×5瓶,口服,一次4片,每日3次。 ”

  “应该是普通的胃病,坚持吃药就行了。”从药房取了药出来,王女士心情很轻松。

  回家吃了半个月的药,症状一点也没有减轻,反而还出现了腹泻。2006年2月21日,王女士又一次挂了张医生的号。这次,张医生除了又给她开了5瓶健胃愈疡片外,还开了2盒耐信,这是一种强力抑酸药,用来治疗胃溃疡的,还是没有让王女士做任何检查。

 从2006年3月8日到2007年2月13日,王女士因为胃病反复发作,又先后在该医院就诊了13次。依次使用了耐信、奥克、泰胃美、健胃愈疡片、达喜等多种抑酸、抗酸药等。然而症状越来越重,从“仍有上腹痛、反酸”、“饥饿痛”到“反清水”到“大便不成形”再到“呕吐”。这么多次就诊,医生始终没有给王女士开具任何检查单,也没有明确的病情诊断。


  2007年3月9日,62岁的王女士第16次坐在了张医生的诊室里。听了王女士的主诉,张医生刷刷几笔写好了开药处方。“除了原来的药,再加个达喜,抗胃酸的。”说完,张医生马上开始接诊下一个病人。

  2007年3月12日,王女士在剧烈的胃痛之后,来到同济大学附属同济医院,医生听完她就诊16次,病情没有好转的情况,立即开出了胃镜检查。

  3月19日,胃镜活检病理报告的结果出来了。治了一年多的胃病竟然是胃癌!当日,王女士住进了上海曙光医院,并于3月23日做了胃癌根治术。术后病理证实为“胃低分化癌,部分为印戒细胞癌”,并已侵致浆膜外,累及神经。也就是说胃癌已经进展到第三期,属于晚期胃癌。

  “如果一年多前就能发现胃癌,很可能还处于第一期,完全有治愈的可能,可是现在,治疗效果就不太乐观了。”主治医生的一番话,让王女士及其家属懊悔不迭。一纸诉状,把曾经就诊16次的第二军医大学附属某医院告上了法庭。
 新闻背景

  中国抗癌协会近日披露的最新数据显示:中国每年新发现的胃癌患者多达40万例,但由于其中八成患者没有早期症状,且存在认识上的误区,使早期胃癌的手术率不到1/10,造成每年有30万人死于胃癌。

  王亚农:上海肿瘤医院腹部外科主任医师、教授,胃癌多学科综合治疗组副首席专家。


  擅长:胃肠道肿瘤、腹膜后肿瘤、肢体软组织肿瘤、恶性黑色素瘤的外科治疗,主要从事胃癌和贲门癌的诊治以及临床基础研究。

  出诊时间:周四上午、周一下午(特需门诊)

  梁寒:天津肿瘤医院胃部肿瘤科主任、主任医师、教授。

  擅长:胃肠肿瘤外科及综合治疗,对胃癌淋巴结转移规律有深入的研究,精于胃癌的腹腔化疗及热疗。

  出诊时间: 周一上午

  “这类案子我接过好几例”

  上海市海上律师事务所的刘晔律师是原告方的代理律师,也曾经是一名医生。

  作为主要代理医疗诉讼案件的专业律师,刘晔接手的各种类型的医疗纠纷不胜枚举,但是其中胃癌误诊的案例给他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这种类型的案子我接过好几例。而且很多都有几个共同的特点:老病号,看的是同一个医生。”

 这些患者就诊时的症状都不太典型,表现出胃痛、反酸等症状,与胃溃疡极为相似。有的人本身就患有多年的胃病,常年在同一个医生那里复诊、开药,因此没有引起医生的警惕。直到出现了胃肠梗阻等严重症状,比如反复呕吐等,转到别的医生处就诊时,才发现胃癌,但这时病情往往已经进展到中晚期,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机。

  刘晔律师在法庭的陈述书中写道:医方主要存在两个严重过失:1、过于自信,未能根据患者病情变化考虑胃癌的诊断,也没有做胃镜和X线等检查,以致漏诊胃癌长达一年多。2006年2月7日,王女士第一次到医方就诊。当时的主诉为上腹痛、反酸一年余,近又发。根据这一主诉,考虑到患者已61岁,按照医疗常规,不能排除患者为胃癌,医方应当进行胃镜或X线钡餐检查以排除胃癌。但医方没有做任何检查。在此后长达一年多的治疗而无效的情况下,医方仍不考虑胃癌,存在严重的医疗过失。


  2、医方的过失行为与患者的胃癌进展到三期及预后不良存在因果关系。由于医方过失,患者胃癌持续生长了一个年零1个月。根据肿瘤的倍增时间即每两个月体积增加一倍,不能排除一年多前患者首次就诊时,其胃癌处于一期,即早期胃癌,故医方的误诊误治,与患者胃癌持续进展到三期及预后不良存在因果关系。据外科学记载,一期胃癌的五年生存率为83.3%,而三期胃癌的五年生存率仅22.1%。因此本案应当构成医疗事故。


  根据上海市医学会的医疗事故鉴定结果,最终判定此案为二级(一级最重,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丙等医疗事故,第二军医大学附属某医院赔偿原告方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人民币11万余元。

  电子胃镜痛苦小

  提起胃镜,让人想到是粗大的橡皮管插入食道,之后就是恶心、呕吐,让人苦不堪言。有些人因此很怕做胃镜,觉得此过程非常痛苦。事实上,如今的胃镜检查已非常先进,电子胃镜不仅直径较之前更加纤细,而且由之前的硬管改进成可以随人体自然曲度弯转的软管。


  作为上海肿瘤医院胃癌多学科综合治疗组副的首席专家,王亚农教授以身说法,他自己一感觉胃不舒服就会做电子胃镜,不到10分钟就能完成检查,非常便捷。

  现在很多医院都配备了电子胃镜,一些大医院的内镜室甚至还会配放音乐,加上术前还会用一些局部麻醉药物,患者根本感觉不到任何痛苦。对有特殊需要的患者,某些大医院还开展了“无痛胃镜检查”,即患者在麻醉状态下完成检查。

  高危人群半年查

  王亚农教授认为,虽然像日本那样推广全国胃癌普查有点困难,但高危人群一定要定期做胃镜,比如患有胃溃疡、萎缩性胃炎、腺瘤样胃息肉、胃部分切除的患者,以及处于胃癌高发区、有胃癌家族史的人应每半年~1年检查一次。

胃癌发现越早治愈率越高,从临床统计的数据来看,进行胃癌根治手术后,早期患者5年生存率在80%以上,而中晚期只有20%~40%,如果在大医院进行规范化治疗,早期胃癌的治愈率可达90%~95%。

  症状有变要警惕 

  天津肿瘤医院胃部肿瘤科主任梁寒说:老胃病患者千万不要大意。如果每次表现的症状都差不多,危险性不是很大。但是如果症状突然比以前加重,比如发作频率增加、疼痛加重、没有规律,甚至有出血、消瘦、黑便等,一定要早到医院做胃镜检查,以尽早发现癌变,提高治愈率。


  而对于平时从未出现上腹不适、胃痛等症状的人,一定要重视“第一次”。当第一次出现不适症状时,千万不要忍着不治,或者随便到药店买点胃药吃,一定要去医院做个胃镜检查,以排查胃癌,千万不要自行用药。“原告方胜诉,第二军医大学附属某医院赔偿原告方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人民币11万余元。”2008年7月24日,上海黄浦法院做出了这一判决。

  事情得从2005年春节说起,当时王女士感觉胃有点不舒服,隐隐作痛,“谁还没个胃病,反正也不太严重,忍忍就过去了。”这一忍就是一年多。


  2006年2月7日,王女士感到胃痛越来越重,在儿子的陪伴下,来到附近的第二军医大学附属某医院,挂了消化内科老专家张医生的号。

  张医生简单了解了病情,没有给王女士开任何检查单,也没有在处方上写下诊断结果,处方上只写着:“健胃愈疡片(中成药)60片×5瓶,口服,一次4片,每日3次。 ”

  “应该是普通的胃病,坚持吃药就行了。”从药房取了药出来,王女士心情很轻松。

  回家吃了半个月的药,症状一点也没有减轻,反而还出现了腹泻。2006年2月21日,王女士又一次挂了张医生的号。这次,张医生除了又给她开了5瓶健胃愈疡片外,还开了2盒耐信,这是一种强力抑酸药,用来治疗胃溃疡的,还是没有让王女士做任何检查。

 从2006年3月8日到2007年2月13日,王女士因为胃病反复发作,又先后在该医院就诊了13次。依次使用了耐信、奥克、泰胃美、健胃愈疡片、达喜等多种抑酸、抗酸药等。然而症状越来越重,从“仍有上腹痛、反酸”、“饥饿痛”到“反清水”到“大便不成形”再到“呕吐”。这么多次就诊,医生始终没有给王女士开具任何检查单,也没有明确的病情诊断。


  2007年3月9日,62岁的王女士第16次坐在了张医生的诊室里。听了王女士的主诉,张医生刷刷几笔写好了开药处方。“除了原来的药,再加个达喜,抗胃酸的。”说完,张医生马上开始接诊下一个病人。

  2007年3月12日,王女士在剧烈的胃痛之后,来到同济大学附属同济医院,医生听完她就诊16次,病情没有好转的情况,立即开出了胃镜检查。

  3月19日,胃镜活检病理报告的结果出来了。治了一年多的胃病竟然是胃癌!当日,王女士住进了上海曙光医院,并于3月23日做了胃癌根治术。术后病理证实为“胃低分化癌,部分为印戒细胞癌”,并已侵致浆膜外,累及神经。也就是说胃癌已经进展到第三期,属于晚期胃癌。

  “如果一年多前就能发现胃癌,很可能还处于第一期,完全有治愈的可能,可是现在,治疗效果就不太乐观了。”主治医生的一番话,让王女士及其家属懊悔不迭。一纸诉状,把曾经就诊16次的第二军医大学附属某医院告上了法庭。
 新闻背景

  中国抗癌协会近日披露的最新数据显示:中国每年新发现的胃癌患者多达40万例,但由于其中八成患者没有早期症状,且存在认识上的误区,使早期胃癌的手术率不到1/10,造成每年有30万人死于胃癌。

  王亚农:上海肿瘤医院腹部外科主任医师、教授,胃癌多学科综合治疗组副首席专家。


  擅长:胃肠道肿瘤、腹膜后肿瘤、肢体软组织肿瘤、恶性黑色素瘤的外科治疗,主要从事胃癌和贲门癌的诊治以及临床基础研究。

  出诊时间:周四上午、周一下午(特需门诊)

  梁寒:天津肿瘤医院胃部肿瘤科主任、主任医师、教授。

  擅长:胃肠肿瘤外科及综合治疗,对胃癌淋巴结转移规律有深入的研究,精于胃癌的腹腔化疗及热疗。

  出诊时间: 周一上午

  “这类案子我接过好几例”

  上海市海上律师事务所的刘晔律师是原告方的代理律师,也曾经是一名医生。

  作为主要代理医疗诉讼案件的专业律师,刘晔接手的各种类型的医疗纠纷不胜枚举,但是其中胃癌误诊的案例给他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这种类型的案子我接过好几例。而且很多都有几个共同的特点:老病号,看的是同一个医生。”

 这些患者就诊时的症状都不太典型,表现出胃痛、反酸等症状,与胃溃疡极为相似。有的人本身就患有多年的胃病,常年在同一个医生那里复诊、开药,因此没有引起医生的警惕。直到出现了胃肠梗阻等严重症状,比如反复呕吐等,转到别的医生处就诊时,才发现胃癌,但这时病情往往已经进展到中晚期,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机。

  刘晔律师在法庭的陈述书中写道:医方主要存在两个严重过失:1、过于自信,未能根据患者病情变化考虑胃癌的诊断,也没有做胃镜和X线等检查,以致漏诊胃癌长达一年多。2006年2月7日,王女士第一次到医方就诊。当时的主诉为上腹痛、反酸一年余,近又发。根据这一主诉,考虑到患者已61岁,按照医疗常规,不能排除患者为胃癌,医方应当进行胃镜或X线钡餐检查以排除胃癌。但医方没有做任何检查。在此后长达一年多的治疗而无效的情况下,医方仍不考虑胃癌,存在严重的医疗过失。


  2、医方的过失行为与患者的胃癌进展到三期及预后不良存在因果关系。由于医方过失,患者胃癌持续生长了一个年零1个月。根据肿瘤的倍增时间即每两个月体积增加一倍,不能排除一年多前患者首次就诊时,其胃癌处于一期,即早期胃癌,故医方的误诊误治,与患者胃癌持续进展到三期及预后不良存在因果关系。据外科学记载,一期胃癌的五年生存率为83.3%,而三期胃癌的五年生存率仅22.1%。因此本案应当构成医疗事故。


  根据上海市医学会的医疗事故鉴定结果,最终判定此案为二级(一级最重,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丙等医疗事故,第二军医大学附属某医院赔偿原告方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人民币11万余元。

  电子胃镜痛苦小

  提起胃镜,让人想到是粗大的橡皮管插入食道,之后就是恶心、呕吐,让人苦不堪言。有些人因此很怕做胃镜,觉得此过程非常痛苦。事实上,如今的胃镜检查已非常先进,电子胃镜不仅直径较之前更加纤细,而且由之前的硬管改进成可以随人体自然曲度弯转的软管。


  作为上海肿瘤医院胃癌多学科综合治疗组副的首席专家,王亚农教授以身说法,他自己一感觉胃不舒服就会做电子胃镜,不到10分钟就能完成检查,非常便捷。

  现在很多医院都配备了电子胃镜,一些大医院的内镜室甚至还会配放音乐,加上术前还会用一些局部麻醉药物,患者根本感觉不到任何痛苦。对有特殊需要的患者,某些大医院还开展了“无痛胃镜检查”,即患者在麻醉状态下完成检查。

  高危人群半年查

  王亚农教授认为,虽然像日本那样推广全国胃癌普查有点困难,但高危人群一定要定期做胃镜,比如患有胃溃疡、萎缩性胃炎、腺瘤样胃息肉、胃部分切除的患者,以及处于胃癌高发区、有胃癌家族史的人应每半年~1年检查一次。

胃癌发现越早治愈率越高,从临床统计的数据来看,进行胃癌根治手术后,早期患者5年生存率在80%以上,而中晚期只有20%~40%,如果在大医院进行规范化治疗,早期胃癌的治愈率可达90%~95%。

  症状有变要警惕 

  天津肿瘤医院胃部肿瘤科主任梁寒说:老胃病患者千万不要大意。如果每次表现的症状都差不多,危险性不是很大。但是如果症状突然比以前加重,比如发作频率增加、疼痛加重、没有规律,甚至有出血、消瘦、黑便等,一定要早到医院做胃镜检查,以尽早发现癌变,提高治愈率。


  而对于平时从未出现上腹不适、胃痛等症状的人,一定要重视“第一次”。当第一次出现不适症状时,千万不要忍着不治,或者随便到药店买点胃药吃,一定要去医院做个胃镜检查,以排查胃癌,千万不要自行用药。
好口年
对张老无限景仰: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