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9岁女童不堪邻家孩子欺负 纵火报复14起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0 01:54:47
广西9岁女童不堪邻家孩子欺负 纵火报复14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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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8月31日 来源:广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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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 14起离奇的火灾,一个年仅9岁的女孩,谁也无法把这二者联系起来。8月28日,广西平南县大新镇安福下安村系列纵火案告破,当村民们得知连日来让他们恐慌不已的一系列火灾竟是一个9岁女童所为时,均感震惊不已。

  两日发生14起火灾

  8月26日上午10时许,平南县大新镇安福下安村接连有6户村民家的稻草屋起火。当日下午5时许,又有5户村民家的稻草屋起火。8月27日早上7时许,3户村民家稻草屋再次起火。



  这是谁干的?为什么要这么干?连续两天发生的14起离奇火灾,让一种惶恐不安的气氛在村庄上空弥漫。一时间,村里人心惶惶,谁也不知道灾难什么时候会降临到自己头上,不少村民都在加紧防范并报警求助。

  受了欺负纵火报复

  平南县公安、消防部门接警后立即组成专案组。根据火灾特点,专案组初步断定这14起火灾属人为纵火案。

  经过大量排查和走访工作,侦查员发现,每次发生火灾时,该村9岁女孩赵某某(化名)都在现场,而且每次都是她最先喊“救火”。很快,侦查员就将目标锁定在她身上。

  28日13时40分,跟踪赵某某的侦查员发现,赵某某独自一人跑到邻居家一间稻草屋里,1分钟后,她跑出屋子,紧接着草屋便着火了。侦查人员立即抓住赵某某,并在她房内找到了她刚放下的打火机。在确凿证据面前,赵某某低头承认,这几天的火灾均是她一人所为,原因是8月26日她跟邻居家小孩打架打输了,加上平时邻居家孩子经常欺负她,她实在气愤不过,这才决定纵火报复。

  家庭不幸心灵扭曲

  一个年仅9岁的小女孩,为什么会有如此强烈的报复心理?这不能不提到赵某某不幸的家庭。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赵某某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因犯罪被判入狱,父母也因此离异。从小由老人带大的赵某某不但缺乏父爱母爱,而且还经常被村里其他孩子歧视和欺负。父亲刑满回家,也动不动就对她非打即骂,使她逐渐养成了孤僻、仇世的心理。

  “她才9岁,刚上小学二年级,但却明显早熟了。放火被发现后,面对我们10多名公安、消防人员,她一点都不害怕,一副平静而不在乎的模样。”平南县消防大队参谋叶元平告诉记者,得知是女儿闯祸后,其父一脚猛踢过来,但赵某某仍然面无表情,既不哭也不闹。

  塑造健康心理需社会家庭共同努力

  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摇篮,有人曾很形象地比喻,“家庭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第一道水龙头,必须拧紧”。但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孩子最缺的,就是这样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

  专案组人员告诫赵某某的父亲,让他改变粗暴的脾气,不要随意打骂体罚孩子。同时,希望学校老师加强对赵某某的疏导教育,帮助她塑造积极向上的健康心理。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学副教授梁仁伟也对此案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她认为,现在发生在问题家庭的未成年人犯罪率较高。家长教育不当或教育方法简单粗暴,常使孩子忍受不了,不少孩子在父母的高压、专制和棍棒教育下,极易产生自卑、逆反、压抑、焦虑、过分孤僻和对他人充满敌意等不良心理,加上未成年人心态不稳,控制力不强,受到一些委屈无法承受,很容易心生妒恨进而产生报复心理,做出危害社会的傻事。

  梁仁伟表示,除了家庭,学校和社会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也负有很大责任,因为家长未拧紧的第一道“水龙头”一旦发生“漏水”现象,“堵漏补救”的责任就义不容辞地落在了既教书又育人的“第二屏障”——学校身上,学校对塑造学生的良好个性有着他人无法替代的作用。(当代生活报 记者 李平 通讯员 陈光 黄东华)广西9岁女童不堪邻家孩子欺负 纵火报复14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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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8月31日 来源:广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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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 14起离奇的火灾,一个年仅9岁的女孩,谁也无法把这二者联系起来。8月28日,广西平南县大新镇安福下安村系列纵火案告破,当村民们得知连日来让他们恐慌不已的一系列火灾竟是一个9岁女童所为时,均感震惊不已。

  两日发生14起火灾

  8月26日上午10时许,平南县大新镇安福下安村接连有6户村民家的稻草屋起火。当日下午5时许,又有5户村民家的稻草屋起火。8月27日早上7时许,3户村民家稻草屋再次起火。



  这是谁干的?为什么要这么干?连续两天发生的14起离奇火灾,让一种惶恐不安的气氛在村庄上空弥漫。一时间,村里人心惶惶,谁也不知道灾难什么时候会降临到自己头上,不少村民都在加紧防范并报警求助。

  受了欺负纵火报复

  平南县公安、消防部门接警后立即组成专案组。根据火灾特点,专案组初步断定这14起火灾属人为纵火案。

  经过大量排查和走访工作,侦查员发现,每次发生火灾时,该村9岁女孩赵某某(化名)都在现场,而且每次都是她最先喊“救火”。很快,侦查员就将目标锁定在她身上。

  28日13时40分,跟踪赵某某的侦查员发现,赵某某独自一人跑到邻居家一间稻草屋里,1分钟后,她跑出屋子,紧接着草屋便着火了。侦查人员立即抓住赵某某,并在她房内找到了她刚放下的打火机。在确凿证据面前,赵某某低头承认,这几天的火灾均是她一人所为,原因是8月26日她跟邻居家小孩打架打输了,加上平时邻居家孩子经常欺负她,她实在气愤不过,这才决定纵火报复。

  家庭不幸心灵扭曲

  一个年仅9岁的小女孩,为什么会有如此强烈的报复心理?这不能不提到赵某某不幸的家庭。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赵某某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因犯罪被判入狱,父母也因此离异。从小由老人带大的赵某某不但缺乏父爱母爱,而且还经常被村里其他孩子歧视和欺负。父亲刑满回家,也动不动就对她非打即骂,使她逐渐养成了孤僻、仇世的心理。

  “她才9岁,刚上小学二年级,但却明显早熟了。放火被发现后,面对我们10多名公安、消防人员,她一点都不害怕,一副平静而不在乎的模样。”平南县消防大队参谋叶元平告诉记者,得知是女儿闯祸后,其父一脚猛踢过来,但赵某某仍然面无表情,既不哭也不闹。

  塑造健康心理需社会家庭共同努力

  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摇篮,有人曾很形象地比喻,“家庭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第一道水龙头,必须拧紧”。但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孩子最缺的,就是这样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

  专案组人员告诫赵某某的父亲,让他改变粗暴的脾气,不要随意打骂体罚孩子。同时,希望学校老师加强对赵某某的疏导教育,帮助她塑造积极向上的健康心理。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学副教授梁仁伟也对此案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她认为,现在发生在问题家庭的未成年人犯罪率较高。家长教育不当或教育方法简单粗暴,常使孩子忍受不了,不少孩子在父母的高压、专制和棍棒教育下,极易产生自卑、逆反、压抑、焦虑、过分孤僻和对他人充满敌意等不良心理,加上未成年人心态不稳,控制力不强,受到一些委屈无法承受,很容易心生妒恨进而产生报复心理,做出危害社会的傻事。

  梁仁伟表示,除了家庭,学校和社会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也负有很大责任,因为家长未拧紧的第一道“水龙头”一旦发生“漏水”现象,“堵漏补救”的责任就义不容辞地落在了既教书又育人的“第二屏障”——学校身上,学校对塑造学生的良好个性有着他人无法替代的作用。(当代生活报 记者 李平 通讯员 陈光 黄东华)
哎, 这种应该取消她父亲的监护权....
感觉是各方面都有责任
性如烈火


搁旧社会,这是要立贞节牌坊的烈女!!!
可以往体制问题上扯淡不?
委员,看了这报导后你是否主张8岁以上的都要负刑事责任?
12岁的都太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