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丢证据致歹徒翻供 死者家属拦省委书记诉冤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3 15:11:39
新华网8月4日报道 乐东九所镇中灶村村民林刚(遇害时26岁)被杀埋尸荒野,乐东县公安局专案组竟在侦查时将第一手材料遗失。此后,涉嫌故意杀人的8名男子集体翻供,以图逃避法律制裁。2003年,该案发生,直至2005年,乐东县公安局将这8名男子放了抓、抓了放,案情一度受阻。

2007年,遇害者林刚的家属在国道上拦住海南省委书记卫留成的车,向其哭诉冤情。卫留成返回省城初步了解案情后即刻签字,并向省公安厅特批一笔破案专款。经开棺验尸和深入调查,省公安厅、海南检察分院得到确实充分的证据。海南中级人民法院于日前依法作出一审判决,除了一名嫌凶因心脏病死在看守所外,其余7名嫌凶与一名包庇者均被处十二年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不等。

案发

口角纠纷引起互殴

8名嫌凶杀人埋尸

林刚和嫌凶主犯林秋本都是乐东九所镇中灶村村民,其间的矛盾是如何产生?如何升级至集体埋伏杀人的呢?他们的“恩怨”还要回溯到1999年。当年,林刚和林秋因口角纠纷引起互殴,林刚将林秋打伤,但未作出赔偿。2001年5月,林涯、陈乾严、麦志豪、麦志块、林作信和林秋等人和林刚等再次斗殴。林刚受伤。事后,经双方家属协商,由林涯、林秋之父(即后来犯包庇罪被判五年有期徒刑)林日金赔偿林刚医疗费、生活费2万多元。

事后,林秋、林涯等人对此一直怀恨在心,伺机报复林刚。

2003年10月8日晚9时许,林涯、陈乾严、麦志块在九所镇中灶老村舞厅喝茶,得知林刚当晚要去中灶村海边虾塘。于是,林涯、陈乾严、麦志块赶回林涯家中告知林秋,并纠集林维、林振平、麦志豪、林作信,密谋埋伏拦路殴打林刚。之后,林涯、陈乾严、麦志块、林秋,林维、林振平、麦志豪、林作信等人分别持钢管、木棍前往九所镇中灶村海边虾塘的小路边等候。晚11时,林刚骑摩托车途经该处,被林秋等8人当场打死。

随后,林涯、林秋叫麦志块等回中灶村拿挖土工具回到现场附近的荒坡上挖坑,一起将林刚尸体掩埋。林秋将林刚的摩托车骑离现场后丢弃。林涯、林秋等人回家后,一起打牌、喝酒,玩得不亦乐乎。其父林日金得悉,便唆使林涯、林作信等人严守秘密,编造各种理由逃避侦查。林日金还要求其他几名村民为林秋作伪证开脱罪责。

侦查

乐东公安全力侦破

抓获四名杀人嫌犯

2003年10月8日当晚,林刚一去不归。其父林荣志、其母王日奉带着几名亲人四处寻找,均不见林刚的踪影。

案发四天(即当年10月11日),林荣志、王日奉听说村民发现通往虾塘稻田边发现血迹,当时没有发现林刚的尸体,于是便拨打“110”报警。九所镇派出所叫众村民保护好现场。

10月12日早上9点多,家属终于发现在染有血迹的稻田东边约30米处,有一块坡地泥土松软异常,大家便挥锄挖土,往下挖约1米深,这才发现已掩埋了5天的林刚。其时,林刚的尸体已经腐烂发臭,大半个头颅都被砸烂了,惨不忍睹。

随后,家属向乐东公安局报案。经该局刑警和法医现场侦查、鉴定,将该案定性为故意杀人埋尸案。

于是,该局立即成立专案组,进驻中灶村,表示“一个月内不破此案誓不离村!”

经办案刑警一个月的全力侦查,于2003年11月7日抓获中灶村村民林涯、陈乾严、麦志豪、麦志块4名杀人嫌犯。

2003年11月16日,专案组有关负责人来到林刚家中,对家属和在场村民说:“这个案件基本破获,疑犯已招供,涉嫌当晚下手杀害林刚、参加埋尸的人已基本捉拿归案。然而,主犯林秋已经逃走了。他们作案后,当夜就把作案工具拿到中灶大桥南边的松林里烧毁了。”

专案组当时还要求家属带路,去松林里取证。当家属们带着专案组刑警到了嫌凶烧毁作案工具的松林里,却发现案后不久所刮起的一场台风竟将灰烬等物证冲刷得一干二净。

当年11月17日上午9点左右,刑警们又来到林刚家中,拿出一张在中灶大桥拍摄的地形图,叫家属协助分析杀人嫌凶们作案后有可能走哪条路。当时,只有林刚的母亲王日奉在家。王便根据当地大路小道分布状况,提出自己的分析和看法。专案组刑警们认为王日奉的分析很有道理,就要求王提供嫌凶们的姓名及住址,以便开出逮捕证。

稀奇

原始证据不明灭失

被抓嫌凶集体翻供

看到乐东公安局办案刑警如此全力投入破案工作,加之多名嫌疑人已捉拿归案。家属们都以为案情真 相被揭开,杀人凶手将受到惩处,内心的悲痛有所减轻,一丝安慰浮上心头。

然而,2004年5月8日,林涯、陈乾严、麦志豪、麦志块竟被释放回家。家属感到十分惊愕和极度愤怒,于是找到乐东县委、县领导。乐东政法委主要领导亲自接访,当场答应向海南省里汇报,并另外成立专案组。

2004年11月1日,第二个专案组成立。但专案组成立后发现,这起被定性为“故意杀人埋尸案”的侦查材料和原始证据均已遗失。如此一来,就很难再追究嫌凶们的责任了。侦查材料和原始证据对刑事案件的侦破和定性至关重要,是刑侦工作最关键的一环。证据灭失,意味着案件无法定性和侦破,杀人嫌凶将成为漏网之鱼。

正是因为侦查材料和原始证据的不明灭失,早先被缉拿归案的杀人嫌凶竟集体翻供。先前承认杀害林刚并埋尸野外的犯罪事实,如今竟一起否认杀人埋尸犯罪行为。材料和证据灭失,使该案的侦破工作进入山穷水尽疑无路境况,也给第二个专案组的侦查工作带来极大困难。

还有一名参与埋尸、被捕前精神正常、已承认自己参与埋尸的一名嫌犯,竟然装疯卖傻,警方也以“怀疑患精神病”而释放。该嫌犯回家之后,行为举止与正常人一样。

从此,众嫌凶逍遥法外,案情进展完全停滞。

转折

家属跪拦哭诉冤情

省委书记批示调查

案情受阻,林刚的妻子也因种种原因,与一名从内地来的包工头“好”上了,最后跟着那名包工头离开了林家。林荣志和王日奉两老夫妇整日以泪洗面。

自案发后至2005年4月3日,乐东公安局专案组对这些涉案的嫌犯屡次抓了放、放了抓,抓了又放。随着时间的推移,警方破获这起“故意杀人埋尸案”的希望越来越渺茫。林荣志和王日奉夫妇整天奔走呼告,花光了家中不多的积蓄后,只好在家中等待转机。

2007年2月21日,省委书记卫留成视察中灶村边的中灶湾。当地的村干部得知此情况后,告诉了王日奉。于是,王日奉跪在省委书记出行的必经国道上,拦住卫留成的车哭诉。王日奉喊叫冤枉,拦住卫留成陈述案情。

卫留成当场表态:“半个月后给你们答复。”经初步了解案情后,卫留成特批了一笔破案经费,并让省公安厅成立专案组介入调查。

结局

开棺验尸侦破案件

杀人嫌犯一审获刑

2007年6月28日和29日间,省公安厅专案组陆续抓获林作信、林秋、陈乾严等嫌犯。10月31日,专案组开棺验尸,鉴定林刚系钝器重力击打头部造成颅脑严重损伤导致脑功能丧失死亡。

2008年2月1日和2月21日,海南中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2月1日全天都在进行法庭调查。开庭时,法庭内会集了闻讯而来的100多名旁听的群众。省公安厅专案组与海南检察分院公诉处办案人员不辞辛劳,克服种种困难,与杀人嫌凶斗智斗勇,依法办案,成功侦破这起重大恶性杀人埋尸案,维护了社会秩序与法律尊严。

东方一位名叫黄渡明的法律爱好者,在得知此案后,免费为林刚的父母当起了代理人。

2008年5月22日,海南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除了主犯林秋因心脏病死在看守所之外,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林涯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陈乾严、麦志块、林振平、麦志豪、林维、林作信因犯故意杀人罪,分别被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至十二年不等。以上这7名被告人需总共赔偿林刚父母12.6万余元。

林秋与林涯之父林日金,因犯包庇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宣判后,众被告均提起上诉。海南特区报新华网8月4日报道 乐东九所镇中灶村村民林刚(遇害时26岁)被杀埋尸荒野,乐东县公安局专案组竟在侦查时将第一手材料遗失。此后,涉嫌故意杀人的8名男子集体翻供,以图逃避法律制裁。2003年,该案发生,直至2005年,乐东县公安局将这8名男子放了抓、抓了放,案情一度受阻。

2007年,遇害者林刚的家属在国道上拦住海南省委书记卫留成的车,向其哭诉冤情。卫留成返回省城初步了解案情后即刻签字,并向省公安厅特批一笔破案专款。经开棺验尸和深入调查,省公安厅、海南检察分院得到确实充分的证据。海南中级人民法院于日前依法作出一审判决,除了一名嫌凶因心脏病死在看守所外,其余7名嫌凶与一名包庇者均被处十二年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不等。

案发

口角纠纷引起互殴

8名嫌凶杀人埋尸

林刚和嫌凶主犯林秋本都是乐东九所镇中灶村村民,其间的矛盾是如何产生?如何升级至集体埋伏杀人的呢?他们的“恩怨”还要回溯到1999年。当年,林刚和林秋因口角纠纷引起互殴,林刚将林秋打伤,但未作出赔偿。2001年5月,林涯、陈乾严、麦志豪、麦志块、林作信和林秋等人和林刚等再次斗殴。林刚受伤。事后,经双方家属协商,由林涯、林秋之父(即后来犯包庇罪被判五年有期徒刑)林日金赔偿林刚医疗费、生活费2万多元。

事后,林秋、林涯等人对此一直怀恨在心,伺机报复林刚。

2003年10月8日晚9时许,林涯、陈乾严、麦志块在九所镇中灶老村舞厅喝茶,得知林刚当晚要去中灶村海边虾塘。于是,林涯、陈乾严、麦志块赶回林涯家中告知林秋,并纠集林维、林振平、麦志豪、林作信,密谋埋伏拦路殴打林刚。之后,林涯、陈乾严、麦志块、林秋,林维、林振平、麦志豪、林作信等人分别持钢管、木棍前往九所镇中灶村海边虾塘的小路边等候。晚11时,林刚骑摩托车途经该处,被林秋等8人当场打死。

随后,林涯、林秋叫麦志块等回中灶村拿挖土工具回到现场附近的荒坡上挖坑,一起将林刚尸体掩埋。林秋将林刚的摩托车骑离现场后丢弃。林涯、林秋等人回家后,一起打牌、喝酒,玩得不亦乐乎。其父林日金得悉,便唆使林涯、林作信等人严守秘密,编造各种理由逃避侦查。林日金还要求其他几名村民为林秋作伪证开脱罪责。

侦查

乐东公安全力侦破

抓获四名杀人嫌犯

2003年10月8日当晚,林刚一去不归。其父林荣志、其母王日奉带着几名亲人四处寻找,均不见林刚的踪影。

案发四天(即当年10月11日),林荣志、王日奉听说村民发现通往虾塘稻田边发现血迹,当时没有发现林刚的尸体,于是便拨打“110”报警。九所镇派出所叫众村民保护好现场。

10月12日早上9点多,家属终于发现在染有血迹的稻田东边约30米处,有一块坡地泥土松软异常,大家便挥锄挖土,往下挖约1米深,这才发现已掩埋了5天的林刚。其时,林刚的尸体已经腐烂发臭,大半个头颅都被砸烂了,惨不忍睹。

随后,家属向乐东公安局报案。经该局刑警和法医现场侦查、鉴定,将该案定性为故意杀人埋尸案。

于是,该局立即成立专案组,进驻中灶村,表示“一个月内不破此案誓不离村!”

经办案刑警一个月的全力侦查,于2003年11月7日抓获中灶村村民林涯、陈乾严、麦志豪、麦志块4名杀人嫌犯。

2003年11月16日,专案组有关负责人来到林刚家中,对家属和在场村民说:“这个案件基本破获,疑犯已招供,涉嫌当晚下手杀害林刚、参加埋尸的人已基本捉拿归案。然而,主犯林秋已经逃走了。他们作案后,当夜就把作案工具拿到中灶大桥南边的松林里烧毁了。”

专案组当时还要求家属带路,去松林里取证。当家属们带着专案组刑警到了嫌凶烧毁作案工具的松林里,却发现案后不久所刮起的一场台风竟将灰烬等物证冲刷得一干二净。

当年11月17日上午9点左右,刑警们又来到林刚家中,拿出一张在中灶大桥拍摄的地形图,叫家属协助分析杀人嫌凶们作案后有可能走哪条路。当时,只有林刚的母亲王日奉在家。王便根据当地大路小道分布状况,提出自己的分析和看法。专案组刑警们认为王日奉的分析很有道理,就要求王提供嫌凶们的姓名及住址,以便开出逮捕证。

稀奇

原始证据不明灭失

被抓嫌凶集体翻供

看到乐东公安局办案刑警如此全力投入破案工作,加之多名嫌疑人已捉拿归案。家属们都以为案情真 相被揭开,杀人凶手将受到惩处,内心的悲痛有所减轻,一丝安慰浮上心头。

然而,2004年5月8日,林涯、陈乾严、麦志豪、麦志块竟被释放回家。家属感到十分惊愕和极度愤怒,于是找到乐东县委、县领导。乐东政法委主要领导亲自接访,当场答应向海南省里汇报,并另外成立专案组。

2004年11月1日,第二个专案组成立。但专案组成立后发现,这起被定性为“故意杀人埋尸案”的侦查材料和原始证据均已遗失。如此一来,就很难再追究嫌凶们的责任了。侦查材料和原始证据对刑事案件的侦破和定性至关重要,是刑侦工作最关键的一环。证据灭失,意味着案件无法定性和侦破,杀人嫌凶将成为漏网之鱼。

正是因为侦查材料和原始证据的不明灭失,早先被缉拿归案的杀人嫌凶竟集体翻供。先前承认杀害林刚并埋尸野外的犯罪事实,如今竟一起否认杀人埋尸犯罪行为。材料和证据灭失,使该案的侦破工作进入山穷水尽疑无路境况,也给第二个专案组的侦查工作带来极大困难。

还有一名参与埋尸、被捕前精神正常、已承认自己参与埋尸的一名嫌犯,竟然装疯卖傻,警方也以“怀疑患精神病”而释放。该嫌犯回家之后,行为举止与正常人一样。

从此,众嫌凶逍遥法外,案情进展完全停滞。

转折

家属跪拦哭诉冤情

省委书记批示调查

案情受阻,林刚的妻子也因种种原因,与一名从内地来的包工头“好”上了,最后跟着那名包工头离开了林家。林荣志和王日奉两老夫妇整日以泪洗面。

自案发后至2005年4月3日,乐东公安局专案组对这些涉案的嫌犯屡次抓了放、放了抓,抓了又放。随着时间的推移,警方破获这起“故意杀人埋尸案”的希望越来越渺茫。林荣志和王日奉夫妇整天奔走呼告,花光了家中不多的积蓄后,只好在家中等待转机。

2007年2月21日,省委书记卫留成视察中灶村边的中灶湾。当地的村干部得知此情况后,告诉了王日奉。于是,王日奉跪在省委书记出行的必经国道上,拦住卫留成的车哭诉。王日奉喊叫冤枉,拦住卫留成陈述案情。

卫留成当场表态:“半个月后给你们答复。”经初步了解案情后,卫留成特批了一笔破案经费,并让省公安厅成立专案组介入调查。

结局

开棺验尸侦破案件

杀人嫌犯一审获刑

2007年6月28日和29日间,省公安厅专案组陆续抓获林作信、林秋、陈乾严等嫌犯。10月31日,专案组开棺验尸,鉴定林刚系钝器重力击打头部造成颅脑严重损伤导致脑功能丧失死亡。

2008年2月1日和2月21日,海南中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2月1日全天都在进行法庭调查。开庭时,法庭内会集了闻讯而来的100多名旁听的群众。省公安厅专案组与海南检察分院公诉处办案人员不辞辛劳,克服种种困难,与杀人嫌凶斗智斗勇,依法办案,成功侦破这起重大恶性杀人埋尸案,维护了社会秩序与法律尊严。

东方一位名叫黄渡明的法律爱好者,在得知此案后,免费为林刚的父母当起了代理人。

2008年5月22日,海南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除了主犯林秋因心脏病死在看守所之外,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林涯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陈乾严、麦志块、林振平、麦志豪、林维、林作信因犯故意杀人罪,分别被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至十二年不等。以上这7名被告人需总共赔偿林刚父母12.6万余元。

林秋与林涯之父林日金,因犯包庇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宣判后,众被告均提起上诉。海南特区报
还要像封建社会那样拦路喊冤,中国的法制...可悲:L
案犯得到应有的惩罚还好。  也算是迟到的正义吧
原始材料怎么会不明丢失?有人渎职??还是串通?
很明显的串通
嘿嘿,海南岛就是天高皇帝远的地方,我在乐东县呆了两年[:a4:]
那地方的警察和政府是什么样我也算比较清楚了[:a4:]
海南还有政府?
很明显里面有猫腻,
好象没人抵命,最高就是无期徒刑
原始证据怎么会不见的?这个没人查吗???:@ :@ :@
]]
信访工作还是很重要的,有时候院领导听了群众的哭诉,程序明显违法或证据明显不足或根本就是适用法律错误的,就当时责令业务庭“翻案”。就是让做书记员的工作程序经常被打乱,工作更忙。

一般刑事案件在我市市辖区基层法院和我们中院都是比较规范的,但是在市辖区各县基层法院,由于基层业务水平有限和人才不足,刑事案件有不到位的地方,至于民事案件,就更不用说了

(我市中院所辖的四县基层人民法院,法院工作人员空编率平均在20%以上,特别是融水县,属于老少边穷地区,空编率33%,招3个法警,结果只有2个人报名,不得不请示自治区组织部,把2个人都录了,直接略过公务员考录程序。至于审判岗位,已经连续N年,招3个,结果人数不够,只能录一个)
杨三姐告状现代版,法治社会为什么还是要通过人治的那套才能把事情解决呢?
中国还不是法治社会,只是“建设中”的法治社会,海南的社会法治问题是特别突出的,只不过报到较少
听我一同学说,她们北戴河处,有一堆的地方设那儿的办事处,没其它事,专抓来下访的俺们平民百姓回去。。
巧的是第一手证据遗失后八名被告就集体翻供了,说明在遗失的第一时间他们就得知了,根本没给警方“诈”取其他证据的机会。
海南吗,属于什么位面的政府大家应该都知道
不幸中的万幸,
最终还是判了.
社会要慢慢进步.
需要共同的努力.
<使命>这部电视剧就有这样的情节~~~~~~~~~~~~~~`[:a11:]
呵呵,有意思。证据丢失,然后集体翻供,下面呢。。。。。。没有了。:L
很多群众性事件都是这样惹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