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指出:母亲给子女捐肾危险性相对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19 10:13:32
专家指出:母亲给子女捐肾危险性相对大www.39.net  2008-7-10

    “中国器官捐献与移植合作项目”第六届学术研讨会上,来自北京和上海的两项针对上百例肾移植的最新研究显示,接受女性提供肾脏的男性患者术后排斥反应发生率较高。  广东是器官捐献大省,全国捐献器官有近一半来自广东。受传统观念影响,活体器官捐献者多为女性,但在日前由卫生部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联合诺华人与环境基金会“中国器官捐献与移植合作项目”第六届学术研讨会上,来自北京和上海的两项针对上百例肾移植的最新研究显示,接受女性提供肾脏的男性患者术后排斥反应发生率较高。

  母亲给子女捐肾危险性相对大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肾移植科承担着广东地区主要的肾移植工作,该科主任医师陈立中介绍,在这些肾移植手术中,父母亲作为供体的占75%左右,而母亲捐肾的占总数的大约1/2。男性是家中的经济支柱,于是勇于奉献的母亲往往牺牲自我,捐献器官。然而会上专家提出的新观点让大家不得不重新审视这一现象。

  上海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院长朱同玉教授介绍,分析该院2004-2008年42例母亲子女之间肾移植案例发现,母亲给子女捐肾排斥总发生率为33%,高于总人群发生率(一般为5%-10%)。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田野教授的展示研究来看,117例活体肾移植受者术后3个月内急性排斥反应情况显示,在女性供体男性受体、女性供体女性受体、男性供体男性受体、男性供体女性受体,这4种情况中,接受女性提供肾脏的男性患者术后排斥反应发生率最高。

  “具体原因不清楚,可能与免疫耐受不相符有关。”朱同玉教授介绍,母亲捐给儿子术后效果更差,“性别”是排斥发生的危险因素,男性较易发生术后排斥。

  可以呼吸机为中心定义脑死亡标准

  由于涉及伦理、医学等复杂因素,脑死亡器官捐献立法目前在我国尚存在争论,但鉴于国内器官移植的高需求量,以及国外脑死亡器官捐献广泛化,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日前表示,国家今后可能将逐渐淡化行政行为,毕竟脑死亡属于医学范畴。会上,各专家表示,对于脑死亡的判定标准,国内业界目前已达成一定的共识,与国际标准相接轨。

  北京协和医院著名神经科专家李舜伟教授介绍,现代医学发展认为,由于脑功能的无可替代性、脑细胞死亡不再生及不可逆性、脑不能移植、不能人工替代等特性,以脑功能不可逆的损害可以作为死亡的标准。

  在此基础上,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学分会副主任委员陈忠华教授提出了更新观点,以呼吸机为中心重新定义脑死亡。“现代医学赋予了呼吸机以下三大功能:辅助呼吸、替代呼吸、维持心跳。”陈忠华说,中枢性呼吸死亡后,可以用呼吸机对遗体的心脏进行有氧维持,但不能从根本上扭转死亡事实。“脑死亡是以中枢性自主呼吸完全停止为首要特征的脑干或全脑功能永久性丧失”陈忠华指出,那些已经脑死亡但还有呼吸和心跳现象,其实是个假象,那是呼吸机产生的机械性的被动呼吸动作。另外,必须明确的概念是,植物人不是脑死亡,脑死亡也不是安乐死。

  陈忠华教授认为,我国应该推行脑死亡医疗实践与法规建设并行。全世界有89个国家对脑死亡进行了立法。世界上器官捐献最好的国家,如奥地利、西班牙,每年每百万人口器官捐献人数为34-36人(34-36/pmp)。我国2006年才0.016/pmp;2007年为0.03/pmp;相差4位数。

  -相关链接

  术后监控提高移植患者存活率

  据我国首个肝脏移植科学注册系统(CLTR)的数据显示,我国目前肝脏移植患者一年生存率达到80.6%,已接近发达国家水平,而在上世纪90年代我国的肝脏移植患者一年生存率只有40%左右。肝移植后3年生存率已经从37%升至75%左右。

  CLTR2005年正式启动,是以安斯泰来制药(中国)有限公司组织支持的“中国临床肝脏移植协作组”为核心,由香港大学玛丽医院组织管理的国内第一个肝脏移植科学注册系统。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副院长、复旦大学器官移植中心副主任樊嘉教授认为,CLTR改变了以往术后随访零散、被动的局面,各地移植中心的医生可以根据CLTR记录的肝脏移植手术的数量、存活率、病人的情况等,展开积极主动的、系统的患者随访,根据患者的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术后治疗方案,如当患者出现发热、肝区疼痛、黄疸、肝酶升高等情况时,医院就可立即把病人召回医院进行及时处理,从而更好地保障移植患者的生存率和生存质量。

(实习编辑:徐珩珩)专家指出:母亲给子女捐肾危险性相对大www.39.net  2008-7-10

    “中国器官捐献与移植合作项目”第六届学术研讨会上,来自北京和上海的两项针对上百例肾移植的最新研究显示,接受女性提供肾脏的男性患者术后排斥反应发生率较高。  广东是器官捐献大省,全国捐献器官有近一半来自广东。受传统观念影响,活体器官捐献者多为女性,但在日前由卫生部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联合诺华人与环境基金会“中国器官捐献与移植合作项目”第六届学术研讨会上,来自北京和上海的两项针对上百例肾移植的最新研究显示,接受女性提供肾脏的男性患者术后排斥反应发生率较高。

  母亲给子女捐肾危险性相对大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肾移植科承担着广东地区主要的肾移植工作,该科主任医师陈立中介绍,在这些肾移植手术中,父母亲作为供体的占75%左右,而母亲捐肾的占总数的大约1/2。男性是家中的经济支柱,于是勇于奉献的母亲往往牺牲自我,捐献器官。然而会上专家提出的新观点让大家不得不重新审视这一现象。

  上海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院长朱同玉教授介绍,分析该院2004-2008年42例母亲子女之间肾移植案例发现,母亲给子女捐肾排斥总发生率为33%,高于总人群发生率(一般为5%-10%)。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田野教授的展示研究来看,117例活体肾移植受者术后3个月内急性排斥反应情况显示,在女性供体男性受体、女性供体女性受体、男性供体男性受体、男性供体女性受体,这4种情况中,接受女性提供肾脏的男性患者术后排斥反应发生率最高。

  “具体原因不清楚,可能与免疫耐受不相符有关。”朱同玉教授介绍,母亲捐给儿子术后效果更差,“性别”是排斥发生的危险因素,男性较易发生术后排斥。

  可以呼吸机为中心定义脑死亡标准

  由于涉及伦理、医学等复杂因素,脑死亡器官捐献立法目前在我国尚存在争论,但鉴于国内器官移植的高需求量,以及国外脑死亡器官捐献广泛化,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日前表示,国家今后可能将逐渐淡化行政行为,毕竟脑死亡属于医学范畴。会上,各专家表示,对于脑死亡的判定标准,国内业界目前已达成一定的共识,与国际标准相接轨。

  北京协和医院著名神经科专家李舜伟教授介绍,现代医学发展认为,由于脑功能的无可替代性、脑细胞死亡不再生及不可逆性、脑不能移植、不能人工替代等特性,以脑功能不可逆的损害可以作为死亡的标准。

  在此基础上,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学分会副主任委员陈忠华教授提出了更新观点,以呼吸机为中心重新定义脑死亡。“现代医学赋予了呼吸机以下三大功能:辅助呼吸、替代呼吸、维持心跳。”陈忠华说,中枢性呼吸死亡后,可以用呼吸机对遗体的心脏进行有氧维持,但不能从根本上扭转死亡事实。“脑死亡是以中枢性自主呼吸完全停止为首要特征的脑干或全脑功能永久性丧失”陈忠华指出,那些已经脑死亡但还有呼吸和心跳现象,其实是个假象,那是呼吸机产生的机械性的被动呼吸动作。另外,必须明确的概念是,植物人不是脑死亡,脑死亡也不是安乐死。

  陈忠华教授认为,我国应该推行脑死亡医疗实践与法规建设并行。全世界有89个国家对脑死亡进行了立法。世界上器官捐献最好的国家,如奥地利、西班牙,每年每百万人口器官捐献人数为34-36人(34-36/pmp)。我国2006年才0.016/pmp;2007年为0.03/pmp;相差4位数。

  -相关链接

  术后监控提高移植患者存活率

  据我国首个肝脏移植科学注册系统(CLTR)的数据显示,我国目前肝脏移植患者一年生存率达到80.6%,已接近发达国家水平,而在上世纪90年代我国的肝脏移植患者一年生存率只有40%左右。肝移植后3年生存率已经从37%升至75%左右。

  CLTR2005年正式启动,是以安斯泰来制药(中国)有限公司组织支持的“中国临床肝脏移植协作组”为核心,由香港大学玛丽医院组织管理的国内第一个肝脏移植科学注册系统。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副院长、复旦大学器官移植中心副主任樊嘉教授认为,CLTR改变了以往术后随访零散、被动的局面,各地移植中心的医生可以根据CLTR记录的肝脏移植手术的数量、存活率、病人的情况等,展开积极主动的、系统的患者随访,根据患者的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术后治疗方案,如当患者出现发热、肝区疼痛、黄疸、肝酶升高等情况时,医院就可立即把病人召回医院进行及时处理,从而更好地保障移植患者的生存率和生存质量。

(实习编辑:徐珩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