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330元工钱杀死6人被判死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18 13:07:13
男子为330元工钱杀死6人被判死刑
2008年04月23日 14:37北国网-辽沈晚报

因为向打工工地老板娘索要330元工钱不成,2000年,孙建波将老板娘等6人杀死,

其中包括3个孩子:最大15岁,最小仅有7个月;

他昨日一审被判处死刑

2000年,孙建波被坊间称为“沈阳头号杀人犯”,因为向打工工地老板娘索要330元工钱不成,怀恨在心的他竟用铁管将老板娘等6人打死。死者中包括3个孩子:最大15岁,最小的男孩仅有7个月……

逃亡7年的他在重庆一派出所内要了一碗豆浆后,这起沉寂了7年的特大杀人案才逐渐浮出水面。昨日,他一审被判死刑。

曾经“老实、胆小”的他为什么会为了330元钱下如此狠手?被害的家庭又遭受了怎样的痛苦?本报记者专访被告家属、被害人家属及主审法官,揭开了罪恶后的谜团。

【案情回放】

他连7个月大的男婴也没放过

小秋和小月也许永远都不会忘记8年前那可怕的一幕:2000年5月22日早上8时15分,9岁的两人来到了沈阳市于洪区高花乡小高花村水泥预制件厂姜某家,找同学小莉一起去上学,然而刚推开门,一股刺鼻的气味扑面而来。

“炕上有血。”喊叫着,两个小孩跑了出来,同村的李秋菊赶紧跑到西屋

去喊“小二”(指工人聂某),然而炕头被里蒙个人,掀起来发现聂某已经没了呼吸。

赶来的民警也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一根沾满血迹的铁棒边,毫无反抗痕迹的6人丧命:39岁的工厂老板娘姜某、9岁女儿小莉、15岁女儿小芳,43岁保姆赵某、20岁工人聂某,还包括一名7个月的男孩……

根据现场遗留的一件沾满血迹的大衣,警方将该厂22岁的工人孙建波列为重大嫌疑人,公安部为此发出A级通缉令,在坊间他被称为当年“沈阳头号杀人犯”。而被害人姜某的前夫张某介绍,这起案件很可能跟几百元的工资有关。

派出所自首时要喝豆浆。张某表示,1994年他与前妻姜某离婚后,将水泥预制件厂交给姜某经营,他们育有两个女儿,而7个月大的儿子是张某与现任妻子所生。孙建波则是前妻后期雇来的,除了知道他是内蒙古自治区人,脾气有点儿古怪外,其他的并不了解。“出了事之后,我连死的心都有……”张某说。

随后的7年,凶手杳无音信,甚至连孙建波的家里人都没有接到过电话。虽然沈阳警方一刻也没有放弃对他的抓捕,但线索依然有限。2007年3月2日上午8时32分,一名手提编织袋的流浪汉出现在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分局大阳沟派出所门前,他身高1.70米左右,衣衫褴褛的这个男人浑身散发着恶臭。

“我想喝豆浆!”操着普通话的该男子断断续续地提出了请求后,瘫坐在了椅子上,一王姓民警立即掏钱为其买来了豆浆和面条,然而看着面前的豆浆、面条,男子却一口不动,在一段沉默和抽搐后,他的再次开口震惊了现场的所有人:“我杀过人,在沈阳,6个!”

经与警方通缉资料对比,孙建波,1978年8月21日出生,内蒙古自治区敖汉旗哈沙吐乡人。2000年5月21日,杀死6人后潜逃。

为了330元工钱他杀了6个人

移交给沈阳警方的孙建波交代了其杀害6人的全部事实,然而通缉令

上他的 “皮肤较白” “穿着整洁”“辽西口音”三个特点已经完全改变。

“我跑了之后,身上没有身份证,在工友那里要了15块钱,坐车到了大连,捡破烂,打零工,又到了哈尔滨、天津、徐州、昆明等,很多地方吧。”在总结自己逃亡的7年生活时,他用了两个词: “流浪”、 “提心吊胆”。

“7年从来没住过床,就是在桥洞、隧道、路边凑合一宿,醒了就捡破烂,没名没姓,有警察来查,就装傻混过去了。”孙建波说,眼前总是出现血的场面,经常吓醒了就不敢再睡。对自首,他说 “心理压力太大了。”而重庆民警则表示,当时他自首时自称已经三四天没吃饭了,另一个自首的理由竟是: “看最近打工的能拿到工资了,农民负担也轻了,我就不打算躲了,案子结了也就踏实了。”

至于为何杀人,他的回答更简单: “她欠我330元工钱不给,我的情绪也控制不住了,有一种发疯的心情。”

【庭审现场】

他受审没有家里人旁听

一份证人的证词显示,孙建波讨要工资时,姜某只是说现在手里没钱,等第二天前夫回来给其工资。在对孙建波进行的精神病鉴定显示,其具有完全责任能力。

昨日上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孙建波致死6人,手段残忍,罪行极其严重,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判决被告人孙建波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虽然表示上诉,但在审判长讯问其对判决有何意见,孙建波却表示没有意见。 “他的情绪很稳定,却让人看不懂。”主审法官孔祥来说。

值得注意的是,庭上除了孙建波和法庭组成人员之外,没有原告和孙建波的家属出现。 “知道个结果就行了,实在不能面对法庭那种气氛了,我怕受不了。”接通姜某前夫张某的电话时,他的声音压得很低后又叫了出来:“他凭什么上诉!我们还被他害得不够吗?”

而被害保姆赵某的爱人张连友则表示,老伴儿当保姆赚钱把孩子供完了学,结果自己没来得及享福就走了……

【凶手的另一面】

亲友眼中的他:忧郁、自立、胆小

在孙建波的成长经历中,1996年之前,他在家乡读完了初中,用其小学同学刘小光的话说, “这人不爱说话,表现比较忧郁,学习成绩比较好,很自立。”这也得到了孙建波弟弟孙建飞的证实:“我哥学习比我强,后来当兵了,没继续上学挺可惜。”

1996年12月-1998年10月,孙建波在河北某部队的卫生员生涯在母亲王彩云的印象中是 “表现不错”。1999年来到沈阳后,他就渐渐与家人失去了联系。对儿子的印象,王彩云就停留在学校和部队:“这孩子挺听话的,打架都没有他,胆小得很。”

“他家很穷,19岁就独自出门打工,教育有限,又没有社会经验,一点的挫折无处排解,形成了这种极端的性格。”孔祥来法官说。

“他家很穷,19岁就独自出门打工,教育有限,又没有社会经验,一点的挫折无处排解,形成了这种极端的性格。”孔祥来法官说。

邻居王玉合还记得, “这孩子对人挺尊重的,就算当兵两年回来,看见我还主动打招呼呢。”而面对儿子的一审死刑判决,王彩云还是重复半年前和法官说的那句话:“听说他出事,我不敢相信。”
男子为330元工钱杀死6人被判死刑
2008年04月23日 14:37北国网-辽沈晚报

因为向打工工地老板娘索要330元工钱不成,2000年,孙建波将老板娘等6人杀死,

其中包括3个孩子:最大15岁,最小仅有7个月;

他昨日一审被判处死刑

2000年,孙建波被坊间称为“沈阳头号杀人犯”,因为向打工工地老板娘索要330元工钱不成,怀恨在心的他竟用铁管将老板娘等6人打死。死者中包括3个孩子:最大15岁,最小的男孩仅有7个月……

逃亡7年的他在重庆一派出所内要了一碗豆浆后,这起沉寂了7年的特大杀人案才逐渐浮出水面。昨日,他一审被判死刑。

曾经“老实、胆小”的他为什么会为了330元钱下如此狠手?被害的家庭又遭受了怎样的痛苦?本报记者专访被告家属、被害人家属及主审法官,揭开了罪恶后的谜团。

【案情回放】

他连7个月大的男婴也没放过

小秋和小月也许永远都不会忘记8年前那可怕的一幕:2000年5月22日早上8时15分,9岁的两人来到了沈阳市于洪区高花乡小高花村水泥预制件厂姜某家,找同学小莉一起去上学,然而刚推开门,一股刺鼻的气味扑面而来。

“炕上有血。”喊叫着,两个小孩跑了出来,同村的李秋菊赶紧跑到西屋

去喊“小二”(指工人聂某),然而炕头被里蒙个人,掀起来发现聂某已经没了呼吸。

赶来的民警也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一根沾满血迹的铁棒边,毫无反抗痕迹的6人丧命:39岁的工厂老板娘姜某、9岁女儿小莉、15岁女儿小芳,43岁保姆赵某、20岁工人聂某,还包括一名7个月的男孩……

根据现场遗留的一件沾满血迹的大衣,警方将该厂22岁的工人孙建波列为重大嫌疑人,公安部为此发出A级通缉令,在坊间他被称为当年“沈阳头号杀人犯”。而被害人姜某的前夫张某介绍,这起案件很可能跟几百元的工资有关。

派出所自首时要喝豆浆。张某表示,1994年他与前妻姜某离婚后,将水泥预制件厂交给姜某经营,他们育有两个女儿,而7个月大的儿子是张某与现任妻子所生。孙建波则是前妻后期雇来的,除了知道他是内蒙古自治区人,脾气有点儿古怪外,其他的并不了解。“出了事之后,我连死的心都有……”张某说。

随后的7年,凶手杳无音信,甚至连孙建波的家里人都没有接到过电话。虽然沈阳警方一刻也没有放弃对他的抓捕,但线索依然有限。2007年3月2日上午8时32分,一名手提编织袋的流浪汉出现在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分局大阳沟派出所门前,他身高1.70米左右,衣衫褴褛的这个男人浑身散发着恶臭。

“我想喝豆浆!”操着普通话的该男子断断续续地提出了请求后,瘫坐在了椅子上,一王姓民警立即掏钱为其买来了豆浆和面条,然而看着面前的豆浆、面条,男子却一口不动,在一段沉默和抽搐后,他的再次开口震惊了现场的所有人:“我杀过人,在沈阳,6个!”

经与警方通缉资料对比,孙建波,1978年8月21日出生,内蒙古自治区敖汉旗哈沙吐乡人。2000年5月21日,杀死6人后潜逃。

为了330元工钱他杀了6个人

移交给沈阳警方的孙建波交代了其杀害6人的全部事实,然而通缉令

上他的 “皮肤较白” “穿着整洁”“辽西口音”三个特点已经完全改变。

“我跑了之后,身上没有身份证,在工友那里要了15块钱,坐车到了大连,捡破烂,打零工,又到了哈尔滨、天津、徐州、昆明等,很多地方吧。”在总结自己逃亡的7年生活时,他用了两个词: “流浪”、 “提心吊胆”。

“7年从来没住过床,就是在桥洞、隧道、路边凑合一宿,醒了就捡破烂,没名没姓,有警察来查,就装傻混过去了。”孙建波说,眼前总是出现血的场面,经常吓醒了就不敢再睡。对自首,他说 “心理压力太大了。”而重庆民警则表示,当时他自首时自称已经三四天没吃饭了,另一个自首的理由竟是: “看最近打工的能拿到工资了,农民负担也轻了,我就不打算躲了,案子结了也就踏实了。”

至于为何杀人,他的回答更简单: “她欠我330元工钱不给,我的情绪也控制不住了,有一种发疯的心情。”

【庭审现场】

他受审没有家里人旁听

一份证人的证词显示,孙建波讨要工资时,姜某只是说现在手里没钱,等第二天前夫回来给其工资。在对孙建波进行的精神病鉴定显示,其具有完全责任能力。

昨日上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孙建波致死6人,手段残忍,罪行极其严重,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判决被告人孙建波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虽然表示上诉,但在审判长讯问其对判决有何意见,孙建波却表示没有意见。 “他的情绪很稳定,却让人看不懂。”主审法官孔祥来说。

值得注意的是,庭上除了孙建波和法庭组成人员之外,没有原告和孙建波的家属出现。 “知道个结果就行了,实在不能面对法庭那种气氛了,我怕受不了。”接通姜某前夫张某的电话时,他的声音压得很低后又叫了出来:“他凭什么上诉!我们还被他害得不够吗?”

而被害保姆赵某的爱人张连友则表示,老伴儿当保姆赚钱把孩子供完了学,结果自己没来得及享福就走了……

【凶手的另一面】

亲友眼中的他:忧郁、自立、胆小

在孙建波的成长经历中,1996年之前,他在家乡读完了初中,用其小学同学刘小光的话说, “这人不爱说话,表现比较忧郁,学习成绩比较好,很自立。”这也得到了孙建波弟弟孙建飞的证实:“我哥学习比我强,后来当兵了,没继续上学挺可惜。”

1996年12月-1998年10月,孙建波在河北某部队的卫生员生涯在母亲王彩云的印象中是 “表现不错”。1999年来到沈阳后,他就渐渐与家人失去了联系。对儿子的印象,王彩云就停留在学校和部队:“这孩子挺听话的,打架都没有他,胆小得很。”

“他家很穷,19岁就独自出门打工,教育有限,又没有社会经验,一点的挫折无处排解,形成了这种极端的性格。”孔祥来法官说。

“他家很穷,19岁就独自出门打工,教育有限,又没有社会经验,一点的挫折无处排解,形成了这种极端的性格。”孔祥来法官说。

邻居王玉合还记得, “这孩子对人挺尊重的,就算当兵两年回来,看见我还主动打招呼呢。”而面对儿子的一审死刑判决,王彩云还是重复半年前和法官说的那句话:“听说他出事,我不敢相信。”
老板娘为了这么点钱而丧命,只能怨她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