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首次出现“艳照门”光碟 卖40元一张(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3/28 21:01:31
2008年02月22日07:30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艳照门”光碟在成都出现了!昨(21)日,记者来到成都几家电脑城探访,在电脑城软件区发现有“艳照门”光碟销售。下午5时,成都市新闻出版局稽查大队查获了一个窝点,收缴“艳照门”光碟5套10张。
这是“艳照门”事件以来,成都执法部门首次搜查出贩卖“艳照门”光碟的窝点。成都文化局文化市场稽查大队和新闻出版局稽查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对成都市范围内的文化市场和电脑城加大力度打击销售“艳照门”光碟的不法商家。
加大打击


成都市武侯区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艳照门”照片刻成碟进行贩卖,要按非法出版物处理。新闻出版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非法出版物将按照相关条例进行处罚,可以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许可证。有关部门表示,将进行大规模的搜查工作,欢迎市民举报。


暗访·跳伞塔

停顿,紧张,警惕


下午3时50分,记者来到跳伞塔附近某电脑城4楼软件光碟销售区,问一名身着黑色上衣的中年妇女,“有没有陈冠希的?”中年妇女停顿了近一分钟,吞吞吐吐地说,“可……可能有哈。”记者纳闷了,“有就是有,没有就没有,咋是可能有?”老板忙解释说,她确实没有,确定要买,可以从别人那里拿。老板肯定地回答,碟子齐全,她是在别人电脑上看过的。记者再次问了价格,“50元一张,两张100元,都是这个价格,好卖得很。”

记者以价格太高为由,正要离开时,旁边有一名20岁出头的年轻男子也在询问该老板有没有陈冠希的光碟。


暗访·磨子桥

拐小道瞟四周他掏出一张“艳照门”


昨日下午1时许,记者来到磨子桥附近某电脑城5楼,每个过路通道都会有流动店家站在路口,迎面微笑挥着碟片,滔滔不绝地介绍。


“有陈冠希的碟子吗?”记者问一名流动的中年男碟贩。他打量了一下记者,停顿不语。“就是‘艳照门’啊?”记者接着问。“没有,我这里没有。”这时,一名黑衣男子走近记者,拿着数张DVD碟一挥,“兄弟,要啥碟子,我这里都有。”记者小声问,“有陈冠希的碟子吗?”他也小声回答,“有点贵。60元哦!”“50嘛,我没那么多钱。”“好嘛,你跟我来。”黑衣男子示意记者跟他一起走。


记者来到6楼,拐进一条小道。这里的人很少,只有几个店里不时有一两个人进出。该男子突然停下了脚步,四处望了一下,突然从衣服包里掏出一张碟,塞到记者手里,“赶快收起来。”他警惕地四周扫视,记者立即将碟放进包里,然后将钱交给他。黑衣男子特意说,他们已经收到风声,相关部门已经开始在查,他们卖碟都要看对象。


支走记者,书中取碟拿起海报等买主


随后,记者走进另一家软件专卖店,记者握着游戏碟小声问,“我想买陈冠希的碟子,你有没有嘛?”中年妇女笑了一下,“有,但有点贵。”“好多嘛?”“60。”“这么贵,我同学说这里有,本来想拿出去刻的,不敢去。”“你还敢拿出去刻啊?不被抓才怪。”中年妇女说,钱不能少,只能这么多。她对记者说,“你先去转一圈过来,我去其他地方给你拿。”记者离开该摊点,往其他店里走去。


此时,“埋伏”的摄影记者早就在6楼透过玻璃将她的店看得一清二楚。中年妇女从柜子中拿出一本很厚的大书,将夹在书中的碟子拿出,放进玻璃墙边的抽屉里,然后拿着张海报站在店门口四处张望,等待记者回来。2分钟后,记者回到摊位上,中年妇女将碟子塞到记者手里,神情有点紧张。


一脸狐疑,一脸笑意讨价还价让5元


下午3时许,记者随机询问了在该电脑城五楼的另外几家销售软件光碟的商铺。“有陈冠希的碟子没嘛?”记者问。正大声嚷嚷的老板声音一下变得很小了,她吞吞吐吐地说,“没有,卖那个要遭罚款,不敢卖。”记者告诉他,刚才问了几家铺子都说有卖的,就是觉得有点贵,所以想多问几家。听到这话,老板的态度就变了,她说要给记者介绍一家,是她的朋友,绝对有货,而且要便宜很多。
记者按照该老板的指引,来到了5楼的一个角落里,这里顾客比较少。身材不高、看起来没有什么精神的女老板看见有人来了,格外热情。记者问有没有陈冠希的碟子,她一脸狐疑,记者忙告诉她是某某老板介绍来的。她就一脸笑意地说,“你运气好,来对了,我们是今天才到的货。”记者问了问价格。“45元一张,两张90元,没得少。”讨价还价之后,老板称最多再让5元,40元一张,不能再少了。记者以再逛逛为由,离开了这家商铺。


暗访·查处


丢下店铺女老板逃向电梯


下午5时,记者联系了新闻出版局稽查大队,5时20分,稽查大队领队田晋宝和几名同事来到了磨子桥附近某电脑城,和记者商议后。怕打草惊蛇,记者决定再上楼看一下。


5分钟后,记者再次来到5楼那家商铺,女老板看见是熟面孔,就放松了警惕。“还要哇?40嘛,交个朋友,以后经常来就是了。”记者掏出了100元给了女老板,她很快找回20元,并小声说:“你把衣服拉开。”记者拉开了衣服,女老板迅速从一组教育光盘后面,拿出了一张包装好的光盘,塞入记者的衣服中,“赶快走,赶快走,小心被抓到了。”


记者拿到光盘之后,拨通了稽查大队领队田晋宝的电话。1分钟后,稽查大队的工作人员来到了现场,女老板发现情况不对,丢下商铺,一路小跑向电梯口逃窜。稽查大队的几名队员迅速追了上去,将其拦下。女老板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她说,她也是刚拿到货,没想到刚开始卖就被抓了。


稽查队员在该摊位上搜出“艳照门”光碟5套10张,以及百余张淫秽光碟。稽查大队领队田晋宝告诉记者,这些光碟将统一进行销毁。2008年02月22日07:30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艳照门”光碟在成都出现了!昨(21)日,记者来到成都几家电脑城探访,在电脑城软件区发现有“艳照门”光碟销售。下午5时,成都市新闻出版局稽查大队查获了一个窝点,收缴“艳照门”光碟5套10张。
这是“艳照门”事件以来,成都执法部门首次搜查出贩卖“艳照门”光碟的窝点。成都文化局文化市场稽查大队和新闻出版局稽查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对成都市范围内的文化市场和电脑城加大力度打击销售“艳照门”光碟的不法商家。
加大打击


成都市武侯区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艳照门”照片刻成碟进行贩卖,要按非法出版物处理。新闻出版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非法出版物将按照相关条例进行处罚,可以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许可证。有关部门表示,将进行大规模的搜查工作,欢迎市民举报。


暗访·跳伞塔

停顿,紧张,警惕


下午3时50分,记者来到跳伞塔附近某电脑城4楼软件光碟销售区,问一名身着黑色上衣的中年妇女,“有没有陈冠希的?”中年妇女停顿了近一分钟,吞吞吐吐地说,“可……可能有哈。”记者纳闷了,“有就是有,没有就没有,咋是可能有?”老板忙解释说,她确实没有,确定要买,可以从别人那里拿。老板肯定地回答,碟子齐全,她是在别人电脑上看过的。记者再次问了价格,“50元一张,两张100元,都是这个价格,好卖得很。”

记者以价格太高为由,正要离开时,旁边有一名20岁出头的年轻男子也在询问该老板有没有陈冠希的光碟。


暗访·磨子桥

拐小道瞟四周他掏出一张“艳照门”


昨日下午1时许,记者来到磨子桥附近某电脑城5楼,每个过路通道都会有流动店家站在路口,迎面微笑挥着碟片,滔滔不绝地介绍。


“有陈冠希的碟子吗?”记者问一名流动的中年男碟贩。他打量了一下记者,停顿不语。“就是‘艳照门’啊?”记者接着问。“没有,我这里没有。”这时,一名黑衣男子走近记者,拿着数张DVD碟一挥,“兄弟,要啥碟子,我这里都有。”记者小声问,“有陈冠希的碟子吗?”他也小声回答,“有点贵。60元哦!”“50嘛,我没那么多钱。”“好嘛,你跟我来。”黑衣男子示意记者跟他一起走。


记者来到6楼,拐进一条小道。这里的人很少,只有几个店里不时有一两个人进出。该男子突然停下了脚步,四处望了一下,突然从衣服包里掏出一张碟,塞到记者手里,“赶快收起来。”他警惕地四周扫视,记者立即将碟放进包里,然后将钱交给他。黑衣男子特意说,他们已经收到风声,相关部门已经开始在查,他们卖碟都要看对象。


支走记者,书中取碟拿起海报等买主


随后,记者走进另一家软件专卖店,记者握着游戏碟小声问,“我想买陈冠希的碟子,你有没有嘛?”中年妇女笑了一下,“有,但有点贵。”“好多嘛?”“60。”“这么贵,我同学说这里有,本来想拿出去刻的,不敢去。”“你还敢拿出去刻啊?不被抓才怪。”中年妇女说,钱不能少,只能这么多。她对记者说,“你先去转一圈过来,我去其他地方给你拿。”记者离开该摊点,往其他店里走去。


此时,“埋伏”的摄影记者早就在6楼透过玻璃将她的店看得一清二楚。中年妇女从柜子中拿出一本很厚的大书,将夹在书中的碟子拿出,放进玻璃墙边的抽屉里,然后拿着张海报站在店门口四处张望,等待记者回来。2分钟后,记者回到摊位上,中年妇女将碟子塞到记者手里,神情有点紧张。


一脸狐疑,一脸笑意讨价还价让5元


下午3时许,记者随机询问了在该电脑城五楼的另外几家销售软件光碟的商铺。“有陈冠希的碟子没嘛?”记者问。正大声嚷嚷的老板声音一下变得很小了,她吞吞吐吐地说,“没有,卖那个要遭罚款,不敢卖。”记者告诉他,刚才问了几家铺子都说有卖的,就是觉得有点贵,所以想多问几家。听到这话,老板的态度就变了,她说要给记者介绍一家,是她的朋友,绝对有货,而且要便宜很多。
记者按照该老板的指引,来到了5楼的一个角落里,这里顾客比较少。身材不高、看起来没有什么精神的女老板看见有人来了,格外热情。记者问有没有陈冠希的碟子,她一脸狐疑,记者忙告诉她是某某老板介绍来的。她就一脸笑意地说,“你运气好,来对了,我们是今天才到的货。”记者问了问价格。“45元一张,两张90元,没得少。”讨价还价之后,老板称最多再让5元,40元一张,不能再少了。记者以再逛逛为由,离开了这家商铺。


暗访·查处


丢下店铺女老板逃向电梯


下午5时,记者联系了新闻出版局稽查大队,5时20分,稽查大队领队田晋宝和几名同事来到了磨子桥附近某电脑城,和记者商议后。怕打草惊蛇,记者决定再上楼看一下。


5分钟后,记者再次来到5楼那家商铺,女老板看见是熟面孔,就放松了警惕。“还要哇?40嘛,交个朋友,以后经常来就是了。”记者掏出了100元给了女老板,她很快找回20元,并小声说:“你把衣服拉开。”记者拉开了衣服,女老板迅速从一组教育光盘后面,拿出了一张包装好的光盘,塞入记者的衣服中,“赶快走,赶快走,小心被抓到了。”


记者拿到光盘之后,拨通了稽查大队领队田晋宝的电话。1分钟后,稽查大队的工作人员来到了现场,女老板发现情况不对,丢下商铺,一路小跑向电梯口逃窜。稽查大队的几名队员迅速追了上去,将其拦下。女老板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她说,她也是刚拿到货,没想到刚开始卖就被抓了。


稽查队员在该摊位上搜出“艳照门”光碟5套10张,以及百余张淫秽光碟。稽查大队领队田晋宝告诉记者,这些光碟将统一进行销毁。
;funk ;funk ;funk 。。。。。网上的资源。。。来卖。。。。成本几乎没有。。。:L :L 暴力呀。。。
太贵了,广州才10块
想起以前鞠美凤的光盘了:D
陈冠希律师向媒体发声明 呼吁停发照片的复制本
中新网2月21日电 综合香港媒体报道,艺人陈冠希透过代表律师,在记者会后发表声明,指一系列载有陈冠希及他的朋友的亲密照片及影像,版权属陈冠希所有。自从今年1月28日起,大量照片被传媒下载及发表,有关照片是由陈冠希处盗取,在没有经陈冠希同意下发表、复制或散布该些照片是不合法的,复制及发放照片的复制本给公众,构成更加严重的侵犯版权行为,对陈冠希及有关人士造成极大的伤害。

声明又指传媒利用该照片所作的用途,已远超越版权条例所容许用作任何用途的合理处理,陈冠希呼吁立即停止在发表该些照片的复制本,并保留事件的一切权利。

以前为声明全文:

二00八年二月廿十一日

致:传媒人士

侵犯照片版权

本律师行代表之当事人陈冠希先生(“陈先生”),乃一系列载有其本人及其女性朋友之亲密照片及影像(“该些照片”)的版权拥有人,陈先生就其对该些照片的法律权利寻求本行的法律意见。

如已广泛报导,该些照片相信是从陈先生处盗取,并在没有他的特许或同意下由某些非法管有该些照片的人或人士分批发放在互联网上。该些照片先前从未以任何形式向公众提供。该些照片的性质及其发表情况无疑表明它们是专利材料,受到,除其他事物外,知识产权权利所保障;而在没有其权利拥有人的特许或同意下发表、复制或散布该些照片是不合法的。

自2008年1月28日起,大量该些照片显然被传媒下载及在报纸及杂志上发表。

下载每张该些照片,如同以数码或任何其他形式储存它们一样,俱为版权条例第22条所禁止的侵犯版权行为。即使有没有编改其部分,复制及发放它们的复制本给公众俱构成更加严重的侵犯版权行为,造成对本行当事人及有关人士极大的伤害。

陈先生所获得的法律意见是传媒利用该些照片所作的用途已远超越版权条例所容许用作任何用途的合理处理。尽管本行当事人经2008年2月4日发放的录影片段向公众作出呼吁,进一步不合法复制及发放该些照片的情况仍然持续,因而对所有有关人士造成进一步的严重伤害。

如阁下曾在阁下的报纸或杂志发表该些照片,或有意图进行这些行为,陈先生呼吁阁下作出正确判断立即停止在阁下之出版物或任何其他之出版物或以任何方式发表及散布该些照片的复制本。陈先生已向其法律代表发出指示,采取所有在他能力权限内有需要采取的法律行动以保障所有被这不幸事件所影响的受害者的利益。

与此同时,陈冠希先生表明保留在此事上的一切权利。
:D :D :D :D :D :D :D :D :D :D :D :D :D :D
陈冠希先生要真的较起真可是要发大财了,哈哈,意外之喜啊!
原帖由 没名没姓没头脑 于 2008-2-22 12:14 发表
想起以前鞠美凤的光盘了:D



也是10块钱
哈,反正已经身败名裂了,再厚下脸皮要版权又有何妨?: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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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以前鞠美凤的光盘了;funk
我今天买进一张就5块钱,还是上海的盗版老板心不黑。
不会吧!稽查大队自己拿回家看了吧!
卖碟片的又有生意了
买什么买,电驴上面一搜一大把,全套的.....
不是要判刑吗?
我也有艳照,我还有刻录机,谁帮我联系个印刷厂?
这个记者太不厚道
公安和小陈都会找他麻烦的
网上一大片,没成本的东西居然卖这价,现在为了钱真是无孔不入啊:(
晕死,这也太黑了吧:b 还是推推好,为淫民服务
400那套也就三十几兆,居然敢出DVD,居然敢买60?
该抓,对于这样的JS一定要严惩!:D :D
有人不会搜索,有人没电脑,不是人人都有这个条件的,不过影碟机可是普及率高啊
原帖由 伟大的猪头大侠 于 2008-2-23 10:07 发表
400那套也就三十几兆,居然敢出DVD,居然敢买60?
该抓,对于这样的JS一定要严惩!:D :D

非法获取暴利罪
太贵了,网上免费清晰资源大把啊!!!
打倒J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