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论坛有神人预测:被城管打死的魏文华一定是死于心脏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18 08:14:56
作者:海川阁 提交日期:2008-1-10 16:55:00  

魏文华一定是死于心脏病,立此存照。
  
  
  天门这个案子,想不了了之是不可能了,唯一的办法只能是大事化小。怎么化小?只能在死因上作文章。然后再和家属达成协议,让家属妥协。最后,免一个直接责任者。这样对上对下都有了交代。
  
  政府最能拿得出手的做法:
    
    1.死者患有心血管疾病,殴打诱发了冠心病的发作。殴打是诱因,冠心病是致死的元凶。这样,城管打入不对,但人是因心脏病而死,法律责任不言自明。
    
    2.参与打人的,四个人判刑。最重的以伤害致死罪,判5年,其他的判3年\2年.可能其中还有两个缓刑(就是虽然判了,但不用入狱服刑)。否则,以后城管还敢不敢上街”执法“。被判的是谁就看现在被刑拘的几个替死鬼家里的能量了。
    是不是编外的临时工,并不是政府推卸责任的杀手锏。
    3.执法局长,免职.以后另有任用.比如平调,或者高升。免一个,也就算是对上对下都有个交代了。
    
    4.天门市分管副市长作出深刻检讨.
    
    5.给于死者家属一定的经济补偿.让家属妥协.家属毕竟还要在这个城市社会,在考虑利弊得失后,也只能妥协。
    
    6.死者不能被授予见义勇为的称号,更不能追任为烈士,否则将置城管于人民的对立面.
    见义勇为,烈士,是授予敌我矛盾中正义一方。前提是对方是邪恶的敌人。授予魏"见义勇为“,或者”烈士“等于承认城管的邪恶和与人民利益敌对的本质。
    政府当然不会这么干。
    
  最后,城管在今后的 一个时期内,不但不会取消而且还会强化的。这是一切问题的前提和关键。
  
  
  所以,政府只能在死因上动动手脚,作作文章了。
  
  是不是这种结果,立此存照。
  
  
    1.死者患有心血管疾病,殴打诱发了冠心病的发作。殴打是诱因,冠心病是致死的元凶。
    2.参与打人的,四个人判刑。最重的以伤害致死罪,判5年,其他的判3年\2年.
    3.执法局长,免职.以后另有任用.
    4.天门市分管副市长作出深刻检讨.
    5.给于死者家属一定的经济补偿.让家属妥协.
    6.死者不能被授予见义勇为的称号,更不能追任为烈士,否则将置城管于人民的对立面.
    
  
  
 这个帖子是在天涯论坛作者:海川阁 提交日期:2008-1-10 16:55:00预测的,该事件的处理结果竟然和他预测的一样http://cache.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093880.shtml
作者:海川阁 提交日期:2008-1-10 16:55:00  

魏文华一定是死于心脏病,立此存照。
  
  
  天门这个案子,想不了了之是不可能了,唯一的办法只能是大事化小。怎么化小?只能在死因上作文章。然后再和家属达成协议,让家属妥协。最后,免一个直接责任者。这样对上对下都有了交代。
  
  政府最能拿得出手的做法:
    
    1.死者患有心血管疾病,殴打诱发了冠心病的发作。殴打是诱因,冠心病是致死的元凶。这样,城管打入不对,但人是因心脏病而死,法律责任不言自明。
    
    2.参与打人的,四个人判刑。最重的以伤害致死罪,判5年,其他的判3年\2年.可能其中还有两个缓刑(就是虽然判了,但不用入狱服刑)。否则,以后城管还敢不敢上街”执法“。被判的是谁就看现在被刑拘的几个替死鬼家里的能量了。
    是不是编外的临时工,并不是政府推卸责任的杀手锏。
    3.执法局长,免职.以后另有任用.比如平调,或者高升。免一个,也就算是对上对下都有个交代了。
    
    4.天门市分管副市长作出深刻检讨.
    
    5.给于死者家属一定的经济补偿.让家属妥协.家属毕竟还要在这个城市社会,在考虑利弊得失后,也只能妥协。
    
    6.死者不能被授予见义勇为的称号,更不能追任为烈士,否则将置城管于人民的对立面.
    见义勇为,烈士,是授予敌我矛盾中正义一方。前提是对方是邪恶的敌人。授予魏"见义勇为“,或者”烈士“等于承认城管的邪恶和与人民利益敌对的本质。
    政府当然不会这么干。
    
  最后,城管在今后的 一个时期内,不但不会取消而且还会强化的。这是一切问题的前提和关键。
  
  
  所以,政府只能在死因上动动手脚,作作文章了。
  
  是不是这种结果,立此存照。
  
  
    1.死者患有心血管疾病,殴打诱发了冠心病的发作。殴打是诱因,冠心病是致死的元凶。
    2.参与打人的,四个人判刑。最重的以伤害致死罪,判5年,其他的判3年\2年.
    3.执法局长,免职.以后另有任用.
    4.天门市分管副市长作出深刻检讨.
    5.给于死者家属一定的经济补偿.让家属妥协.
    6.死者不能被授予见义勇为的称号,更不能追任为烈士,否则将置城管于人民的对立面.
    
  
  
 这个帖子是在天涯论坛作者:海川阁 提交日期:2008-1-10 16:55:00预测的,该事件的处理结果竟然和他预测的一样http://cache.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093880.shtml
找他预测一下买哪个股票
彩票买那些号码
去那个方向可以拣到钱
偶又怀疑 是不是领导们看了他的帖子才这么错的
]]
这小子太坏,太坏,太坏
:@ :@ :@ :@ :@ :@ :@ :@ :@ :@ :@
这小子泄密了  :D :D :D   小心市长派人去抓你
问一下,死者生前是不是真有心脏病史,病历有无被篡改过
如果以前有冠心病,尸检可以发现。
不过既便是诱发,故意伤害也可以判得很重。关键看领导怎么考虑了。
河蟹社会,万岁:D
如果小孩被打死,是因为你身体太脆弱了。
很好,很和谐。
很可能又搞个自身什么病发作之类的.
拜托,只要是认真看过当时新闻的,就知道这家伙可能死于心脏病

人被打死总有原因的,伤害造成心脏病而致死是一种常见死因
没什么话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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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从来不认为城管可以“代表”TG,恰恰相反,创造出城管这个后娘养的来是免得亲生儿子挨骂
原帖由 lulula不死 于 2008-2-10 00:14 发表

为了反TG,这点当然可以选择性失明了,这和去年的大桥被撞塌事件一样,非要扯上质量,体制问题才甘心

这小子就是人见人烦鬼见鬼怕的城管:D
这小子太坏了:D
原帖由 lulula不死 于 2008-2-10 00:14 发表

为了反TG,这点当然可以选择性失明了,这和去年的大桥被撞塌事件一样,非要扯上质量,体制问题才甘心

lulula 有进步,不再替同类死撑,改为往反D反体制上扯,有长进!
若是死者生前却有心血管疾病史。。这个鉴定结果是可信的。。
纯粹的打死是个什么概念?得打到什么样的程度才能死啊?。。。。换了哪个医院都是这样做鉴定。根本就不用什么搞什么猫腻。。打人只能是诱因。。

打人的城管又不是傻子。。会照脑袋上下手么?显然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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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回来。这个处理也太那啥了。。过失杀人也是杀人。管你是不是失手。同样的。这人就是打人导致的死亡。。死于什么原因。以及死者生前有什么疾病。这不是为凶手开脱的理由。。

不过以上诸位攻击这个鉴定报告。。却是找错了对象。。真正该被谴责的是。拿这个所谓的死者有心脏病史这样的借口来为凶手开脱的人。。

so。我觉得mxyou说的很对。。死总要有原因的。。。但是。这不是那些当官的为凶手开脱或者是为自己的失职开脱的理由。。: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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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zking675918 于 2008-2-10 12:56 发表

lulula 有进步,不再替同类死撑,改为往反D反体制上扯,有长进!

不好意思,这是你们体制党的一贯作风
原帖由 lulula不死 于 2008-2-10 16:11 发表

不好意思,这是你们体制党的一贯作风

体制就是体制的问题
很黄,很暴力
能干城管一年以上,基本就不算人了。
LS,皇帝没穿衣服大家都知道,说出来就素你不对鸟:D
原帖由 tcicby 于 2008-2-11 11:05 发表
能干城管一年以上,基本就不算人了。

:D :D :D
原帖由 tcicby 于 2008-2-11 11:05 发表
能干城管一年以上,基本就不算人了。


小心他告你哦:D :D
我们人类的事情和你这非人类有什么关系,要你来参合?
原帖由 菜鸟中的精英 于 2008-2-11 10:57 发表

体制就是体制的问题

在体制党眼中,有什么不是体制问题?
有心脏病死在你手里也是误杀罪. 反正就是故意伤害致死, 有无心脏病对判刑无什麽分别. 以为有很大分别甚至可以用此脱罪的都是法盲的想当然.:L
原帖由 屠城校尉 于 2008-2-12 12:04 发表
有心脏病死在你手里也是误杀罪. 反正就是故意伤害致死, 有无心脏病对判刑无什麽分别. 以为有很大分别甚至可以用此脱罪的都是法盲的想当然.:L

不是法盲怎么闹腾哩.
原帖由 屠城校尉 于 2008-2-12 12:04 发表
有心脏病死在你手里也是误杀罪. 反正就是故意伤害致死, 有无心脏病对判刑无什麽分别. 以为有很大分别甚至可以用此脱罪的都是法盲的想当然.:L

关键是只要TG在台上一天,在某些东西的眼中,TG办的任何事情都是有黑幕,见不得光的
问问楼上的东西.你家那亲戚列车长有没有因为泄密而下岗啊:D
我就不明白,为什么在一些东西的眼里,妖魔化普通的百姓他们能得到什么好处,甚至不惜以造谣的代价.


另外,死于心脏病与死于被直接打死说没区别的人对法律有多精通.

请那些精通法律的人解释一下.  误杀罪与谋杀罪是不是没有区别.
]]
被直接暴力打死的算不算杀人罪???

请问.如果直接打死与殴打导致心脏病死真的可以划上等号吗??

那么我再问一句,打人导致心脏病发死亡与辱骂导致心脏病发死亡是不是也可以同样的划上等号了??
神人啊,莫非城管们也采取案例教学?:D :D
怎么?被斑竹抽了个大耳刮子还嫌不够痛么?是不是还想被抽?: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