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期间的采访自由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4 12:20:42
凝聚在外国记者头上的乌云:奥运期间的“采访自由”

何清涟

       随着2008年北京奥运临近,一个话题时不时被关注一下,那就是中国政府会不会兑现有关“奥运”期间“允许外国记者自由采访”的承诺?

         越来越多的迹像表明,这些担心并非无因。

    中国当局一直信誓旦旦地表示,在奥运会前夕将给外国媒体完全的报导自由,并声称从今年1月1日起,外国记者进行报导不必再向当地政府提出申请。有关采访自由的新规定将在2008北京奥运前全面到位。

但这些承诺并未驱散外国记者心头的阴云。先是网上流传一份中国公安部2007年4月向全国公安部门下发的秘密文件,题为《关于严格开展奥运会及测试赛申请人员背景审查的通知》,要求对所有参与奥运会的人员进行严格审查,其中包括前往北京采访奥运的媒体人员共11类43种人。但因网上文章真假难辨,外国记者们均希望这是谣言。直到去年11月中旬,中国官办的China Daily(《中国日报》)援引中国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谈话,证实了对外国记者作背景审查并非谣言。柳斌杰称,中国正在建立一个将要报导明年北京奥运会的外国记者资料库――这份记者资料库将包括8,000名获得采访证、可以在所有奥运场所内部进行报导的记者以及2万名可以在场外报导的记者――尽管中国当局宣称“创建外国记者资料库的目的是帮助取缔‘假记者’和‘无证出版物’”,但此消息公布后,一些过去几年内曾写过有关中国“负面报道”的外国记者大都担心自己无法通过北京的“资格审查”。

    中国当局的所谓“假记者”指的是什么人?这要从奥运的采访规定谈起。一般来说,国际奥委会拥有注册记者名额分配和资格审定的权力,获得资格的就是“注册记者”。但由于国际奥委会的注册媒体配额远远不能满足各国媒体的需求,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奥运会期间出现了大量的非注册记者。他 们没有国际奥委会派发的记者证件,不能进出各比赛、训练场馆从事采访活动,但是他们同样关注奥运会,更关注奥运会举办城市及其所在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主办国一般也非常重视对非注册记者的服务和管理,悉尼奥运会首次成立了非注册新闻中心。雅典奥运会期间,约有1,000多名非注册媒体的记者聚集雅典,雅典市政府为此专门成立了“第二新闻中心”,负责接待非注册媒体记者,并从奥运会开始前两个月开始每日 24小时运转服务。雅典的这种做法为雅典奥运会的成功举办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其实,谙熟中国政治的人都知道,宣称“奥运期间给外国记者以充分的采访自由”只是为了维护国际形象之举。种种迹象表明,奥运期间对外国记者的管制外松内紧,日趋严厉。下列情况足资证明:

首先,创建外国记者资料库一是为了让外国记者感到压力而自律;二是为了给国际奥委会提供一份记者的“黑名单”。由于注册记者的决定权在国际奥委会,北京奥运会的注册记者中肯定包括一些中国当局界定的“禁止入境人员”,中国当局极可能与国际奥委会“沟通”(其实是施加压力),要求不要给这些人发放证件,以保证“奥运会顺利进行”。如果外国记者在没有获得证件的情况下采访,则可能被中国当局当作“假记者”对待。这可不是说着玩的,据柳斌杰透露,中国当局在全国范围内展开的一次打击无证记者的活动查获了150名个人以及 300家未经许可的出版物――这次打击“无证记者”可以看作是为奥运期间打击无证记者的预演,起敲山震虎之作用。

    其次,外国记者在采访期间遭遇暴力对待的事情越来越多。自近代以来,中国形成尊重洋人的传统,即使在江泽民统治时期,一些外国记者在中国“犯禁”,也至多是驱逐了事。但从胡锦涛执政以来,情况发生了变化,外国记者到各地采访政府不喜欢的“负面新闻”时,往往遭到“不明身份的暴徒”的攻击。北京的外国记者俱乐部公布,2007年一年,该俱乐部共收到超过180份反映外国记者受到骚扰的报告,有的外国记者在北京和河北采访时被便衣警察殴打和恐吓。在敏感地区如新疆和西藏,由于官方的阻挠和骚扰,外国记者很难进行采访报道――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如果被殴打者要求追查打人凶手,便衣警察通常被中国当局称之为“不明身份的暴徒”,永远无法抓捕。

人们也许会问:根据《北京奥运及其筹备期间外国记者在华采访规定》,外国记者来华采访不再必须由中国国内单位接待并陪同;记者赴地方采访,无需向地方外事部门申请,只需征得被采访单位和个人同意。 但实际情况是:外国记者有采访的自由,但中国人却有不接受采访的“权利”。外国记者所到之处,自有便衣尾随其后,一举一动无不在其掌控范围内。被采访者更是被“有关方面”告知,要掌握“原则”,要维护党与国家的正面形象,否则一切后果自负等等。有了因接受德国国家电视台采访而被不明身份的暴徒打至脊椎断裂、高度瘫换的三峡移民付先财这个事例,相信大多数不想给自己惹来麻烦的中国人,不是在接受采访时不敢说出真话,就是选择“不接受采访”。而“协助外国记者采访”的中国公民有一个《纽约时报》的赵岩被栽赃判刑在前,相信许多人不敢轻举妄动,协助外国记者寻找“负面新闻”线索。

上述情况就是奥运会期间外国记者将享受到的“自由”之真相。但事关职业声誉,外国记者一般不太愿意对外声张这点,因为说多了,读者们会发出疑问:这种受限制条件下采写的新闻,究竟有多少真实性?凝聚在外国记者头上的乌云:奥运期间的“采访自由”

何清涟

       随着2008年北京奥运临近,一个话题时不时被关注一下,那就是中国政府会不会兑现有关“奥运”期间“允许外国记者自由采访”的承诺?

         越来越多的迹像表明,这些担心并非无因。

    中国当局一直信誓旦旦地表示,在奥运会前夕将给外国媒体完全的报导自由,并声称从今年1月1日起,外国记者进行报导不必再向当地政府提出申请。有关采访自由的新规定将在2008北京奥运前全面到位。

但这些承诺并未驱散外国记者心头的阴云。先是网上流传一份中国公安部2007年4月向全国公安部门下发的秘密文件,题为《关于严格开展奥运会及测试赛申请人员背景审查的通知》,要求对所有参与奥运会的人员进行严格审查,其中包括前往北京采访奥运的媒体人员共11类43种人。但因网上文章真假难辨,外国记者们均希望这是谣言。直到去年11月中旬,中国官办的China Daily(《中国日报》)援引中国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谈话,证实了对外国记者作背景审查并非谣言。柳斌杰称,中国正在建立一个将要报导明年北京奥运会的外国记者资料库――这份记者资料库将包括8,000名获得采访证、可以在所有奥运场所内部进行报导的记者以及2万名可以在场外报导的记者――尽管中国当局宣称“创建外国记者资料库的目的是帮助取缔‘假记者’和‘无证出版物’”,但此消息公布后,一些过去几年内曾写过有关中国“负面报道”的外国记者大都担心自己无法通过北京的“资格审查”。

    中国当局的所谓“假记者”指的是什么人?这要从奥运的采访规定谈起。一般来说,国际奥委会拥有注册记者名额分配和资格审定的权力,获得资格的就是“注册记者”。但由于国际奥委会的注册媒体配额远远不能满足各国媒体的需求,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奥运会期间出现了大量的非注册记者。他 们没有国际奥委会派发的记者证件,不能进出各比赛、训练场馆从事采访活动,但是他们同样关注奥运会,更关注奥运会举办城市及其所在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主办国一般也非常重视对非注册记者的服务和管理,悉尼奥运会首次成立了非注册新闻中心。雅典奥运会期间,约有1,000多名非注册媒体的记者聚集雅典,雅典市政府为此专门成立了“第二新闻中心”,负责接待非注册媒体记者,并从奥运会开始前两个月开始每日 24小时运转服务。雅典的这种做法为雅典奥运会的成功举办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其实,谙熟中国政治的人都知道,宣称“奥运期间给外国记者以充分的采访自由”只是为了维护国际形象之举。种种迹象表明,奥运期间对外国记者的管制外松内紧,日趋严厉。下列情况足资证明:

首先,创建外国记者资料库一是为了让外国记者感到压力而自律;二是为了给国际奥委会提供一份记者的“黑名单”。由于注册记者的决定权在国际奥委会,北京奥运会的注册记者中肯定包括一些中国当局界定的“禁止入境人员”,中国当局极可能与国际奥委会“沟通”(其实是施加压力),要求不要给这些人发放证件,以保证“奥运会顺利进行”。如果外国记者在没有获得证件的情况下采访,则可能被中国当局当作“假记者”对待。这可不是说着玩的,据柳斌杰透露,中国当局在全国范围内展开的一次打击无证记者的活动查获了150名个人以及 300家未经许可的出版物――这次打击“无证记者”可以看作是为奥运期间打击无证记者的预演,起敲山震虎之作用。

    其次,外国记者在采访期间遭遇暴力对待的事情越来越多。自近代以来,中国形成尊重洋人的传统,即使在江泽民统治时期,一些外国记者在中国“犯禁”,也至多是驱逐了事。但从胡锦涛执政以来,情况发生了变化,外国记者到各地采访政府不喜欢的“负面新闻”时,往往遭到“不明身份的暴徒”的攻击。北京的外国记者俱乐部公布,2007年一年,该俱乐部共收到超过180份反映外国记者受到骚扰的报告,有的外国记者在北京和河北采访时被便衣警察殴打和恐吓。在敏感地区如新疆和西藏,由于官方的阻挠和骚扰,外国记者很难进行采访报道――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如果被殴打者要求追查打人凶手,便衣警察通常被中国当局称之为“不明身份的暴徒”,永远无法抓捕。

人们也许会问:根据《北京奥运及其筹备期间外国记者在华采访规定》,外国记者来华采访不再必须由中国国内单位接待并陪同;记者赴地方采访,无需向地方外事部门申请,只需征得被采访单位和个人同意。 但实际情况是:外国记者有采访的自由,但中国人却有不接受采访的“权利”。外国记者所到之处,自有便衣尾随其后,一举一动无不在其掌控范围内。被采访者更是被“有关方面”告知,要掌握“原则”,要维护党与国家的正面形象,否则一切后果自负等等。有了因接受德国国家电视台采访而被不明身份的暴徒打至脊椎断裂、高度瘫换的三峡移民付先财这个事例,相信大多数不想给自己惹来麻烦的中国人,不是在接受采访时不敢说出真话,就是选择“不接受采访”。而“协助外国记者采访”的中国公民有一个《纽约时报》的赵岩被栽赃判刑在前,相信许多人不敢轻举妄动,协助外国记者寻找“负面新闻”线索。

上述情况就是奥运会期间外国记者将享受到的“自由”之真相。但事关职业声誉,外国记者一般不太愿意对外声张这点,因为说多了,读者们会发出疑问:这种受限制条件下采写的新闻,究竟有多少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