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眼中的民主与集权的区别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6 00: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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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托,连点最基本的民主ABC都没搞清楚也敢出来给人讲课……
至少文革那样的民主是没有集权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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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虎魄 于 2008-1-17 07:58 发表
至少文革那样的民主是没有集权好地


文革那个也算民主:o

文革时期,最高权利还是在毛一个人手中,那叫什么民主啊?
原帖由 长乐无忧 于 2008-1-17 08:05 发表


文革那个也算民主:o

文革时期,最高权利还是在毛一个人手中,那叫什么民主啊?


叫“大民主”——邓小平语。香港某人上次也说走了口,还专门澄清哩。
lz对于民主和集权的理解果然肤浅。
另外,对于文革的理解也很肤浅。
我眼中的文革是一场全民无理性狂欢(通俗的说就是绝大多数人都在发疯),充分说明了没有法治的民主是多么可怕。而不是什么“最高权利还是在毛一个人手中”
原帖由 虎魄 于 2008-1-17 08:21 发表


叫“大民主”——邓小平语。香港某人上次也说走了口,还专门澄清哩。



切!还“大民主”,你咋不说中国特色民主捏?

对了,我好像在一个帖子里见过你给文化大革命拼命叫好来着,怎么现在文革又不好了捏?那文革可是毛老人家发动的呀,你现在居然又说“文革那样的民主不如集权好”,这不是否定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吗?你这么反复无常对的起毛主席他老人家吗:b
原帖由 oo7yjg 于 2008-1-17 08:22 发表
lz对于民主和集权的理解果然肤浅。
另外,对于文革的理解也很肤浅。
我眼中的文革是一场全民无理性狂欢(通俗的说就是绝大多数人都在发疯),充分说明了没有法治的民主是多么可怕。而不是什么“最高权利还是在毛一 ...


1.请详细说明我肤浅在那些方面,也好让我涨涨见识。

2.文革时权利怎么不是在毛一个人手中?哪一项重大决策不得毛拍板?如果重大决策都由一个人掌握,细枝末节下边人做主的时代也能叫民主的话,那中国五千年来就没有不民主的时候;P 尤其是中国历史上爆发的无数次农民起义、无数次兵变、无数次暴乱,那也都可以说成是小规模的民主革命了!原来俺们中国才是民主的圣地呀!

你真太有才了:D :D :D
原帖由 长乐无忧 于 2008-1-17 07:38 发表
在我看来,民主也好,集权也罢。其实没那么深奥,也什么水土不服之说,在我看来,他们只不过就是两个不同的权利分配方式而已。


民主——就是一个国家的权利,由这个国家所有有能力争夺权利的利益共同体,共同执 ...



我以为最重要的,楼主首先要区分权力与权利,然后再来讨论这个问题比较好。
权力权利相去远

   

权力与权利,在英文中分别为Power和Right,构成单词的字母组合差异很大,极易区别。在汉语中仅有一字之差,是很容易被混淆的,在社会实际生活中也实实在在地被混淆着。在中国的传统社会中,有权力的人肯定有权利,而无权利的人也大抵没有什么权力,因此,权利和权力就被人们有意无意地混同了,甚至被相互取代。随着中国社会的走向法治,对于权力与权利的区分也就逐步地愈来愈重要。权力与权利有着极为重要的差别。

首先,权力的主体是特定的,而权利的主体是不特定的。在总体的意义上任何权力的主体都是特定的。每一个国家机关以及每一个国家官员,他的权力都是由法律来规定或限定的。至多只是权力的某一部分或者方面,而绝对不可能拥有无限的权力。即使是拥有无限权力的唯一主体——人民,也是特定的。除人民之外的任何人都不能说,也不可能拥有无限的权力,而成为权力的终极来源与最后归宿。权利的情况则有所不同。在总体上,权利的主体是广泛的。一般的政治、经济、文化权利是任何公民都应当享有的。只有那些经过特定法律程序被剥夺了某些政治权利的人才有例外。即使是被剥夺了政治权利的人,他们也还享有一定的民事经济权利,乃至文化生活的权利。即便是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也可以在所在国享有许许多多的法律权利和社会权利。

其次,权力的内容远没有权利的内容广泛。权力的内容总是与相应主体担任的职务相联系的。什么职位拥有什么样的权力,是由法律规定的。例如人民代表大会依法拥有立法权、监督权、人事任免权、重大事项决定权等等,但是它不能拥有行政管理权,和案件的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人民法院拥有法定的审判权,但并不拥有行政权、侦查权和检察权。即使是审判权,也会被限定在一定的范围之内。既要受地域或行政区划的限制,也要受审判级别的限制。权利则不然,几乎每一个公民都可以享受到遍及人身、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的权利。权利广泛得就是宪法也难以尽行开列,都只能作出原则规定。

第三,权力不能放弃,权利可以放弃。权力,除了指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之外,都是与一定的职位或职务相联系的。如果放弃权力,就意味着放弃对于职责的履行,也就意味着对于相关权力的法律规定的违背,也就是一种渎职,一种违法。权力之不可放弃本身是由权力的义务性质所决定的。而单纯的权利则不然,它是完全可以由正在主题自主决定是否行使,以及怎样行使的。权利的放弃并不至于危害社会,而权力的放弃则会形成对于社会的损害,甚至直接损害的就是权利。如人民法院疏于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疏于行使检察权,那么受害人的合法权利就得不到保护,甚至会受到更大的伤害或者侵害,而权利的放弃则不会构成对于权力的任何伤害或者侵害。当然,一个权利意识淡漠的社会也必然不是一个法治的社会。权利的过多放弃,虽然不至于造成社会的危害,法律也采取放任的态度,但是它必然会使社会缺乏活力,并为蔑视权利者提供了一个作恶的社会条件,社会的公正也会因此而受到伤害。权力的放弃后果远比权利的放弃危害要大,它直接地导致的是渎职的违法与犯罪。近期,人民检察院将原有的法纪检察机构更名为渎职检察机构,绝对不仅仅是一个名称的改变,它有着权力法律意识进步的认识基础。

(《检察日报》200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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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长乐无忧 于 2008-1-17 08:46 发表
我是用ABC打字好不好?领会精神就好了吗:P

不过,民主社会所分配的东东,好像还是权利,而不全是权力。集权者宁死不放手的也是权和利两部分啊。


学习,学习,再学习。
原帖由 长乐无忧 于 2008-1-17 08:29 发表



切!还“大民主”,你咋不说中国特色民主捏?

对了,我好像在一个帖子里见过你给文化大革命拼命叫好来着,怎么现在文革又不好了捏?那文革可是毛老人家发动的呀,你现在居然又说“文革那样的民主不如集权好 ...


你看过我的帖子吗?还“给文化大革命拼命叫好来着”!

给ww当民主推销员这工作早不时髦了。
当年我问一个WW,对台湾政治乱象有何看法。这位老兄说:因为台湾民主还太年轻不成熟,只要假以时日,自然走上正轨,他设想提高“思想水平”后,选战失败一方就能认赌服输,就不会利用民主体制来扰乱行政,民主将变得完美.......这话和当年我们吃大锅饭时的理想主义没什么区别。结果,台湾果然一“民主”就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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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长乐无忧 于 2008-1-17 09:06 发表



你难道没给文革叫过好?如果你真没给文革叫过好,那就算我认错人,我可以向你道歉。

不过,为啥推销民主就是WW的推销员捏:o 俺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页上就规定了俺们是“民主”国家,难道制定宪法的包括 ...


礼尚往来,我也道个歉。如果你不是的话。
原帖由 虎魄 于 2008-1-17 08:56 发表


你看过我的帖子吗?还“给文化大革命拼命叫好来着”!

给ww当民主推销员这工作早不时髦了。

原帖由 虎魄 于 2008-1-16 13:57 发表


很遗憾,你可以去问问你父母,文革时期整体的社会秩序怎么样。还有,“犯罪率给掩盖了”的问题你可以去问问老的警察,70年代工作的。

天壤之别(文革是天堂,现在是地狱),就社会犯罪的问题来说。

请问这是你说的不?这算不算给文革叫好?还(文革是天堂,现在是地狱),你真是很好,很强大!;P
原帖由 长乐无忧 于 2008-1-17 09:14 发表



请问这是你说的不?这算不算给文革叫好?还(文革是天堂,现在是地狱),你真是很好,很强大!;P


别断章取义,看文字要看全。我当时说的是历史的客观事实——社会治安问题。

客观事物从来都是很复杂的,有很多面的。简单化绝对化适合头脑简单、经验不足的人。如果你不能接受水果味软糖以外的味道那就算了,连我也没办法规劝极端的理想主义者,在他们碰上现实中的南墙之前。
客观事实就是——你说文革是天堂,现在是地狱!

而且,你指的是社会治安。

那我倒要请教一下了:如果在你看来,文革的“民主”产生了治安方面的天堂,那它为啥又不如集权捏?
原帖由 长乐无忧 于 2008-1-17 09:25 发表
客观事实就是——你说文革是天堂,现在是地狱!

而且,你指的是社会治安。

那我倒要请教一下了:如果在你看来,文革的“民主”产生了治安方面的天堂,那它为啥又不如集权捏?


恰恰是文革民主被重新集权后,才产生了老百姓可以夜不闭户的天堂。

以68、69为分水岭,三结合已名存实亡,权力集中在军管会手里,特别是清查516后,群众组织就基本上从基层管理中淡出,“领导们”从新掌权,整个秩序就正常了。特别是经过前期急风暴雨的洗礼,坏人也被扫荡一空,结果是后几年犯罪率几乎为0。
原帖由 虎魄 于 2008-1-17 09:32 发表


恰恰是文革民主被重新集权后,才产生了老百姓可以夜不闭户的天堂。

以68、69为分水岭,三结合已名存实亡,权力集中在军管会手里,特别是清查516后,群众组织就基本上从基层管理中淡出,“领导们”从新掌权,整 ...


文革是老百姓可以夜不闭户的天堂:o

大夫……大夫……过来瞧一瞧,看我到底是不是神经错乱、出现幻觉……: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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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长乐无忧 于 2008-1-17 09:37 发表


文革是老百姓可以夜不闭户的天堂:o

大夫……大夫……过来瞧一瞧,看我到底是不是神经错乱、出现幻觉……:Q


那个的“文革”是指文革中后期,70年之后。我在原帖中说得很明确。
同学们,我这个帖子是讨论民主的,不是讨论文革的呀:')
原帖由 长乐无忧 于 2008-1-17 09:40 发表
同学们,我这个帖子是讨论民主的,不是讨论文革的呀:')


文革正是民主之祸,除非你并不真想讨论民主。
文革和民主有什么关系?

倒是和某人的独断专行有很大的关系吧
原帖由 2000wcw 于 2008-1-17 09:49 发表
文革和民主有什么关系?

倒是和某人的独断专行有很大的关系吧


民主也能产生狂热、产生个人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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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就总结过,中国不能搞文革那样的大民主。说这话时挺早的,还在86年上海学潮之前呢。

我反对文革式的民主,也反对神化民主。

但是关于文革,它该是什么就是什么,不是它的问题也不能冤枉它,不能妖魔化。所以关于一些误解,我也为它说公道话。尊重事实,与“拼命说文革的好话”这完全是两码事。
原帖由 长乐无忧 于 2008-1-17 09:56 发表


我上面就已经说过,文革完全由老毛一手策划,并且始终操纵的。所有重大决策都是出自他的手中,整个文革期间,中国的大权一直牢牢的掌握在老毛的手中。下面无论是四人帮、各级革委会还是广大“革命群众”,全都是 ...


历史根本没那么单纯的。

我当年问一个清华的老红卫兵,为什么“司令”(蒯大富)要袭击工宣队,难道不知道工宣队是代表毛(你们誓死效忠人)?或者你们受了蒯大富的蒙蔽,不了解实情?你猜他怎么说。

还有,李德胜为什么被毛一眼看中,青云直上,当到了副主席。他凭的是什么?

你不妨考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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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长乐无忧 于 2008-1-17 10:08 发表
那都是细枝末节。大方向上谁敢违背老毛,老毛要保一个人,谁敢打倒他?他说要打倒一个人,谁又敢保那个人?老毛要提拔一个人谁敢不同意?他想让谁靠边站,谁敢不听话?

古代的皇帝时代,下面照样有皇帝不知道的权 ...


细枝末节?魔鬼隐藏在细节里!

遇到讲不通的问题,大多数人都是选择继续抱有成见,无法自圆其说就无视了,而很少有人真正肯反省自己是不是想错了。
我奉劝帖子里的各位:不了解的东西千万别乱说。
原帖由 虎魄 于 2008-1-17 09:42 发表


文革正是民主之祸,除非你并不真想讨论民主。


民主不等于民粹,更不等于多数的暴政

的确民主问题多多,然而非要把什么都推到民主头上倒也没必要
目前为止,民主不外乎两种形式:自由民主与宪政民主

如果前者不能做到尽善尽美,的确有可能堕落成为多数的暴政,然而此时已经并非民主了----蛹变成了蝴蝶,它还是蛹么?一样的道理,只不过反过来

并且由于自由民主过于理想化(因此制度建构极其困难),民主通常指的是宪政民主
原帖由 大狼芬里尔 于 2008-1-17 10:40 发表


民主不等于民粹,更不等于多数的暴政

的确民主问题多多,然而非要把什么都推到民主头上倒也没必要


那只是理想化的民主,可民主的现实常常是不理想的。台湾的民主体制在目前条件下就导致了管理上的失败,和文革的性质一样。
LZ的表述是否准确在所不问,我觉得大方向还是可以的

民主和专制都是统治,都是利益的分配机制,因此本质上并无不同;差别在于两者的压制力度与分配机制的制度化程度
原帖由 虎魄 于 2008-1-17 10:42 发表


那只是理想化的民主,可民主的现实常常是不理想的。台湾的民主体制在目前条件下就导致了管理上的失败,和文革的性质一样。


见36楼

台湾是典型的有民主而无宪政(偏偏自由民主又远没到那个程度),因此政治的民粹化是必然的
原帖由 大狼芬里尔 于 2008-1-17 10:46 发表


见36楼

台湾是典型的有民主而无宪政(偏偏自由民主又远没到那个程度),因此政治的民粹化是必然的


原来我看过一个数据,在两个月间,台湾在立法院积压的法令、法案多达几百件,政令体系根本无法运转。所以有空转之说。对垒双方用的是完全合乎法条的技术性手段。

其实文革也一样,文革的关键性失败并不在它初期的动乱(这是相对枝节性的问题),而在于它“三结合”的管理体制最终行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