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求情条子"暴露,写了什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6 02:51:06
来源:工人日报  作者:毕诗成        
  
  “李庭长:今你审理惠海燕(被告方)是我的好友,请你高抬贵手,帮忙为惠办事,面谢庭长。写书人左振江。”原告到法院复印卷宗时,竟在卷宗里发现法院一位退休的老庭长写给现任副庭长的条子,原告索要5万余元的赔偿,法院只判了1000余元。对此,原告认为与纸条有关。(见1月8日《华商报》)
  
  中国传统社会被认为是人情社会。今天,人情关系在社会运行当中依然占据着重要的位置。扪心自问,我们到法院、医院、政府机关办事,哪一次不是先想想有没有朋友、亲戚等“可调动的资源”?即便我们并没有想去搞什么腐败之举,而只是想得到“便利”、“不被为难”之类的关照罢了。
  
  在这样的背景下审视“老法官向现法官求情”的新闻,或许我们能更多一些理性。诚然,大家都知道司法审判独立性的重要性,“没有独立的司法,就不可能有最终的正义”。但在中国根深蒂固的人情文化当中,不管是权力,还是金钱,还是亲情,指望对司法的绝对不干扰,现实吗?
  
  在这个“求情条子”事件中,可以想象,假如老庭长不是写条子,而是打个电话,会怎样?或者口头求个情,又能怎么样?老庭长说“教训深刻”是什么意思?是认为“留下纸条证据”的教训深刻还是“打招呼”本身教训深刻?老庭长说,到底是谁让他写的已经记不清楚,“因为写的纸条太多”,可见,这样的“招呼”本身便是“潜规则”,只不过这次被不谨慎的法官忘到卷宗里罢了。
  
  被“招呼”的现任副庭长为自己辩解说:这张纸条并没有影响案件的判决,“我如果在乎这张纸条,你就见不到纸条了。”这话更令人深思―――我相信这是真话。但如果不是自欺欺人,相信公众看不到的、更多的“条子”是大量存在的。
  
  因此,完全靠舆论谴责那些干扰司法的现象,只怕靠不住。重要的是司法体制要有自身的力量,靠内部监督、公共监督、上级监督等多种可操控的程序,抵御干扰的力量,有必要用公开显规则来代替目前存在的潜规则。
  
  一张“求情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这张“求情条”背后更多隐秘的潜规则。干扰司法的事情不时发生,揪出一两个个案甚至“笑话”并不难,难的是司法部门要让公众看到信心,告诉大家,靠什么样的体制力量去清除“求情条子”的生存土壤。来源:工人日报  作者:毕诗成        
  
  “李庭长:今你审理惠海燕(被告方)是我的好友,请你高抬贵手,帮忙为惠办事,面谢庭长。写书人左振江。”原告到法院复印卷宗时,竟在卷宗里发现法院一位退休的老庭长写给现任副庭长的条子,原告索要5万余元的赔偿,法院只判了1000余元。对此,原告认为与纸条有关。(见1月8日《华商报》)
  
  中国传统社会被认为是人情社会。今天,人情关系在社会运行当中依然占据着重要的位置。扪心自问,我们到法院、医院、政府机关办事,哪一次不是先想想有没有朋友、亲戚等“可调动的资源”?即便我们并没有想去搞什么腐败之举,而只是想得到“便利”、“不被为难”之类的关照罢了。
  
  在这样的背景下审视“老法官向现法官求情”的新闻,或许我们能更多一些理性。诚然,大家都知道司法审判独立性的重要性,“没有独立的司法,就不可能有最终的正义”。但在中国根深蒂固的人情文化当中,不管是权力,还是金钱,还是亲情,指望对司法的绝对不干扰,现实吗?
  
  在这个“求情条子”事件中,可以想象,假如老庭长不是写条子,而是打个电话,会怎样?或者口头求个情,又能怎么样?老庭长说“教训深刻”是什么意思?是认为“留下纸条证据”的教训深刻还是“打招呼”本身教训深刻?老庭长说,到底是谁让他写的已经记不清楚,“因为写的纸条太多”,可见,这样的“招呼”本身便是“潜规则”,只不过这次被不谨慎的法官忘到卷宗里罢了。
  
  被“招呼”的现任副庭长为自己辩解说:这张纸条并没有影响案件的判决,“我如果在乎这张纸条,你就见不到纸条了。”这话更令人深思―――我相信这是真话。但如果不是自欺欺人,相信公众看不到的、更多的“条子”是大量存在的。
  
  因此,完全靠舆论谴责那些干扰司法的现象,只怕靠不住。重要的是司法体制要有自身的力量,靠内部监督、公共监督、上级监督等多种可操控的程序,抵御干扰的力量,有必要用公开显规则来代替目前存在的潜规则。
  
  一张“求情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这张“求情条”背后更多隐秘的潜规则。干扰司法的事情不时发生,揪出一两个个案甚至“笑话”并不难,难的是司法部门要让公众看到信心,告诉大家,靠什么样的体制力量去清除“求情条子”的生存土壤。
]]
当见不得人的东西突然暴露在阳光下,会带来什么后果?
大家都知道的事情,只不过媒体突然曝光而已。:D
这样的事情多的是.只是我们不知道而已
原帖由 mxyou 于 2008-1-11 16:16 发表
“求情条”对“舆论”

不知道是求情条杀人更厉害还是舆论杀人更厉害

真想知道谁更强大


偶告诉你求情条杀人更厉害!
什么案件?
原帖由 mxyou 于 2008-1-11 16:16 发表
“求情条”对“舆论”

不知道是求情条杀人更厉害还是舆论杀人更厉害

真想知道谁更强大


荒唐
“舆论”是大家的权利
“求情条”难道也是权利?
原帖由 happywar 于 2008-1-12 12:45 发表


荒唐
“舆论”是大家的权利
“求情条”难道也是权利?


比如那位佘祥林就是被“舆论”干掉的

那么“舆论”是是大家的权利吗?狗屁的权利

在其它国家和地区,在一个案件没有审理前,“舆论”是不能干涉司法的
原帖由 mxyou 于 2008-1-12 13:45 发表


比如那位佘祥林就是被“舆论”干掉的

那么“舆论”是是大家的权利吗?狗屁的权利

在其它国家和地区,在一个案件没有审理前,“舆论”是不能干涉司法的


我说的“舆论”是报道案情和司法历程,而不是给出“答案”
至于你说的“不能干涉”不知道指什么
“舆论”只能站在旁观者的角度去陈述案情,而不能预设立场

在国内有几家媒体,几个记者能做到这一点?

多数不就是如南方周末一般的进行有意篡改吗?要不就是用舆论来压人,造成了如佘祥林的悲剧。

媒体预设立场报道出来的东西煽动舆论影响案件审理的行为难道不是“干涉案件”吗?
因噎废食和歪门邪道哪个对系统的破坏力更强~~
原帖由 happywar 于 2008-1-12 14:45 发表
因噎废食和歪门邪道哪个对系统的破坏力更强~~


我说的是"舆论"杀人和“求情条”杀人不知道谁更厉害一些
至于你说的和我说的根本就不是一回事。

"舆论"可以做到实实在在的杀人,而“求情条”不过是让原告不能达到自己的诉讼要求,但是还有上诉这个机会,并且查处出来相关人等是可能会处罚的,而"舆论"杀人是没有人和单位受任何处罚的。并且"舆论"还可以以此进行大肆的煽动

并且出现的这两种情况都是违法情况,并且都有相当大的破坏性。并且“求情条”也可以算是“舆论”的一个子集,不要以为“舆论”就是指媒体记者。
舆论要有度,但是必须的
“求情条”无论程度如何,都是必须反对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