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被忘却的滔天罪行--记满清在中国的屠城活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4 20:28:50
“清统治者从努尔哈赤、皇太极到多尔衮都以凶悍残忍著称于史册,‘顺我者昌,逆我者亡’这句话对他们完全不适用,因为他们通常的做法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就是说一遇抵抗,破城得地之后不分军民,不论参与抵抗,或未参与抵抗,统统屠杀或掠取为奴婢”  
        
      清军南方的屠杀规模远远大于在北方的规模,已经残酷到无法用文字表达的地步(所谓嘉定三屠扬州十日不过是其屠杀罪行中的一小部分),四川人就几乎是被满清全部屠杀干净的,而并非如通常所说被张献忠杀的/  
        
      现在我们就仅仅举满清在北方的屠杀好了  
      《南明史》 顾诚著  
      “清军在镇压山西反清复明运动中不分青红皂白,滥杀无辜老弱,表现的野蛮残酷令人发指。清代官书虽然尽力掩盖真相。从一些档案和地方志中里仍然可以窥见一页页血迹斑斑的历史场面。大同城破后根据多尔衮的命令实行屠城,执行得相当彻底。大同和大同左卫两座城里的监狱关有重犯五名,由于“城破尽屠,无凭究拟”,人都杀光了,无法找到原告和证人,新任地方官只好提请销结案件。(顺治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宣大巡按金志远题本《明清档案》第十一册,A11-20)  
      顺治七年十二月清宣大山西总督佟养亮揭贴中报告:“大同、朔州、浑源三城,已经王师屠戮,人民不存”  
        
      《朔州志》记:“城破,悉遭屠戮”  
      《五台县志》记“自戊子延及辛卯(1**8-1651),人民死徙,地土荒芜,迄今三十余年,流亡尚未全复,土田尚未尽量也。”  
        
      封建史家常把李自成为首的农民军描绘成杀人不眨眼的贼匪,而对清朝天兵备加歌颂,说成是出民与水火的王者之师,这完全颠倒了两者对普通百姓的态度  
      康熙《静乐县志》记“甲申(1**4)逆闯设伪官第五浪,民无大害”  
      《汾州府志》收录胡庭作的《李节妇传》,记录了一个李节妇,在李自成占领期间,李自成的部下想要调戏她,结果她让其晚上来,而晚上她却爬到屋顶,等那个李自成的部下来的时候,她就大声吆喝,大敲锣鼓,结果巡逻的兵把那个人抓到李自成面前,李自成当即把这个斩首,李节妇还对李自成说,你现在杀掉了一个将领,你的部下肯定心里不服,虽然害怕你的法令,但等到临走的时候,肯定还会来害我。李自成就发下令箭,封住她家的门,让自己的部下不能进去骚扰她  
      结果顺治六年也就是1**9年,博洛、满达海,两个清朝亲王攻破汾州全城遭殃,男子被屠杀一空,女子财物成了满州军队的战利品,那个李节妇的命运如何呢?“已丑(1**9),城屠,被虏。至濠次,扑马下,击石碎首死”  
      二者相较,何啻天渊,尽管作者把明清之际汾阳发生的变故记载下来是为了表彰“节妇”,还是要感谢他无意中提供了第一手材料给那些为多尔衮之流评功摆好的卑琐文人一记响亮的耳光”  
          
      ————————————————————————————————-  
        
      明天启三年, 1623)六月,听说复州汉民人数增加,接受明国“派来之奸细和札付”,将要叛逃,努尔哈赤派遣大贝勒代善、斋桑古、阿济格、杜度、硕讬等贝勒,率兵两万,前往镇压,将男人全部杀光,带回大量子女、牲畜。  
      天命九年正月,努尔哈赤连下九次汗谕,遣派大批八旗官兵,在金国的大部分辖区,查量汉民粮谷,凡每人有谷不及五金斗的,定为“无谷之人”。努尔哈赤辱骂“无谷之人”是“不耕田、无谷、不定居于家,欲由此地逃往彼处(明国)之光棍”,谕令八旗官兵“应将无谷之人视为仇敌”,发现其“闲行乞食”,立即“捕之送来”,并于正月二十七日“杀了从各处查出送来之无谷之尼堪”。  
          天命十年十月初三日,努尔哈赤下达长谕,指责汉民“窝藏奸细,接受札付,叛逃不绝”,历数镇江、长山岛、川城,耀州、彰义站、鞍山、海州、金州等地汉民武装反抗事例,宣布要斩杀叛逃之人。他命令八旗贝勒和总兵官以下备御以上官将,带领士卒,各去自己辖属的村庄,“区别”汉民,凡系抗金者,一律处死。各将遵令,“分路去,逢村堡,即下马斩杀”。时有辽民几尽杀光之说。  
      
      
     资料一、清军入关,一遇抵抗,必“焚其庐舍”,“杀其人,取其物  
      ,令士卒各满所欲”,转战烧杀三十七载,方才初步平定中国;短短三十  
      余年间,使中国人口从明天启三年(1623年)的五千一百六十五万零四百  
      五十九人减至顺治十七年(1660年)的一千九百零八万七千五百七十二人  
      ,净减三分之二。繁华的大都市尽毁于清军之手,著名的“扬州十日”、  
      “嘉定三屠”,都是在几乎杀绝之后才下令“封刀”,仅扬州一城,死者  
      即达八十余万。整个中国“县无完村,村无完家,家无完人,人无完妇”  
      ……有思想、敢反抗的忠勇之士几被杀尽,留下的大抵是一些顺服的“奴  
      才”,以致有人说中国国民素质的低下就是缘自明清之际。 其实东方的落  
      后于西方,正是始于明朝的灭亡。  
        
        资料二、清初民族压迫的一系列暴政:清廷统治者从努尔哈赤、皇太  
      极到多尔衮,都以凶悍残忍著称于史册。“顺我者昌,逆我者亡”这句话  
      对他们不完全适用,因为他们的做法通常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就  
      是说一遇抵抗,破城得地之后不分军民,不论参与抵抗或未参与抵抗,通  
      通屠杀或掠取为奴婢。努尔哈赤在辽东的屠戮汉民,皇太极时三次深入畿  
      辅、山东等地的屠杀抢掠在许多方志中有明确记载……从顺治二年四月遣  
      兵南下开始即以民族征服者自居,杀戮立威,演出了一幕幕惨绝人寰的屠  
      城悲剧。“扬州十日”、“嘉定屠城”因为有专书记载为人们所熟知。此  
      外像1**9年(顺治六年)郑亲王济尔哈朗占领湖南湘潭后的屠城;同年平  
      定大同总兵姜瓖为首的山西反清运动,不仅大同全城军民屠戮殆尽,“朕  
      命大军围城,筑墙掘濠,使城内人不能逸出,然后用红衣火炮攻破, 尽行  
      诛戮”“附逆抗拒”州县也不分良莠一概屠杀;1650年平南王尚可喜与耿  
      继茂攻克广州时的屠城,“再破广州,屠戮甚惨,居民几无噍类。……累  
      骸烬成阜,行人于二三里外望如积雪。因筑大坎痤焉,表曰共冢。”“甲  
      申更姓,七年讨殛。何辜生民,再遭六极。血溅天街,蝼蚁聚食。饥鸟啄  
      肠,飞上城北,北风牛溲,堆积髑髅。或如宝塔,或如山邱.……”  
        
        充分暴露出满洲贵族标榜的“吊民伐罪”的伪善。这类血淋淋的事例  
      在史籍中屡见不鲜。古语云:“杀降不祥”,清军往往以“恶其反侧”等  
      借口将来降军、民屠戮一空。(摘自顾诚《南明史》,有删节。)(附注  
      :无数中国和朝鲜的史料都有努尔哈赤攻入抚顺关后在辽东都司汉区内攻  
      一城屠一城的明确记载。奴尔哈赤势力膨胀之后,大杀辽民,(尤其在其  
      统治晚期),辽民除少数逃回关内以外,关外的汉人险被奴尔哈赤杀戮一  
      空!(死难的百姓大约在300万左右)。皇太极破锦州,三日搜杀,妇孺不  
      免;掠济南,城中积尸13万,其凶残不逊于乃翁。至于多尔衮,更是青出于蓝。  
        
        “所过州县地方,有能削发投顺,开城纳款,即与爵禄,世守富贵。  
      如有抗拒不遵,大兵一到,玉石俱焚,尽行屠戮。” 这是多尔衮代表满洲  
      贵族发布的“屠城令”。尔后就是血洗江南、岭南。屠江阴、屠昆山、屠  
      嘉兴、屠常熟、屠海宁、屠广州、屠赣州等等,清寇甚至勾结荷兰殖民者  
      ,攻屠思明州(厦门)。此外还有屠四川,四川在明末遭受过张献忠的杀  
      戮,清军进四川,杀的更干净“民贼相混,玉石难分。或屠全城,或屠男  
      而留女” 这是1**9年满清政府屠四川时张贴的公告!(日本人还挂出“皇  
      军不杀良民”之类的幌子遮掩遮掩,满洲人连这都不用。)这些屠戮和“  
      扬州十日”、“嘉定三屠”一样的血腥、残忍,都是尸积成山,血流成河  
      。不过是没有专著记载而已,比如清军屠昆山过程中的一个小插曲“昆山  
      顶上僧寮中,匿妇女千人,小儿一声,搜戮殆尽,血流奔泻,如涧水暴下  
      ” 清兵的野蛮、凶残可见一斑!连德、日法西斯比起来,恐怕也是小巫见  
      大巫,自叹弗如。)  
        
        满洲贵族的全国统治确立之后,曾经不遗余力的搜书、焚书、删除、  
      篡改古书,竭尽全力消灭自己杀人起家的罪证!这就产生了满清殖民政府  
      的另一项重要德政:文字狱!  
        
        资料三、在二百多年前,清朝政府为了贯彻奴化政策,曾经严厉执行  
      一个长时期的文化杀戮,旧书新书凡是有涉及外族的地方,一律修改,有  
      诋毁的地方,全书抽毁或禁行或全毁。现存的作者一被举发,充军,杀头  
      ,籍没连接一大套。留下来的成绩是一大部经过抽、改,经过“消毒”(  
      民族思想)的四库全书,一大套禁毁书目,和几万万被压迫人民的仇恨。  
      清朝政府为什么这样做?因为它是少数民族,单凭一点有限的武力,和由  
      这武力所缔构的穷凶极恶的专制政权,来奴役广大的人民。它害怕文化,  
      害怕人民的民族思想,越想越怕,恐慌得不得了,才来这一手文化杀戮。  
      吴晗(历史学家)  
        
        “清人纂修《四库全书》而古书亡矣!”  
  从顺治二年四月清军南下开始,满清即以民族征服者自居,杀戮立威,演出了一幕幕惨绝人寰的屠城悲剧。大肆烧杀劫掠之后,多尔衮又竭力抹杀汉族的民族意识,清廷颁行“留发不留头”“剃发易服,不随本朝制度剃发易衣冠者杀无赦”“所过州县地方,有能削发投顺,开城纳款,即与爵禄,世守富贵。如有抗拒不遵,大兵一到,玉石俱焚,尽行屠戮。” 的命令拉开了征服中国人的序幕。这是多尔衮代表满洲贵族发布的“屠城令”,有蓄发者立执而剃之,不服则斩,悬其头于剃头挑子所缚高竿之上示众。汉人激烈反抗,多尔衮则一意孤行实行民族高压政策,竟下令“凡有为剃头、圈地、衣冠、投充、逃人牵连五事具疏者,一概治罪。”汉人被迫改穿难看至极的满人服饰,使延续三千多年的汉族衣冠毁于一旦。与其说忠于明朝,不如说保卫中国人民族生存的民族英雄史可法等又以文天祥似的姿态在这一刻站立起来,民族的脊梁英勇反抗着外族侵略者和汉奸的联合攻杀。殊死搏斗后,于是其后就有了著名的“扬州十日”与“嘉定三屠”,因为有专书记载为人们所熟知。尔后就是血洗江南、岭南,屠江阴、屠昆山、屠嘉兴、屠常熟、屠苏州、屠海宁、屠广州、屠赣州、屠湘潭。此外还有,屠大同、屠四川等等,清寇甚至勾结荷兰殖民者,攻屠思明州(厦门)。这些屠戮和“扬州十日”、“嘉定三屠”一样的血腥、残忍,都是义士百姓屠戮殆尽,尸积成山,血流成河,不过是没有专著记载而已,(你可去翻翻各地的方志),至今人们谈起多尔衮这个欠下我汉人累累血债的魔头仍切齿不已。南方一带商品经济最发达的城市一个个被血海笼罩,明末的资本主义萌芽摧残殆尽,至少六千万人惨死,可能远不止此数,还有很多被掠为农奴。多尔衮实乃中国历史上第一大屠夫。四川在明末遭受过张献忠的杀戮(有可能是地主阶级的污蔑、诽谤),清军进四川,杀的更干净,“民贼相混,玉石难分。或屠全城,或屠男而留女”, 这是1**9年满清政府屠四川时张贴的公告!(日本人还挂出“皇军不杀良民”之类的幌子遮掩遮掩,满洲人连这都不用)。比如清军陷昆山,在那里抵抗了三天的义军逃走,于是对平民实行大屠杀,当天的死难者就达四万,“昆山顶上僧寮中,匿妇女千人,小儿一声,搜戮殆尽,血流奔泻,如涧水暴下”, 清兵的野蛮、凶残可见一斑!1**9年(顺治六年)郑亲王济尔哈朗占领湖南湘潭后的屠城;同年平定大同总兵姜瓖为首的山西反清运动, “朕命大军围城,筑墙掘濠,使城内人不能逸出,然后用红衣火炮攻破, 尽行诛戮”,不仅大同全城军民屠戮殆尽,“附逆抗拒”州县也不分良莠一概屠杀。1650年平南王尚可喜与耿继茂攻克广州时的屠城“再破广州,屠戮甚惨,居民几无噍类。……累骸烬成阜,行人于二、三里外望如积雪。因筑大坎痤焉,表曰共冢。”“甲申更姓,七年讨殛。何辜生民,再遭六极。血溅天街,蝼蚁聚食。饥鸟啄肠,飞上城北,北风牛溲,堆积髑髅。或如宝塔,或如山丘.……”, 充分暴露出满清标榜的“吊民伐罪”的伪善。这类血淋淋的事例在史籍中屡见不鲜。古语云:“杀降不祥”,清军往往以“恶其反侧”等借口将来降军、民屠戮一空(顾诚《南明史》)。不光杀汉人,对其他民族也实施大屠杀。在西南成村的苗民被清军消灭。连德、日法西斯比起来,恐怕也是小巫见大巫,自叹弗如。“清统治者从努尔哈赤、皇太极到多尔衮都以凶悍残忍著称于史册,‘顺我者昌,逆我者亡’这句话对他们完全不适用,因为他们通常的做法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就是说一遇抵抗,破城得地之后不分军民,不论参与抵抗,或未参与抵抗,统统屠杀或掠取为奴婢”  
        
      清军南方的屠杀规模远远大于在北方的规模,已经残酷到无法用文字表达的地步(所谓嘉定三屠扬州十日不过是其屠杀罪行中的一小部分),四川人就几乎是被满清全部屠杀干净的,而并非如通常所说被张献忠杀的/  
        
      现在我们就仅仅举满清在北方的屠杀好了  
      《南明史》 顾诚著  
      “清军在镇压山西反清复明运动中不分青红皂白,滥杀无辜老弱,表现的野蛮残酷令人发指。清代官书虽然尽力掩盖真相。从一些档案和地方志中里仍然可以窥见一页页血迹斑斑的历史场面。大同城破后根据多尔衮的命令实行屠城,执行得相当彻底。大同和大同左卫两座城里的监狱关有重犯五名,由于“城破尽屠,无凭究拟”,人都杀光了,无法找到原告和证人,新任地方官只好提请销结案件。(顺治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宣大巡按金志远题本《明清档案》第十一册,A11-20)  
      顺治七年十二月清宣大山西总督佟养亮揭贴中报告:“大同、朔州、浑源三城,已经王师屠戮,人民不存”  
        
      《朔州志》记:“城破,悉遭屠戮”  
      《五台县志》记“自戊子延及辛卯(1**8-1651),人民死徙,地土荒芜,迄今三十余年,流亡尚未全复,土田尚未尽量也。”  
        
      封建史家常把李自成为首的农民军描绘成杀人不眨眼的贼匪,而对清朝天兵备加歌颂,说成是出民与水火的王者之师,这完全颠倒了两者对普通百姓的态度  
      康熙《静乐县志》记“甲申(1**4)逆闯设伪官第五浪,民无大害”  
      《汾州府志》收录胡庭作的《李节妇传》,记录了一个李节妇,在李自成占领期间,李自成的部下想要调戏她,结果她让其晚上来,而晚上她却爬到屋顶,等那个李自成的部下来的时候,她就大声吆喝,大敲锣鼓,结果巡逻的兵把那个人抓到李自成面前,李自成当即把这个斩首,李节妇还对李自成说,你现在杀掉了一个将领,你的部下肯定心里不服,虽然害怕你的法令,但等到临走的时候,肯定还会来害我。李自成就发下令箭,封住她家的门,让自己的部下不能进去骚扰她  
      结果顺治六年也就是1**9年,博洛、满达海,两个清朝亲王攻破汾州全城遭殃,男子被屠杀一空,女子财物成了满州军队的战利品,那个李节妇的命运如何呢?“已丑(1**9),城屠,被虏。至濠次,扑马下,击石碎首死”  
      二者相较,何啻天渊,尽管作者把明清之际汾阳发生的变故记载下来是为了表彰“节妇”,还是要感谢他无意中提供了第一手材料给那些为多尔衮之流评功摆好的卑琐文人一记响亮的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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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天启三年, 1623)六月,听说复州汉民人数增加,接受明国“派来之奸细和札付”,将要叛逃,努尔哈赤派遣大贝勒代善、斋桑古、阿济格、杜度、硕讬等贝勒,率兵两万,前往镇压,将男人全部杀光,带回大量子女、牲畜。  
      天命九年正月,努尔哈赤连下九次汗谕,遣派大批八旗官兵,在金国的大部分辖区,查量汉民粮谷,凡每人有谷不及五金斗的,定为“无谷之人”。努尔哈赤辱骂“无谷之人”是“不耕田、无谷、不定居于家,欲由此地逃往彼处(明国)之光棍”,谕令八旗官兵“应将无谷之人视为仇敌”,发现其“闲行乞食”,立即“捕之送来”,并于正月二十七日“杀了从各处查出送来之无谷之尼堪”。  
          天命十年十月初三日,努尔哈赤下达长谕,指责汉民“窝藏奸细,接受札付,叛逃不绝”,历数镇江、长山岛、川城,耀州、彰义站、鞍山、海州、金州等地汉民武装反抗事例,宣布要斩杀叛逃之人。他命令八旗贝勒和总兵官以下备御以上官将,带领士卒,各去自己辖属的村庄,“区别”汉民,凡系抗金者,一律处死。各将遵令,“分路去,逢村堡,即下马斩杀”。时有辽民几尽杀光之说。  
      
      
     资料一、清军入关,一遇抵抗,必“焚其庐舍”,“杀其人,取其物  
      ,令士卒各满所欲”,转战烧杀三十七载,方才初步平定中国;短短三十  
      余年间,使中国人口从明天启三年(1623年)的五千一百六十五万零四百  
      五十九人减至顺治十七年(1660年)的一千九百零八万七千五百七十二人  
      ,净减三分之二。繁华的大都市尽毁于清军之手,著名的“扬州十日”、  
      “嘉定三屠”,都是在几乎杀绝之后才下令“封刀”,仅扬州一城,死者  
      即达八十余万。整个中国“县无完村,村无完家,家无完人,人无完妇”  
      ……有思想、敢反抗的忠勇之士几被杀尽,留下的大抵是一些顺服的“奴  
      才”,以致有人说中国国民素质的低下就是缘自明清之际。 其实东方的落  
      后于西方,正是始于明朝的灭亡。  
        
        资料二、清初民族压迫的一系列暴政:清廷统治者从努尔哈赤、皇太  
      极到多尔衮,都以凶悍残忍著称于史册。“顺我者昌,逆我者亡”这句话  
      对他们不完全适用,因为他们的做法通常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就  
      是说一遇抵抗,破城得地之后不分军民,不论参与抵抗或未参与抵抗,通  
      通屠杀或掠取为奴婢。努尔哈赤在辽东的屠戮汉民,皇太极时三次深入畿  
      辅、山东等地的屠杀抢掠在许多方志中有明确记载……从顺治二年四月遣  
      兵南下开始即以民族征服者自居,杀戮立威,演出了一幕幕惨绝人寰的屠  
      城悲剧。“扬州十日”、“嘉定屠城”因为有专书记载为人们所熟知。此  
      外像1**9年(顺治六年)郑亲王济尔哈朗占领湖南湘潭后的屠城;同年平  
      定大同总兵姜瓖为首的山西反清运动,不仅大同全城军民屠戮殆尽,“朕  
      命大军围城,筑墙掘濠,使城内人不能逸出,然后用红衣火炮攻破, 尽行  
      诛戮”“附逆抗拒”州县也不分良莠一概屠杀;1650年平南王尚可喜与耿  
      继茂攻克广州时的屠城,“再破广州,屠戮甚惨,居民几无噍类。……累  
      骸烬成阜,行人于二三里外望如积雪。因筑大坎痤焉,表曰共冢。”“甲  
      申更姓,七年讨殛。何辜生民,再遭六极。血溅天街,蝼蚁聚食。饥鸟啄  
      肠,飞上城北,北风牛溲,堆积髑髅。或如宝塔,或如山邱.……”  
        
        充分暴露出满洲贵族标榜的“吊民伐罪”的伪善。这类血淋淋的事例  
      在史籍中屡见不鲜。古语云:“杀降不祥”,清军往往以“恶其反侧”等  
      借口将来降军、民屠戮一空。(摘自顾诚《南明史》,有删节。)(附注  
      :无数中国和朝鲜的史料都有努尔哈赤攻入抚顺关后在辽东都司汉区内攻  
      一城屠一城的明确记载。奴尔哈赤势力膨胀之后,大杀辽民,(尤其在其  
      统治晚期),辽民除少数逃回关内以外,关外的汉人险被奴尔哈赤杀戮一  
      空!(死难的百姓大约在300万左右)。皇太极破锦州,三日搜杀,妇孺不  
      免;掠济南,城中积尸13万,其凶残不逊于乃翁。至于多尔衮,更是青出于蓝。  
        
        “所过州县地方,有能削发投顺,开城纳款,即与爵禄,世守富贵。  
      如有抗拒不遵,大兵一到,玉石俱焚,尽行屠戮。” 这是多尔衮代表满洲  
      贵族发布的“屠城令”。尔后就是血洗江南、岭南。屠江阴、屠昆山、屠  
      嘉兴、屠常熟、屠海宁、屠广州、屠赣州等等,清寇甚至勾结荷兰殖民者  
      ,攻屠思明州(厦门)。此外还有屠四川,四川在明末遭受过张献忠的杀  
      戮,清军进四川,杀的更干净“民贼相混,玉石难分。或屠全城,或屠男  
      而留女” 这是1**9年满清政府屠四川时张贴的公告!(日本人还挂出“皇  
      军不杀良民”之类的幌子遮掩遮掩,满洲人连这都不用。)这些屠戮和“  
      扬州十日”、“嘉定三屠”一样的血腥、残忍,都是尸积成山,血流成河  
      。不过是没有专著记载而已,比如清军屠昆山过程中的一个小插曲“昆山  
      顶上僧寮中,匿妇女千人,小儿一声,搜戮殆尽,血流奔泻,如涧水暴下  
      ” 清兵的野蛮、凶残可见一斑!连德、日法西斯比起来,恐怕也是小巫见  
      大巫,自叹弗如。)  
        
        满洲贵族的全国统治确立之后,曾经不遗余力的搜书、焚书、删除、  
      篡改古书,竭尽全力消灭自己杀人起家的罪证!这就产生了满清殖民政府  
      的另一项重要德政:文字狱!  
        
        资料三、在二百多年前,清朝政府为了贯彻奴化政策,曾经严厉执行  
      一个长时期的文化杀戮,旧书新书凡是有涉及外族的地方,一律修改,有  
      诋毁的地方,全书抽毁或禁行或全毁。现存的作者一被举发,充军,杀头  
      ,籍没连接一大套。留下来的成绩是一大部经过抽、改,经过“消毒”(  
      民族思想)的四库全书,一大套禁毁书目,和几万万被压迫人民的仇恨。  
      清朝政府为什么这样做?因为它是少数民族,单凭一点有限的武力,和由  
      这武力所缔构的穷凶极恶的专制政权,来奴役广大的人民。它害怕文化,  
      害怕人民的民族思想,越想越怕,恐慌得不得了,才来这一手文化杀戮。  
      吴晗(历史学家)  
        
        “清人纂修《四库全书》而古书亡矣!”  
  从顺治二年四月清军南下开始,满清即以民族征服者自居,杀戮立威,演出了一幕幕惨绝人寰的屠城悲剧。大肆烧杀劫掠之后,多尔衮又竭力抹杀汉族的民族意识,清廷颁行“留发不留头”“剃发易服,不随本朝制度剃发易衣冠者杀无赦”“所过州县地方,有能削发投顺,开城纳款,即与爵禄,世守富贵。如有抗拒不遵,大兵一到,玉石俱焚,尽行屠戮。” 的命令拉开了征服中国人的序幕。这是多尔衮代表满洲贵族发布的“屠城令”,有蓄发者立执而剃之,不服则斩,悬其头于剃头挑子所缚高竿之上示众。汉人激烈反抗,多尔衮则一意孤行实行民族高压政策,竟下令“凡有为剃头、圈地、衣冠、投充、逃人牵连五事具疏者,一概治罪。”汉人被迫改穿难看至极的满人服饰,使延续三千多年的汉族衣冠毁于一旦。与其说忠于明朝,不如说保卫中国人民族生存的民族英雄史可法等又以文天祥似的姿态在这一刻站立起来,民族的脊梁英勇反抗着外族侵略者和汉奸的联合攻杀。殊死搏斗后,于是其后就有了著名的“扬州十日”与“嘉定三屠”,因为有专书记载为人们所熟知。尔后就是血洗江南、岭南,屠江阴、屠昆山、屠嘉兴、屠常熟、屠苏州、屠海宁、屠广州、屠赣州、屠湘潭。此外还有,屠大同、屠四川等等,清寇甚至勾结荷兰殖民者,攻屠思明州(厦门)。这些屠戮和“扬州十日”、“嘉定三屠”一样的血腥、残忍,都是义士百姓屠戮殆尽,尸积成山,血流成河,不过是没有专著记载而已,(你可去翻翻各地的方志),至今人们谈起多尔衮这个欠下我汉人累累血债的魔头仍切齿不已。南方一带商品经济最发达的城市一个个被血海笼罩,明末的资本主义萌芽摧残殆尽,至少六千万人惨死,可能远不止此数,还有很多被掠为农奴。多尔衮实乃中国历史上第一大屠夫。四川在明末遭受过张献忠的杀戮(有可能是地主阶级的污蔑、诽谤),清军进四川,杀的更干净,“民贼相混,玉石难分。或屠全城,或屠男而留女”, 这是1**9年满清政府屠四川时张贴的公告!(日本人还挂出“皇军不杀良民”之类的幌子遮掩遮掩,满洲人连这都不用)。比如清军陷昆山,在那里抵抗了三天的义军逃走,于是对平民实行大屠杀,当天的死难者就达四万,“昆山顶上僧寮中,匿妇女千人,小儿一声,搜戮殆尽,血流奔泻,如涧水暴下”, 清兵的野蛮、凶残可见一斑!1**9年(顺治六年)郑亲王济尔哈朗占领湖南湘潭后的屠城;同年平定大同总兵姜瓖为首的山西反清运动, “朕命大军围城,筑墙掘濠,使城内人不能逸出,然后用红衣火炮攻破, 尽行诛戮”,不仅大同全城军民屠戮殆尽,“附逆抗拒”州县也不分良莠一概屠杀。1650年平南王尚可喜与耿继茂攻克广州时的屠城“再破广州,屠戮甚惨,居民几无噍类。……累骸烬成阜,行人于二、三里外望如积雪。因筑大坎痤焉,表曰共冢。”“甲申更姓,七年讨殛。何辜生民,再遭六极。血溅天街,蝼蚁聚食。饥鸟啄肠,飞上城北,北风牛溲,堆积髑髅。或如宝塔,或如山丘.……”, 充分暴露出满清标榜的“吊民伐罪”的伪善。这类血淋淋的事例在史籍中屡见不鲜。古语云:“杀降不祥”,清军往往以“恶其反侧”等借口将来降军、民屠戮一空(顾诚《南明史》)。不光杀汉人,对其他民族也实施大屠杀。在西南成村的苗民被清军消灭。连德、日法西斯比起来,恐怕也是小巫见大巫,自叹弗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