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认定重庆客车燃烧事故为故意纵火的恶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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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认定重庆客车燃烧事故为故意纵火的恶性案件  

2007年10月03日 16:32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綦江10月3日电(李慧 郭虹 陈杰)今天下午,记者从在綦江举行的“十·二”客车燃烧事故情况通报会上获悉,经过重庆警方连夜侦查和调查取证,已证实此次客车燃烧事故为一次人为故意纵火、危害公共安全的刑事案件。

  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王云生在通报会上称,经过警方连夜调查和勘察,此次客车燃烧事故排除了车辆本身故障及爆炸物引爆的原因。从勘察情况看,客车燃烧原因为可燃液体燃烧所致。此间,警方技术人员从车内第一排左侧下部提取了燃烧残留物进行检验,确定助燃物为汽油。

  王云生表示,经进一步调查取证,已有证据表明,此次燃烧是一次人为故意纵火、危害公共安全的刑事案件,重庆警方已经立案侦查。

  据介绍,位于事故客车起火点的第一排左侧的两名乘客为一男一女,男性乘客叫肖永华,五十岁,系重庆冠忠公交集团公司万盛分公司副经理,女性乘客叫张小亚,三十八岁,万盛人,二人系夫妻关系并均已死亡。

  根据警方所获证据表明,肖因多次婚姻变故及家庭成员劳动关系处理、并对被单位停职等原因不满,遂生恶意,实施了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导致惨剧发生。

  据悉,公安部对此事高度重视,于今日上午派出专家赶赴綦江指导、直接参与勘察调查工作。警方认定重庆客车燃烧事故为故意纵火的恶性案件  

2007年10月03日 16:32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綦江10月3日电(李慧 郭虹 陈杰)今天下午,记者从在綦江举行的“十·二”客车燃烧事故情况通报会上获悉,经过重庆警方连夜侦查和调查取证,已证实此次客车燃烧事故为一次人为故意纵火、危害公共安全的刑事案件。

  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王云生在通报会上称,经过警方连夜调查和勘察,此次客车燃烧事故排除了车辆本身故障及爆炸物引爆的原因。从勘察情况看,客车燃烧原因为可燃液体燃烧所致。此间,警方技术人员从车内第一排左侧下部提取了燃烧残留物进行检验,确定助燃物为汽油。

  王云生表示,经进一步调查取证,已有证据表明,此次燃烧是一次人为故意纵火、危害公共安全的刑事案件,重庆警方已经立案侦查。

  据介绍,位于事故客车起火点的第一排左侧的两名乘客为一男一女,男性乘客叫肖永华,五十岁,系重庆冠忠公交集团公司万盛分公司副经理,女性乘客叫张小亚,三十八岁,万盛人,二人系夫妻关系并均已死亡。

  根据警方所获证据表明,肖因多次婚姻变故及家庭成员劳动关系处理、并对被单位停职等原因不满,遂生恶意,实施了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导致惨剧发生。

  据悉,公安部对此事高度重视,于今日上午派出专家赶赴綦江指导、直接参与勘察调查工作。
胡锦涛对重庆客车燃烧事故做批示:妥善处理善后  

2007年10月03日 16:55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綦江十月三日电(李慧 郭虹 陈杰)记者今天下午获悉,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对重庆“十·二”客车燃烧事故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抢救受伤人员,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尽快查明事故原因。

  据重庆“十·二”重大事故处置指挥部相关负责人称,此次客车燃烧事故发生后,引起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周永康均做出重要批示。

  目前,重庆市委市政府正迅速贯彻胡锦涛重要指示和周永康批示精神,中共重庆市委书记汪洋、市长王鸿举对事故处置和调查做了重要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

  据綦江县县长徐世国介绍,截至今日中午,死者家属已通过万盛车站录像中心指认十五名死者。目前,已赶到綦江的十五名死者家属和一名伤者家属均得到妥善安排。

  据悉,綦江有关方面在指挥部的统一指导下,正配合制定死亡人员善后方案。今天四点,相关方面将与家属见面,谈赔付事宜。

  十月二日十七点十五分,一辆客车在从重庆万盛区开往重庆主城的高速公路上突然起火,酿成客车燃烧重大事故,致二十七人死。
这种人要落十九层地狱.:@
为什么:L :L :L :L
想不通这因果
哪有什么因果:L

希特勒这果子的因在哪儿?;P
唉,无辜的人们啊!
一下子伤亡这么多,是处置不当?司机呢?:L :L :L
好像有些快巴后部是没有逃生门的
天杀的,想死跳楼去,害了这么多人
大客车正在燃烧。新华社发
怎么这两年国庆重庆客车都要出事?
重庆客车燃烧事故为可燃液体燃烧所致
2007年10月03日 19:09新华网

新华网重庆10月3日电(记者郭立)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王云生3日下午在此间介绍说,“10·2”客车燃烧重大事故发生后,经公安机关连夜调查和勘查,排队了车辆本身故障及爆炸物引发爆炸的原因。从勘查情况判明,客车燃烧的原因为可燃液体燃烧所致。

10月2日下午,重庆冠忠公司万盛分公司所属渝B27436号宇通牌大客车执行由万盛开往重庆的任务。该车核定载客数38人,实际载客38人,于17时出发。当客车驶出20分钟左右(綦万高速公路段),车内突然发生猛烈燃烧,司机将车靠公路右边停下,车上人员开始逃生。公安、卫生等相关部门迅速赶至现场开展灭火和救援工作。

重庆公安机关投入大量警力进行救援和调查工作。重庆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刘光磊等立即赶赴现场,并从刑侦、治安、交通、消防等部门抽调专家和技术人员,开展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工作。

经公安技术人员从车内第一排左侧下部提取燃烧残留物连夜检验,确定助燃物为汽油。经对车内尸体逐一清理和鉴别,死亡人员共27人,其中男性17人、女性10人,另有11人受伤。
难道他们没有换位子吗
说实在的,大巴上面的窗子都是全封闭的,而出事实用来破窗的工具基本上都被车主给收起来了,一旦出事的话...:L
用钻戒割。不过估计宁可死了也不舍得钻戒。
人逃生的时候拳头也能打开窗玻璃阿 我见过 第一拳下去没有反应 第二拳 玻璃裂了
严格来说这是一起恐怖袭击。如果行凶者带有的是炸弹的话,效果也会如此。
车顶的逃生门没人去开?
这个液体的燃料是什么?
我觉得如果组织得力
反应迅速
应该死不了这么多人
这个案子TMD破得真快啊:L
很不和谐啊,估计接着让他们上车的人要倒霉了
那些离过婚滴,停过职滴,开过除滴、犯过法滴、小心眼滴兄弟们得要注意了,以后坠个机、撞个车、着个火、蹦个井、垮个坝啥滴事情,单凡在场,无论死没死,都是逃不过国法制裁滴,因为摆明了就是你干滴,用不了半天就能查明白。此‘案是有先例滴,就是飞大连那个可怜的麦道和那个买了N多保险的商人。
这破案能不快吗,得看谁关照的。。
原帖由 飞啊飞啊飞 于 2007-10-4 06:06 发表
这破案能不快吗,得看谁关照的。。



一个离了婚的50岁男子,上有老下有小,没事发神经去烧车,谁相信啊?
恐怖袭击!!!!!
死亡人员共27人,其中男性17人、女性10人,另有11人受伤。实际载客38人,

没有司机的报道。。。非死即伤啊。。。。大巴如果司机开门不及时,恐怕只能躺着用脚踹玻璃了。。。。。:L :L :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