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抛出所谓两岸谈判架构的主要内容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5 03:20:41
2月3日台湾地区领导人陈水扁在一个记者会中,正式抛出了他的两岸谈判的构想。据了解,这个构想包括:“一个原则”和“四大议题”,他声称,若在3月20日获连任后,“愿意主动邀请中共指派代表一起磋商两岸推动协商”。

  据“中央社”报道,陈水扁抛出的所谓“两岸和平稳定互动架构”内容如下:


  “一个原则”(“确立和平原则”)

  一、确立共同维持和平的责任并寻求合作共识。

  二、和平解决一切争端,双方必须承诺一切争议,不论是政治、经济、外交、军事,或其它任何性质的争议,均应以和平、民主的方式协商解决。

  三、武力使用的禁止,双方承诺不以武力或其它非和平的方式,威胁或妨碍台海之安全,包括确保其它国家依照一般规范与惯例安全使用台湾海峡。

  四、不片面改变台海现状,双方将以和平协商解决主权争议,在和平及排除军事威胁的前提之下,承诺不以片面方式改变台海现状。

  “四大议题”:

  一、建立协商机制:

  (一)由双方指定代表,在双方领导人直接授权及指挥之下,进行会面、沟通,建立直接沟通的管道,就后续处理的原则、方式、地点、机制、及议题的优先顺序进行磋商安排。

  (二)为推动有效协商,双方应互派代表常驻台北与北京,以便随时传达讯息及沟通。

  (三)针对实质问题所进行的正式协商,其方式可在既有的基础之上推动,例如:可以透过两岸两会制度化或采取两会复委托协商的机制。

  (四)“和平稳定互动架构协议”是一个整体性的方案,未来推动时,现行两岸已提出的相关主张,如:三通、开放观光客等相关议题,亦均可按双方商定的顺序,展开具体协商。

  二、对等互惠交往:

  (一)互设联络办事处,经常性的处理两岸人民往来事务。

  (二)给予对方人民法律上的平等保护。

  (三)相互承认法律及司法判决,提供司法互助。

  (四)开展深度的交流及合作,包括:经济(三通、观光、经贸关系之整合)、文化、科技交流的深化。共同打击犯罪。共同开发经济海域。渔事纠纷的解决。

  三、建构政治关系:

  (一)基于两岸人民间的历史、文化及血缘关系,双方应致力于建构相互尊重并有利交往的政治关系。

  (二)相互承认管辖权。

  (三)互相不阻挠外交事务之进行。

  (四)国际组织会籍问题,及双方于国际社会中之互动法则。

  四、防止军事冲突:

  (一)非军事区之划定(如:撤除实际作战人员、设备及导弹部署),提供时间及空间上的缓冲。

  (二)避免军事冲突的具体措施(如:军用航空器及船舶活动范围及遭遇时应遵循的法则)。

  (三)军事及经济封锁的禁止。

  (四)渔民及其它非公务目的之海上活动的处理法则,以避免因海上纠纷引发军事冲突。

  (五)军事演习之范围及应遵循的法则。

  (六)军事人员以适当方式进行交流。

  (七)设立由中立客观人士所组成之监督委员会。



[em02][em02][em02][em05][em05][em05]2月3日台湾地区领导人陈水扁在一个记者会中,正式抛出了他的两岸谈判的构想。据了解,这个构想包括:“一个原则”和“四大议题”,他声称,若在3月20日获连任后,“愿意主动邀请中共指派代表一起磋商两岸推动协商”。

  据“中央社”报道,陈水扁抛出的所谓“两岸和平稳定互动架构”内容如下:


  “一个原则”(“确立和平原则”)

  一、确立共同维持和平的责任并寻求合作共识。

  二、和平解决一切争端,双方必须承诺一切争议,不论是政治、经济、外交、军事,或其它任何性质的争议,均应以和平、民主的方式协商解决。

  三、武力使用的禁止,双方承诺不以武力或其它非和平的方式,威胁或妨碍台海之安全,包括确保其它国家依照一般规范与惯例安全使用台湾海峡。

  四、不片面改变台海现状,双方将以和平协商解决主权争议,在和平及排除军事威胁的前提之下,承诺不以片面方式改变台海现状。

  “四大议题”:

  一、建立协商机制:

  (一)由双方指定代表,在双方领导人直接授权及指挥之下,进行会面、沟通,建立直接沟通的管道,就后续处理的原则、方式、地点、机制、及议题的优先顺序进行磋商安排。

  (二)为推动有效协商,双方应互派代表常驻台北与北京,以便随时传达讯息及沟通。

  (三)针对实质问题所进行的正式协商,其方式可在既有的基础之上推动,例如:可以透过两岸两会制度化或采取两会复委托协商的机制。

  (四)“和平稳定互动架构协议”是一个整体性的方案,未来推动时,现行两岸已提出的相关主张,如:三通、开放观光客等相关议题,亦均可按双方商定的顺序,展开具体协商。

  二、对等互惠交往:

  (一)互设联络办事处,经常性的处理两岸人民往来事务。

  (二)给予对方人民法律上的平等保护。

  (三)相互承认法律及司法判决,提供司法互助。

  (四)开展深度的交流及合作,包括:经济(三通、观光、经贸关系之整合)、文化、科技交流的深化。共同打击犯罪。共同开发经济海域。渔事纠纷的解决。

  三、建构政治关系:

  (一)基于两岸人民间的历史、文化及血缘关系,双方应致力于建构相互尊重并有利交往的政治关系。

  (二)相互承认管辖权。

  (三)互相不阻挠外交事务之进行。

  (四)国际组织会籍问题,及双方于国际社会中之互动法则。

  四、防止军事冲突:

  (一)非军事区之划定(如:撤除实际作战人员、设备及导弹部署),提供时间及空间上的缓冲。

  (二)避免军事冲突的具体措施(如:军用航空器及船舶活动范围及遭遇时应遵循的法则)。

  (三)军事及经济封锁的禁止。

  (四)渔民及其它非公务目的之海上活动的处理法则,以避免因海上纠纷引发军事冲突。

  (五)军事演习之范围及应遵循的法则。

  (六)军事人员以适当方式进行交流。

  (七)设立由中立客观人士所组成之监督委员会。



[em02][em02][em02][em05][em05][em05]
反对,这是它为了竞选出的花招,根本无诚意
这完全是一副国与国之间谈判的架式。
呵呵:)只能说陈sb脑子秀逗了!有时候我在想,台湾的政治水平真的很幼稚!
”相互承认管辖权“不知什么意思?
他在放屁
他是一个流氓,一格政治流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