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械员失踪之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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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械员失踪之迷

文/邹荣禄

(上)

笔者按:此文是笔者在服役期间,任某师保卫科长时,整理的发生在我部的真实案例之一,现选录于我的博客.此案虽时隔近20年了,但考虑到某些原因,文中涉及到的有关当事人和地名,除主要案件当事人外,有关人名、地名、单位或隐去或做特殊处理,可能给阅读者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同行可短信交流,谢绝回复和评论,严禁转载.

        1989年8月12日上午,驻云南边防某团x连传出一条震惊的消息:军械员兼文书赵太明8月8日凌晨失踪,该连干部敲开连队军械库查看,发现库内的12支冲锋枪、5支五四式手枪被盗。这是一起建国以来全军罕见的特大盗枪案,当时,正值北京戒严期间,总部首长指示,必须限期破案。12小时内,一支由80人组成的工作组火速赶往现场。

       四连军械库位于该团大院北侧。该大院坐落在xx县xxx平坝内,东西两面均是大山;西侧顺山脉有一条横贯南北的公路,该公路以北通往文山方向,以南与昆河公路交汇;南侧2公里至2、5公里处各一条横贯东西的xxx至昆明方向的公路和铁路;北侧2公里处是烈士陵园。

      中心现场位于军械库东侧军械室内。该库东侧是首长宿舍;南侧是本连宿舍;西侧是饭堂并有一条横贯南北的营区公路;北侧是橡胶农场x队。

      库房为钢筋水泥砖墙结构,四周无围墙。军械库出入口为一道双扇钢质密封门。现场被破坏,经恢复原样后堪查:库房四周围墙、房顶、通风孔无异常;密封窗完好,挂锁紧闭,无损坏痕迹;手枪柜完好,暗锁及门销呈闭合状态,无撬压痕迹;库内堆放有序,无明显翻动痕迹;库内枪架上有12支冲锋枪被盗,手枪柜内的五支五四式手枪被全部盗走;库内弹药除装备弹有账可查外,训练用弹无消耗登记,无法证实被盗数目。除在手枪柜里存放的两个机枪弹盒上提到两枚油脂指纹外,现场未留下其它作案痕迹。

                  (二)

      经了解,案发前一个多月时间,该连军械库一直无人站哨,军械库钥匙为赵太明一人所持有。8月7日上午,该连战士xxx曾与赵一起清点擦试库内枪支,库内47支冲锋枪都在,当天下午,该连还用枪进行过射击预习。另据该团六连赵的一位同乡证实,8月7日晚22左右,他找赵要子弹玩,赵曾带他进入军械库内,从装手枪的铁柜中取了10发子弹给他,当时看见5支手枪都在柜内。

      赵太明失踪前的最后一次露面是在8月7日晚24时40分左右,当晚,x连集体参加该团与xx公司在大礼堂举行的联欢晚会,赵未随部队参加,和几名中途返回的战士在宿舍内看录相、玩扑克。据几名曾与赵一块玩扑克的战士回忆说,约在次日凌点左右,赵突然站起来说有人在外面叫他,便丢下扑克走了出去。几名战士证实,赵出去一下后又返回他自己的宿舍,在开门时,发现钥匙还放在室内,便翻窗户进入宿舍,从桌上拿起钥匙后,又穿上军衣,戴上军帽、拿着手电筒,开门走了出去。

      另据七班战士x某说,当晚他在写信时,赵太明曾打着手电筒来查哨,叫何早点休息,x当时看了一下手表,已是凌晨一点三十二分。七班副班长贺某也反映说,x某上床睡觉后,他也爬在床上写了一会儿信,临上床前,还上了一趟厕所,路过军械库时,见有人打着手电,拿着钥匙朝弹药库方向走,当他走到厕所门口时,听到弹药库方向有钥匙开门的响声。贺某当时以为是文书赵太明在开门,没有引起注意。

                  (三)

      关于赵太明入伍前后的情况,据了解,赵入伍前当过推销员,经济上欠债1000多元,后通过关系入伍,因他写得一手好字便当上了文书,工作上没大的问题。赵善于交际,内外熟人较多。今年以来,常发现赵多次参与赌博和观看淫秽录相,并常和要好的朋友谈到过用子弹换淫秽录相带和卖子弹的事,分析赵有一般的违纪违法行为。但从赵与家人的通信往来看,没有作案的思想基础,并且最近还在积极争取入党。在与连队干部战士座谈时,大部分战士认为赵不可能参与作案,少部分战士则认为,赵平时为人比较圆滑,喜欢同地方上有脸面的人员接触,有可能上当受骗。

      根据现场勘察和现场调查访问的情况,专案组分析认为,作案时间应在8月8日凌晨1点至7点30分之间,即赵最后一次露面到起床前未见行踪这段时间。故将此案定为“8、8”特大盗枪案。

      关于作案的性质,有三种不同的意见:一是认为这是一起以经济为目的内外勾结,监守自盗案,赵是案件主要策划或参与者。理由是赵持有钥匙,现场不紊乱,且熟悉内部环境和哨位警戒情况。罪犯选择在召开联欢晚会时作案,是经过精心策划的,围绕赵太明,可能有一个内外勾结的犯罪集团,盗枪后能及时窝脏、销脏;二是认为赵可能是被利用胁迫作案,理由是赵经常将子弹私自送人和有倒卖子弹的嫌疑;三是认为这是一起有政治目的作案,理由是,盗枪数目大,足可以武装一个犯罪团伙。认为赵可能与什么非法组织有联系。

      关于枪支流向,分析有两种可能,一是隐藏在附近;二是已流向走私枪支弹药比较猖獗的云南文山xx街和个旧xx两个民族地区,或通过这些地区已流向西藏少数民族地区。

                  (四)

      侦察工作决定围绕两条主线展开:一条是找人寻枪,通过抓获赵太明及其同伙,破获此案;一条是找枪寻人,通过查找枪支下落,抓获罪犯。关于侦察的重点和方向,专案组认为应放在第一条主线和内部人员作案上。

      为此,专案人员分四个小组开展活动:第一组为内查组,由成都军区侦查处x处长任组长,负责查清赵太明的内外关系及熟悉赵太明的人;第二组为外查组,由云南省公安厅六处一名副处长任组长,负责查清外部与赵太明有过直接或间接接触的人员,并在xx、xxx等地布置特情,并设法打进黑社会,从非法买卖枪支弹药或非法持枪者中获取线索;第三组为堵卡组,分别由守备x团,xx县公安局、xx海关、边防检查站、铁路派出所指定一名负责人,在所属辖区范围内,封锁通往境内外的所有交通要道、对过往车辆、行人和出入境人员进行严格检查;第四组为搜索组,由x团x副团长任组长,负责在现场方圆10公里范围内分片搜索。后勤保障由师团两级负责。成都军区政治部一名副主任负责整个专案组的协调、组织和指挥工作。

      从8月12日——17日,专案组先后获取和查证了73条线索,一直未发现赵太明的踪影和枪支的下落。

      8月18日晚,xx砖瓦厂女青年xx向专案人员提供了一个情况,说她近几天路过烈士陵园盆路口时,时常嗅到一股像尸臭的味道。根据xx提供的地点,侦察人员即对烈士陵园进行搜索,在陵园的草丛中,发现一具男性尸体,该尸体的位置距公路13米,距被盗枪支现场750米。尸体已经高度腐烂,上半部分呈白骨状,头颅与身躯分离。从尸体上的衣着看:上身着军用短衬衣,戴有两领花;下身着的卡军裤;胸部第一纽扣下有根白色塑料纺织带,直径为10CM,绕两圈,打有两个死结。经组织人员辨认和法医检验确认:死者是x连军械员兼文书赵太明;死因系机械性室息死亡;死亡性质系他杀;死亡时间为8到12天;尸体所在位置是移尸后的第二现场。转自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afac02c010007vu.html

军械员失踪之迷

文/邹荣禄

(上)

笔者按:此文是笔者在服役期间,任某师保卫科长时,整理的发生在我部的真实案例之一,现选录于我的博客.此案虽时隔近20年了,但考虑到某些原因,文中涉及到的有关当事人和地名,除主要案件当事人外,有关人名、地名、单位或隐去或做特殊处理,可能给阅读者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同行可短信交流,谢绝回复和评论,严禁转载.

        1989年8月12日上午,驻云南边防某团x连传出一条震惊的消息:军械员兼文书赵太明8月8日凌晨失踪,该连干部敲开连队军械库查看,发现库内的12支冲锋枪、5支五四式手枪被盗。这是一起建国以来全军罕见的特大盗枪案,当时,正值北京戒严期间,总部首长指示,必须限期破案。12小时内,一支由80人组成的工作组火速赶往现场。

       四连军械库位于该团大院北侧。该大院坐落在xx县xxx平坝内,东西两面均是大山;西侧顺山脉有一条横贯南北的公路,该公路以北通往文山方向,以南与昆河公路交汇;南侧2公里至2、5公里处各一条横贯东西的xxx至昆明方向的公路和铁路;北侧2公里处是烈士陵园。

      中心现场位于军械库东侧军械室内。该库东侧是首长宿舍;南侧是本连宿舍;西侧是饭堂并有一条横贯南北的营区公路;北侧是橡胶农场x队。

      库房为钢筋水泥砖墙结构,四周无围墙。军械库出入口为一道双扇钢质密封门。现场被破坏,经恢复原样后堪查:库房四周围墙、房顶、通风孔无异常;密封窗完好,挂锁紧闭,无损坏痕迹;手枪柜完好,暗锁及门销呈闭合状态,无撬压痕迹;库内堆放有序,无明显翻动痕迹;库内枪架上有12支冲锋枪被盗,手枪柜内的五支五四式手枪被全部盗走;库内弹药除装备弹有账可查外,训练用弹无消耗登记,无法证实被盗数目。除在手枪柜里存放的两个机枪弹盒上提到两枚油脂指纹外,现场未留下其它作案痕迹。

                  (二)

      经了解,案发前一个多月时间,该连军械库一直无人站哨,军械库钥匙为赵太明一人所持有。8月7日上午,该连战士xxx曾与赵一起清点擦试库内枪支,库内47支冲锋枪都在,当天下午,该连还用枪进行过射击预习。另据该团六连赵的一位同乡证实,8月7日晚22左右,他找赵要子弹玩,赵曾带他进入军械库内,从装手枪的铁柜中取了10发子弹给他,当时看见5支手枪都在柜内。

      赵太明失踪前的最后一次露面是在8月7日晚24时40分左右,当晚,x连集体参加该团与xx公司在大礼堂举行的联欢晚会,赵未随部队参加,和几名中途返回的战士在宿舍内看录相、玩扑克。据几名曾与赵一块玩扑克的战士回忆说,约在次日凌点左右,赵突然站起来说有人在外面叫他,便丢下扑克走了出去。几名战士证实,赵出去一下后又返回他自己的宿舍,在开门时,发现钥匙还放在室内,便翻窗户进入宿舍,从桌上拿起钥匙后,又穿上军衣,戴上军帽、拿着手电筒,开门走了出去。

      另据七班战士x某说,当晚他在写信时,赵太明曾打着手电筒来查哨,叫何早点休息,x当时看了一下手表,已是凌晨一点三十二分。七班副班长贺某也反映说,x某上床睡觉后,他也爬在床上写了一会儿信,临上床前,还上了一趟厕所,路过军械库时,见有人打着手电,拿着钥匙朝弹药库方向走,当他走到厕所门口时,听到弹药库方向有钥匙开门的响声。贺某当时以为是文书赵太明在开门,没有引起注意。

                  (三)

      关于赵太明入伍前后的情况,据了解,赵入伍前当过推销员,经济上欠债1000多元,后通过关系入伍,因他写得一手好字便当上了文书,工作上没大的问题。赵善于交际,内外熟人较多。今年以来,常发现赵多次参与赌博和观看淫秽录相,并常和要好的朋友谈到过用子弹换淫秽录相带和卖子弹的事,分析赵有一般的违纪违法行为。但从赵与家人的通信往来看,没有作案的思想基础,并且最近还在积极争取入党。在与连队干部战士座谈时,大部分战士认为赵不可能参与作案,少部分战士则认为,赵平时为人比较圆滑,喜欢同地方上有脸面的人员接触,有可能上当受骗。

      根据现场勘察和现场调查访问的情况,专案组分析认为,作案时间应在8月8日凌晨1点至7点30分之间,即赵最后一次露面到起床前未见行踪这段时间。故将此案定为“8、8”特大盗枪案。

      关于作案的性质,有三种不同的意见:一是认为这是一起以经济为目的内外勾结,监守自盗案,赵是案件主要策划或参与者。理由是赵持有钥匙,现场不紊乱,且熟悉内部环境和哨位警戒情况。罪犯选择在召开联欢晚会时作案,是经过精心策划的,围绕赵太明,可能有一个内外勾结的犯罪集团,盗枪后能及时窝脏、销脏;二是认为赵可能是被利用胁迫作案,理由是赵经常将子弹私自送人和有倒卖子弹的嫌疑;三是认为这是一起有政治目的作案,理由是,盗枪数目大,足可以武装一个犯罪团伙。认为赵可能与什么非法组织有联系。

      关于枪支流向,分析有两种可能,一是隐藏在附近;二是已流向走私枪支弹药比较猖獗的云南文山xx街和个旧xx两个民族地区,或通过这些地区已流向西藏少数民族地区。

                  (四)

      侦察工作决定围绕两条主线展开:一条是找人寻枪,通过抓获赵太明及其同伙,破获此案;一条是找枪寻人,通过查找枪支下落,抓获罪犯。关于侦察的重点和方向,专案组认为应放在第一条主线和内部人员作案上。

      为此,专案人员分四个小组开展活动:第一组为内查组,由成都军区侦查处x处长任组长,负责查清赵太明的内外关系及熟悉赵太明的人;第二组为外查组,由云南省公安厅六处一名副处长任组长,负责查清外部与赵太明有过直接或间接接触的人员,并在xx、xxx等地布置特情,并设法打进黑社会,从非法买卖枪支弹药或非法持枪者中获取线索;第三组为堵卡组,分别由守备x团,xx县公安局、xx海关、边防检查站、铁路派出所指定一名负责人,在所属辖区范围内,封锁通往境内外的所有交通要道、对过往车辆、行人和出入境人员进行严格检查;第四组为搜索组,由x团x副团长任组长,负责在现场方圆10公里范围内分片搜索。后勤保障由师团两级负责。成都军区政治部一名副主任负责整个专案组的协调、组织和指挥工作。

      从8月12日——17日,专案组先后获取和查证了73条线索,一直未发现赵太明的踪影和枪支的下落。

      8月18日晚,xx砖瓦厂女青年xx向专案人员提供了一个情况,说她近几天路过烈士陵园盆路口时,时常嗅到一股像尸臭的味道。根据xx提供的地点,侦察人员即对烈士陵园进行搜索,在陵园的草丛中,发现一具男性尸体,该尸体的位置距公路13米,距被盗枪支现场750米。尸体已经高度腐烂,上半部分呈白骨状,头颅与身躯分离。从尸体上的衣着看:上身着军用短衬衣,戴有两领花;下身着的卡军裤;胸部第一纽扣下有根白色塑料纺织带,直径为10CM,绕两圈,打有两个死结。经组织人员辨认和法医检验确认:死者是x连军械员兼文书赵太明;死因系机械性室息死亡;死亡性质系他杀;死亡时间为8到12天;尸体所在位置是移尸后的第二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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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械员失踪之迷

(中)

      赵太明被杀,死无对证,枪无踪影,案情更加复杂化。赵太明为什么被杀?谁杀害了赵太明?赵太明是作案者,还是被害者?案情分析时出现了几种不同的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赵太明的死是作蚕自缚。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赵参与作案的嫌疑不能排除,赵即始不是监守自盗,也是参与作案的对象。作案人员就在内部。罪犯杀死赵太明,可能是因为在分脏中与赵发生矛盾或害怕露出马脚后故而杀人灭口。围绕赵太明可能有一个犯罪集团,罪犯就在内部,小范围出不了x连,大范围出不了x团;在外部,小范围出不了邻近的农场x队,大范围出不了xx县。

      第二种意见认为,赵太明的死是引狼入室。罪犯可能在事前与赵有过接触,以买子弹为由将赵诱出,将其杀死后,窃取钥匙盗枪。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赵参与作案的嫌疑应大胆排除,内部人员作案的可能性也不大,并主张在侦察方向上不应忽视熟悉部队情况的外部人员,尤其不能忽视退伍返回部队的老兵作案的可能性。

      以上两种意见,有的偏向第一种,有的偏向第二种,专案组在分析时认为,无论是内部人员或外部人员作案,赵太明都与此案有直接的联系,罪犯是通过赵并将赵杀死,窃取其钥匙后再开库盗枪,对这一点,专案人员在看法上是一致的。由此做出判断,作案人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第一,占有8月7日凌晨7点这段时间;第二,熟悉赵太明并有过密切的来往;第三,熟悉作案环境和军械库室的警戒情况;第四,罪犯心狠手毒,胆大妄为,不计后果,并有一定的作案经验。

      在此案中,最核心,最关键的人物是那个将赵太明从室内叫出去的中间人。这个人是谁?是以什么方式轻易地将赵调出。分析有两种可能:一是以看淫秽录相为名将赵调出去。二是以买子弹为由将赵调出去。

      围绕以上分析判断,在全团范围内,对占有作案时间的473人;熟悉赵太明及x连军械库情况的214人;8月7日接触过赵太明的26人,8月7日进入过军械库的46人,平时思想基础较差,有违纪违法劣迹的32人,逐一过滤。并由内向外扩张,对与部队人员关系密切的600余名地方人员也逐个进行了排查摸底。对排查出与部队人员一起有过违法乱纪问题的23人;发案前到过x连的9人;原在x团服役,退伍后在xx县安家和返回过部队的94人进行了重点排查;收容和审讯了驻地附近有买卖枪支弹药行为的11人,并动用兵力400余人次,对部队驻地附近的山林、草丛、河流、山洞和营区进行了反复的搜查。

                  (六)

      通过大量的艰苦的内查外调工作,最后形成六条重要线索。

      第一条线索是抛在尸体附近的军用塑料布,上面有一些明显的斑点油污物,判断有可能是罪犯包枪后遗留在现场的。

      第二条线索是炮三连文书张某。张是赵太明的同乡,平时关系较为密切,8月7日曾到x连找过赵太明。有人证实,案发前几天,张曾和几个不三不四的地方小伙子,在南溪饭店喝酒时,谈到过做大烟生意最来钱。其中有个地方小伙子说,现在这年月只要有了钱什么都能办。分析张可能与地方贩毒集团有联系,有可能为筹集贩毒经费盗枪后杀人灭口。

      第三条线索是原炮三连战士田龙,因盗窃连队公用物资曾在发案的x连禁闭室关过,关押期间,因知赵是同乡而互相认识,且常在禁闭室外面吹牛闲聊。88年10月田被开除军籍押送回家。89年7月19日有人见田从四川带了两个人住在炮三连,声称是来云南做生意,并对该连几名后进战士说,他有手枪,要报复连队指导员和团里那些处理个他的人。

      第四条线索是x连战士王某,因盗窃,搞七兄弟结,并与地方一男青年争风吃醋过失将对方致死,现被行政看管。王在行政看管期间仍恶习不改,曾数次溜出禁闲室进行盗窃。案发前两天,王曾与另一同伙梁某商量盗窃x连军械库,并叫梁打听军械库的哨兵情况。同时,他还几次预谋盗窃赵太明保管的电视机和录音机,但均未得逞。就在案发的当天,王还随赵两次进入过军械库。

      第五条线索是与x连毗邻的xx农场x队队长x某和他的儿子。x队职工反映,父子俩是当地一霸,经常同玩一个女人,家中长期住着两个做生意的广东人。有人发现,案发后第二天,两个广东人曾在x连军械库外面的芭蕉地行走过,案发后x某的儿子和两名广东人突然出走。专案组在对农场x队职工调查时,x还威胁职工说:这年月少管闲事,多活几天。

      第六条线索是x连战士x某。x曾代理过连队文书,后因连长不满意,将其撤换下到七班当副班长,换上了赵太明当文书。x对此极为不满,认为是赵搞了鬼。案发后,x给专案组提供的情况最多,也最积极,又说当晚上去厕所时见到过赵太明开军械库的门,还与其打过招呼。调查中,该连战士都说没见x上过厕所,x反映的其它情况也难以证实。分析x有可能报复盗枪而把视线故意转移到赵太明的身上。

                 (七)

      经对以上六条线索逐一查证,很快有了结果:  

      军用塑料布系该团军需部门下发给有关人员做包装用的,集中收集起来按照整体分裂原理,经过技术处理后,证实塑料布是扬某所持有。经讯问,扬承认塑料布是他8月8日晚上与131电站一女青年在烈士陵园幽会并发生性关系后丢在那里的,与本案无关。

      炮三连文书张某参与了地方贩毒团伙,从其家中搜缴了鸦片4公斤,并将另外5名毒犯抓获,但与枪案无联系。

      在对行政看管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实施调查过程中,王在禁闭室内突然上吊自杀。侦察人员从王身上发现一份遗书,上面写道:“我是一个有罪于部队,有罪于人民的人,但我没有参与盗枪”王为何自杀,给侦察人员留下一个待解的谜。

      农场x队队长x某和两名广东人是做黄金白银生意的,与枪案无关。

      炮三连退伍战士田龙7月19日到过部队,有人证实田7月23日从部队驻地xx返回了四川。专案组认为田不占有作案时间,予以排除。

      在对x连七班副x某的调查中,有了重大发现,经红河州公安处技术鉴定,遗留在手枪柜内机枪弹盒上的两枚油脂指纹,系x某拇指和中指指纹。遗留时间约15—20天左右,与被盗枪支时间基本吻合。在对x询问时,发现其情绪极为反常,经暗中监视和秘密搜查,从x某的床头柜中发现其当代理文书期间未交出的军械库钥匙一把。该连干部战士和x本人都证实在案发前一个月未到过军械库,也未动用过军械库的任何物品。但x某在专案期间,提供的许多情况,除本人外,真假得不到证实。

      9月23日,专案组决定对重要嫌疑人x某实行了行政看管。经审讯,x某于9月25日交待了自己一人所为盗枪杀人的犯罪事实。x供认他是在室内将赵杀死,然后移尸陵园,窃取钥匙后盗取枪支的。所陈述的作案使用工具,藏尸地点、尸体摆放姿势、尸体衣着特征,衣裤内所装的物品等细节,与现场勘察和尸体检验基本吻合。但在枪支藏放问题上,x某先后提供了20多处藏枪地点,均未发现枪支。在长达一个多月的审讯和内外调查中,案情毫无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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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械员失踪之迷



                  (八)

      x某承认了杀人,也承认了盗枪,为什么不愿提供真实的藏枪地点?是担心找到枪支后怕杀头,还是另有同伙而惧怕供出后累及家人?是记错了藏枪地点,还是枪支被旁人无意中发现取走,一连串的问题令人费疑不解。

      在案情毫无进展的情况下,专案组决定暂缓对何的审讯和调查,按原定的寻枪找人的侦破方案,在xx、xx、xx街等处扩大使用特情面,并派省公安厅一名副处长在xxx回民区重点布置特情,通过特情设法打进黑社会,力争从社会上寻找枪支线索。

      10月24日,xxx公安分局布置的特情提供了一条重要情报:xx寨回民A家因走私海洛因被海关抓获,A怀疑是回民B告密,持冲锋枪将B打死,并对室内扫射一空后,在B家的门上贴出警告:“这就是告密者的下场”。

      有枪声就证明附近有持枪者。该处是民族聚居区,当时走私、贩毒、贩枪十分猖獗,由于黑势力把持了基层政权,再加上敏感的民族问题,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也不好明查。专案组指示xxx公安分局布置特情,以买枪看货为由,从持有枪支的xx寨回民A手中买回一支叠把冲锋枪,枪号为1619514,经查对是x连被盗的枪支号码之一。A手中持有x团被盗的枪支,说明A知道枪支来源,其它被盗枪支可能也在附近。于是,xxx公安分局决定将A秘密逮捕。经审讯,A供认,xx寨回民x某家还有一批铁把折叠冲锋枪。考虑到民族问题,由xx州委、x政府、x公安处和xxx公安分局出面,深入xx寨回民中做了大量的说服教育工作,最后以特殊的方式从x某等人手中收回了9支冲锋枪,经查对号码、全是x团被盗的枪支。

      关于枪支来源,x某等人交待:

      大概在八月上旬的一个傍晚,有两个一高一矮穿军装的人,年龄在二十二三岁左右,操四川口音,留平头。高个身高约1、7米左右;矮个身高约1、65米左右,两人各提了一个帆布包(黄、灰色各一个),包内装有冲锋枪12支、手枪5支、手榴弹4枚,冲锋枪和手枪子弹300多发。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之后,x某等人以冲锋枪900元一支、手枪400元一支将枪全部买下,手榴弹和子弹没有要钱。据x某说,那个矮个子说话时嘴有点歪,曾于7月下旬到过xx街,并向x某的妻子买了8把匕首,他们就是那时认识的,但互相都没问过对方的姓名、住址。9月初矮个又到xx街找李某,要去了买枪时未付完的2000元钱。

                  (九)

      根据李某等人提供的罪犯特征以及两个军用帆布包、8把匕首的情况,专案组在全团范围内对持有过以上物品和占有7月下旬、8月中旬、9月初3这个时间并到过xx街的人,开展了大范围的排查。先后筛选出20多张类似特征的照片供x某等人辨认,均一一否定。

      12月25日,专案人员在炮三连排查时,该连通讯员剑某无意中说到:听他的老乡章某说,该连退伍老兵田龙在案发前曾到过驻地。专案组在8月12日、9月15日两次分析、排查中,都提到过田龙其人,但每次都因时间对不上予以排除。田龙8月7日到过南溪这一重要情况,在每次排查中,章某为什么闭而不谈、隐情不报?经做工作,章坦白:原来,田龙在火车上曾将两名自称来云南前线体验生活的姑娘交章某带回连队居住,接触中章与其中一名姑娘谈过恋爱并发生了性关系,因害怕这一暧昧关系被暴露后受到处分,故隐瞒了田到过南溪的情节。

      经进一步调查,田龙7月下旬来驻地后,曾单独去过xx街,从一回民手中买过匕首和裸体扑克,在马关被检查站没收的物品与回民x某提供的情况吻合。8月7日田龙来到驻地后,除章某在车上见过外,没有任何人见过他们行踪。九月上旬田龙又从xx街来到xx,在驻地黄磷厂一退伍老兵家住过。田的身高、面貌等特征与回民x某等人提供的矮个子完全相吻合。经x某辨认,x肯定地说:照片上的人就是那个卖枪的矮个。与此同时,xx街公安分局也从田龙的班长、退伍后在xx街安家的x某处得到证实,卖枪人就是田龙。

      专案组当即决定:由军区保卫部侦察处处长和xx州公安处一名副局长带领追捕组火速赶到田龙的老家四川崇庆。

      12月12日9点,在四川崇庆县公安局和当地政府、民兵的配合下,在崇庆县净华村将田密捕。经三个小时突击审讯,田交待了自己杀人盗枪的全部犯罪事实,并供出了同案犯马洪强。13日下午5时,追捕组又在崇庆县安东乡望殿村将马洪强抓获。

                   (十)

      此案经过历时四个月的紧张战斗,案情终于大归于天下。

      田、马二犯供述:

      1989年7月17日,田龙退伍回家后,因经常睹博,负债累累。为了找钱还债,便邀约家乡朋友xxx等四人到xx南溪做生意,到达南溪后,住在他曾服役过的炮三连。18日上午,田龙等四人乘xx至文山的班车到xx街。19日在回民x某家买了匕首8把,裸体扑克牌3付。x某的妻子纳某向田提出有无枪支弹药卖,田回答说回去问下再说。当天田等四人又乘班车到马关,途中被边防检查站将8把匕首和3付裸体牌没收。20日田龙等人又乘车到达xx,在xx茶馆喝茶时,见x连军械员兼文书赵太明骑自行车路过。田龙将赵太明叫到茶馆,向赵提出合伙倒买枪支弹药,赵说枪不敢弄,但同意搞二、三百发子弹出卖,并叫田龙过段时间去拿。

      21日,田龙等四人乘车离开xx,到xx街后,田抛下同路三人再次乘车到xx街。26日在xx街找到退伍后在xx街安家的原班长唐某,在唐家住了一晚上,与回民x某的妻子接上了头,并在他家买了8把匕首和3副裸体扑克。27日田离开平远街回到四川后,即找同乡马洪强商量到部队盗枪买钱。经周密策划后,田、马二人于 8月5日从四川崇庆县乘车出发,6日到达昆明后又坐上当晚到开远的火车。在车上遇上两位说是要到老山前线体验生活的四川姑娘。田、马二人自称是前线军人,与两位姑娘打得火热,并取得两位姑娘的信任。7日凌晨火车到达开远后,田觉得带姑娘在身边会暴露行踪,逐想支开,此时,恰遇探亲归来同乘一辆火车的原炮三连战士章某。田即将两位姑娘介绍给章某。车到xx南溪后,田、马二人谎称有事要乘车坐到终点站,便叫两位姑娘随章先下车到了部队。

      田、马二人甩开视线后,即从终点站坐车返回南溪站,于晚上九时许步行到x团大院内,在x团灯光球场看了一阵军民联欢节目后,即窜到x连禁闭室后面的草丛中隐蔽。

      9点40分左右,田龙秘密潜到赵太明宿舍门口、见赵和几个兵在看录相,又返回草丛中同马洪强等待时机。

      约至次日零时许,二人开始行动,马洪强到营区外烈士陵园旁的公路边等候。田龙以买子弹的人来了,到外面去拿钱为由,将赵太明诱骗到烈士陵园附近的公路上,马洪强用事先准备好的一根白色塑料纺织带,突然套住赵的脖子。二犯将赵勒死后,将赵的尸体抬到公路边草丛中。马恐赵不死,又用匕首向赵的脖子上捅了两刀,然后脱了赵的胶鞋、取了赵的手表和军械库的钥匙,返回军械库,在储藏室赵太明的木柜中找到了两个军用帆布包,从军械库内盗走冲锋枪12支、手枪5支、手榴弹4枚、子弹300余发。(据田、马二犯说,在他们进库取枪时,曾听到库外有脚步声。他俩曾推弹上膛,准备射击,后见没动静,才将枪盗走的)。

      8月8日上午九时许,二犯在河口公路养护段附近,拦了一辆东风牌车坐车到八寨,又从八寨坐班车到XX街。

      8月9日下午,二犯将枪拿到李某家出卖,共获得脏款7700元。8月10日即乘车离开XX街回四川崇庆县。

      1990年9月14日,罪犯田龙、马洪强在河口被执行枪决。

(全文完)
没出息
想想田明健
9月23日,专案组决定对重要嫌疑人x某实行了行政看管。经审讯,x某于9月25日交待了自己一人所为盗枪杀人的犯罪事实。x供认他是在室内将赵杀死,然后移尸陵园,窃取钥匙后盗取枪支的。所陈述的作案使用工具,藏尸地点、尸体摆放姿势、尸体衣着特征,衣裤内所装的物品等细节,与现场勘察和尸体检验基本吻合。但在枪支藏放问题上,x某先后提供了20多处藏枪地点,均未发现枪支。在长达一个多月的审讯和内外调查中,案情毫无进展。
……………………………………………………………………………………
这个 刑讯逼供了吧
89年那会连军队都这么混乱啊!
89年这是战平转换时期,边境地区不乱就怪了,又加上国内整个都在大转型,社会混乱,国际上也是大乱,三重相叠,不乱才怪!所以才有了92年平远街大战。
厉害的家伙。
原帖由 风似刀 于 2007-9-9 14:56 发表
9月23日,专案组决定对重要嫌疑人x某实行了行政看管。经审讯,x某于9月25日交待了自己一人所为盗枪杀人的犯罪事实。x供认他是在室内将赵杀死,然后移尸陵园,窃取钥匙后盗取枪支的。所陈述的作案使用工具,藏尸 ...


不是没有这个可能,前面还有个在看管期间上吊自杀的
那个时候不怎么讲究这些,再加上限期破案,呵呵
所陈述的作案使用工具,藏尸地点、尸体摆放姿势、尸体衣着特征,衣裤内所装的物品等细节,与现场勘察和尸体检验基本吻合。但在枪支藏放问题上,x某先后提供了20多处藏枪地点,均未发现枪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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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很典型啊 一看就看出问题了
那个年头,不要说违法,就是违纪,只要上纲上线了,那个待遇只有个惨字。带着处分回家基本就别想什么工作了。so,要说军队内部的违法,判刑后就跟进天堂差不多
在军队里犯错,小事都会成大罪
这个是属于比较厉害的了。..
原帖由 火花四射 于 2007-9-9 15:28 发表
89年这是战平转换时期,边境地区不乱就怪了,又加上国内整个都在大转型,社会混乱,国际上也是大乱,三重相叠,不乱才怪!所以才有了92年平远街大战。


92年平远街大战

当年的电视显示战斗很激烈啊,:Q
xx寨回民x某家还有一批铁把折叠冲锋枪。考虑到民族问题,由xx州委、x政府、x公安处和xxx公安分局出面,深入xx寨回民中做了大量的说服教育工作,最后以特殊的方式从x某等人手中收回了9支冲锋枪,经查对号码、全是x团被盗的枪支...看上去好象没有全找回来啊.
有没有平远街大战的视频呐?
原帖由 liangzy99 于 2007-9-9 21:25 发表
xx寨回民x某家还有一批铁把折叠冲锋枪。考虑到民族问题,由xx州委、x政府、x公安处和xxx公安分局出面,深入xx寨回民中做了大量的说服教育工作,最后以特殊的方式从x某等人手中收回了9支冲锋枪,经查对号码、全是 ...

当年,中越双方都向对方境内走私了大量的枪支弹药,毒品等等,不一而足,基本上世界上能生产的东西那都有。。。。。。所以追不回来的情况极其普遍。。。。。。
实际上打仗把那里打成了权力真空,打仗的时候算军管,打完了仗没人管,武器弹药本身就密度高,使用频繁,看管不严,流失损耗严重,根本无法监控。所以不管是哪个国家,战区在停战后基本等于要再打个内战才算消停。。。。。。
平远街的混乱还不是中越战争造成的,很早以前就乱,民族地区,政策特殊,一直就是个“独立王国”
原帖由 flankerz 于 2007-9-9 22:20 发表
平远街的混乱还不是中越战争造成的,很早以前就乱,民族地区,政策特殊,一直就是个“独立王国”

现在还是挺乱的啊。
是,民族地区一直乱,但是让平远街上升到如此现代化装备的水平,确实拜战争所赐。
当年边境地区还有很多人在战后到山上去寻找枪支弹药卖钱的
感觉那阵子的部队,犯罪率不低啊!部队里杀了人,还能处于自由行动的状态?晕死了!:L
原帖由 Dick112 于 2007-9-10 14:46 发表
感觉那阵子的部队,犯罪率不低啊!部队里杀了人,还能处于自由行动的状态?晕死了!:L


怎是一个乱字了得:Q
]]
呵呵,楼上发的这段视频太熟悉了,还是我在飞扬的时候给他们做的;P
弗兰克,当年那套内参录像你还有没有?当年在重庆通信兵学院和后勤工程学院看过内部放映场。有的话给我一份
原帖由 火花四射 于 2007-9-11 02:54 发表
弗兰克,当年那套内参录像你还有没有?当年在重庆通信兵学院和后勤工程学院看过内部放映场。有的话给我一份


我手上没有
找找看吧
还有65军制作的屏保记录,纪念那个通信排长的视屏你有不?重庆通信兵学院还有一部,不过可能你没有了,在重庆通信兵学院看的
原帖由 火花四射 于 2007-9-11 15:14 发表
还有65军制作的屏保记录,纪念那个通信排长的视屏你有不?重庆通信兵学院还有一部,不过可能你没有了,在重庆通信兵学院看的


这个比前一个更难找,时间更早,面更窄
这两个就算找到估计也是VHS
是,当年看到的就是录像带。97年在重庆通信兵学院看的,那个排长名字已经忘记了,就是重庆通院毕业的。那部片子貌似是总政下发的内部资料。
刘///国///庚
就是他。那部录像中很多角度和段落是我们很少见到的。本菜看完了反正对于某些人切齿啊
共和国卫士之一,现在很少提到他们了。
有一期解放军画报登过英雄的妹妹接过哥哥的枪入伍了,记不清是不是说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