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 罗永浩为彭宇捐款的倡议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5 07:55:23
彭宇的事情一出,老罗就在他的贴子上提出了希望帮助彭宇的帖子,部分引用如下:

1. 看了所有的帖子之后,我自己倾向于相信彭宇。但请你根据你能找到的资料做你自己的判断,不要因为我说了什么而决定捐款,如果将来证明我的判断是错的,你可以骂我,但是不要埋怨什么。

2. 对徐老太我什么都不想说,因为我不能百分之百确定是徐老太撒谎,如果徐老太是因为穷这么做,我很同情她,请大家不要在这里骂她。

3. 如果彭宇不上诉或是上诉后终审再次败诉,我们会把这笔钱作为对他善有恶报(我个人相信是这样)的补偿。如果彭宇上诉并且赢了官司,我们仍然会把这笔钱转赠给他,作为对一个做好事的人(我个人相信他是)表示的敬意。

4. 南京本地的金陵晚报上说,“这类事件不管谁是谁非,它造成的社会消极影响非常大,直接破坏社会的诚信危机” (最后一句话是病句^_^,好在我们能看懂),我同意这段话,所以我觉得即便彭宇真是撞了老太太的人,捐款活动仍然有意义,你也许因此便宜了一个坏蛋(我们都不在现场,不能百分之百排除这个可能),但是你的行为会让无数个将来要做好事的人心里感到温暖和踏实。这比仅仅是帮助了一个好人本身有意义的多。

5. 捐款的期限是两个月,从今天(9月6日)起到11月6日为止,如果金额超过一审判决的45876.36元,超出部分也会赠予彭宇,如果少于45876.36元,我和我的朋友们会出钱补足不够的部分。这期间我们会不断公布收到捐款的金额。

6. 只有当你对上述内容没有异议的时候,我们才考虑接受你的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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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具体的捐赠流程:

9月6日晚上23:45的更新:

律师提供的为彭宇捐款行动方案(启动实施之前,欢迎大家提供改进意见)

捐赠人:自愿的人们

组织者:罗永浩

受益人:彭宇

接收捐款的银行帐号:待定

开户行:待定

帐号(卡号):待定

存折号:待定

户名:罗永浩

期限:2007年9月6日至2007年11月6日24时。

规则:捐款汇至上述银行帐户;截至2007年11月6日24时,若合计捐款超过45876.36元,则捐款将如数交付给受益人,即超出法院判赔金额的部分也会赠予受益人;若合计捐款少于45876.36元,则组织者将筹款补足不足45876.36元的部分,将45876.36元交付给受益人。

阳光保障措施:

一.黄斌先生保管捐款帐户存折,保证不将该存折交给他人,并定期公布接收捐款的金额(公布频率不低于七天一次)。

二.王小山先生保管捐款帐户银行卡,并保证不将该卡交给他人。

三.冯唐先生掌握捐款帐户密码,并保证不将自己掌握的折卡密码泄露给他人。

四.黄斌先生、王小山先生、冯唐先生、罗永浩承诺仅在四人同时在场的情况下方可提款。

五.罗永浩承诺捐款帐户提出的款项将仅交付给受益人彭宇先生。

六.取款及向受益人汇款的过程,由律师见证。

撤销捐赠的流程:

一.捐赠人在捐款后一个月内有权撤销捐赠。

二.要求撤销捐赠的,需要提交汇款凭证原件供组织者或组织者指定的人士查验。

三.核实汇款信息属实后半个月内,组织者将相应的款项退还给原汇款人(退款时,收款人、收款帐号为原汇款人、原汇款帐号)。

注意事项:

一.在你向捐款帐户汇款前,请仔细阅读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2007)鼓民一初字第212号民事判决书。

二.有意捐款的人士应当充分尊重法院司法权威,充分重视法院判决已查明的证据事实。

三.当你向上述帐户汇款时,表示你已经阅读、理解并接受本方案,视为你已经同组织者达成捐赠协议。



又:具体的老罗的博客地址如下
http://www.luoyonghao.net/blogs/luoyonghao/彭宇的事情一出,老罗就在他的贴子上提出了希望帮助彭宇的帖子,部分引用如下:

1. 看了所有的帖子之后,我自己倾向于相信彭宇。但请你根据你能找到的资料做你自己的判断,不要因为我说了什么而决定捐款,如果将来证明我的判断是错的,你可以骂我,但是不要埋怨什么。

2. 对徐老太我什么都不想说,因为我不能百分之百确定是徐老太撒谎,如果徐老太是因为穷这么做,我很同情她,请大家不要在这里骂她。

3. 如果彭宇不上诉或是上诉后终审再次败诉,我们会把这笔钱作为对他善有恶报(我个人相信是这样)的补偿。如果彭宇上诉并且赢了官司,我们仍然会把这笔钱转赠给他,作为对一个做好事的人(我个人相信他是)表示的敬意。

4. 南京本地的金陵晚报上说,“这类事件不管谁是谁非,它造成的社会消极影响非常大,直接破坏社会的诚信危机” (最后一句话是病句^_^,好在我们能看懂),我同意这段话,所以我觉得即便彭宇真是撞了老太太的人,捐款活动仍然有意义,你也许因此便宜了一个坏蛋(我们都不在现场,不能百分之百排除这个可能),但是你的行为会让无数个将来要做好事的人心里感到温暖和踏实。这比仅仅是帮助了一个好人本身有意义的多。

5. 捐款的期限是两个月,从今天(9月6日)起到11月6日为止,如果金额超过一审判决的45876.36元,超出部分也会赠予彭宇,如果少于45876.36元,我和我的朋友们会出钱补足不够的部分。这期间我们会不断公布收到捐款的金额。

6. 只有当你对上述内容没有异议的时候,我们才考虑接受你的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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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具体的捐赠流程:

9月6日晚上23:45的更新:

律师提供的为彭宇捐款行动方案(启动实施之前,欢迎大家提供改进意见)

捐赠人:自愿的人们

组织者:罗永浩

受益人:彭宇

接收捐款的银行帐号:待定

开户行:待定

帐号(卡号):待定

存折号:待定

户名:罗永浩

期限:2007年9月6日至2007年11月6日24时。

规则:捐款汇至上述银行帐户;截至2007年11月6日24时,若合计捐款超过45876.36元,则捐款将如数交付给受益人,即超出法院判赔金额的部分也会赠予受益人;若合计捐款少于45876.36元,则组织者将筹款补足不足45876.36元的部分,将45876.36元交付给受益人。

阳光保障措施:

一.黄斌先生保管捐款帐户存折,保证不将该存折交给他人,并定期公布接收捐款的金额(公布频率不低于七天一次)。

二.王小山先生保管捐款帐户银行卡,并保证不将该卡交给他人。

三.冯唐先生掌握捐款帐户密码,并保证不将自己掌握的折卡密码泄露给他人。

四.黄斌先生、王小山先生、冯唐先生、罗永浩承诺仅在四人同时在场的情况下方可提款。

五.罗永浩承诺捐款帐户提出的款项将仅交付给受益人彭宇先生。

六.取款及向受益人汇款的过程,由律师见证。

撤销捐赠的流程:

一.捐赠人在捐款后一个月内有权撤销捐赠。

二.要求撤销捐赠的,需要提交汇款凭证原件供组织者或组织者指定的人士查验。

三.核实汇款信息属实后半个月内,组织者将相应的款项退还给原汇款人(退款时,收款人、收款帐号为原汇款人、原汇款帐号)。

注意事项:

一.在你向捐款帐户汇款前,请仔细阅读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2007)鼓民一初字第212号民事判决书。

二.有意捐款的人士应当充分尊重法院司法权威,充分重视法院判决已查明的证据事实。

三.当你向上述帐户汇款时,表示你已经阅读、理解并接受本方案,视为你已经同组织者达成捐赠协议。



又:具体的老罗的博客地址如下
http://www.luoyonghao.net/blogs/luoyonghao/
不知道这个判决对今后提倡“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助人为乐的思想有什么影响
老罗发起的,我一定捐~!

人要讲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