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全区建成了253家“规范药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5 20:02:41

  下半年药监部门严厉打击农村制售假劣药品等行为

  许多农民中意游医、药贩兜售的低价药,殊不知自己已掉入了“陷阱”。在药品流通市场中,农民是弱势群体,为此,从下半年开始,药监部门将重点整顿农村药品市场,在现有的农村基层医疗机构药房中,将40%的药房建成“规范药房”、“合格药房”,保证让农民兄弟能用上安全、有效的药品。这是昨日记者从广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的。

  现状假药过期药被卖到农村在农村,乡镇卫生院普遍存在着自己的药房,但是受资金限制,难以采购大量的药品库存,从而造成品种单一。而且农村药房药品采购成本高,价格贵,农民们通常“不买账”,于是药品积压又导致了药品过期。

  因此,许多农民转而选择游医、药贩兜售的低价药,却不知自己掉入了“陷阱”。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一些不良药贩子通过在城市里张贴小广告收购药品,然后把低价回收的过期药卖到农村。假药、劣药被转移到监管相对薄弱的农村市场。农民买到这样的药品,既治不好病又危害了健康。

  措施在农村创建“规范药房”据了解,广西药监局决定从今年下半年开始,专项整治农村药品市场。整治具体内容为,加强对过期失效药品、兽药人用的清查工作,严厉打击农村制售假劣药品行为,取缔游医药贩兜售药品活动,加强对农村集贸市场销售中药材的管理。

  专项整治的一个重要举措就是在农村推广“规范药房”、“合格药房”的建设,力争用下半年的时间将40%的农村药房规范化。预计明年上半年,“规范药房”、“合格药房”的比例将增加到80%。在药监、卫生两个部门的指导下,规范后的农村药房具有正规的进货渠道,药品储存条件符合国家标准,售出的药品有质量保证。

  此外,在边远乡村还将设立药品专柜和药品配送站。成效“规范药房”已有253家到目前为止,全区已有11个市相继联合制定了《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实施方案》或《验收标准》,已有253家医疗机构的药房通过了“规范药房”的验收,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工作正逐步推进。

  为此,广西药监局推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使全区形成了“以批发企业为主,零售连锁企业为辅,药品经营企业与农村卫生、食品网点有机结合”的乡镇农村药品供应网络。

  通过农村药品“两网”建设,进一步规范了农村药品来源的渠道,一批通过GSP认证的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企业通过直配式、代购式以及设点经营等方式,已将终端扩展到乡村。目前,全区县级以下药品零售药店已发展至5408家,零售连锁门店458家,农民买药难的情况有所缓解。

稿源: 南宁晚报   编辑: 韩怡  

  下半年药监部门严厉打击农村制售假劣药品等行为

  许多农民中意游医、药贩兜售的低价药,殊不知自己已掉入了“陷阱”。在药品流通市场中,农民是弱势群体,为此,从下半年开始,药监部门将重点整顿农村药品市场,在现有的农村基层医疗机构药房中,将40%的药房建成“规范药房”、“合格药房”,保证让农民兄弟能用上安全、有效的药品。这是昨日记者从广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的。

  现状假药过期药被卖到农村在农村,乡镇卫生院普遍存在着自己的药房,但是受资金限制,难以采购大量的药品库存,从而造成品种单一。而且农村药房药品采购成本高,价格贵,农民们通常“不买账”,于是药品积压又导致了药品过期。

  因此,许多农民转而选择游医、药贩兜售的低价药,却不知自己掉入了“陷阱”。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一些不良药贩子通过在城市里张贴小广告收购药品,然后把低价回收的过期药卖到农村。假药、劣药被转移到监管相对薄弱的农村市场。农民买到这样的药品,既治不好病又危害了健康。

  措施在农村创建“规范药房”据了解,广西药监局决定从今年下半年开始,专项整治农村药品市场。整治具体内容为,加强对过期失效药品、兽药人用的清查工作,严厉打击农村制售假劣药品行为,取缔游医药贩兜售药品活动,加强对农村集贸市场销售中药材的管理。

  专项整治的一个重要举措就是在农村推广“规范药房”、“合格药房”的建设,力争用下半年的时间将40%的农村药房规范化。预计明年上半年,“规范药房”、“合格药房”的比例将增加到80%。在药监、卫生两个部门的指导下,规范后的农村药房具有正规的进货渠道,药品储存条件符合国家标准,售出的药品有质量保证。

  此外,在边远乡村还将设立药品专柜和药品配送站。成效“规范药房”已有253家到目前为止,全区已有11个市相继联合制定了《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实施方案》或《验收标准》,已有253家医疗机构的药房通过了“规范药房”的验收,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工作正逐步推进。

  为此,广西药监局推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使全区形成了“以批发企业为主,零售连锁企业为辅,药品经营企业与农村卫生、食品网点有机结合”的乡镇农村药品供应网络。

  通过农村药品“两网”建设,进一步规范了农村药品来源的渠道,一批通过GSP认证的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企业通过直配式、代购式以及设点经营等方式,已将终端扩展到乡村。目前,全区县级以下药品零售药店已发展至5408家,零售连锁门店458家,农民买药难的情况有所缓解。

稿源: 南宁晚报   编辑: 韩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