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审刘招华后最大毒枭 4年间制售冰毒2.5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3/29 18:35:24
广州开审刘招华后最大毒枭 人称十全毒贩4年制毒2.5吨藏枪12支

  除冰毒外还涉嫌制售海洛因摇头丸等毒品

  4年间制售冰毒2吨多,还从事海洛因、摇头丸、氯胺酮、麻黄素等各色毒品和制毒原料的制造和买卖,被称为“十全毒贩”的广州男子刘法伟等14名被告昨日上午在广州市中院出庭受审。这是继全球最大毒枭——刘招华案后,广东审理的最大一起毒品犯罪案。据指控,刘法伟等人还涉嫌非法持有12支手枪及子弹和非法拘禁等指控。据检察院一资深检察官介绍,像刘法伟这样经营多品种毒品的“毒枭”在贩毒案中非常罕见。

  因案情重大复杂,本案预计将连审3天,昨日仅仅是对各被告人进行询问,具体的庭审调查和辩论将放在接下来的两天。

  制毒贩毒

  4年制冰毒2.5吨在白云区、从化等地设工场

  据指控:2002年底,刘法伟与同案人冯伟明(另案处理)密谋制造冰毒,商定由刘提供制毒原料麻黄素,冯设场制造,并谈好如何分成。冯从刘处取得由同案人陈荣昌(绰号“番薯昌”,另案处理)提供的2吨麻黄素后,纠合了梁汉等人,在白云区太和镇一农场内设工场制造出1000余公斤冰毒,由冯贩卖后,按约定支付给刘法伟港币1270万元。

  这次的“合作”成功,大大刺激了刘法伟。2003年6月,刘、冯二人再次合作制造冰毒,冯从刘处取得“番薯昌”提供的1吨麻黄素后,纠合众“马仔”在从化市旗杆镇芒山一养猪场内设工场制造冰毒。刘法伟派曹建华参与制造及监工,共制出约600公斤冰毒,由“番薯昌”全部收购,付给冯伟明港币450万元。随后,刘法伟获得报酬港币62万元,曹建华获得港币25万元。

  2004年底,黄瑞林、吴伯达(绰号“摩罗”,另案处理)、冯伟明密谋制毒冰毒,由冯提供1.5吨麻黄素,黄纠合了同案人林华,选定工场,交由吴等人制造冰毒。2005年初,黄及吴获悉冯在广州因涉嫌贩卖毒品被抓获,即将赶工制造出800多公斤冰毒运至广州交给吴贩卖。

  2004年底,刘法伟经金沛松认识了同案人陈森(另案处理)合作制造冰毒,商定由陈提供制毒原料麻黄素2吨,由刘负责在从化市神岗镇银林村观音石果园内设工场制造冰毒,各出资100万港币作为制毒费用,并谈好了分成办法,承诺成后给金港币100万元的好处费。结果在制毒过程中,因同案人吴江将脸烧伤,而刘法伟又获悉陈森被公安机关抓获,觉得该地点不太“吉利”,遂指示曹建华等人清理工场。曹建华等人即将制毒原料、制成的半成品及部分制毒工具转移存放。

  2006年初,刘法伟以港币500万元的加工费要求同案人“阿雀”(另案处理)将1吨麻黄素制成冰毒。“阿雀”取走250公斤麻黄素后制成75公斤冰毒交回给曹建华保管。同年3月中旬,同案人“阿巨”向刘法伟购买冰毒100公斤,刘即指示曹建华组织货源。曹建华与“阿彪”再次去从化市神岗镇银林村观音石果园的制毒工场,将制造出来半成品提炼得30余公斤冰毒,与原保管的75公斤冰毒一起凑够100公斤,交与“阿巨”派来收货的人。

  染指各类毒品生意

  包括冰毒、海洛因、摇头丸、氯胺酮等

  据悉,刘法伟可以说是在毒品领域“全面开花”,除制造和贩卖冰毒外,他还染指海洛因、摇头丸、氯胺酮等各色毒品。

  据指控:2004年1月初,刘法伟以港币90万元的报酬,为同案人梁友强等保管走私入境的海洛因624块及出货。他安排曹建华存放海洛因,并由吴江与同案人“阿彪”(另案处理)负责送货。之后一两个月内,刘法伟根据梁友强等的指示,指使曹建华、吴江分6次将604块海洛因送给同案人邓其华(另案处理)等人出售,并经曹建华以每块18万元的价格卖给同案人“捞仔”20块海洛因。邓其华将得到的100块海洛因通过罗洁维和其下家梁国明等人出售。梁国明在与人交易时被抓获,现场查获白色块状物7块(经鉴定,净重4896克,海洛因含量为78.9%)。事后,刘法伟将得到的港币90万元分与曹建华及吴江各30万元,“阿彪”在吴江处分得5万元报酬。

  2004年8月,刘法伟与同案人黄建华、刘本钢等人密谋制造摇头丸,商定由刘法伟出资人民币150万元,黄建华等负责制造事项。2005年5月,黄建华在深圳市接收试制成功的制作摇头丸的粉末时被公安人员抓获。后刘本钢因无法退回刘法伟投入的资金,于是将制毒原料交刘法伟作抵押,由曹建华存放。破案后,警方在从化市缴获3吨多的制毒原料。

  2005年五六月间,刘法伟以50公斤氯胺酮的分成与同案人“英文佬”(另案处理)合作贩卖500公斤氯胺酮,约定由刘负责在广州市接货、保管和出货。曹建华按刘的指示,接收并存放经清点实重为477公斤的氯胺酮。后刘安排曹建华和吴江分次将氯胺酮共91.5公斤送交别人,并将其中的50公斤氯胺酮经曹以每公斤12万~17万元不等的价格转卖给吴江等人,共得款771.6万元。

  落网经过

  警方捣毁香蕉林毒窝 顺藤摸瓜逮捕大毒枭

  2005年12月,陈灿文、陈健坤与黄瑞林进行麻黄素交易未果后又密谋制造冰毒,商定由二陈提供场地和找制毒师傅,由黄瑞林提供麻黄素。后黄瑞林纠合刘法伟合伙制造冰毒,由刘提供500公斤麻黄素,并谈好如何分成。就是这次制毒,让刘法伟等人一一被警方抓获。

  2006年2月中旬,刘通知曹将麻黄素及若干制造冰毒原料交给胡建君。胡及二陈将原料运至二陈租用的番禺区化龙镇柏堂村12队的香蕉林制毒工场,纠合其他人开始制毒。2006年3月22日,公安人员将该制毒工场捣毁,查获不同形态的成品和半成品毒品一批,并缴获制毒原料麻黄素400公斤。3月22日当天,黄瑞林被警方拘留,第二天,刘法伟和曹建华等人陆续被警方抓获拘留。

  庭审现场

  刘法伟否认是制毒集团首领

  “我只是提供车钥匙,钱都是赌钱赢的”

  昨日上午10时,14人身着囚衣戴着手铐出庭。他们都满脸疲惫,耷拉着脑袋。走在最前面的是“毒枭”刘法伟,他环顾法庭四周,试图在旁听席上找到自己的亲属,满头白发的曹建华戴着口罩,也睁大着一双布满血丝的眼睛四处张望。

  头发花白、身形瘦小的第一被告人刘法伟承认了大部分的犯罪事实,但他一口否认自己是整个制毒贩毒集团的核心人物。他说,自己只是负责“提供车钥匙,保管货而已”。但众多“马仔”都承认自己听命于刘法伟。刘坚持说,自己在第一次制毒贩毒活动中拿到的300万不是毒资,而是“在赌场赢的钱”,另外的62万“是利息”,因为自己在澳门的大部分活动就是混迹于赌场中。曹建华等也经常去澳门找他,因此他把曹建华每次上交给他的赃款解释为“都是曹建华赌钱输给我的”。

  当被公诉人问及“你有没有出资150万制造摇头丸”,他说,自己不过是用赌博赢来的钱进行了“赞助”。他辩解说,因为同案人刘本钢赌钱输给了自己,又没钱还,刘本钢就向刘法伟借了一笔钱企图通过制售摇头丸获利来还债。结果摇头丸没做成,刘本钢就将制毒的原料交给刘法伟作抵押。

  昨日,14名被告人中只有刘法伟、曹建华、吴江等3名主犯受审,对于其他被告人的法庭讯问及法庭调查等将于今日、明日完成。
时报记者探访香蕉林毒窝

  制毒工场远离村庄地点隐蔽

  毒枭究竟是在什么地方制作冰毒呢?时报记者昨日前往他们的制毒工场一探究竟。

  据指控,毒枭刘法伟通过陈灿文等人在番禺区化龙镇柏堂村12小队,租赁当地的蕉田制造冰毒。几经波折,记者才抵达目的地。

  记者之后联系到柏堂村12小队的霍队长。得知记者来意,霍队长驾驶摩托带领记者前往陈灿文等人曾进行制毒的香蕉林。行驶了很长一段路后,摩托车驶离平整的砂石路面,走上一条不到一米宽的泥路,沿途已没有村民居住的房屋,两边的田里是培育的花木。霍队长说,这附近的田地是他们小队属下最偏远的地段了,一般本村都没什么人在这里耕种,大部分都承包给外地人种植花草。

  摩托车在崎岖不平的泥路上又行驶了约10分钟,穿过一片竹林,前方荒地里果然有一大片茂密的香蕉林,但从这个方向望过去看不出有任何异常,从香蕉林旁边绕行半圈后,才发现香蕉林另一侧中间位置有一排简易的红砖平房。霍队长告诉记者,这里最早在1993年通过投标的方式包给了化龙镇一个姓陈的人,当时说要用来种香蕉,房子就是那时修建的。后面出现制毒的事应该是陈未通知队里便自行转包给别人,直到案发后,当地派出所派人前来调查情况,大家才知道原来在这片香蕉林里竟隐藏着一个制毒工场。现在,这里已经再次包给了另外的花木种植商。

  记者注意到,毒贩选址这里绝非偶然,12小队位置偏僻,村里主要的道路汽车无法通过,周边居民很少,整个小队只有150多人。村民告诉记者,村里的青壮年多外出打工,剩余的劳动力只耕种村边土地,远一点的就租给外人了,一般没事的话根本不会有人过去看他们在做什么。

  毒枭团伙第四号人物

  越狱毒犯黄瑞林——“他就像个牛气的包工头”

  本案中,除大毒枭刘法伟之外,主犯黄瑞林因犯案累累特别引人关注。

  黄瑞林,绰号“锐鬼”、“阿处”,男,1958年出生在广东省台山市,在14名被告人中名列第四。早在24年前,他就因抢劫罪、盗窃罪、流氓罪被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眼看要将“牢底坐穿”,他密谋越狱,并最终于1991年9月4日从新疆红桥监狱成功越狱出逃。

  越狱期间生女贩毒

  越狱之后,他和女友李伟贤同居生下一个女儿,后因贩毒罪、脱逃罪再度被捕,于2001年11月5日被云南省一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服刑期间,黄瑞林因病保外就医,并于2004年9月14日经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再次获得自由。

  他回到广州和李伟贤继续生活,直至案发。在此期间,他依旧不知悔改,多次伙同他人制贩毒品,并将所得赃款交给“老婆”李伟贤保管,以李的名义购买房产、轿车、保险等等。

  李伟贤因此被他拖下水,2006年3月22日,公安人员在黄瑞林与李伟贤共同居住的天河和荔湾两套住所内查获手枪5支,子弹22发。李伟贤则涉嫌窝藏毒赃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

  昨晚8时许,记者来到黄瑞林、李伟贤在广州荔湾区逢源路宝盛园的M栋2607房住所。

  一小区内买下3套房

  据宝盛园保安曾先生介绍,2006年3月黄瑞林被抓时,与李伟贤搬到宝盛园不是很久。“那天他叫人运来一些装修材料,对我们说‘赶紧过来帮我搬上去,不然我找你们老总投诉。’当时那个人留着长长的头发,说话很牛气很凶,平时进出也是一副瞧不起人的样子,刚开始我还以为他是搞装修的包工头。”曾先生告诉记者,黄瑞林在宝盛园买了3套房子和2个车位,平时与李伟贤经常开着一辆银白色的奔驰和黑色的本田车进出小区。

14名被告人情况

  1被告人刘法伟:

  化名张志强,绰号“志强仔”,男,1960年1月7日出生,广东省广州市人,住澳门特区。1981年因炒卖被送劳动教养6年1个月。

  2被告人曹建华:

  绰号“高佬”、“曹操”,男,1955年12月6日出生,河北省抚宁县人。1981年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3被告人吴江:

  绰号“江仔”,男,1963年4月21日出生,广东省梅州市人。1981年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4被告人黄瑞林:

  绰号“锐贵”,男,1958年11月2日出生,广东省台山市人。1983年因犯抢劫罪、盗窃罪、流氓罪被判处无期徒刑,2001年因犯贩卖毒品罪及逃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2004年因保外就医被准许暂予监外执行。

  5被告人陈建坤:

  绰号“大头”,男,1965年7月3日出生,广东省广州市人。

  6被告人陈灿文:

  绰号“阿灿”,男,1971年2月8日出生,广东省广州市人。

  7被告人欧阳鸿伟:

  绰号“高佬”,男,1965年2月8日出生,广东省顺德市人。1986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8被告人胡建君:

  别名胡建军,男,1959年10月11日出生,河南省信阳市人。1993年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9被告人金沛松:

  绰号“邋遢猫”,男,1953年8月19日出生,广东省广州市人。

  10被告人李宏武:

  男,1973年1月16日出生,湖南省华南生石门县人。2000年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11被告人杨向辉:

  男,1978年7月29日出生,云南砚山县人。2001年因犯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8年。

  12被告人陈建森:

  男,1963年9月8日出生,广东省广州市人。

  13被告人叶伟光:

  绰号“猪肉仔”,男,1964年12月15日出生,广东省广州市人。1984年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14被告人李伟贤:

  女,1969年2月7日出生,广东省广州市人。

  毒枭团伙罪行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2006年2月,刘法伟通过黄瑞林向同案人“妹头”以每吨420万港币的价钱购买麻黄素1吨,谈好先付款后交货。收货后,当刘法伟等人准备利用这批原料从事不法勾当时,却发现收到的是伪麻黄碱。案发后,公安人员查获该批伪麻黄碱,刘法伟因此涉嫌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非法拘禁罪

  2003年6月,同案人陈荣昌称与黄×华有债务纠纷,欲绑架黄×华或其子黄×勇,要求刘法伟“帮忙”。其后,刘法伟带领“马仔”在广州市西华路太湖酒家停车场出口挟持黄×勇,将黄×勇送至番禺区南村镇一偏僻的民宅内关押。黄×勇后被民警解救。

  ●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

  该毒枭团伙是一群亡命之徒,案发后,公安机关在几名主犯家中共查获了12支枪、上百发子弹。其中,一些枪支还是杀伤力巨大的军用枪支和外国制式的军用枪支。

  (记者 李朝涛 黄超 张立璞 实习生 莫丽娟 雷东博 杨绪伟 摄影 任传富 陆明杰)广州开审刘招华后最大毒枭 人称十全毒贩4年制毒2.5吨藏枪12支

  除冰毒外还涉嫌制售海洛因摇头丸等毒品

  4年间制售冰毒2吨多,还从事海洛因、摇头丸、氯胺酮、麻黄素等各色毒品和制毒原料的制造和买卖,被称为“十全毒贩”的广州男子刘法伟等14名被告昨日上午在广州市中院出庭受审。这是继全球最大毒枭——刘招华案后,广东审理的最大一起毒品犯罪案。据指控,刘法伟等人还涉嫌非法持有12支手枪及子弹和非法拘禁等指控。据检察院一资深检察官介绍,像刘法伟这样经营多品种毒品的“毒枭”在贩毒案中非常罕见。

  因案情重大复杂,本案预计将连审3天,昨日仅仅是对各被告人进行询问,具体的庭审调查和辩论将放在接下来的两天。

  制毒贩毒

  4年制冰毒2.5吨在白云区、从化等地设工场

  据指控:2002年底,刘法伟与同案人冯伟明(另案处理)密谋制造冰毒,商定由刘提供制毒原料麻黄素,冯设场制造,并谈好如何分成。冯从刘处取得由同案人陈荣昌(绰号“番薯昌”,另案处理)提供的2吨麻黄素后,纠合了梁汉等人,在白云区太和镇一农场内设工场制造出1000余公斤冰毒,由冯贩卖后,按约定支付给刘法伟港币1270万元。

  这次的“合作”成功,大大刺激了刘法伟。2003年6月,刘、冯二人再次合作制造冰毒,冯从刘处取得“番薯昌”提供的1吨麻黄素后,纠合众“马仔”在从化市旗杆镇芒山一养猪场内设工场制造冰毒。刘法伟派曹建华参与制造及监工,共制出约600公斤冰毒,由“番薯昌”全部收购,付给冯伟明港币450万元。随后,刘法伟获得报酬港币62万元,曹建华获得港币25万元。

  2004年底,黄瑞林、吴伯达(绰号“摩罗”,另案处理)、冯伟明密谋制毒冰毒,由冯提供1.5吨麻黄素,黄纠合了同案人林华,选定工场,交由吴等人制造冰毒。2005年初,黄及吴获悉冯在广州因涉嫌贩卖毒品被抓获,即将赶工制造出800多公斤冰毒运至广州交给吴贩卖。

  2004年底,刘法伟经金沛松认识了同案人陈森(另案处理)合作制造冰毒,商定由陈提供制毒原料麻黄素2吨,由刘负责在从化市神岗镇银林村观音石果园内设工场制造冰毒,各出资100万港币作为制毒费用,并谈好了分成办法,承诺成后给金港币100万元的好处费。结果在制毒过程中,因同案人吴江将脸烧伤,而刘法伟又获悉陈森被公安机关抓获,觉得该地点不太“吉利”,遂指示曹建华等人清理工场。曹建华等人即将制毒原料、制成的半成品及部分制毒工具转移存放。

  2006年初,刘法伟以港币500万元的加工费要求同案人“阿雀”(另案处理)将1吨麻黄素制成冰毒。“阿雀”取走250公斤麻黄素后制成75公斤冰毒交回给曹建华保管。同年3月中旬,同案人“阿巨”向刘法伟购买冰毒100公斤,刘即指示曹建华组织货源。曹建华与“阿彪”再次去从化市神岗镇银林村观音石果园的制毒工场,将制造出来半成品提炼得30余公斤冰毒,与原保管的75公斤冰毒一起凑够100公斤,交与“阿巨”派来收货的人。

  染指各类毒品生意

  包括冰毒、海洛因、摇头丸、氯胺酮等

  据悉,刘法伟可以说是在毒品领域“全面开花”,除制造和贩卖冰毒外,他还染指海洛因、摇头丸、氯胺酮等各色毒品。

  据指控:2004年1月初,刘法伟以港币90万元的报酬,为同案人梁友强等保管走私入境的海洛因624块及出货。他安排曹建华存放海洛因,并由吴江与同案人“阿彪”(另案处理)负责送货。之后一两个月内,刘法伟根据梁友强等的指示,指使曹建华、吴江分6次将604块海洛因送给同案人邓其华(另案处理)等人出售,并经曹建华以每块18万元的价格卖给同案人“捞仔”20块海洛因。邓其华将得到的100块海洛因通过罗洁维和其下家梁国明等人出售。梁国明在与人交易时被抓获,现场查获白色块状物7块(经鉴定,净重4896克,海洛因含量为78.9%)。事后,刘法伟将得到的港币90万元分与曹建华及吴江各30万元,“阿彪”在吴江处分得5万元报酬。

  2004年8月,刘法伟与同案人黄建华、刘本钢等人密谋制造摇头丸,商定由刘法伟出资人民币150万元,黄建华等负责制造事项。2005年5月,黄建华在深圳市接收试制成功的制作摇头丸的粉末时被公安人员抓获。后刘本钢因无法退回刘法伟投入的资金,于是将制毒原料交刘法伟作抵押,由曹建华存放。破案后,警方在从化市缴获3吨多的制毒原料。

  2005年五六月间,刘法伟以50公斤氯胺酮的分成与同案人“英文佬”(另案处理)合作贩卖500公斤氯胺酮,约定由刘负责在广州市接货、保管和出货。曹建华按刘的指示,接收并存放经清点实重为477公斤的氯胺酮。后刘安排曹建华和吴江分次将氯胺酮共91.5公斤送交别人,并将其中的50公斤氯胺酮经曹以每公斤12万~17万元不等的价格转卖给吴江等人,共得款771.6万元。

  落网经过

  警方捣毁香蕉林毒窝 顺藤摸瓜逮捕大毒枭

  2005年12月,陈灿文、陈健坤与黄瑞林进行麻黄素交易未果后又密谋制造冰毒,商定由二陈提供场地和找制毒师傅,由黄瑞林提供麻黄素。后黄瑞林纠合刘法伟合伙制造冰毒,由刘提供500公斤麻黄素,并谈好如何分成。就是这次制毒,让刘法伟等人一一被警方抓获。

  2006年2月中旬,刘通知曹将麻黄素及若干制造冰毒原料交给胡建君。胡及二陈将原料运至二陈租用的番禺区化龙镇柏堂村12队的香蕉林制毒工场,纠合其他人开始制毒。2006年3月22日,公安人员将该制毒工场捣毁,查获不同形态的成品和半成品毒品一批,并缴获制毒原料麻黄素400公斤。3月22日当天,黄瑞林被警方拘留,第二天,刘法伟和曹建华等人陆续被警方抓获拘留。

  庭审现场

  刘法伟否认是制毒集团首领

  “我只是提供车钥匙,钱都是赌钱赢的”

  昨日上午10时,14人身着囚衣戴着手铐出庭。他们都满脸疲惫,耷拉着脑袋。走在最前面的是“毒枭”刘法伟,他环顾法庭四周,试图在旁听席上找到自己的亲属,满头白发的曹建华戴着口罩,也睁大着一双布满血丝的眼睛四处张望。

  头发花白、身形瘦小的第一被告人刘法伟承认了大部分的犯罪事实,但他一口否认自己是整个制毒贩毒集团的核心人物。他说,自己只是负责“提供车钥匙,保管货而已”。但众多“马仔”都承认自己听命于刘法伟。刘坚持说,自己在第一次制毒贩毒活动中拿到的300万不是毒资,而是“在赌场赢的钱”,另外的62万“是利息”,因为自己在澳门的大部分活动就是混迹于赌场中。曹建华等也经常去澳门找他,因此他把曹建华每次上交给他的赃款解释为“都是曹建华赌钱输给我的”。

  当被公诉人问及“你有没有出资150万制造摇头丸”,他说,自己不过是用赌博赢来的钱进行了“赞助”。他辩解说,因为同案人刘本钢赌钱输给了自己,又没钱还,刘本钢就向刘法伟借了一笔钱企图通过制售摇头丸获利来还债。结果摇头丸没做成,刘本钢就将制毒的原料交给刘法伟作抵押。

  昨日,14名被告人中只有刘法伟、曹建华、吴江等3名主犯受审,对于其他被告人的法庭讯问及法庭调查等将于今日、明日完成。
时报记者探访香蕉林毒窝

  制毒工场远离村庄地点隐蔽

  毒枭究竟是在什么地方制作冰毒呢?时报记者昨日前往他们的制毒工场一探究竟。

  据指控,毒枭刘法伟通过陈灿文等人在番禺区化龙镇柏堂村12小队,租赁当地的蕉田制造冰毒。几经波折,记者才抵达目的地。

  记者之后联系到柏堂村12小队的霍队长。得知记者来意,霍队长驾驶摩托带领记者前往陈灿文等人曾进行制毒的香蕉林。行驶了很长一段路后,摩托车驶离平整的砂石路面,走上一条不到一米宽的泥路,沿途已没有村民居住的房屋,两边的田里是培育的花木。霍队长说,这附近的田地是他们小队属下最偏远的地段了,一般本村都没什么人在这里耕种,大部分都承包给外地人种植花草。

  摩托车在崎岖不平的泥路上又行驶了约10分钟,穿过一片竹林,前方荒地里果然有一大片茂密的香蕉林,但从这个方向望过去看不出有任何异常,从香蕉林旁边绕行半圈后,才发现香蕉林另一侧中间位置有一排简易的红砖平房。霍队长告诉记者,这里最早在1993年通过投标的方式包给了化龙镇一个姓陈的人,当时说要用来种香蕉,房子就是那时修建的。后面出现制毒的事应该是陈未通知队里便自行转包给别人,直到案发后,当地派出所派人前来调查情况,大家才知道原来在这片香蕉林里竟隐藏着一个制毒工场。现在,这里已经再次包给了另外的花木种植商。

  记者注意到,毒贩选址这里绝非偶然,12小队位置偏僻,村里主要的道路汽车无法通过,周边居民很少,整个小队只有150多人。村民告诉记者,村里的青壮年多外出打工,剩余的劳动力只耕种村边土地,远一点的就租给外人了,一般没事的话根本不会有人过去看他们在做什么。

  毒枭团伙第四号人物

  越狱毒犯黄瑞林——“他就像个牛气的包工头”

  本案中,除大毒枭刘法伟之外,主犯黄瑞林因犯案累累特别引人关注。

  黄瑞林,绰号“锐鬼”、“阿处”,男,1958年出生在广东省台山市,在14名被告人中名列第四。早在24年前,他就因抢劫罪、盗窃罪、流氓罪被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眼看要将“牢底坐穿”,他密谋越狱,并最终于1991年9月4日从新疆红桥监狱成功越狱出逃。

  越狱期间生女贩毒

  越狱之后,他和女友李伟贤同居生下一个女儿,后因贩毒罪、脱逃罪再度被捕,于2001年11月5日被云南省一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服刑期间,黄瑞林因病保外就医,并于2004年9月14日经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再次获得自由。

  他回到广州和李伟贤继续生活,直至案发。在此期间,他依旧不知悔改,多次伙同他人制贩毒品,并将所得赃款交给“老婆”李伟贤保管,以李的名义购买房产、轿车、保险等等。

  李伟贤因此被他拖下水,2006年3月22日,公安人员在黄瑞林与李伟贤共同居住的天河和荔湾两套住所内查获手枪5支,子弹22发。李伟贤则涉嫌窝藏毒赃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

  昨晚8时许,记者来到黄瑞林、李伟贤在广州荔湾区逢源路宝盛园的M栋2607房住所。

  一小区内买下3套房

  据宝盛园保安曾先生介绍,2006年3月黄瑞林被抓时,与李伟贤搬到宝盛园不是很久。“那天他叫人运来一些装修材料,对我们说‘赶紧过来帮我搬上去,不然我找你们老总投诉。’当时那个人留着长长的头发,说话很牛气很凶,平时进出也是一副瞧不起人的样子,刚开始我还以为他是搞装修的包工头。”曾先生告诉记者,黄瑞林在宝盛园买了3套房子和2个车位,平时与李伟贤经常开着一辆银白色的奔驰和黑色的本田车进出小区。

14名被告人情况

  1被告人刘法伟:

  化名张志强,绰号“志强仔”,男,1960年1月7日出生,广东省广州市人,住澳门特区。1981年因炒卖被送劳动教养6年1个月。

  2被告人曹建华:

  绰号“高佬”、“曹操”,男,1955年12月6日出生,河北省抚宁县人。1981年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3被告人吴江:

  绰号“江仔”,男,1963年4月21日出生,广东省梅州市人。1981年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4被告人黄瑞林:

  绰号“锐贵”,男,1958年11月2日出生,广东省台山市人。1983年因犯抢劫罪、盗窃罪、流氓罪被判处无期徒刑,2001年因犯贩卖毒品罪及逃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2004年因保外就医被准许暂予监外执行。

  5被告人陈建坤:

  绰号“大头”,男,1965年7月3日出生,广东省广州市人。

  6被告人陈灿文:

  绰号“阿灿”,男,1971年2月8日出生,广东省广州市人。

  7被告人欧阳鸿伟:

  绰号“高佬”,男,1965年2月8日出生,广东省顺德市人。1986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8被告人胡建君:

  别名胡建军,男,1959年10月11日出生,河南省信阳市人。1993年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9被告人金沛松:

  绰号“邋遢猫”,男,1953年8月19日出生,广东省广州市人。

  10被告人李宏武:

  男,1973年1月16日出生,湖南省华南生石门县人。2000年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11被告人杨向辉:

  男,1978年7月29日出生,云南砚山县人。2001年因犯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8年。

  12被告人陈建森:

  男,1963年9月8日出生,广东省广州市人。

  13被告人叶伟光:

  绰号“猪肉仔”,男,1964年12月15日出生,广东省广州市人。1984年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14被告人李伟贤:

  女,1969年2月7日出生,广东省广州市人。

  毒枭团伙罪行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2006年2月,刘法伟通过黄瑞林向同案人“妹头”以每吨420万港币的价钱购买麻黄素1吨,谈好先付款后交货。收货后,当刘法伟等人准备利用这批原料从事不法勾当时,却发现收到的是伪麻黄碱。案发后,公安人员查获该批伪麻黄碱,刘法伟因此涉嫌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非法拘禁罪

  2003年6月,同案人陈荣昌称与黄×华有债务纠纷,欲绑架黄×华或其子黄×勇,要求刘法伟“帮忙”。其后,刘法伟带领“马仔”在广州市西华路太湖酒家停车场出口挟持黄×勇,将黄×勇送至番禺区南村镇一偏僻的民宅内关押。黄×勇后被民警解救。

  ●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

  该毒枭团伙是一群亡命之徒,案发后,公安机关在几名主犯家中共查获了12支枪、上百发子弹。其中,一些枪支还是杀伤力巨大的军用枪支和外国制式的军用枪支。

  (记者 李朝涛 黄超 张立璞 实习生 莫丽娟 雷东博 杨绪伟 摄影 任传富 陆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