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分国资案的法律尴尬:坐牢一阵子幸福一辈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5 23:19:41
民主与法制时报    杭州市一家国有房地产公司挪用数亿资金炒股,用买商业保险的方式使全体职工参与私分国资达上千万元。如今公司倒了,但该公司的每名职工都在西湖附近拥有一套价值百万的住房,而国家的法律却无法追究。

浙江经贸房地产公司领导班子通过征集“金点子”,集体研究决定私分国有资产。他们采取公款炒股、为职工买商业保险等方式,在一年多时间里私分国有资产上千万元,并销毁了部分财务账簿。此案经有关部门和检察机关介入调查长达5年,但仍有部分国资流失无法查清。

6月13日,浙江省开化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浙江经贸房地产公司总经理高小杭犯私分国有资产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40万元,公司财务部经理杨晓敏犯私分国有资产罪和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20万元。截至6月29日,该判决已经生效。

挪用公款近4亿元炒股

浙江经贸房地产公司(下称经贸公司)是一家国有房地产开发企业,成立于1992年,最初隶属于浙江省经贸厅,后并入国有独资的浙江中大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下称中大集团)。

1997年4月,高小杭被任命为经贸公司总经理时,公司资产不过几百万元。经高小杭运作,短短几年时间里,公司发展成拥有数亿元资产的房地产大开发商。其开发的万安城市花园、凤起苑成为杭州精品楼盘。

2001年后,经贸公司经营状况发生了逆转,业绩大幅滑坡,负债累累,官司缠身。在这种情况下,经贸公司并入中大集团。2002年7月,高小杭被免去经贸公司总经理职务。

高小杭被免职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来自一封匿名举报信,信中举报高小杭等人挪用公款炒股和贪污。

举报信引起中大集团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开始对高小杭等人调查。调查人员在与经贸公司财务经理杨晓敏接触时,杨晓敏称,公司用公款炒股确有其事,但所有的会计凭证都被她当废品卖掉了。

调查陷入困境,此后较长一段时间没有任何进展。浙江省国资委决定委托浙江省审计部门对经贸公司进行全面审计。经过一年多的审计查明:经贸公司挪用公款炒股累计金额达3.9亿元,其中一笔就达4000多万元。

时任浙江省副省长的章猛进对此问题批示,浙江省检察院将此案移交给浙江省衢州市检察院,由该院反贪局办理。此时已是2006年2月。

反贪人员的侦查十分艰难。经贸公司只剩下个空壳,40多名职工早已买断工龄离开企业。即便是找到这些职工,面对反贪人员的到来,职工们竭力回避,这让反贪人员感到十分蹊跷。

通过对高小杭等人几个月的跟踪调查,反贪人员获悉,高小杭和杨晓敏分别在杭州“秀水山庄”和“景月湾”有一套别墅,价值不菲。高小杭被免职前开的是价值100多万元的宝马,另两个副总也是宝马车,杨晓敏是别克车。这些情况表明,高小杭等人的收入极不正常。

反贪人员再次委托审计部门对经贸公司审计,审计查明,有4笔公款炒股产生收益160多万元,但这笔钱款去向不明。同时,经贸公司相关财务人员证实,杨晓敏确有销毁财务凭证的行为。

2006年4月30日,衢州市检察院以涉嫌私分国有资产对高小杭立案侦查。同日,杨晓敏被刑事拘留。

“我们是以涉嫌挪用公款刑拘她,如果此罪名不成立,还有涉嫌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的确凿证据。”衢州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刘建华说。

果然不出检方所料,杨晓敏早有思想准备,除了一口咬定炒股的会计凭证已卖掉外,其他一概不知。而她的家人则四处活动,要求对她进行精神病鉴定和取保候审。

私分上千万国资

反贪人员查明,经贸公司在挪用公款炒股时,同时发动公司职工集资了2000万元,一起投入股市,共有1030多万元收益,这些收益均用于职工福利。

“经贸公司非常狡猾,将公款和集资款混在一起炒股,其收益无法查清究竟是公款还是集资款所得,而挪用公款罪是指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经贸公司炒股的收益却是归全体职工,所以此罪名难以成立。”刘建华说。

反贪人员再次转向外围调查。经贸公司与杭州另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较频繁的业务往来引起了反贪人员的注意。早在1999年底,经贸公司出资1120万元投资这家房地产公司。2001年初,因双方产生矛盾导致分手,对方退还经贸公司股本金1120万元,另加投资收益300万元。但是经贸公司财务账上并没有反映300万元收益。

随着追踪钱的去向,反贪人员终于查到其中的180万元为经贸公司40多名职工购买了平安人寿保险——“团体退休金投资连结险”,职工到退休时可以凭保单一次性兑付。这笔保险保单金额分为三个档次,高小杭及公司两个副总金额最高,其次是中层干部,最低是普通职工。

300万元中的另外64万元经贸公司给职工买了消费卡,还有50多万元买了一辆福特汽车。至此,可以确认的是有240万元公款被私分了。

这一证据令反贪人员精神大振,据此重点调查经贸公司账户的开设及资金的走向。结果又发现了另外3笔用公款为职工买保险的事实。

2001年3月30日,经贸公司采用虚增工程成本的方法,将套取的277万余元国有资产汇入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为每名职工购买了“国寿养老年金保险”。而这笔账目经过杨晓敏操作,变成了公司正常的管理费用。

2001年6月13日和2002年2月1日,经贸公司又分别套取资金321万元和196万元汇入这家保险公司,购买商业保险后集体私分。这两次该公司账目又变成了“开发间接费”。

在如何私分国有资产时,高小杭向班子成员征集“金点子”,最后确定以何种手段私分国资。但每个职工的份额相互之间严格保密。

从2001年3月至2002年2月的一年时间里,经贸公司通过购买保险和消费卡的方式共将1038万余元国有资产集体私分。其中,高小杭分得69万余元,杨晓敏分得51万元,一般职工也都有20万元左右。

所有的职工都是既得利益者

至此,反贪人员才明白,为何经贸公司的职工会对侦查人员“反感”。一名经贸公司老职工对反贪人员说,他害怕因此坐牢,也担心会让他把保单退回,因为他已经买断工龄没有职业了。

“高小杭当总经理这几年里,私分国有资产,所有的职工都是既得利益者,一些职工还为高小杭鸣不平,使侦查困难重重。”刘建华说。

反贪人员决定打消职工的顾虑,不追究普通职工的法律责任,也不追缴已发给职工的保单。

“刑法上有明确规定,私分国有资产罪追究的是两类人,一类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另一类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在本案中,就是总经理高小杭和直接责任人杨晓敏。”

但反贪人员要动高小杭却费了不少周折。2001年初高小杭曾中风,之后留有后遗症。如果对其羁押,是否会导致意外?反贪人员从高小杭就诊的医院调出病历,并请浙江省检察院的法医对其病状进行会诊,最终决定采取取保候审形式。

中风后的高小杭被传唤时,非常配合检方调查,他说:“我已经想通了,我是死过一次的人了,还有什么可隐瞒的?”高小杭说,所有公款炒股包括给职工买保险都是由杨晓敏一人实施,炒股收益的分配决定权在他手里,相关账务凭证由杨保管。2001年,他担心公款炒股败露,让杨停止操作,将资金从股市中抽回。而杨毁灭炒股的会计凭证他毫不知情。

但是杨晓敏却对反贪人员说,是高小杭指使她毁灭炒股的会计凭证的。反贪人员综合各方面证据,认定杨晓敏说假话。

2006年6月22日,高小杭被取保候审。

案发后,高小杭和公司两个副总、工会主席以及一名总经理助理都积极退赃。杨晓敏后来在律师的劝告下才退了赃。

今年1月9日,此案侦查终结后,衢州市检察院移送衢州市开化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开化县检察院于2007年4月9日对高小杭、杨晓敏提起公诉。

2007年6月13日,开化县法院认为高小杭、杨晓敏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退清分得的违法所得款项,酌情从轻处罚作出一审判决。之后,高小杭提起上诉。然而,就在二审法院受理后准备择日开庭审理之际,6月27日,高小杭突然撤回了上诉。

每名职工都有价值百万住房

高小杭因病目前一直在监外执行,而杨晓敏被判缓刑也远离高墙,两人依然住着别墅,过着富裕的生活。“两人判得偏轻,尤其是杨晓敏,居然不需要坐牢,这真是‘坐牢一阵子,幸福一辈子’。”当地法律界人士对此评价说。

“这反映出法律的尴尬,刑法规定,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最高刑是5年,而贪污罪最高可判死刑,即使罪犯态度好减轻罪行,但也会比销毁会计凭证罪判得重,这就会有一些犯罪分子选择销毁会计凭证方式逃避法律的严惩。这种情况我们在办案中并不少见,国家应该在立法上加以解决。”曾任衢州市检察院反贪局局长的开化县检察院检察长黄耀奎作为该案的主办人员之一,谈及此案,深有感触。

黄耀奎告诉《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此案从案发到最终查处历经5年,过程曲折复杂,反映了目前国有资产监管过程中存在的漏洞。而案发多是知情人或利害单位举报,否则检察机关根本无从知晓。

他分析说,人们对私分国有资产的认识不同,对贪污大家深恶痛绝,但对打着为职工谋福利旗号的私分国有资产,常被公众尤其是发案单位容忍和谅解。而享受了私分国有资产好处的人自然结成“利益共同体”,共同对付外界尤其是司法机关的介入,使案件发现难,查处难,追赃更难。

据办案检察官分析,经贸公司之所以能够作案成功,还与一些保险公司参与作假不无关系。国家与省里的相关规定不允许给职工购买大额的商业保险,为突破这些制约,为私分国有资产开辟通道,高小杭等人需要保险公司的配合。

在此案中,保险公司记账联上的发票名单是“国寿福瑞两全”和“国寿养老年金保险”两个险种,但在经贸公司的财务账上存档发票却是“意外伤害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3个险种。“如果保险公司不提供与他们存档发票不一致的发票的话,我们很快就会被发现。”杨晓敏向反贪人员坦言。

“保险公司的作假,为经贸公司私分国有资产提供了便利,但在刑法上却不能追究保险公司的责任,这也是我国法律的缺失。”黄耀奎说。

由于会计账册被毁,巨额的国资流失无法查清。更令人深思的是,如今经贸公司倒了,国有资产被私分,国家和企业利益受损,但经贸公司的每名职工都在西湖附近的凤起苑有一套住房,资产都在上百万,国家的法律却无法追究。民主与法制时报    杭州市一家国有房地产公司挪用数亿资金炒股,用买商业保险的方式使全体职工参与私分国资达上千万元。如今公司倒了,但该公司的每名职工都在西湖附近拥有一套价值百万的住房,而国家的法律却无法追究。

浙江经贸房地产公司领导班子通过征集“金点子”,集体研究决定私分国有资产。他们采取公款炒股、为职工买商业保险等方式,在一年多时间里私分国有资产上千万元,并销毁了部分财务账簿。此案经有关部门和检察机关介入调查长达5年,但仍有部分国资流失无法查清。

6月13日,浙江省开化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浙江经贸房地产公司总经理高小杭犯私分国有资产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40万元,公司财务部经理杨晓敏犯私分国有资产罪和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20万元。截至6月29日,该判决已经生效。

挪用公款近4亿元炒股

浙江经贸房地产公司(下称经贸公司)是一家国有房地产开发企业,成立于1992年,最初隶属于浙江省经贸厅,后并入国有独资的浙江中大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下称中大集团)。

1997年4月,高小杭被任命为经贸公司总经理时,公司资产不过几百万元。经高小杭运作,短短几年时间里,公司发展成拥有数亿元资产的房地产大开发商。其开发的万安城市花园、凤起苑成为杭州精品楼盘。

2001年后,经贸公司经营状况发生了逆转,业绩大幅滑坡,负债累累,官司缠身。在这种情况下,经贸公司并入中大集团。2002年7月,高小杭被免去经贸公司总经理职务。

高小杭被免职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来自一封匿名举报信,信中举报高小杭等人挪用公款炒股和贪污。

举报信引起中大集团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开始对高小杭等人调查。调查人员在与经贸公司财务经理杨晓敏接触时,杨晓敏称,公司用公款炒股确有其事,但所有的会计凭证都被她当废品卖掉了。

调查陷入困境,此后较长一段时间没有任何进展。浙江省国资委决定委托浙江省审计部门对经贸公司进行全面审计。经过一年多的审计查明:经贸公司挪用公款炒股累计金额达3.9亿元,其中一笔就达4000多万元。

时任浙江省副省长的章猛进对此问题批示,浙江省检察院将此案移交给浙江省衢州市检察院,由该院反贪局办理。此时已是2006年2月。

反贪人员的侦查十分艰难。经贸公司只剩下个空壳,40多名职工早已买断工龄离开企业。即便是找到这些职工,面对反贪人员的到来,职工们竭力回避,这让反贪人员感到十分蹊跷。

通过对高小杭等人几个月的跟踪调查,反贪人员获悉,高小杭和杨晓敏分别在杭州“秀水山庄”和“景月湾”有一套别墅,价值不菲。高小杭被免职前开的是价值100多万元的宝马,另两个副总也是宝马车,杨晓敏是别克车。这些情况表明,高小杭等人的收入极不正常。

反贪人员再次委托审计部门对经贸公司审计,审计查明,有4笔公款炒股产生收益160多万元,但这笔钱款去向不明。同时,经贸公司相关财务人员证实,杨晓敏确有销毁财务凭证的行为。

2006年4月30日,衢州市检察院以涉嫌私分国有资产对高小杭立案侦查。同日,杨晓敏被刑事拘留。

“我们是以涉嫌挪用公款刑拘她,如果此罪名不成立,还有涉嫌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的确凿证据。”衢州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刘建华说。

果然不出检方所料,杨晓敏早有思想准备,除了一口咬定炒股的会计凭证已卖掉外,其他一概不知。而她的家人则四处活动,要求对她进行精神病鉴定和取保候审。

私分上千万国资

反贪人员查明,经贸公司在挪用公款炒股时,同时发动公司职工集资了2000万元,一起投入股市,共有1030多万元收益,这些收益均用于职工福利。

“经贸公司非常狡猾,将公款和集资款混在一起炒股,其收益无法查清究竟是公款还是集资款所得,而挪用公款罪是指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经贸公司炒股的收益却是归全体职工,所以此罪名难以成立。”刘建华说。

反贪人员再次转向外围调查。经贸公司与杭州另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较频繁的业务往来引起了反贪人员的注意。早在1999年底,经贸公司出资1120万元投资这家房地产公司。2001年初,因双方产生矛盾导致分手,对方退还经贸公司股本金1120万元,另加投资收益300万元。但是经贸公司财务账上并没有反映300万元收益。

随着追踪钱的去向,反贪人员终于查到其中的180万元为经贸公司40多名职工购买了平安人寿保险——“团体退休金投资连结险”,职工到退休时可以凭保单一次性兑付。这笔保险保单金额分为三个档次,高小杭及公司两个副总金额最高,其次是中层干部,最低是普通职工。

300万元中的另外64万元经贸公司给职工买了消费卡,还有50多万元买了一辆福特汽车。至此,可以确认的是有240万元公款被私分了。

这一证据令反贪人员精神大振,据此重点调查经贸公司账户的开设及资金的走向。结果又发现了另外3笔用公款为职工买保险的事实。

2001年3月30日,经贸公司采用虚增工程成本的方法,将套取的277万余元国有资产汇入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为每名职工购买了“国寿养老年金保险”。而这笔账目经过杨晓敏操作,变成了公司正常的管理费用。

2001年6月13日和2002年2月1日,经贸公司又分别套取资金321万元和196万元汇入这家保险公司,购买商业保险后集体私分。这两次该公司账目又变成了“开发间接费”。

在如何私分国有资产时,高小杭向班子成员征集“金点子”,最后确定以何种手段私分国资。但每个职工的份额相互之间严格保密。

从2001年3月至2002年2月的一年时间里,经贸公司通过购买保险和消费卡的方式共将1038万余元国有资产集体私分。其中,高小杭分得69万余元,杨晓敏分得51万元,一般职工也都有20万元左右。

所有的职工都是既得利益者

至此,反贪人员才明白,为何经贸公司的职工会对侦查人员“反感”。一名经贸公司老职工对反贪人员说,他害怕因此坐牢,也担心会让他把保单退回,因为他已经买断工龄没有职业了。

“高小杭当总经理这几年里,私分国有资产,所有的职工都是既得利益者,一些职工还为高小杭鸣不平,使侦查困难重重。”刘建华说。

反贪人员决定打消职工的顾虑,不追究普通职工的法律责任,也不追缴已发给职工的保单。

“刑法上有明确规定,私分国有资产罪追究的是两类人,一类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另一类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在本案中,就是总经理高小杭和直接责任人杨晓敏。”

但反贪人员要动高小杭却费了不少周折。2001年初高小杭曾中风,之后留有后遗症。如果对其羁押,是否会导致意外?反贪人员从高小杭就诊的医院调出病历,并请浙江省检察院的法医对其病状进行会诊,最终决定采取取保候审形式。

中风后的高小杭被传唤时,非常配合检方调查,他说:“我已经想通了,我是死过一次的人了,还有什么可隐瞒的?”高小杭说,所有公款炒股包括给职工买保险都是由杨晓敏一人实施,炒股收益的分配决定权在他手里,相关账务凭证由杨保管。2001年,他担心公款炒股败露,让杨停止操作,将资金从股市中抽回。而杨毁灭炒股的会计凭证他毫不知情。

但是杨晓敏却对反贪人员说,是高小杭指使她毁灭炒股的会计凭证的。反贪人员综合各方面证据,认定杨晓敏说假话。

2006年6月22日,高小杭被取保候审。

案发后,高小杭和公司两个副总、工会主席以及一名总经理助理都积极退赃。杨晓敏后来在律师的劝告下才退了赃。

今年1月9日,此案侦查终结后,衢州市检察院移送衢州市开化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开化县检察院于2007年4月9日对高小杭、杨晓敏提起公诉。

2007年6月13日,开化县法院认为高小杭、杨晓敏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退清分得的违法所得款项,酌情从轻处罚作出一审判决。之后,高小杭提起上诉。然而,就在二审法院受理后准备择日开庭审理之际,6月27日,高小杭突然撤回了上诉。

每名职工都有价值百万住房

高小杭因病目前一直在监外执行,而杨晓敏被判缓刑也远离高墙,两人依然住着别墅,过着富裕的生活。“两人判得偏轻,尤其是杨晓敏,居然不需要坐牢,这真是‘坐牢一阵子,幸福一辈子’。”当地法律界人士对此评价说。

“这反映出法律的尴尬,刑法规定,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最高刑是5年,而贪污罪最高可判死刑,即使罪犯态度好减轻罪行,但也会比销毁会计凭证罪判得重,这就会有一些犯罪分子选择销毁会计凭证方式逃避法律的严惩。这种情况我们在办案中并不少见,国家应该在立法上加以解决。”曾任衢州市检察院反贪局局长的开化县检察院检察长黄耀奎作为该案的主办人员之一,谈及此案,深有感触。

黄耀奎告诉《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此案从案发到最终查处历经5年,过程曲折复杂,反映了目前国有资产监管过程中存在的漏洞。而案发多是知情人或利害单位举报,否则检察机关根本无从知晓。

他分析说,人们对私分国有资产的认识不同,对贪污大家深恶痛绝,但对打着为职工谋福利旗号的私分国有资产,常被公众尤其是发案单位容忍和谅解。而享受了私分国有资产好处的人自然结成“利益共同体”,共同对付外界尤其是司法机关的介入,使案件发现难,查处难,追赃更难。

据办案检察官分析,经贸公司之所以能够作案成功,还与一些保险公司参与作假不无关系。国家与省里的相关规定不允许给职工购买大额的商业保险,为突破这些制约,为私分国有资产开辟通道,高小杭等人需要保险公司的配合。

在此案中,保险公司记账联上的发票名单是“国寿福瑞两全”和“国寿养老年金保险”两个险种,但在经贸公司的财务账上存档发票却是“意外伤害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3个险种。“如果保险公司不提供与他们存档发票不一致的发票的话,我们很快就会被发现。”杨晓敏向反贪人员坦言。

“保险公司的作假,为经贸公司私分国有资产提供了便利,但在刑法上却不能追究保险公司的责任,这也是我国法律的缺失。”黄耀奎说。

由于会计账册被毁,巨额的国资流失无法查清。更令人深思的是,如今经贸公司倒了,国有资产被私分,国家和企业利益受损,但经贸公司的每名职工都在西湖附近的凤起苑有一套住房,资产都在上百万,国家的法律却无法追究。
很值啊,真希望我也能有这种机会
这家伙聪明,要富大家一起富,下面的人就会配合,哈哈~~~~~~~~~~
经贸公司的每名职工都在西湖附近的凤起苑有一套住房,资产都在上百万,国家的法律却无法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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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他们交代财富来源, 控告他们协助洗钱.;fu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