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房地产商绑架经济,中国面临大危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5 20:14:26
房地产商绑架经济,中国面临大危机

储建国



房价涨这么高,中央政府出台了这政策那政策,就是抑制不住,是什么原因呢?是制定政策的人很笨吗?估计很少有人同意这个观点。是制定政策的人明说想调控,内心不想调控吗?有这个嫌疑,但从中央政府的态度来看,似乎这个嫌疑不成立。想抑制,却抑制不住,只能说明中央政府很无奈。中央政府都很无奈?老百姓不大相信这个事实,但事实的确如此。


经济学的道理其实并不复杂,经济学者不要以专业知识来吓唬老百姓。相反,由于经济学关系每个老百姓的生活,关系到公共决策,经济学者有义务让老百姓了解并懂得自己所讲的道理,所用的数据。市场经济有个正当性的问题,这不是经济科学本身的问题,而是政治哲学的问题。现在大家接受市场经济,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它公平,而不仅仅是因为它能够生产出更多的东西,尽管这二者之间存在关联(公平会带来效率)。书院,文学论坛,图书,战略,装备,游戏,投资,理财,股票,网络,证券,SOHO,虚拟文学,中文论坛,春秋中文,贴图,小说,历史,战争历史,中国历史4E F"Z(uu
      
        市场定价的正当性基于这样的条件:(1)交易双方是平权的,也就是说,买方与卖方在价格控制力上是对称的;(2)不存在第三方干扰,也就是说,交易双方的行为不损害第三方的利益,同时,第三方不能控制交易双方的行为。

        服装市场就大体满足上述条件,所以其市场定价是大体正当的。住房市场就不能满足这两个条件,当前中国的住房市场则严重地违反这两个条件。房地产商和一些经济学家非常清楚这一点,但仍在叫唤供求关系决定房价,其不良用心昭然若揭。

       每个公民一般都要住房子,而且绝大部分公民在消费住房时是没有多少选择余地的,他们没法像挑衣服那样自由地去挑住房。中国关于商品房销售的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协商定价,里面隐含了双方定价权的平等,但现实中定价权显然掌控在房地产商手中。在市场定价权严重不对称的情况下,理论上房地产商可以将房价抬高到公民收入的极限。

        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存在第三方控制的情况,那就是政府控制,其中最重要的是对土地价格的控制。土地理论上是由所有者,全体人民或集体人民来控制,事实上则掌握在有着特殊利益的政府官员手里。这种控制实际上发生在与房地产商的交易过程中,作为消费者的老百姓是被排除在外的。政府当然可以利用对土地的控制为老百姓造福。但由于具体操作的地方政府及其官员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它们在交易中非常自然地牺牲对价格没有控制力的老百姓的利益。

        可能有的地方官员不同意这种分析,认为夸大了政府与房地产商之间的合谋因素。但现实情况表现出来的控制力差异就是如此,是难以辩驳的。当然,这并不是说地方官员与房地产商之间一定存在触犯现有法律的那种合谋,但制度性的合谋是存在的。bszg.cn6o8b1\ nq  
         
        当然,第三方控制不一定就意味着不正当。由于土地资源是严重稀缺的,政府基于某种公平的理由来进行控制是正当的。这种公平的理由在哪里呢?其实它仍然没有偏离理想的市场经济的理由,也就是说,政府控制的目的是要保证买卖双方在定价权上的对称性。不能自己将土地价格一定,就任由房地产商将房价往上提。

        当然,政府也不能自己来定房价,而是要保证法律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协商定价”的对称性得以实现。其实,在全面推进住房市场化改革时,中国政府有良好的定价平权意识,认识到住房市场是一种特殊的市场,存在房地产商单方控制,损害消费者利益的问题,而可能受损害最严重的则是中低收入公民。因此, 1998年房改文件肯定了政府在房地产市场中的重要作用,承认政府在满足人民住房需要上承担重要的责任,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规定要建立以经济适用房为主体的住房供应体系。

        如果这条规定在住房商品化过程中得以落实,就不存在现在令人胆战心惊的房价猛涨问题。这个观点我很早就形成了,相信也有不少人持相同观点。前两天在跟一位市长聊天时,这个观点也得以印证。那位市长坦承,控制房价不需要八条、六条,只需要划出一大片土地,建经济适用房就行了。我提到1998年房改文件,说经济适用房要占到50%以上。他说,能占到20%就能有效控制房价。



这次谈话更坚定了我的观点,政府不是不知道这种道理,而是被利诱或被逼迫,而将有利于老百姓的政策条款搁置一边。

        1998年全面推行房改时,其最强烈的动机有两个:一是政府负担不起供应住房的责任,二是想摆脱亚洲金融危机所造成的经济困境。这两种动机导致政府急切地想扶持房地产业的发展,各级政府的共识就是要把它培养成促进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在实际操作中,所谓扶持房地产业的发展就是扶持房地产商的发展,因此,政府就为他们创造各种条件。譬如说,在实际操作中,政府限期完成住房货币化任务,不允许再建公房,迅速将老百姓全部推向市场;而且政府不允许集资建房,不允许合作建房,不建或少建经济适用房,将几乎所有老百姓都赶向房地产商那里,房地产商则狞笑着张开血盆大口,吞食着政府送上来的肥肉,而且雇用一帮读了点书的所谓经济学家,说自己吞肥肉的行为是正当合理的,是有利于被吞食的老百姓的长远利益的。

      地方政府放任甚至促进房地产商的涨价行为,有很大的利益考量。一方面,房地业上去了,经济指标就上去了,还带来大量的税收分成。另一方面,房价上去了,土地出让金也就增多了,不用说还有土地转让过程中的各种非正规收入。

        为什么中央政府容忍地方政府和房地产商的行为呢?一方面是出于前面所说的走出经济困境,带动经济增长的考虑,另一方面则是通过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来缓解1994年分税制改革给地方政府带来的财政压力。2005年,我同南方某城市政府办公室一位秘书交谈,问该城市出地出让金的数额,以及占地方政府收入的比例。他说土地出让金与政府税收基本持平。这就印证了上述看法。分税制之前,中央政府财政收入只占总财政收入的22%,分税制后,则占到58%。这就意味着分税制让地方政府损失了一半的财政收入,所以地方政府叫苦连天。住房货币化之后,土地出让金不断增加,大体上可以弥补分税制所造成的地方政府财政减成。但如果地方政府大量建经济适用房,土地出让金就会大大减少。因此,地方政府不约而同地将经济适用房条款搁置一边,中央政府为了减轻它们的财政困难,也默许自己制定的政策被搁置。这不是一般的政策搁置,而是广大老百姓的利益搁置。如果咱们的老百姓真的有力量,是绝对不会容忍这种搁置的。

        实际情况是,中国的老百姓不仅容忍了这种搁置,而且还容忍了这种政策被正式抛弃。

        2003年,在房地产商的游说下,在某些学者的鼓吹下,在房地产协会的协作下,建设部起草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这个通知完全违背1998年房改文件精神,公然侵犯亿万普通老百姓的利益。房地产商们对这份文件的出台都“按捺不住”兴高采烈之情。据报道,潘石屹在学习此文件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不禁喜形于色地说:“都是利好消息,只要读懂了这个通知,房地产开发商都会很高兴的”。任志强看完后也发出会心的一笑。北京另一房房地产商张宝全认为:该文件“很实在,句句都在点子上”。这份文件出台后,房价就一发不可收拾,房地产商的血口张得更大。他们的良心的确被狗吃了,在他们面前讲良心是很可笑的。亚当·斯密早就看出了这一点,说他们要是聚在一起,就会抬高物价,坑害老百姓。据计算,此文件通过后的2004年,开发商通过操控房价而榨取的额外暴利就高达1000多亿元。

        房价上涨的阀门一打开,就像打开了潘多拉盒子。房价上涨带动了其他商品价格的上涨,而且各种商品供应呈现一派繁荣景象,这些年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房价上涨至少是其中的重要因素。

       这正是房地产商希望看到的结果,他们高兴地看到,经济增长与房价上涨绑在一起。政府如果要打压房价,就有可能危及经济增长。而经济增长则是维护政府合法性的主要因素,政府非常在乎抑制房价给经济带来的负面影响。房地产商则千方百计地夸大这种影响,利用各种渠道向政府施压。他们似乎找准了政府的软肋,在中央政府极力调控的情况下,还明目张胆地鼓吹房价上涨。他们甚至还威胁那些为老百姓说话的学者,对他们极尽诬蔑之能事,导致一些有良心的经济学者甚至不敢说话。

        到了今天这个地步,政府即使想下决心解决房价问题,也已经很难了。孩子生出来了,想把他弄回娘胎是不可能的。房价涨上来了,房地产商的暴利拿到手了,想把这个过程推倒重来也是不可能的。即使想让房价平稳下来,也需要付出很大的成本。因为各种材料的价格都上来了,经济适用房的成本也上来了。政府要扩大经济适用房建设,其困难实际上加大了。

        即使如此,要解决房价问题,还是要回归到1998年房改文件的精神,坚持以经济适用房为主体的住房供应体系。这种转变是很难做出的,它需要极大的魄力。这不由得让人怀念起朱容基,他如果认识到这样做是对的,就会这样的魄力去做。

        吃亏就吃亏在中国老百姓的力量太弱小,任由房地产商宰割。房地产商不仅宰割老百姓,同时还绑架经济,要挟政府。这个局面如果不加以扭转,中国将面临重大危机,既是经济危机,又是政治危机。

       1997年发生了亚洲金融危机,中国之所以成功度过,一个重要原因是中国还没有房地产泡沫。如果那场危机发生在现在,中国经济就有可能陷入灾难。

       至于政治危机,就不用多说,房价问题已被公认为导致城市不稳定的最重要因素。它打击的不仅是城市贫困人口,而且是中等收入的人口。更重要的是,七十年代后,八十年代后的青年成了最大的受害群体。既得利益者以蔑视的口气谈论愤青一代,他们也许还不知道,房价上涨大大扩展了愤青队伍,这支队伍也许很快成为决定未来中国政治走向的队伍,他们会让既得利益者降下身段,将蔑视转为恳求。

        需要强调的是,住房问题不是已经成为政治问题,它一直是而且应该是政治问题,只是政府将它像包袱一样甩给了市场,甩给了房地产商,牺牲了老百姓的利益,也危害了国家的前途。 出台2003年文件的政府部门要认真反思,反思这份文件的正当性与合理性,反思这份文件给人民和国家带来的损害,反思是否片面地受到房地产商的影响,反思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

        地方政府要认真反思,反思跟房地产商绑在一起会有什么样的风险,反思自己侵害了多少老百姓的利益,反思还没有发出声音的老百姓的力量,反思可以做出什么样的补救。

        房地产商要认真反思,反思自己谋取了多少的暴利,反思自己在赚钱的同时,是不是要对共和国承担某种义务,反思自己的不义行为是否要遭受报应,反思是否应像日本商人一样对老百姓谢罪。

       老百姓也要进行反思,反思自己为什么那么没有力量,反思自己为什么只顾及自己那么一点私利而不愿承担公共责任,反思自己为什么总是有那么一些幻想,反思是不是应该“丢掉幻想,准备战斗”。房地产商绑架经济,中国面临大危机

储建国



房价涨这么高,中央政府出台了这政策那政策,就是抑制不住,是什么原因呢?是制定政策的人很笨吗?估计很少有人同意这个观点。是制定政策的人明说想调控,内心不想调控吗?有这个嫌疑,但从中央政府的态度来看,似乎这个嫌疑不成立。想抑制,却抑制不住,只能说明中央政府很无奈。中央政府都很无奈?老百姓不大相信这个事实,但事实的确如此。


经济学的道理其实并不复杂,经济学者不要以专业知识来吓唬老百姓。相反,由于经济学关系每个老百姓的生活,关系到公共决策,经济学者有义务让老百姓了解并懂得自己所讲的道理,所用的数据。市场经济有个正当性的问题,这不是经济科学本身的问题,而是政治哲学的问题。现在大家接受市场经济,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它公平,而不仅仅是因为它能够生产出更多的东西,尽管这二者之间存在关联(公平会带来效率)。书院,文学论坛,图书,战略,装备,游戏,投资,理财,股票,网络,证券,SOHO,虚拟文学,中文论坛,春秋中文,贴图,小说,历史,战争历史,中国历史4E F"Z(uu
      
        市场定价的正当性基于这样的条件:(1)交易双方是平权的,也就是说,买方与卖方在价格控制力上是对称的;(2)不存在第三方干扰,也就是说,交易双方的行为不损害第三方的利益,同时,第三方不能控制交易双方的行为。

        服装市场就大体满足上述条件,所以其市场定价是大体正当的。住房市场就不能满足这两个条件,当前中国的住房市场则严重地违反这两个条件。房地产商和一些经济学家非常清楚这一点,但仍在叫唤供求关系决定房价,其不良用心昭然若揭。

       每个公民一般都要住房子,而且绝大部分公民在消费住房时是没有多少选择余地的,他们没法像挑衣服那样自由地去挑住房。中国关于商品房销售的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协商定价,里面隐含了双方定价权的平等,但现实中定价权显然掌控在房地产商手中。在市场定价权严重不对称的情况下,理论上房地产商可以将房价抬高到公民收入的极限。

        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存在第三方控制的情况,那就是政府控制,其中最重要的是对土地价格的控制。土地理论上是由所有者,全体人民或集体人民来控制,事实上则掌握在有着特殊利益的政府官员手里。这种控制实际上发生在与房地产商的交易过程中,作为消费者的老百姓是被排除在外的。政府当然可以利用对土地的控制为老百姓造福。但由于具体操作的地方政府及其官员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它们在交易中非常自然地牺牲对价格没有控制力的老百姓的利益。

        可能有的地方官员不同意这种分析,认为夸大了政府与房地产商之间的合谋因素。但现实情况表现出来的控制力差异就是如此,是难以辩驳的。当然,这并不是说地方官员与房地产商之间一定存在触犯现有法律的那种合谋,但制度性的合谋是存在的。bszg.cn6o8b1\ nq  
         
        当然,第三方控制不一定就意味着不正当。由于土地资源是严重稀缺的,政府基于某种公平的理由来进行控制是正当的。这种公平的理由在哪里呢?其实它仍然没有偏离理想的市场经济的理由,也就是说,政府控制的目的是要保证买卖双方在定价权上的对称性。不能自己将土地价格一定,就任由房地产商将房价往上提。

        当然,政府也不能自己来定房价,而是要保证法律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协商定价”的对称性得以实现。其实,在全面推进住房市场化改革时,中国政府有良好的定价平权意识,认识到住房市场是一种特殊的市场,存在房地产商单方控制,损害消费者利益的问题,而可能受损害最严重的则是中低收入公民。因此, 1998年房改文件肯定了政府在房地产市场中的重要作用,承认政府在满足人民住房需要上承担重要的责任,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规定要建立以经济适用房为主体的住房供应体系。

        如果这条规定在住房商品化过程中得以落实,就不存在现在令人胆战心惊的房价猛涨问题。这个观点我很早就形成了,相信也有不少人持相同观点。前两天在跟一位市长聊天时,这个观点也得以印证。那位市长坦承,控制房价不需要八条、六条,只需要划出一大片土地,建经济适用房就行了。我提到1998年房改文件,说经济适用房要占到50%以上。他说,能占到20%就能有效控制房价。



这次谈话更坚定了我的观点,政府不是不知道这种道理,而是被利诱或被逼迫,而将有利于老百姓的政策条款搁置一边。

        1998年全面推行房改时,其最强烈的动机有两个:一是政府负担不起供应住房的责任,二是想摆脱亚洲金融危机所造成的经济困境。这两种动机导致政府急切地想扶持房地产业的发展,各级政府的共识就是要把它培养成促进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在实际操作中,所谓扶持房地产业的发展就是扶持房地产商的发展,因此,政府就为他们创造各种条件。譬如说,在实际操作中,政府限期完成住房货币化任务,不允许再建公房,迅速将老百姓全部推向市场;而且政府不允许集资建房,不允许合作建房,不建或少建经济适用房,将几乎所有老百姓都赶向房地产商那里,房地产商则狞笑着张开血盆大口,吞食着政府送上来的肥肉,而且雇用一帮读了点书的所谓经济学家,说自己吞肥肉的行为是正当合理的,是有利于被吞食的老百姓的长远利益的。

      地方政府放任甚至促进房地产商的涨价行为,有很大的利益考量。一方面,房地业上去了,经济指标就上去了,还带来大量的税收分成。另一方面,房价上去了,土地出让金也就增多了,不用说还有土地转让过程中的各种非正规收入。

        为什么中央政府容忍地方政府和房地产商的行为呢?一方面是出于前面所说的走出经济困境,带动经济增长的考虑,另一方面则是通过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来缓解1994年分税制改革给地方政府带来的财政压力。2005年,我同南方某城市政府办公室一位秘书交谈,问该城市出地出让金的数额,以及占地方政府收入的比例。他说土地出让金与政府税收基本持平。这就印证了上述看法。分税制之前,中央政府财政收入只占总财政收入的22%,分税制后,则占到58%。这就意味着分税制让地方政府损失了一半的财政收入,所以地方政府叫苦连天。住房货币化之后,土地出让金不断增加,大体上可以弥补分税制所造成的地方政府财政减成。但如果地方政府大量建经济适用房,土地出让金就会大大减少。因此,地方政府不约而同地将经济适用房条款搁置一边,中央政府为了减轻它们的财政困难,也默许自己制定的政策被搁置。这不是一般的政策搁置,而是广大老百姓的利益搁置。如果咱们的老百姓真的有力量,是绝对不会容忍这种搁置的。

        实际情况是,中国的老百姓不仅容忍了这种搁置,而且还容忍了这种政策被正式抛弃。

        2003年,在房地产商的游说下,在某些学者的鼓吹下,在房地产协会的协作下,建设部起草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这个通知完全违背1998年房改文件精神,公然侵犯亿万普通老百姓的利益。房地产商们对这份文件的出台都“按捺不住”兴高采烈之情。据报道,潘石屹在学习此文件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不禁喜形于色地说:“都是利好消息,只要读懂了这个通知,房地产开发商都会很高兴的”。任志强看完后也发出会心的一笑。北京另一房房地产商张宝全认为:该文件“很实在,句句都在点子上”。这份文件出台后,房价就一发不可收拾,房地产商的血口张得更大。他们的良心的确被狗吃了,在他们面前讲良心是很可笑的。亚当·斯密早就看出了这一点,说他们要是聚在一起,就会抬高物价,坑害老百姓。据计算,此文件通过后的2004年,开发商通过操控房价而榨取的额外暴利就高达1000多亿元。

        房价上涨的阀门一打开,就像打开了潘多拉盒子。房价上涨带动了其他商品价格的上涨,而且各种商品供应呈现一派繁荣景象,这些年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房价上涨至少是其中的重要因素。

       这正是房地产商希望看到的结果,他们高兴地看到,经济增长与房价上涨绑在一起。政府如果要打压房价,就有可能危及经济增长。而经济增长则是维护政府合法性的主要因素,政府非常在乎抑制房价给经济带来的负面影响。房地产商则千方百计地夸大这种影响,利用各种渠道向政府施压。他们似乎找准了政府的软肋,在中央政府极力调控的情况下,还明目张胆地鼓吹房价上涨。他们甚至还威胁那些为老百姓说话的学者,对他们极尽诬蔑之能事,导致一些有良心的经济学者甚至不敢说话。

        到了今天这个地步,政府即使想下决心解决房价问题,也已经很难了。孩子生出来了,想把他弄回娘胎是不可能的。房价涨上来了,房地产商的暴利拿到手了,想把这个过程推倒重来也是不可能的。即使想让房价平稳下来,也需要付出很大的成本。因为各种材料的价格都上来了,经济适用房的成本也上来了。政府要扩大经济适用房建设,其困难实际上加大了。

        即使如此,要解决房价问题,还是要回归到1998年房改文件的精神,坚持以经济适用房为主体的住房供应体系。这种转变是很难做出的,它需要极大的魄力。这不由得让人怀念起朱容基,他如果认识到这样做是对的,就会这样的魄力去做。

        吃亏就吃亏在中国老百姓的力量太弱小,任由房地产商宰割。房地产商不仅宰割老百姓,同时还绑架经济,要挟政府。这个局面如果不加以扭转,中国将面临重大危机,既是经济危机,又是政治危机。

       1997年发生了亚洲金融危机,中国之所以成功度过,一个重要原因是中国还没有房地产泡沫。如果那场危机发生在现在,中国经济就有可能陷入灾难。

       至于政治危机,就不用多说,房价问题已被公认为导致城市不稳定的最重要因素。它打击的不仅是城市贫困人口,而且是中等收入的人口。更重要的是,七十年代后,八十年代后的青年成了最大的受害群体。既得利益者以蔑视的口气谈论愤青一代,他们也许还不知道,房价上涨大大扩展了愤青队伍,这支队伍也许很快成为决定未来中国政治走向的队伍,他们会让既得利益者降下身段,将蔑视转为恳求。

        需要强调的是,住房问题不是已经成为政治问题,它一直是而且应该是政治问题,只是政府将它像包袱一样甩给了市场,甩给了房地产商,牺牲了老百姓的利益,也危害了国家的前途。 出台2003年文件的政府部门要认真反思,反思这份文件的正当性与合理性,反思这份文件给人民和国家带来的损害,反思是否片面地受到房地产商的影响,反思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

        地方政府要认真反思,反思跟房地产商绑在一起会有什么样的风险,反思自己侵害了多少老百姓的利益,反思还没有发出声音的老百姓的力量,反思可以做出什么样的补救。

        房地产商要认真反思,反思自己谋取了多少的暴利,反思自己在赚钱的同时,是不是要对共和国承担某种义务,反思自己的不义行为是否要遭受报应,反思是否应像日本商人一样对老百姓谢罪。

       老百姓也要进行反思,反思自己为什么那么没有力量,反思自己为什么只顾及自己那么一点私利而不愿承担公共责任,反思自己为什么总是有那么一些幻想,反思是不是应该“丢掉幻想,准备战斗”。
说太多p话了,说到底就是房地产和政府利益关系太多太杂。
别再把KFS当替罪羊了
反思个P,最大的JS还不是上面?
房地产商就是封建社会的地主。
盖房子的钱都是银行垫的,房卖不出去,价格不高,银行就会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