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修法 离婚分产女方至少六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3/29 16:16:50
(2007-07-12)




  (联合早报网讯)据报道,中国深圳市最近修改条例,未来男女双方离婚,女方可获得至少六成的财产。不过,由於这项法规抵触中国现行的婚姻法,专家认为落实将有困难。

  据「深圳商报」报道,深圳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草案将增加新条款,如果夫妻离婚分割财产,「无过错女方」所得比率将不低於六成,高於中国「婚姻法」的平均分配。

  深圳法律界人士表示,近年跨境婚姻破裂率高,由於女方在经济上多属弱势,因此有关新条款将加强保障女方的利益。

  不过,法律人士说,由於新条例与婚姻法抵触,落实上有困难。

  报道指出,预计今年内提交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深圳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最受瞩目之处,是规定离婚时无过错的女方分割财产时的比率。

  因男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之一的过错而导致离婚者,在财产分割时应照顾无过错女方的权益,无过错女方分得共有财产的比率一般不低於六成,对女方造成人身损害或其他损害的,还应再给予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

  如果男方离婚时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或编造债务企图侵占女方财产,分割财产时女方比率进一步提升至不低於七成;男方购买给「第三者」的固定资产也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至於在离婚后才发现的资产,草案也规定离婚后女方可在两年内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再次分割财产。(2007-07-12)




  (联合早报网讯)据报道,中国深圳市最近修改条例,未来男女双方离婚,女方可获得至少六成的财产。不过,由於这项法规抵触中国现行的婚姻法,专家认为落实将有困难。

  据「深圳商报」报道,深圳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草案将增加新条款,如果夫妻离婚分割财产,「无过错女方」所得比率将不低於六成,高於中国「婚姻法」的平均分配。

  深圳法律界人士表示,近年跨境婚姻破裂率高,由於女方在经济上多属弱势,因此有关新条款将加强保障女方的利益。

  不过,法律人士说,由於新条例与婚姻法抵触,落实上有困难。

  报道指出,预计今年内提交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深圳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最受瞩目之处,是规定离婚时无过错的女方分割财产时的比率。

  因男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之一的过错而导致离婚者,在财产分割时应照顾无过错女方的权益,无过错女方分得共有财产的比率一般不低於六成,对女方造成人身损害或其他损害的,还应再给予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

  如果男方离婚时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或编造债务企图侵占女方财产,分割财产时女方比率进一步提升至不低於七成;男方购买给「第三者」的固定资产也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至於在离婚后才发现的资产,草案也规定离婚后女方可在两年内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再次分割财产。
由於新条例与婚姻法抵触,落实上有困难:victory: :victory: :victory:
还是不要结婚了,这样的话
单纯为了骗钱的婚姻是大幅增长!!
可怜的中国男人!!
一邊性別歧視尚未消滅,另一邊某些方面體現出來的女性地位畸高……
由於新条例与婚姻法抵触,落实上有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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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好还好~
不错 就是针对外籍人士的 。。。。
男人的权利谁来保护?:@
各位看清楚:
"因男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之一的过错而导致离婚者,在财产分割时应照顾无过错女方的权益,无过错女方分得共有财产的比率一般不低於六成,对女方造成人身损害或其他损害的,还应再给予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 "
原帖由 八宝山老妖 于 2007-7-12 19:30 发表
各位看清楚:
"因男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之一的过错而导致离婚者,在财产分割时应照顾无过错女方的权益,无过错女方分得共有财产的比率一般不低於六成,对女方造成人身损害 ...

哪有是受害者是南方呢:D
"因男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之一的过错而导致离婚者,在财产分割时应照顾无过错女方的权益,无过错女方分得共有财产的比率一般不低於六成,对女方造成人身损害或其他损害的,还应再给予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 "

=============这个原则倒不算违反国家法律,因国家法律
有说“过错方少分或不分共有财产”,但一个地方自己定原则,
怕是不太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