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个文物方面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5 20:52:34
侵华日军的遗留物品算不算文物??
比如这个?
工作急用!!侵华日军的遗留物品算不算文物??
比如这个?
工作急用!!
你都发过了.不算.这东西有许许多多.奉劝你最好还是销毁.
现在不是销毁的问题,而是算不算文物??
如果是,才能有下一步行动!
清乾隆60之前的都算文物
2战物品算不算文物??
清乾隆60之前的都算文物--这我也知道!
算古董吧```
算了去问问GOOGLE吧!
清乾隆60之前的都算文物--这我也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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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显然不是
为了进一步贯彻党和政府保护文物的方针,坚决防止重要文物流出国外,对于历史文物出口必须进行严格的管理,加强出口文物的鉴定工作,要求各文物出口口岸在掌握鉴定标准、控制宽严尺度时,务必大体相近,基本相同。
关于出口文物鉴定标准的原则如下:
    —、以一九四九年为主要标准线,凡在一九四九年我国人民革命胜利以前制作、生产或出版的具有一定历史、科学和文化艺术价值的文物、图书原则上一律禁止出口。
    二、革命文物,不论年限原则上一律禁止出口。
    三、凡是有泄露国家机密,或歪曲、丑化我国人民,或政治上有不良影响的文物、图书,一律禁止出口。
    四、少数民族的文物,—九四九年以前生产的暂时一律不出口。
    五、凡属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没时期,具有高度的政治意义和艺术水平的艺术创作、原手稿等,原则上禁止出口。
    六、对于有计划组织出口的—般文物,应根据文物的类别,分别划定以下两个不同的 年限:
    (一)一部分以一七九五年为限(限清代乾隆六十年为限),凡一七九五年以前的一律不准出口。
    (二)—部分以一九一一年为限(即清代宣统三年辛亥以前为限)。凡一九一一年以前的,一律禁止出口。
    在以上两个年限以后的文物,仍应根据文物本身所具有的科学、历史、艺术价值及存量多少来确定是否可以出口。
    七、旅客(包括外侨)随身携带的文物,在鉴定后认为不能出口时,凡珍贵文物应采取征收或价购的办法处理;一般的文物可以登记后发还。
    八、应邀来我国访问的外宾,如接待单位认为有必要赠送外宾文物时,应根据法令规定手续批准,并执有证明者,可以准予出口。
    九、一切外国的文物、图书,一般的可以从宽处理,如其中有科学、历史、艺术价值较高或比较稀见的,也可以不准许出口。
    十、鉴于目前出口文物鉴定力量的薄弱,各地文化部门应当培养一部分鉴定人员,并加强现有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同时,海关也可以考虑,在可能条件下,派一些人员到文物机关学习业务,使之具有一般的鉴定能力,以解决一些非指定的口岸中旅行携带文物问题。
我跟你说.你去军品那里看看.别说你这么一个弹壳.就是抗战日军用的烟灰缸,发的各种不同的稀有的奖章,都卖不上价.你要说算不算文物,只要是古物(骨物?哈哈)都算是文物.就是我小时候用的尿片也算是.可是你这个东西对谁有价值呢?卖也卖不上价,给人也没人要.难道,你要想那些人有病一样,拿出去献给博物馆云云,说是"侵华战争的铁证"????
文物出境鉴定管理办法
  

  
作者:信息中心 查看:1294 时间:2005-9-1 12:00:00【大 中 小】
  
    (文化部1989年2月27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文物出境鉴定是指对申报出境的文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条及国家规定的文物出口界限和鉴定标准,进行鉴定、查验,决定其能否出境。
    第三条  凡一九四九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中国和外国制作、生产或出版的陶瓷器、金银器、铜器及其它金属器、玉石器、漆器、玻璃器皿、各种质料的雕刻品、雕塑品、家具、书画、碑帖、拓片、图书、文献资料、织绣、文化用品、邮票、货币、器具、工艺美术品等;一九四九年以后,我国已故近、现代著名书画家、工艺美术家的作品等;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化石,都必须进行文物出境鉴定。
    第四条  文物出境鉴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文物出境鉴定组负责办理。
    第五条  出境文物包括:销售单位申报出境的文物;私人所有并携运出境的旧存文物;暂时进出境的文物。

    第二章  销售单位申报出境的文物鉴定
   
    第六条  销售单位系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国家文物局批准经营文物的单位。
    第七条  销售单位申报出境的文物鉴定,必须在销售前进行。文物出境鉴定组须在得到销售单位造具的清册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允许销售的批准文件后,按清册对照文物进行鉴定。未经批准、未造具清册或未列入清册的文物,一律不予鉴定。鉴定完毕后,该清册由文物出境鉴定组收存。
    第八条  经鉴定允许出境的文物,应按规定位置钤盖允许出境的标识。
    第九条  凡经鉴定不准出境的珍贵文物,文物出境鉴定组应登记拍照,备案存查。属一级文物的,须报国家文物局备案。国家可以对经鉴定不准出境的文物予以征购。
    第十条  特许文物的出境鉴定按国务院一九七九年七月三十一日批转的《文物特许出口管理试行办法》办理。

    第三章  私人所有并携运出境的旧存文物鉴定
   
    第十一条  私人所有并携运出境的旧存文物,系指我国公民、港澳台同胞、华侨和侨居我国的外国人所有的传世文物以及通过购买、交换、赠送已为私人所有并准备携带、托运、邮寄出境的文物。
    第十二条  私人携带、托运或邮寄旧存文物出境,仅限于向北京、天津、上海、广东和国家文物局指定的省、自治区文物出境鉴定组办理文物出境鉴定,经鉴定允许出境的文物,钤盖火漆标识,发予文物持有者《文物出境许可证》,由海关查验放行。
    第十三条  经鉴定不准携带、托运或邮寄出境的旧存文物,由文物出境鉴定组登记发还或价购,必要时可以征购。
    第十四条  私人所有并携运出境的旧存文物的放行标准按国家文物局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在鉴定过程中,对涉嫌以盗掘、盗窃、掠夺等非法手段攫取的文物应予扣留,并依法通报有关机关审查处理。

    第四章  暂时进出境文物的鉴定
   
    第十六条  暂时进出境文物指暂时出境并复带进境的文物和暂时进境并复带出境的文物,其中包括:国家批准的对外文化交流、出国展览、合作研究等项目或其它需由我国驻外机构人员、出访人员携带、托运或邮寄的暂时出境文物;港澳台同胞、华侨、外国驻华机构人员以及其他来华外国人携带、托运或邮寄的暂时进境的文物。
    第十七条  暂时出境并复带进境的文物,在文物出境前,由当地文物出境鉴定组根据批准文件和文物清单、照片查验无误后出具出境证明。未设置鉴定组的省、自治区可由国家文物局指定的鉴定组会同当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协同海关办理。复带文物进境时,须根据清单、照片进行复验。
    第十八条  暂时进境并复带出境的文物,文物出境鉴定组根据海关的要求,必要时可配合其进行鉴定或复验。

    第五章  火漆印章和文物出境许可证
   
    第十九条  文物出境鉴定火漆标识是文物出境的主要凭证之一。火漆印章由国家文物局统一制作。颁发或委托给指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掌管使用。国家文物局可根据情况,决定停止使用或吊销火漆印章。
    第二十条  文物出境鉴定火漆印章的适用范围,限定于销售单位申报允许出境的文物和私人所有并携运出境的旧存文物。
    第二十一条  火漆印章应由专人封存保管。开封和使用火漆印章必须经主管人员批准,由鉴定人员两人以上签名、登记。火漆印章除文物出境鉴定组外,其它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使用。
火漆印章在开封后的使用过程中要严加管理,不得失控。如发现丢失或损坏,要立即向国家文物局报告。
    第二十二条  文物出境鉴定,必须有两名以上的鉴定组成员参加方可进行。在鉴定工作中遇有不同意见或难于定论的文物,暂时留存。经鉴定允许出境的文物,应按规定位置钤盖火漆标识,只准在本辖区内销售。文物钤盖火漆标识后任何销售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剥除、更换、挪用。如发现违反以上规定的情况,文物出境鉴定组应立即停止鉴定。
    第二十三条  《文物出境许可证》也是文物出境的主要凭证,要按国家文物局规定的统一格式印制和填写仅适用于私人所有并携运出境的旧存文物。
    第二十四条  办理文物出境鉴定,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手续费。

    第六章  文物出境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
   
    第二十五条  文物出境鉴定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建,报国家文物局核准。
    第二十六条  文物出境鉴定组是代表国家进行文物出境鉴定的专门机构,由当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并接受国家文物局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十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组建的文物出境鉴定组应配备七至十二名以上的专职人员。文物出境鉴定组的责任鉴定人员必须是具有较高鉴定水平并取得中高级职称或是经过考核证明具有某一文物品类鉴定专长的鉴定人员,文物出境鉴定组根据需要可聘请非销售部门的专业人员参加鉴定工作。文物出境鉴定组责任鉴定人员的调动,必须在三个月前征求国家文物局的意见,事后向国家文物局备案。
    第二十八条  负责办理私人携带、托运或邮寄文物出境鉴定人员和经常协助海关监管文物出境的鉴定组的人员,享受涉外人员待遇。
    第二十九条  文物出境鉴定组的专职人员的职称按《文物博物馆专业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评定。
    第三十条  文物出境鉴定所收取的鉴定手续费,可用于鉴定组的设备购置、人员学习培训、编辑资料等项开支。
    第三十一条  文物出境鉴定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执行《文物工作人员守则》和《涉外人员守则》。对文物出境鉴定人员的奖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其它有关奖励和惩罚的规定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各地文物出境鉴定组对国家文物局规定的文物出境鉴定统计项目,必须每半年向国家文物局上报一次,上报日期须在每年一月十五日和七月十五日以前。
    第三十三条  各地文物出境鉴定组,可根据本办法并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制订工作细则,报当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送国家文物局备案。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家文物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一九八九年三月一日起开始执行。国家文物局一九七七年十月十九日颁布的《对外国人、华侨、港澳同胞携带、邮寄文物出口鉴定、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文物出境鉴定不一定是文物
算吧~~收好了
原帖由 哈萨克雄鹰 于 2007-6-14 22:01 发表
我跟你说.你去军品那里看看.别说你这么一个弹壳.就是抗战日军用的烟灰缸,发的各种不同的稀有的奖章,都卖不上价.你要说算不算文物,只要是古物(骨物?哈哈)都算是文物.就是我小时候用的尿片也算是.可是你这个东西对 ...


我只能说你错了,有人靠这个挣钱的!!
原帖由 晓雨 于 2007-6-14 22:12 发表
算吧~~收好了

不是我的,但我现在需要处理,算了还是让领导去头痛吧!!
孙岩怎么没来???
应该在其他板块讨论比较好
不管了,反正也没有我的份
呵呵,不要这样
  是重要的日本侵华证据,不可销毁,应该做安全处理以后移交博物馆。擅自销毁日本侵华罪证,是反华的行为!
原帖由 新侨联委员 于 2007-6-14 22:41 发表
  是重要的日本侵华证据,不可销毁,应该做安全处理以后移交博物馆。擅自销毁日本侵华罪证,是反华的行为!


不要给我扣帽子!!我怕呀!!
我招了吧! 是某些宵小要把这个卖给外国人,我在研究能不能抓人呀!!:')
原帖由 jerrygen 于 2007-6-14 22:46 发表


不要给我扣帽子!!我怕呀!!
我招了吧! 是某些宵小要把这个卖给外国人,我在研究能不能抓人呀!!:')


抓....毫不犹豫地抓....在安上个什么销毁战争罪证叛国罪之类的罪名
这么爱国的人都被扣上了帽子了!!:') :')
唉!八路不抗日,小人是英雄了!

到底算什么级别的文物??
  如果是爆炸品,自然是“非法买卖爆炸物罪”。不过这个可能炸药和雷管都掏空了吧?可以肯定这不是文物,只是作为历史的罪证。可以给予治安处理(一般也就是给教育,顶多罚款)。
  不过……很多案例不可机械执法。你要是把他家属都叫过来言辞教育一通,汉奸这一罪名大了,谁不怕?让他们家属形成爱护历史,保存证据的共识,效果比较治安处罚要好。对不对?
  既然他现在有,以后还可能有。最好的办法就是转变他的观念,让他以后注意起收集和保护历史证据。转变一个人,以后为你所用……这是上等的功夫。
  对付屑小,要有些办法。汉奸的罪名大,很多偷鸡摸狗的人听到汉奸罪名都害怕……尤其是牵扯上日本人。你要讲明了:这是日本侵华罪证,需要他配合保护云云。他要是不听劝,找他家属。对他家属形成压力。要是家属无所谓,向街坊邻居说说这家子怎么怎么……搞得他家鸡犬不宁不得安生。对于一些不愿意配合的屑小,还可以散布说某某人就是你的线人,举报了某某人,明摆着要让他挨揍。
  手段很多,刑讯逼供,滥加罪名……那太不上道了。
]]
双公公看看楼主在水区几个帖子吧;P
原帖由 霉干菜 于 2007-6-15 00:55 发表
双公公看看楼主在水区几个帖子吧;P




MS这个截瑞根是AA???难怪难怪~~~~~;P ;P ;P ;P ;P ;P ;P
~~~以前他帖子里说他是个研究生吧~~~:D
AA这么容易暴露那就不是AA了;P
竭力根..是税务部门的
满城尽是AA:o
原帖由 霉干菜 于 2007-6-15 01:06 发表
AA这么容易暴露那就不是AA了;P



反正就是利益集团的一员~~~~~~~看来他要斗争他自己了~~~~~`;funk ;funk ;funk ;funk :D :D :D
原帖由 暗处窥视的目光 于 2007-6-15 01:07 发表
竭力根..是税务部门的

双公公偶举报,这个是AA~~沪舵的`~~
还是个罗利控:@
:L 看到AA哆哆嗦嗦的溜走先
原帖由 禁止双弓 于 2007-6-15 01:25 发表



反正就是利益集团的一员~~~~~~~看来他要斗争他自己了~~~~~`;funk ;funk ;funk ;funk :D :D :D


你要求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光荣的共产党员自我批评的建议...是可以接受的....局党委研究一下...发个文件向下传达 ;P
原帖由 霉干菜 于 2007-6-15 01:26 发表

双公公偶举报,这个是AA~~沪舵的`~~
还是个罗利控:@


me控loli泥有证据?:@
AA是你的马甲;funk
不像~~~:L
信与不信,毫厘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