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烙:文明最污秽的沉渣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6 01:55:21
中国古代林林总总设计精巧,式样新奇的刑具。其名目之繁多,方式之酷烈,手段之野蛮,闻之即令人丧胆,成为中国古代传统法律文化积沉中最污秽的渣滓。鲁迅先生曾说过,他一看到中国古书里记载的那些酷刑,就真觉得仿佛不是活在人间。鲁迅所说的酷刑中,肯定是包括了炮烙这种酷刑的。

  炮烙也叫“炮格”,具体的行刑过程,有两种说法,一是说用炭火烧热铜柱,令犯人爬行柱上,犯人堕入火中而死,一是说铸一铜格,格下烧炭,令犯人行走格上,犯人堕入火中致死。

  炮烙之刑是谁发明不得而知,但是,这刑具很明显统治者是造来震慑有不同意见之人的。《史记·殷本纪》载,商末,“百姓怨望而诸侯有衅者,于是纣乃重刑辟,有炮烙之法”。可见,刑具早在殷商时候已经被使用。

  关于炮烙的受害者,《荀子·议兵》里面有记载。“纣刳比干,囚箕子,为炮烙刑。”

  炮烙是这么造出来的。殷商青铜冶铸业的长官,奉命制造炮烙刑具,光铜柱就需要八千多公斤铜液。当时用一种叫“将军盔”的坩埚来炼铜,一个“将军盔”坩埚一次只能熔铜12.5公斤,需要七百多个“将军盔”坩埚同时熔铜液。如果每个坩埚用四个人操作,光是熔铜液就需三千人左右,冶铸工百长指挥着上千人昼夜不停地干,终于一次将炮烙刑具浇铸成功。

  这炮烙足以让世上刑具都相形见绌。只见一个黄澄澄的巨大铜柱卧在铜格架上,赤裸裸地摆在大殿一侧,铜格架的支撑柱下各有一个轮子可以推移行动。炮烙刑罚所使用的炮烙刑具使古代刑具发展到令人仰视的巅峰,也使刑具家族呈现出蔚为壮观的多样化,后世也由此衍化出多种多样,五花八门的火刑刑具,施行炮烙之型。

  在汉代就一种称为“龙首柄威斗”。斗红铜质,斗口直径:12厘米,柄长:18厘米。斗部外形像平底碗,浅腹、宽斜沿,斗柄成六棱形,柄端雕铸一龙,龙鼻长而高卷,龙眼外突,龙角弯曲勾向两侧。据《太平御览·帝王世纪》云:“纣欲重刑,乃先做大熨斗,使人举不胜举,辄烂手,与妲己戏笑。”此说“大熨斗”实乃“大烙斗”。其外形与汉代“威斗”基本相同。不同点在于纣王之烙斗为刑具,更大、更结实、但不一定精美。

  “炮烙”之刑就用炮烤人前身,以烙烙人后背。“使人举不胜举”并非简单地让你举起来,而是拿起烧红的烙斗去烙别人。可见拿烙斗者亦是“罪人”。

  武王灭纣后,取消了残酷的炮烙之刑。到了汉代,烙斗则成了一种象征物,在《汉书·王莽传》中有“威斗者乃赐王公所随葬。”的记载。中国古代林林总总设计精巧,式样新奇的刑具。其名目之繁多,方式之酷烈,手段之野蛮,闻之即令人丧胆,成为中国古代传统法律文化积沉中最污秽的渣滓。鲁迅先生曾说过,他一看到中国古书里记载的那些酷刑,就真觉得仿佛不是活在人间。鲁迅所说的酷刑中,肯定是包括了炮烙这种酷刑的。

  炮烙也叫“炮格”,具体的行刑过程,有两种说法,一是说用炭火烧热铜柱,令犯人爬行柱上,犯人堕入火中而死,一是说铸一铜格,格下烧炭,令犯人行走格上,犯人堕入火中致死。

  炮烙之刑是谁发明不得而知,但是,这刑具很明显统治者是造来震慑有不同意见之人的。《史记·殷本纪》载,商末,“百姓怨望而诸侯有衅者,于是纣乃重刑辟,有炮烙之法”。可见,刑具早在殷商时候已经被使用。

  关于炮烙的受害者,《荀子·议兵》里面有记载。“纣刳比干,囚箕子,为炮烙刑。”

  炮烙是这么造出来的。殷商青铜冶铸业的长官,奉命制造炮烙刑具,光铜柱就需要八千多公斤铜液。当时用一种叫“将军盔”的坩埚来炼铜,一个“将军盔”坩埚一次只能熔铜12.5公斤,需要七百多个“将军盔”坩埚同时熔铜液。如果每个坩埚用四个人操作,光是熔铜液就需三千人左右,冶铸工百长指挥着上千人昼夜不停地干,终于一次将炮烙刑具浇铸成功。

  这炮烙足以让世上刑具都相形见绌。只见一个黄澄澄的巨大铜柱卧在铜格架上,赤裸裸地摆在大殿一侧,铜格架的支撑柱下各有一个轮子可以推移行动。炮烙刑罚所使用的炮烙刑具使古代刑具发展到令人仰视的巅峰,也使刑具家族呈现出蔚为壮观的多样化,后世也由此衍化出多种多样,五花八门的火刑刑具,施行炮烙之型。

  在汉代就一种称为“龙首柄威斗”。斗红铜质,斗口直径:12厘米,柄长:18厘米。斗部外形像平底碗,浅腹、宽斜沿,斗柄成六棱形,柄端雕铸一龙,龙鼻长而高卷,龙眼外突,龙角弯曲勾向两侧。据《太平御览·帝王世纪》云:“纣欲重刑,乃先做大熨斗,使人举不胜举,辄烂手,与妲己戏笑。”此说“大熨斗”实乃“大烙斗”。其外形与汉代“威斗”基本相同。不同点在于纣王之烙斗为刑具,更大、更结实、但不一定精美。

  “炮烙”之刑就用炮烤人前身,以烙烙人后背。“使人举不胜举”并非简单地让你举起来,而是拿起烧红的烙斗去烙别人。可见拿烙斗者亦是“罪人”。

  武王灭纣后,取消了残酷的炮烙之刑。到了汉代,烙斗则成了一种象征物,在《汉书·王莽传》中有“威斗者乃赐王公所随葬。”的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