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恋人结婚受阻手绑红线投江殉情(图)ZT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5 21:22:42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0日11:29 重庆晨报
本报讯(记者 封璟)一对热恋的年轻男女,就因为家人不同意他们结婚,竟然将手绑在一起投江自尽。日前,两人的尸体在长江中被发现,两人的手仍被一根红线绑在一起。

  江边发现牵手浮尸

  4月7日下午1点40分,曾先生在南岸南滨路龙塘(洋人街附近)江边钓鱼,突然看到江面上有两具浮尸,肩挨着肩,手拉着手。他吓得赶紧收拾渔具,立即报警。

  长航公安局朝天门派出所的3名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组织附近的渔船,打捞浮尸。死者为一对青年男女,男子约26岁,女子约20岁,都穿戴整齐。奇怪的是,男子右手和女子左手用一根约1米长的红色胶线绑在一起。

  民警正在开展调查时,家住南岸涂山镇红兴村的居民王羽前来认尸,并带来了两名死者留下的遗书。

  年轻恋人结婚受阻

  据王羽介绍,死亡的男青年叫王枫,是他的弟弟。两年前,王枫到甘肃兰州打工当厨师,认识了兰州女孩刘艳,两人恋爱了一年多,后来他们来到南滨路打工,住在哥哥的一间屋子内。

  4月初,两人商量准备结婚,但王的父母认为,刘艳是甘肃人,离重庆太远了,来去不方便。且女方家里要求男方拿出2万元作为彩礼,而男方家里经济困难,拿不出这笔钱。为此,两人的婚事没得到双方家长的支持。

  4月5日下午,王羽去找弟弟,发现屋里空无一人,只有一封信遗书,王羽急得四下打探,却毫无消息。

  留下遗书一起投江

  记者看到,遗书上的日期是4月4日晚。“不要再找我们了。请原谅我们的无可奈何,我们不能失去彼此,我们是活在彼此生命中的,你们不会了解,这是我们的爱。”

  信末尾最后一句话的笔迹与前边不同,“请不要告诉我的父母,你们要为我们保守秘密。”民警估计,这是女孩在男友写完后,补充的内容,不想让她的父母伤心。

  警方称,根据目前的证据,已经排除他杀,且两人系溺水而亡,初步判断两人是一起投水自尽。

  昨天记者尝试采访死者的家人,但无法联系上。据悉,女孩的父母将从兰州来渝处理有关事宜。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0日11:29 重庆晨报
本报讯(记者 封璟)一对热恋的年轻男女,就因为家人不同意他们结婚,竟然将手绑在一起投江自尽。日前,两人的尸体在长江中被发现,两人的手仍被一根红线绑在一起。

  江边发现牵手浮尸

  4月7日下午1点40分,曾先生在南岸南滨路龙塘(洋人街附近)江边钓鱼,突然看到江面上有两具浮尸,肩挨着肩,手拉着手。他吓得赶紧收拾渔具,立即报警。

  长航公安局朝天门派出所的3名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组织附近的渔船,打捞浮尸。死者为一对青年男女,男子约26岁,女子约20岁,都穿戴整齐。奇怪的是,男子右手和女子左手用一根约1米长的红色胶线绑在一起。

  民警正在开展调查时,家住南岸涂山镇红兴村的居民王羽前来认尸,并带来了两名死者留下的遗书。

  年轻恋人结婚受阻

  据王羽介绍,死亡的男青年叫王枫,是他的弟弟。两年前,王枫到甘肃兰州打工当厨师,认识了兰州女孩刘艳,两人恋爱了一年多,后来他们来到南滨路打工,住在哥哥的一间屋子内。

  4月初,两人商量准备结婚,但王的父母认为,刘艳是甘肃人,离重庆太远了,来去不方便。且女方家里要求男方拿出2万元作为彩礼,而男方家里经济困难,拿不出这笔钱。为此,两人的婚事没得到双方家长的支持。

  4月5日下午,王羽去找弟弟,发现屋里空无一人,只有一封信遗书,王羽急得四下打探,却毫无消息。

  留下遗书一起投江

  记者看到,遗书上的日期是4月4日晚。“不要再找我们了。请原谅我们的无可奈何,我们不能失去彼此,我们是活在彼此生命中的,你们不会了解,这是我们的爱。”

  信末尾最后一句话的笔迹与前边不同,“请不要告诉我的父母,你们要为我们保守秘密。”民警估计,这是女孩在男友写完后,补充的内容,不想让她的父母伤心。

  警方称,根据目前的证据,已经排除他杀,且两人系溺水而亡,初步判断两人是一起投水自尽。

  昨天记者尝试采访死者的家人,但无法联系上。据悉,女孩的父母将从兰州来渝处理有关事宜。
唉。。。。。。。何必呢,我和我女友恋爱了2年半了,默认把她当老婆看了,说甩就把我甩了。。。我都挺过来了

热恋中的男女最容易冲动啊
哎  没我那哥们强啊!!!!!!!!他女友家里死活不同意他们交往的..但我那哥们就有办法诱惑女友去登记结婚....
呵呵 现在他老婆家里也只能干瞪眼了!
已对感情麻木了...:L
原帖由 吹出个未来 于 2007-4-11 00:11 发表
已对感情麻木了...:L



我也觉得我以后有往禽兽发展的潜质,呵呵
脑子进水了.:L
方式太极端了
原帖由 cvncvn721028 于 2007-4-11 12:32 发表
方式太极端了

是啊。毕竟生命只有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