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4官员在台湾要求政治庇护 被拒遭遣返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5 05:24:12
日前由广西往台湾旅游的4名旅客自称是大陆公安干部,向台湾有关当局要求政治庇护,被台方拒绝后已经被送往澳门。12月19日上午台湾陆委会副主委陈明通在记者会上,针对这四名大陆人士要求政治庇护却遭遣送澳门一事,一律以「无法证实」、「无法评论」做为回应。

东森新闻披露,12月14日,来自大陆广西的一支观光团共计13人,抵达台湾随后下榻桃园假日饭店,15日到台北故宫参观,但其中4名团员以肚子不舒服为理由先行脱队,随后居然跑到了台北市警察局,向门口执勤个员警大喊「我们要政治庇护」,突如其来的举动让员警一头雾水。

报导说,这四人分别是三男一女,其中莫姓男子自称是大陆的法院庭长、其他人则担任法院外事官、公安局分局长、警察,并携有重要文件。还出示相关证件证明身分。

他们声称因为在中国大陆遭到上级迫害连工作都做不下去,才会到台湾来求救。台北市警察局第一次遇上政治庇护个案,一时之间还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只好请调查局协助。12月16日当天4个人留在桃园饭店由警方监控,国安局、陆委会等单位经调查后,表明无法给予庇护。

报导称,由于他们所带来的文件资料情报价值有限,而且是假藉观光名义来台寻求庇护,并不符合规定。因此12月17日已经在警方的戒护之下,将这4名中国人士连同这批观光团共计13名观光客,安排搭机离境前往澳门。

12月19日台湾陆委会副主委陈明通举行记者会说明,针对有关媒体再三使用「政治庇护」的用词,陈明通再三强调,台湾目前尚无「政治庇护法」,所以「政治庇护」的用词并不恰当。但是,根据两岸关系条例相关办法,对大陆人士来台或定居留,区分有基于政治、经济与社会三类。

根据台湾「大陆地区人民在台湾地区定居或居留许可办法」第6条规定,「基于政治考量,大陆地区人民有左列情形之一,并经主管机关认为确有必要者,得申请在台湾地区居留:

一、对台湾地区国防安全、国际形象或社会安定有特殊贡献者。二、提供有价值资料,有利台湾地区对大陆地区了解者。三、领导民主运动有杰出表现之具体事实及受迫害之立即危险者。四、具有崇高传统政教地位,对其社会有重大影响力者。五、对国家有其他特殊贡献,经有关单位举证属实者。」

有关过去究竟有多少中国人士根据上述规定,申请而获得在台湾居留,陈明通表示,他并不清楚具体的详细数字,但是,他也举例曾是六四学运领导的吾尔开希,早年就是根据这项规定,而申请核准在台定居。

至于这四人被拒,中国时报引述知情人士指出,这些大陆人士被拒的原因与资格不符有关,「如果是民运人士」、「或直接驾机来台」,「或许(政治庇护)理由就会比较充份」

相关人士私下指出,是否给予政治庇护,最主要的原因还是要考量寻求庇护的动机,「至少目前我们仍无法判断这些大陆人士申请的动机是否够强烈」。该人士指出,如果这些大陆公安具有民运人士的身份,或是像之前驾机投奔自由的人,至少问题处理起来会比较单纯。但是这些人的情况,处理起来很「tough」(困难)。

相关人士指出,由于台湾现在仍没有政治庇护法,因此大陆人士是否能因政治考量来台,仍属行政裁量权的范畴。举例来说,这几个大陆公安是以「旅行」为由来台,受限于「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的拘束,「大陆人民不得来台从事与许可目的不符的行为」,因此获得庇护的机会自然很低;但以之前来台的民运人士或专业学者来说,因为有其他身份,要获得居留权自然就比较容易。

另外,相关人士分析,在考量是否给予政治庇护上,陆委会还是需要考虑后续效应;也就是说,一旦让这四个以旅行为由进入台湾的公安过关,未来难保不会有更多的大陆人士以相同管道来台,「状况将更为复杂」。日前由广西往台湾旅游的4名旅客自称是大陆公安干部,向台湾有关当局要求政治庇护,被台方拒绝后已经被送往澳门。12月19日上午台湾陆委会副主委陈明通在记者会上,针对这四名大陆人士要求政治庇护却遭遣送澳门一事,一律以「无法证实」、「无法评论」做为回应。

东森新闻披露,12月14日,来自大陆广西的一支观光团共计13人,抵达台湾随后下榻桃园假日饭店,15日到台北故宫参观,但其中4名团员以肚子不舒服为理由先行脱队,随后居然跑到了台北市警察局,向门口执勤个员警大喊「我们要政治庇护」,突如其来的举动让员警一头雾水。

报导说,这四人分别是三男一女,其中莫姓男子自称是大陆的法院庭长、其他人则担任法院外事官、公安局分局长、警察,并携有重要文件。还出示相关证件证明身分。

他们声称因为在中国大陆遭到上级迫害连工作都做不下去,才会到台湾来求救。台北市警察局第一次遇上政治庇护个案,一时之间还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只好请调查局协助。12月16日当天4个人留在桃园饭店由警方监控,国安局、陆委会等单位经调查后,表明无法给予庇护。

报导称,由于他们所带来的文件资料情报价值有限,而且是假藉观光名义来台寻求庇护,并不符合规定。因此12月17日已经在警方的戒护之下,将这4名中国人士连同这批观光团共计13名观光客,安排搭机离境前往澳门。

12月19日台湾陆委会副主委陈明通举行记者会说明,针对有关媒体再三使用「政治庇护」的用词,陈明通再三强调,台湾目前尚无「政治庇护法」,所以「政治庇护」的用词并不恰当。但是,根据两岸关系条例相关办法,对大陆人士来台或定居留,区分有基于政治、经济与社会三类。

根据台湾「大陆地区人民在台湾地区定居或居留许可办法」第6条规定,「基于政治考量,大陆地区人民有左列情形之一,并经主管机关认为确有必要者,得申请在台湾地区居留:

一、对台湾地区国防安全、国际形象或社会安定有特殊贡献者。二、提供有价值资料,有利台湾地区对大陆地区了解者。三、领导民主运动有杰出表现之具体事实及受迫害之立即危险者。四、具有崇高传统政教地位,对其社会有重大影响力者。五、对国家有其他特殊贡献,经有关单位举证属实者。」

有关过去究竟有多少中国人士根据上述规定,申请而获得在台湾居留,陈明通表示,他并不清楚具体的详细数字,但是,他也举例曾是六四学运领导的吾尔开希,早年就是根据这项规定,而申请核准在台定居。

至于这四人被拒,中国时报引述知情人士指出,这些大陆人士被拒的原因与资格不符有关,「如果是民运人士」、「或直接驾机来台」,「或许(政治庇护)理由就会比较充份」

相关人士私下指出,是否给予政治庇护,最主要的原因还是要考量寻求庇护的动机,「至少目前我们仍无法判断这些大陆人士申请的动机是否够强烈」。该人士指出,如果这些大陆公安具有民运人士的身份,或是像之前驾机投奔自由的人,至少问题处理起来会比较单纯。但是这些人的情况,处理起来很「tough」(困难)。

相关人士指出,由于台湾现在仍没有政治庇护法,因此大陆人士是否能因政治考量来台,仍属行政裁量权的范畴。举例来说,这几个大陆公安是以「旅行」为由来台,受限于「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的拘束,「大陆人民不得来台从事与许可目的不符的行为」,因此获得庇护的机会自然很低;但以之前来台的民运人士或专业学者来说,因为有其他身份,要获得居留权自然就比较容易。

另外,相关人士分析,在考量是否给予政治庇护上,陆委会还是需要考虑后续效应;也就是说,一旦让这四个以旅行为由进入台湾的公安过关,未来难保不会有更多的大陆人士以相同管道来台,「状况将更为复杂」。
如果是贪官我到很欣慰,说明他们已经到了狗急跳墙的程度了
……
贪官
连台湾都怕大陆的贪官,可见这些蛀虫是多么臭名昭著了!!!
是不是贪官还难说呢  不要乱下结论!
估计连文件也让国安给换了。。。
呵呵AA厉害啊
报导说,这四人分别是三男一女,其中莫姓男子自称是大陆的法院庭长、其他人则担任法院外事官、公安局分局长、警察,并携有重要文件。还出示相关证件证明身分。




~~~他们所谓的“重要文件”无非是什么屈打成招,草兼人命的东东,湾湾想要“美国之音”那里有几箩筐现编的。
以下是引用光明好牛在2003-12-21 17:52:00的发言:
连台湾都怕大陆的贪官,可见这些蛀虫是多么臭名昭著了!!!

岛蛙和独狗只是怕他们成为招来大陆战火的祸害而已
多派几个,吃死台湾
可以随便到台湾观光吗?
“自称是大陆公安干部”?这类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寻求政治庇护的闹剧以前在欧美也发生过。
但是好像军人以及公检法的人是不能随便出国(大陆)的啊?特别还是台湾这么敏感的地方,估计又是假的。
需要核实
大陆官员到台湾寻求政治庇护! CAO!就这点出息,要做狗也达得找个腿粗的主子嘛!
冷静
路过
以下是引用超低空在2003-12-21 16:24:00的发言:
如果是贪官我到很欣慰,说明他们已经到了狗急跳墙的程度了
兄弟说的在理。
一个省能独自提供什么政治庇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