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王怀忠的求生逻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5 16:41:07
  庭审定于12月10日,在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前获知信息的安徽媒体记者12月8日左右就到达济南,但庭审当日,得以辗转进入法庭旁听的记者微乎其微。就连王怀忠的亲友,也只有8人获得旁听证。总共131个旁听证,绝大多数为政法系统内部人员获取。

  
  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1994年9月至2001年3月间,王怀忠利用职务之便,以各种名义多次索取、非法收受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517.1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受贿罪。王怀忠还对其拥有的价值人民币480.58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其行为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本刊记者在采访中获知,自幼丧父的王怀忠,靠乡邻帮助读完初中,从村里一个记工员开始,一步步从基层走上来,从亳县县长、市委书记直到阜阳行署副专员、专员。王怀忠是从安徽阜阳发家的,在当地广为人知的是,其政治对手——原阜阳市市长肖作新因1200万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判处无期徒刑。阜阳有一种说法是,肖作新是被王怀忠玩倒的,而由此掀起的政治漩涡终将王怀忠也卷了进去。2001年4月7日,王怀忠在被宣布“双规”不久又以“涉嫌经济犯罪”被立案审查。

  阜阳许多老百姓对王怀忠的评价显得比较复杂,他们说,从市政建设、城市发展的角度说,没有王怀忠,也没有阜阳的今天。但另一方面,王怀忠在政期间,其煞费苦心构筑的“形象工程”现在已对阜阳当地经济造成了创伤。众所周知的是,为了实现王怀忠的“大”,阜阳耗资3.2亿元建了机场。由于客源严重不足,在勉强营运了一年后,飞机场被迫关闭,成了野鸟们的乐园。类似的还有阜阳电厂等项目。有人评价说,几大形象工程使阜阳经济大伤元气,“至少透支了阜阳未来10年的财力”。这种经济损失是否要以王怀忠在法律上的形式负责?我们不得而知。

  “这个案子不太一样,‘基础不好’。”王怀忠的辩护律师之一、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的于新律师这样形容。于新解释,他所指的“基础不好”,是自今年5月接手这个案子以来,与王怀忠的若干次接触,王怀忠的态度一直非常坚定,对于被指控的所有罪名一律不承认,一再强调自己“是无罪的”。这种态度,显然跟我们熟知的大多落马高官最后呈现的姿态有极大差异。因此,对这个案子的辩护,于新说,“需要技巧”。

  据有幸得以参加庭审的相关人士转述,庭审中公诉方出示的大量证据,除了一些与经济有关的票据和一些公文任命,绝大多数都是证人的证言。一个比较特殊的状况是,在案卷中曾经出现的王怀忠本人的口供,庭审当日公诉方并没有出示。根据法律程序,没有在庭审中出示并经过控辩双方论辩的证据,在之后的庭审合议中,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至于这个特殊状况的背后原因,受访者均不愿加以评价。

  而王怀忠本人在庭审中的表现,是“相当镇定的”,在整个控辩过程中,他的陈述“没有一次被法官中断”。对于庭审中出示的上百件证据,王怀忠只对两件“不持异议”,一份是合肥市三孝口邮政储蓄所价值20万元的存单,户主是他女儿的名字;另一份是有关对其在阜阳的一套估价为15万余元的房屋产权证明。

  对于有关他受贿的11笔款项的指控和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王怀忠拒不承认。庭审中呈现的局面因此也有了几分戏剧性。在缺乏被告口供的状况下,公诉方所出示的以证人证言为主的证据,从法律角度而言,并不具备100%的信服力。同样,王怀忠本人的无罪辩解在逻辑上也存在相互矛盾的地方。

  于新并不愿提及庭审的任何细节,但他表示,这个庭审虽然时间从他预计的两天压缩到了一天,但整个过程的节奏把握得非常好,控辩双方的表现“平分秋色”。庭审定于12月10日,在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前获知信息的安徽媒体记者12月8日左右就到达济南,但庭审当日,得以辗转进入法庭旁听的记者微乎其微。就连王怀忠的亲友,也只有8人获得旁听证。总共131个旁听证,绝大多数为政法系统内部人员获取。

  
  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1994年9月至2001年3月间,王怀忠利用职务之便,以各种名义多次索取、非法收受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517.1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受贿罪。王怀忠还对其拥有的价值人民币480.58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其行为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本刊记者在采访中获知,自幼丧父的王怀忠,靠乡邻帮助读完初中,从村里一个记工员开始,一步步从基层走上来,从亳县县长、市委书记直到阜阳行署副专员、专员。王怀忠是从安徽阜阳发家的,在当地广为人知的是,其政治对手——原阜阳市市长肖作新因1200万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判处无期徒刑。阜阳有一种说法是,肖作新是被王怀忠玩倒的,而由此掀起的政治漩涡终将王怀忠也卷了进去。2001年4月7日,王怀忠在被宣布“双规”不久又以“涉嫌经济犯罪”被立案审查。

  阜阳许多老百姓对王怀忠的评价显得比较复杂,他们说,从市政建设、城市发展的角度说,没有王怀忠,也没有阜阳的今天。但另一方面,王怀忠在政期间,其煞费苦心构筑的“形象工程”现在已对阜阳当地经济造成了创伤。众所周知的是,为了实现王怀忠的“大”,阜阳耗资3.2亿元建了机场。由于客源严重不足,在勉强营运了一年后,飞机场被迫关闭,成了野鸟们的乐园。类似的还有阜阳电厂等项目。有人评价说,几大形象工程使阜阳经济大伤元气,“至少透支了阜阳未来10年的财力”。这种经济损失是否要以王怀忠在法律上的形式负责?我们不得而知。

  “这个案子不太一样,‘基础不好’。”王怀忠的辩护律师之一、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的于新律师这样形容。于新解释,他所指的“基础不好”,是自今年5月接手这个案子以来,与王怀忠的若干次接触,王怀忠的态度一直非常坚定,对于被指控的所有罪名一律不承认,一再强调自己“是无罪的”。这种态度,显然跟我们熟知的大多落马高官最后呈现的姿态有极大差异。因此,对这个案子的辩护,于新说,“需要技巧”。

  据有幸得以参加庭审的相关人士转述,庭审中公诉方出示的大量证据,除了一些与经济有关的票据和一些公文任命,绝大多数都是证人的证言。一个比较特殊的状况是,在案卷中曾经出现的王怀忠本人的口供,庭审当日公诉方并没有出示。根据法律程序,没有在庭审中出示并经过控辩双方论辩的证据,在之后的庭审合议中,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至于这个特殊状况的背后原因,受访者均不愿加以评价。

  而王怀忠本人在庭审中的表现,是“相当镇定的”,在整个控辩过程中,他的陈述“没有一次被法官中断”。对于庭审中出示的上百件证据,王怀忠只对两件“不持异议”,一份是合肥市三孝口邮政储蓄所价值20万元的存单,户主是他女儿的名字;另一份是有关对其在阜阳的一套估价为15万余元的房屋产权证明。

  对于有关他受贿的11笔款项的指控和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王怀忠拒不承认。庭审中呈现的局面因此也有了几分戏剧性。在缺乏被告口供的状况下,公诉方所出示的以证人证言为主的证据,从法律角度而言,并不具备100%的信服力。同样,王怀忠本人的无罪辩解在逻辑上也存在相互矛盾的地方。

  于新并不愿提及庭审的任何细节,但他表示,这个庭审虽然时间从他预计的两天压缩到了一天,但整个过程的节奏把握得非常好,控辩双方的表现“平分秋色”。
够枪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