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女孩遭强暴后被焚烧 行凶者未满14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4 18:09:05
18岁女孩遭强暴后被焚烧 行凶者未满14岁
2007年03月09日 16:08

2月23日晚,明水县的18岁女孩小敏(化名)去小卖店回来的路上,被歹徒强暴,歹徒作完案后竟残忍地向小敏的头上浇汽油,企图将她烧死。让人没想到的是,两个歹徒竟然都是未满14岁的未成年人。

花季女孩被强暴、焚烧

6日,记者在大庆油田总医院烧伤整形科的病房内见到了小敏。她平躺在床上,已经被烧得“面目全非”,头发全部被烧没了,面部是一层黑痂,上肢及双手也被严重烧伤。旁边的床上,小敏的父母在不停地哭泣。

据小敏的父亲讲,小敏家住在明水县某村,因为家庭比较困难,小敏只念了3年就辍学了,帮助父母在家务农。

小敏说,2月23日(正月初六)18时许,父亲没在家,母亲要去邻居家串门。小敏说想去小卖店买点东西,母亲还问用不用陪着她去,小敏说不用就出门了。买完东西出来,有两个人一直跟着小敏,到了一个比较偏僻的地方,那两个人上来掐住小敏的脖子,一直将她拖到附近学校的厕所内。然后将小敏的头使劲撞向厕所内的墙壁,小敏被撞昏了过去,其中一个人将小敏强暴了。

小敏苏醒后挣扎着往家走,这时歹徒又追上来,拿着一瓶汽油浇到小敏的头上,点着火就跑掉了。小敏快速地用手扑打,又在雪地上来回滚动,火终于被扑灭了,但小敏还是被严重烧伤。

家属要求严惩歹徒

小敏强忍着疼痛跑回家,身上穿的白色羽绒服已经被烧焦,黑糊糊地粘在身上,头发已经被烧没,脸上和双臂都成了炭黑色。家人看见她变成这副模样,都吓得慌了神。家人赶紧找车将小敏送到明水县中医院,经医生处置后转院至大庆油田总医院。

在抢救小敏的过程中,母亲发现小敏只穿了一条外裤,里面的绒裤和内裤都不见了,在家人的询问下,小敏终于说出了自己被强暴的实情。家人随后报了案,警方从小敏的口中得知,两个歹徒都是村里的人,一个叫小力,一个叫小兵。

小敏的母亲流着泪说:“我们的孩子就这样被这两个坏孩子给毁了,我们就希望法律能制裁他们,还我们一个公道。现在他们两家只给小敏拿了2.3万元治疗费,这些钱根本不够做手术和整容的费用,听说他们两家已经将房子卖掉,现在也联系不上,谁能救救我们的孩子呀!”

据小敏的主治医师范微微介绍,小敏面部、头部烧伤面积达22%%,双手混合性烧伤,呼吸道灼伤,右手两个手指也可能保不住。

行凶者未满14岁

7日,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了明水县公安局一位负责人王庆亮,他证实了这起案件。

王庆亮说,通过微机查询,两名犯罪嫌疑人的年龄都不满14周岁,按照法律,不到法定年龄的人无法承担刑事责任,目前两人已经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只能督促两位男孩的家长赶紧给受害人拿钱治病,如果受害人觉得治疗费用不够的话,可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王庆亮说,在审讯两名男孩时,一名男孩说当时小敏去小卖店买东西时,他们俩也在,小敏离开小卖店关门时夹了一名男孩的手,所以两个男孩想报复她一下。

黑龙江达通律师事务所白宇宙律师说,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承担刑事责任,14周岁以上未满16周岁只对8种严重刑事犯罪承担责任,不满14周岁的不承担刑事责任。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犯罪,可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严加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对其收容教育。本报记者 郭登攀

来源:黑龙江日报
18岁女孩遭强暴后被焚烧 行凶者未满14岁
2007年03月09日 16:08

2月23日晚,明水县的18岁女孩小敏(化名)去小卖店回来的路上,被歹徒强暴,歹徒作完案后竟残忍地向小敏的头上浇汽油,企图将她烧死。让人没想到的是,两个歹徒竟然都是未满14岁的未成年人。

花季女孩被强暴、焚烧

6日,记者在大庆油田总医院烧伤整形科的病房内见到了小敏。她平躺在床上,已经被烧得“面目全非”,头发全部被烧没了,面部是一层黑痂,上肢及双手也被严重烧伤。旁边的床上,小敏的父母在不停地哭泣。

据小敏的父亲讲,小敏家住在明水县某村,因为家庭比较困难,小敏只念了3年就辍学了,帮助父母在家务农。

小敏说,2月23日(正月初六)18时许,父亲没在家,母亲要去邻居家串门。小敏说想去小卖店买点东西,母亲还问用不用陪着她去,小敏说不用就出门了。买完东西出来,有两个人一直跟着小敏,到了一个比较偏僻的地方,那两个人上来掐住小敏的脖子,一直将她拖到附近学校的厕所内。然后将小敏的头使劲撞向厕所内的墙壁,小敏被撞昏了过去,其中一个人将小敏强暴了。

小敏苏醒后挣扎着往家走,这时歹徒又追上来,拿着一瓶汽油浇到小敏的头上,点着火就跑掉了。小敏快速地用手扑打,又在雪地上来回滚动,火终于被扑灭了,但小敏还是被严重烧伤。

家属要求严惩歹徒

小敏强忍着疼痛跑回家,身上穿的白色羽绒服已经被烧焦,黑糊糊地粘在身上,头发已经被烧没,脸上和双臂都成了炭黑色。家人看见她变成这副模样,都吓得慌了神。家人赶紧找车将小敏送到明水县中医院,经医生处置后转院至大庆油田总医院。

在抢救小敏的过程中,母亲发现小敏只穿了一条外裤,里面的绒裤和内裤都不见了,在家人的询问下,小敏终于说出了自己被强暴的实情。家人随后报了案,警方从小敏的口中得知,两个歹徒都是村里的人,一个叫小力,一个叫小兵。

小敏的母亲流着泪说:“我们的孩子就这样被这两个坏孩子给毁了,我们就希望法律能制裁他们,还我们一个公道。现在他们两家只给小敏拿了2.3万元治疗费,这些钱根本不够做手术和整容的费用,听说他们两家已经将房子卖掉,现在也联系不上,谁能救救我们的孩子呀!”

据小敏的主治医师范微微介绍,小敏面部、头部烧伤面积达22%%,双手混合性烧伤,呼吸道灼伤,右手两个手指也可能保不住。

行凶者未满14岁

7日,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了明水县公安局一位负责人王庆亮,他证实了这起案件。

王庆亮说,通过微机查询,两名犯罪嫌疑人的年龄都不满14周岁,按照法律,不到法定年龄的人无法承担刑事责任,目前两人已经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只能督促两位男孩的家长赶紧给受害人拿钱治病,如果受害人觉得治疗费用不够的话,可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王庆亮说,在审讯两名男孩时,一名男孩说当时小敏去小卖店买东西时,他们俩也在,小敏离开小卖店关门时夹了一名男孩的手,所以两个男孩想报复她一下。

黑龙江达通律师事务所白宇宙律师说,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承担刑事责任,14周岁以上未满16周岁只对8种严重刑事犯罪承担责任,不满14周岁的不承担刑事责任。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犯罪,可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严加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对其收容教育。本报记者 郭登攀

来源:黑龙江日报
  现在孩子发育快,十四岁的年龄界限很不合理。
这样的孩子。。。。。。唉
原帖由 新侨联委员 于 2007-3-9 18:11 发表
  现在孩子发育快,十四岁的年龄界限很不合理。

我不这样认为,十四岁的界限还是合理的,毕竟心理还不成熟,不能用身体发育来代替心理发育.
就是要降低些。降低到12岁比较好。我认为12岁就不会有很恶性的犯罪能力了。同时,必须连坐监护人的责任,不能犯罪发生了就发生了,因为岁数小就当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样。
要小心,现在有人家里有钱,犯事后就改年龄,这不是没发生过。
娇惯的下一代是个很大的问题啊,仗着家里有权有钱,经常犯事。大人也不好好约束,一旦犯了大事就完蛋了
强奸是恶性犯罪
如果我是这女孩的父亲,这种法律规定会让我失去理智,残酷报复两个罪犯。
我同意楼上的看法,受害人家属很难理智了
我要是这个女孩的父亲,会把 这两个小孩给活剐了
强烈要求恢复古代的连坐法,监护人判刑.
嘿嘿!!
法律!!没指望了!!
虽然咱还每天靠着他吃饭~
但是我明白~这样下去~~
唉!
一直就鄙视那个什么为成年人保护法中的某些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