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银行劫案告破 疑犯一年前曾抢银行得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3/29 22:05:42
安徽省公安厅昨天下午公布,随着两名犯罪嫌疑人在江苏省江都市落网,备受瞩目的滁州“1·28”爆炸抢劫银行案,经过省市警方十昼夜的艰苦奋战,于2月6日上午成功告破,被抢走的22万余元现金绝大多数已被控制,其余正在追缴中。

  滁州“1·28”爆炸抢劫银行案发生后,引起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省委书记郭金龙、省长王金山和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徐立全等领导要求公安机关不惜一切代价,尽快破案。

  滁州市迅速成立了专案指挥部和专案组,全力展开侦破工作。省公安厅副厅长陈小平、厅刑警总队总队长于振恩亲赴滁州指导破案,并派刑侦专家、厅刑警总队副总队长吴捍卫、程永凯坐镇滁州指导、督办此案。

  专案组随即开展了深入细致的调查摸排工作,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并向社会悬赏捉拿嫌疑人。2月5日,专案民警在走访群众中发现  
重要线索随即展开侦查并锁定,江苏省江都市刑满释放人员潘某(男,40岁)有重大作案嫌疑。吴捍卫副总队长等迅速率员赶赴江苏,在江苏警方的大力配合下,很快查明潘某及其同伙曹某(男,34岁,江苏兴化人)的真实身份及相关信息。经过精心设计、巧妙部署,2月6日上午9时15分,专案组在江都市江都商场门前将前来会面的两名犯罪嫌疑人成功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潘某、曹某对爆炸抢劫银行一案供认不讳,并交待了赃款的去向。

  专案民警不顾疲劳,乘胜追击,经过一番斗智斗勇,彻底摧毁了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防线。据潘、曹二人交待,去年1月18日,两人还在我省安庆市将某银行储蓄所后窗户破坏,抢走现金17.1万元;1996年,两人还在江苏省扬州市尾随银行取款人,持枪抢走现金4万元。至此一个系列抢劫金融部门的犯罪团伙被彻底摧毁,所犯大案悉数破获。目前,对此案的审讯、深挖、取赃等工作正在进行中。

  谣言不攻自破

  滁州银行爆炸抢劫案发生后,有许多自称“目击者”的人称看到了现场,于是各种版本的谣言由此而生,在当地群众中造成很大的震动。

  警方办案人员昨日向记者透露了部分作案细节。案发当日,两名头戴银灰色带有面罩的摩托车半盔的犯罪嫌疑人,各提一红白蓝相间有方格图案的塑料编织包,先后走进滁州市工商银行琅琊分行南桥分理处营业厅,在对作案现场进行数分钟的观察后又走出营业厅。紧接着一名男子走进营业厅并点燃了自制的管状爆炸装置,巨大的爆炸当即炸毁了营业间的柜台及银行内的相关设备。随后一名劫匪用随身携带的铁锤,敲碎柜台上的防弹玻璃,乘乱将柜台内装有227000元的现金袋抢走,骑着自备的电动车迅速逃离现场。

  传言说,案犯身手敏捷“从容”逃窜。其实,在匆忙的作案中,两名案犯还是在作案现场留下了诸多“蛛丝马迹”,警方在现场提取了大量供破案使用的证据。对于案发后的许多猜测,一名办案人员告诉记者,待案件详情公布后一切都将真相大白。

  在案件侦破最困难的时候,滁州警方公开悬赏缉拿劫匪,并公布了嫌犯影像,承诺提供重要线索最高可奖励5万。

  根据警方分析,犯罪嫌疑人在作案前进行了长时间的踩点和精心准备,在滁州市城区或周边应有相应的落脚点和藏身处所。此外,犯罪嫌疑人在作案现场还遗弃部分作案工具等。滁州警方根据举报者提供的线索,分为四级对举报者予以奖励。

  然而,记者昨日获悉,警方此次成功破案,依据的并不是群众提供的线索,而是警方的敏锐嗅觉。因此,这五万元悬赏将“悬空”。本版稿件除署名外均由王家国本报记者叶素健文/摄

  四疑犯均为江苏人

  犯罪嫌疑人潘某,男,1967年1月25日生,江苏江都市仙女镇人。

  犯罪嫌疑人曹某,男,1973年2月19日生,江苏兴化市竹泓镇白沙村六组人。

  犯罪嫌疑人曾某,女,今年20岁,扬州邗江人。涉嫌窝藏、包庇。

  犯罪嫌疑人何某,男,23岁,江苏仪征市人。涉嫌窝藏、包庇。

    来源:新安晚报  作者:董爱斌 关清 楚杰安徽省公安厅昨天下午公布,随着两名犯罪嫌疑人在江苏省江都市落网,备受瞩目的滁州“1·28”爆炸抢劫银行案,经过省市警方十昼夜的艰苦奋战,于2月6日上午成功告破,被抢走的22万余元现金绝大多数已被控制,其余正在追缴中。

  滁州“1·28”爆炸抢劫银行案发生后,引起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省委书记郭金龙、省长王金山和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徐立全等领导要求公安机关不惜一切代价,尽快破案。

  滁州市迅速成立了专案指挥部和专案组,全力展开侦破工作。省公安厅副厅长陈小平、厅刑警总队总队长于振恩亲赴滁州指导破案,并派刑侦专家、厅刑警总队副总队长吴捍卫、程永凯坐镇滁州指导、督办此案。

  专案组随即开展了深入细致的调查摸排工作,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并向社会悬赏捉拿嫌疑人。2月5日,专案民警在走访群众中发现  
重要线索随即展开侦查并锁定,江苏省江都市刑满释放人员潘某(男,40岁)有重大作案嫌疑。吴捍卫副总队长等迅速率员赶赴江苏,在江苏警方的大力配合下,很快查明潘某及其同伙曹某(男,34岁,江苏兴化人)的真实身份及相关信息。经过精心设计、巧妙部署,2月6日上午9时15分,专案组在江都市江都商场门前将前来会面的两名犯罪嫌疑人成功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潘某、曹某对爆炸抢劫银行一案供认不讳,并交待了赃款的去向。

  专案民警不顾疲劳,乘胜追击,经过一番斗智斗勇,彻底摧毁了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防线。据潘、曹二人交待,去年1月18日,两人还在我省安庆市将某银行储蓄所后窗户破坏,抢走现金17.1万元;1996年,两人还在江苏省扬州市尾随银行取款人,持枪抢走现金4万元。至此一个系列抢劫金融部门的犯罪团伙被彻底摧毁,所犯大案悉数破获。目前,对此案的审讯、深挖、取赃等工作正在进行中。

  谣言不攻自破

  滁州银行爆炸抢劫案发生后,有许多自称“目击者”的人称看到了现场,于是各种版本的谣言由此而生,在当地群众中造成很大的震动。

  警方办案人员昨日向记者透露了部分作案细节。案发当日,两名头戴银灰色带有面罩的摩托车半盔的犯罪嫌疑人,各提一红白蓝相间有方格图案的塑料编织包,先后走进滁州市工商银行琅琊分行南桥分理处营业厅,在对作案现场进行数分钟的观察后又走出营业厅。紧接着一名男子走进营业厅并点燃了自制的管状爆炸装置,巨大的爆炸当即炸毁了营业间的柜台及银行内的相关设备。随后一名劫匪用随身携带的铁锤,敲碎柜台上的防弹玻璃,乘乱将柜台内装有227000元的现金袋抢走,骑着自备的电动车迅速逃离现场。

  传言说,案犯身手敏捷“从容”逃窜。其实,在匆忙的作案中,两名案犯还是在作案现场留下了诸多“蛛丝马迹”,警方在现场提取了大量供破案使用的证据。对于案发后的许多猜测,一名办案人员告诉记者,待案件详情公布后一切都将真相大白。

  在案件侦破最困难的时候,滁州警方公开悬赏缉拿劫匪,并公布了嫌犯影像,承诺提供重要线索最高可奖励5万。

  根据警方分析,犯罪嫌疑人在作案前进行了长时间的踩点和精心准备,在滁州市城区或周边应有相应的落脚点和藏身处所。此外,犯罪嫌疑人在作案现场还遗弃部分作案工具等。滁州警方根据举报者提供的线索,分为四级对举报者予以奖励。

  然而,记者昨日获悉,警方此次成功破案,依据的并不是群众提供的线索,而是警方的敏锐嗅觉。因此,这五万元悬赏将“悬空”。本版稿件除署名外均由王家国本报记者叶素健文/摄

  四疑犯均为江苏人

  犯罪嫌疑人潘某,男,1967年1月25日生,江苏江都市仙女镇人。

  犯罪嫌疑人曹某,男,1973年2月19日生,江苏兴化市竹泓镇白沙村六组人。

  犯罪嫌疑人曾某,女,今年20岁,扬州邗江人。涉嫌窝藏、包庇。

  犯罪嫌疑人何某,男,23岁,江苏仪征市人。涉嫌窝藏、包庇。

    来源:新安晚报  作者:董爱斌 关清 楚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