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一点政治民主改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3/29 20:22:39
今天看了凤凰网页有一篇文章" <<学习时报>>:发展党内民主重在完善机制",其中有以下几点具体的东西特别值得关注:

 1:首先应改进和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具体思路是:一是实行党的代表大会年会制。党的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及时听取并审议同级党委、纪委工作报告[I]。[U]在此基础上,对“两委”及其成员投信任票,如有超过半数的代表对“两委”投不信任票,经上级党委批准,“两委”要提前换届;如“两委”成员的信任票得不到半数,则应主动辞职。[/U][/I]
 2:[U]凡属重大问题,都应召开全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对重要领导干部的任免,全委会要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未超过半数票的,不能任免。[/U]


全部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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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时报:发展党内民主重在完善机制
2003年12月09日 10:03

  据中新网12月9日电 中共中央党校机关报《学习时报》最新一期刊文称,发展党内民主,解决存在的问题,需要做多方面的工作,而最重要的是要在完善党内民主机制方面下功夫。



l、健全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是党内最根本的领导制度,也是党内民主最基本的实现形式。现在党的代表大会只在换届时召开一次,审议工作报告,作出有关决议;选举党委、纪委成员。党代表发挥作用主要是在这个会议期间。而在长达五年的休会期间,党代表难以对党的工作中的一些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决定,行使代表权、发表意见、发挥监督作用。同时,对党委及其部门平时的工作情况,缺乏了解和经常性的监督。要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首先应改进和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具体思路是:一是实行党的代表大会年会制。党的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及时听取并审议同级党委、纪委工作报告。在此基础上,对“两委”及其成员投信任票,如有超过半数的代表对“两委”投不信任票,经上级党委批准,“两委”要提前换届;如“两委”成员的信任票得不到半数,则应主动辞职。二是扩大在市、县进行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的试点。通过试点,积累经验,逐步延伸到省一级以及中央。三是党的代表大会在闭会期间,要组织党代表开展视察和调研活动,以倾听基层党员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检查、督促同级或下级党委及其工作部门的工作。党委全委会的议题,需要讨论的会议内容,要充分听取党代表的意见。


2、健全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制度。要进一步发挥党的全委会的作用,落实全委会的职责。重大问题由全委会讨论、决定。加强全委会对常委会及其成员的监督。党委全委会监督常委会,主要监督常委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执行同级代表大会全委会作出的决定。目前这种领导和监督作用普遍发挥不够,致使权力过分集中于常委会。健全党委全委会的工作制度,首先要改变一年或者半年召开一次全会的惯例。根据不同情况适当增加全委会的次数,定期举行,形成制度。全委会要注重提高会议质量,不能搞形式走过场,真正负起审查和监督常委工作的责任。其次,要加强全委会在决策中的作用。凡属重大问题,都应召开全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对重要领导干部的任免,全委会要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未超过半数票的,不能任免。要建立常委会定期向全委会报告工作的制度,以便全委会对常委会的工作进行监督。总的来讲,要按集体领导、民主决策、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党的全委会和常委会的议事和决策机制,提高各级党委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3、建立和推行党务公开制度,扩大党的基层民主。近年来,我们对加强党内基层民主进行了积极探索,如对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干部任职前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等。这些都是扩大普通党员民主权利的有效措施。但这还很不够,尤其是基层党员民主权利还得不到保障。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是相对称的,党员只有享受了党内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权利,才能更加自觉地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要使党员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就要扩大党内民主,实行党务公开,让党员有更多的知情权。除了保密的之外,凡是与党员利益密切相关的事宜,可以公开的党务工作内容,都要在党内公开,让党员了解内情。特别是用人问题要公开。用人是党内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最容易产生腐败的问题。一些地方出现的买官卖官和“跑官”现象就是用人问题上暗箱操作的结果。因此,要按照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扩大党员和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文章也指出,健全党内民主制度,还要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做到重要文件、重要事情党内先传达,重大问题的决定党内先讨论,重大决策的实施党内先发动,从而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反映制度,拓宽党内下情上报渠道,保证基层党员和下级党组织的意见能够及时、准确地反映到上级党组织中来。对基层党员和下级党组织反映的重大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上级党组织要认真办理;并将办理情况及时通报有关党组织和党员。对压制批评、对敢于反映真实情况的党员进行打击报复等行为,要严肃查处,以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


文章说,党员的民主意识如何,直接影响到党内民主机制能否正常运转。假如党员的民主意识太差,监督观念淡薄,要实现党内民主是不可能的。我国是一个有着两千多年封建社会历史的国家,缺乏民主意识,封建专制主义及其传统观念,特别是特权思想和官贵民贱的等级观念的影响,是使某些领导干部形成官僚主义、不讲民主、拒绝批评、害怕监督的病根,致使有些同志心有顾虑,想监督而不敢监督。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应该加强党内民主的基本理论研究和宣传,在全体党员中深入开展党内民主生活的教育,使广大党员充分认识新的历史时期发展党内民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自己的民主权利和接受监督的义务。同时通过组织党员积极投身于党内民主生活的实践,在党内形成学习的风气、民主讨论的风气、积极探索和求真务实的风气。(丁伯东)今天看了凤凰网页有一篇文章" <<学习时报>>:发展党内民主重在完善机制",其中有以下几点具体的东西特别值得关注:

 1:首先应改进和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具体思路是:一是实行党的代表大会年会制。党的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及时听取并审议同级党委、纪委工作报告[I]。[U]在此基础上,对“两委”及其成员投信任票,如有超过半数的代表对“两委”投不信任票,经上级党委批准,“两委”要提前换届;如“两委”成员的信任票得不到半数,则应主动辞职。[/U][/I]
 2:[U]凡属重大问题,都应召开全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对重要领导干部的任免,全委会要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未超过半数票的,不能任免。[/U]


全部原文如下:

凤凰网 > 资讯 > 大陆 > 正文  
  学习时报:发展党内民主重在完善机制
2003年12月09日 10:03

  据中新网12月9日电 中共中央党校机关报《学习时报》最新一期刊文称,发展党内民主,解决存在的问题,需要做多方面的工作,而最重要的是要在完善党内民主机制方面下功夫。



l、健全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是党内最根本的领导制度,也是党内民主最基本的实现形式。现在党的代表大会只在换届时召开一次,审议工作报告,作出有关决议;选举党委、纪委成员。党代表发挥作用主要是在这个会议期间。而在长达五年的休会期间,党代表难以对党的工作中的一些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决定,行使代表权、发表意见、发挥监督作用。同时,对党委及其部门平时的工作情况,缺乏了解和经常性的监督。要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首先应改进和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具体思路是:一是实行党的代表大会年会制。党的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及时听取并审议同级党委、纪委工作报告。在此基础上,对“两委”及其成员投信任票,如有超过半数的代表对“两委”投不信任票,经上级党委批准,“两委”要提前换届;如“两委”成员的信任票得不到半数,则应主动辞职。二是扩大在市、县进行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的试点。通过试点,积累经验,逐步延伸到省一级以及中央。三是党的代表大会在闭会期间,要组织党代表开展视察和调研活动,以倾听基层党员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检查、督促同级或下级党委及其工作部门的工作。党委全委会的议题,需要讨论的会议内容,要充分听取党代表的意见。


2、健全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制度。要进一步发挥党的全委会的作用,落实全委会的职责。重大问题由全委会讨论、决定。加强全委会对常委会及其成员的监督。党委全委会监督常委会,主要监督常委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执行同级代表大会全委会作出的决定。目前这种领导和监督作用普遍发挥不够,致使权力过分集中于常委会。健全党委全委会的工作制度,首先要改变一年或者半年召开一次全会的惯例。根据不同情况适当增加全委会的次数,定期举行,形成制度。全委会要注重提高会议质量,不能搞形式走过场,真正负起审查和监督常委工作的责任。其次,要加强全委会在决策中的作用。凡属重大问题,都应召开全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对重要领导干部的任免,全委会要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未超过半数票的,不能任免。要建立常委会定期向全委会报告工作的制度,以便全委会对常委会的工作进行监督。总的来讲,要按集体领导、民主决策、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党的全委会和常委会的议事和决策机制,提高各级党委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3、建立和推行党务公开制度,扩大党的基层民主。近年来,我们对加强党内基层民主进行了积极探索,如对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干部任职前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等。这些都是扩大普通党员民主权利的有效措施。但这还很不够,尤其是基层党员民主权利还得不到保障。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是相对称的,党员只有享受了党内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权利,才能更加自觉地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要使党员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就要扩大党内民主,实行党务公开,让党员有更多的知情权。除了保密的之外,凡是与党员利益密切相关的事宜,可以公开的党务工作内容,都要在党内公开,让党员了解内情。特别是用人问题要公开。用人是党内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最容易产生腐败的问题。一些地方出现的买官卖官和“跑官”现象就是用人问题上暗箱操作的结果。因此,要按照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扩大党员和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文章也指出,健全党内民主制度,还要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做到重要文件、重要事情党内先传达,重大问题的决定党内先讨论,重大决策的实施党内先发动,从而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反映制度,拓宽党内下情上报渠道,保证基层党员和下级党组织的意见能够及时、准确地反映到上级党组织中来。对基层党员和下级党组织反映的重大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上级党组织要认真办理;并将办理情况及时通报有关党组织和党员。对压制批评、对敢于反映真实情况的党员进行打击报复等行为,要严肃查处,以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


文章说,党员的民主意识如何,直接影响到党内民主机制能否正常运转。假如党员的民主意识太差,监督观念淡薄,要实现党内民主是不可能的。我国是一个有着两千多年封建社会历史的国家,缺乏民主意识,封建专制主义及其传统观念,特别是特权思想和官贵民贱的等级观念的影响,是使某些领导干部形成官僚主义、不讲民主、拒绝批评、害怕监督的病根,致使有些同志心有顾虑,想监督而不敢监督。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应该加强党内民主的基本理论研究和宣传,在全体党员中深入开展党内民主生活的教育,使广大党员充分认识新的历史时期发展党内民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自己的民主权利和接受监督的义务。同时通过组织党员积极投身于党内民主生活的实践,在党内形成学习的风气、民主讨论的风气、积极探索和求真务实的风气。(丁伯东)
换汤不换药.
说老实话这么多年来,唯一起点作用的就是舆论监督....................................